浅析巡察发现问题的几点思考

浅析巡察发现问题的几点思考

浅析巡察发现问题的几点思考

  巡察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发现问题是前提、是基础,只有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善于发现问题,对于提高巡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使巡察更好的发挥“尖兵”和利剑作用至关重要。

  一、提前谋划精心准备

  巡察进驻前,熟悉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归纳提炼,摸清历次巡察、检查存在问题底数,认真分析被巡察单位的历史背景、行业领域特点、职能职责,找出不同行业权力寻租的空间和渠道,分析排查廉政风险点,找到关键环节和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带着问题去巡,纠着问题去察;向被巡察单位所在纪检、组织人事、审计、xx、检察院、公安部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做到有的放矢,做实做足巡察前准备。

  二、明确目标发现问题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判断上来,以主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正确理解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巡察是政治巡察,而不是业务巡察,在巡察中要坚持政治标准而不是业务标准去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把握发现政治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查找政治偏差,透过现象看本质,紧扣“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六个方面发现问题,同时加强对上一轮巡视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

  三、多种渠道发现问题

  (一)从民主测评中发现问题。高质量的民主测评是巡察了解真实情况的有效手段。巡察组围绕巡察内容及需要了解的问题设计针对性强的问卷调查表,给一定时限,让干部职工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好后直接投到巡察组联系信箱或邮寄巡察组。通过对收回的问卷调查表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汇总问题,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从谈话中发现问题。巡察组以巡察了解方式与对方谈,让他敞开心扉说实话、说真话、说实话。必要时也可以给对方施加一定压力,目的是让他如实反映问题。在谈话中,要从共性中提炼问题,也要善于从个别谈话人流露的情绪和弦外之音捕捉有价值的信息。与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长谈话,主要由组长或副组长谈,重点了解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分管范围内感觉有问题的人和事、群众议论较多的领导干部等。在谈话中发现重要问题线索,要深入细致地谈,正面谈、侧面攻、反复谈,通过提问、回答、反复核实追问、记录等一系列获取证据,必要时要求谈话对象写出书面材料,固定线索的事实依据。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报巡察组长、副组长审阅,并定期召开组务会分析研判,充分共享谈话发现的问题信息,找准发现问题的突破口 。

  (三)从工作汇报中发现问题。巡察进驻后,将陆续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汇报。巡察组在听取汇报时,要善于听出汇报的疑点和问题,归纳出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听取汇报时认为避重就轻,没有汇报清楚问题,可以当场询问,必要时要求就需要重点调查的问题和突出问题写出专题材料进行说明,能说明了就不是问题,不能说明就是问题。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等,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遵守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从查阅资料中发现问题。按照巡察进驻前向被巡察单位开列的《准备清单》,查阅被巡察单位近几年来党组织会、班子会、中心组学习会、民ZSHH等会议记录。对照巡察工作要求,进行查看,在党委会(党组会)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三重一大”问题是否上会研究、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干部选拔任用是否按标准是否符合程序;在行政办公会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落实党委会(党组会)决策是否坚决、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推进督查是否到位;在“三会一课”、民ZSHH和组ZSHH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组织生活是否正常、健康、有效,领导干部是否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从个别谈话、实地调查、问卷调查结果、财务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的反映,也可通过调阅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文字资料来印证反映问题的事实性。

  (五)从xx举报中发现问题。巡察进驻后,巡察办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巡察组电话、邮箱、信箱等联系方式,巡察组通过张贴巡察公告,召开巡察动员部署会和悬挂意见箱等方式多渠道接受群众举报。要从众多来信、来电、来访中选取有价值可查性强的深入调查核实,进一步抓实问题。

  (六)从审计报告里发现问题。目前对领导干部的审计,主要有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和专项审计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针对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专业性很强,同时也非常严肃,审计报告的可信度较高。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经济管理和财务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有的直接就是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可以作为延伸了解的依据。审计是具体的、业务性的监督行为,而巡察是政治巡察,两者目标不同,取向不同,方法不同,所以要善于运用审计报告反馈问题,进行提炼归纳,为报告所用。

  (七)从财务资料里发现问题。财务资料是巡察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重要基础资料。公款吃喝、违规接待、公款旅游、报销个人费用、变相处理费用、违反财经纪律等等,都可以从财务资料里发现蛛丝马迹。但是财务资料纷繁复杂,一般单位少则几百本,多则几千本,要想在巡察期内把全部资料看完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调阅财务资料要抓住重点、有的放矢。要把“三公经费”支出、工程款支付、大额资金支出、奖金补贴发放、现金支付,以及支付程序违规、附件缺失等作为查阅和关注重点。

  (八)从工程项目实施中发现问题。工程领域是腐败问题高发易发领域,被巡察单位工程项目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地方。工程项目是否经过集体决策、是否按规定经过招投标、实施过程是否严格监管、有无失职行为、工程验收手续是否完备、工程款支付是否合规、有无利益输送,等等,都需要逐项审看。

  (九)巡察下属单位发现问题。被巡察单位工作部署、落实、作风在下属单位,下查一级,下属单位发生的诸多问题,可以倒追被巡察单位的监管责任。

  (十)归纳分类固定问题。巡察发现问题要及时在组务会议上进行汇报,当时对相关问话、现有必须材料进行完善,及时定性分类,固定问题。

  巡察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发现问题,负责任地报告反馈问题,下功夫推动问题整改解决,真正让巡察“利剑”始终高悬,让巡察监督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