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专项个别谈话提纲

巡察专项个别谈话提纲

1.县委书记重视巡察工作情况如何,加强组织领导有什么举措?

县委始终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切实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计划、听取巡察情况汇报、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县委书记田林同志切实担起第一责任职责,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强力推进,召开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做到了巡察范围亲自圈定、巡察方案亲自把关、重点问题亲自协调、巡察整改亲自部署,并强化巡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水平。2020年以来,组织召开9次县委常委会、7次书记专题会专门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增设了3个巡查组,增加3名正科级6名副科级编制,成立巡察信息中心,增设事业编制5名。

领导小组发挥作用如何,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其他成员如何履行职责分工?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贯穿巡察全过程。能够坚定地在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加强对巡察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加强巡察干部队伍管理,认真负责开展巡视监督。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巡察计划,及时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领导和推进全县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委纪委书记宋煜同志担任。宋煜同志切实承担起巡察工作组织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责任,认真负责领导小组全面工作。不仅抓好了各项巡察任务谋划,还较好的协助县委统筹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落实纪委监委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

我作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切实承担起副组长应有的责任,主要协助组长开展巡察工作。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协调做好巡察干部的选配、交流、队伍组建等工作,有针对性地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组织人事部门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用好巡察成果。

领导小组成员由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巡察办主任担任,都能较好地协助组长、副组长抓好县委巡察工作,对党委和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及时向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传达,参与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采用什么方式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

刚才也谈到了,县委对巡察工作是高度重视的,贯彻上级有关巡察工作是坚定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巡视巡察领导小组和县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年年度巡察计划和阶段任务,结合西华实际制定了《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县委巡察工作要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意见》等长效制度机制,每年严格按程序依规依纪开展巡察。

县委常委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始终把主席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做到常学常新。每次开展巡察前,组织巡前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把巡察内容纳入党校课程,推动巡察知识走进党校课堂。

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及时充分听取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情况如何,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研究处置情况如何?

每次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时,作为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部长我都会参加。县委田书记都会充分听取每轮巡察开展情况和巡察综合汇报,对于发现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指名道姓”点评,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并要求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县委始终以坚决果断的态度处置问题和问题线索的处置,要求抓好分类处置,充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责任追究。线索处置单位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按规定反馈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职责使命组织开展政治监督情况如何?对政治巡察是怎么理解的?巡察监督是否存在泛化问题?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是否科学合理,有无制定年度计划?在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任务过程中,有那些问题和困难?

县委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重点围绕“三聚焦”推进巡察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十四届县委已开展4轮巡察,完成30个县直单位(共89个,覆盖率33.7%)和301个行政村(社区)(共451个,覆盖率66.7%)党组织巡察任务。

政治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重点在于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我是从三各方面理解和把握政治巡察,即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政治巡察的价值取向是以人民为中心,政治巡察的监督重点是“四个落实”(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整改情况)。所以,不能把巡视巡察理解为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不能用巡视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要防止政治巡视泛化、简单化。

从我县的巡察工作情况来看,也存在巡察监督泛化问题,主要是巡察报告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发现共性问题多,个性线索少,这就需要巡视干部政治监督内涵精准把握,从而提升巡视工作的专业能力。

十四届县委在2021年,结合西华实际制定了《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并制定了年度巡察工作计划,这个规划和计划与省市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根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规划进行不断完善和优化,确保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步调一致,较好地实现本届内全覆盖监督任务。

在推进巡察监督任务全覆盖任务过程中,对村(社区)的巡察进度快,对县直单位的覆盖率还比较底、进度不快,比如,89个县直单位中,只完成了30个,覆盖率33.7%。

3.县委和领导小组在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具体措施有哪些?县委和领导小组推进巡察整改方面有哪些做法?采取了哪些措施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和领导小组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河南省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以及市委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我县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相关意见和具体举措,明确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强化了有关职能部门对巡察成果的运用,既看巡得怎么样,还看整改落实怎么样、成果运用的怎么样。

在推动巡察整改方面,一是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对被巡察单位整改事项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质量不高、完成不好的下发《整改提醒函》,对督查整改情况实行销号制,对未完全整改到位事项一盯到底。同时,每轮巡视结束后,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同时,一并向分管的县领导反馈,督促抓好整改。三是加大公开力度,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

4.促进巡察成果运用的相关责任主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纪委、组织部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是否积极到位,存在哪些问题?在推动巡察成果运用上存在哪些问题?在问题线索移交、办理、反馈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与纪委监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情况进行集中督查评审,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集中督查。但还存在各部门之间协作程度不深、巡察前信息共享互通不够深、巡中专业支持不够及时、巡后移交问题处置不到位等问题。

组织部重点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整改进行监督,把日常了解干部情况与巡视巡察整改相结合,将整改情况和实效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内容。但是在实际过程中,日常监督责任还需要强化,对把巡视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参考方面运用的不够全面。

线索移交顺畅,并建立了移交前研判机制。但是,反馈办理结果不够及时,定期通报机制运用的不够好。

5.县委和领导小组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情况如何,有哪些具体措施,上下联动实践中存在哪些问题?巡察监督与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审计、司法、财政、统计等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统筹衔接机制完善,落实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

县委积极配合省委、市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同类同巡,参照市委巡察年度工作安排,确定我县巡察范围,实现与市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二是参加提级交叉巡察,2021年9月派出1个巡察组参与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20XX年8月派出2个巡察组参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报备制度,定期向市委巡察机构报备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每轮方案等重大事项。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市县联动方面的相关机制不够健全,比如,上级巡察机构充分运用下级巡察成果,下级巡察机构将上级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监督重点推动解决做的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由于县级巡察村(社区)任务较重,市县同类同巡上不好把握。

在贯通协调方面,2020年以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等单位协作机制,密切配合、优势互补。但是,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不够紧密,县委巡察办与纪委监委、组织、审计等部门联系的频次比较高,与宣传、信访、财政等其他监督部门沟通联系不够紧密。

6.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作用发挥如何?巡察办编制是否纳入纪委统一管理,内设机构设定、人员组成是否合理,运转是否高效,各科室职能是否明确?配备巡察干部是否存在照顾性安排?巡察干部提拔使用出口是否顺畅?在对抽调干部的审核把关和教育管理上存在哪些问题?巡察机构在巡察工作中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巡察干部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是否听到过巡察干部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反应?

巡察办有着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全县巡察工作,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职责,在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其统筹协调、指导督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比如,在结合基层实际运动多种巡察方式开展工作的思路不够开阔,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开展本届4轮巡察均为常规巡察,没有安排专项、机动等巡察,开展“回头看”时紧时松。

巡察办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独立编制,人事独立管理,设置综合室等5个股室和巡察信息中心。配备巡察干部不存在照顾性安排,巡察机构干部提拔使用出口顺畅。

对于巡察抽调干部,原则上由巡察专业人才库中抽调。但是,实际工作中,人员虽已入库,但临时抽调时,却不能正常使用;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均不能适应巡察岗位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质效。

巡察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未听到过巡察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反映。

7.上轮巡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效果?还存在哪些问题?

主动对照2020年省委巡视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四个方面意见建议”,提出42项147条具体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整改办结率达到100%。但是,个别责任单位长期坚持整改还有差距,虽然能够主动认领第一时间进行整改,但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就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松懈思想,后期持续整改的力度不够。

8.巡察工作面临哪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巡视系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薄弱环节,专业能力和个人素养还存在因人而异参差不齐的情况,学习能力、业务能力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巡视报告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