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销社”三社“融合发展调研报告

XX县供销社”三社“融合发展调研报告

近日,XX县供销社组织力量深入全县各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开展了“三社”融合发展工作调研,并深刻剖析问题和原因,针对性提出规范发展意见和建议。

一、总体情况

两年多来,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社工作部署要求,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出台了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夯实了发展基础,强化了金融服务,提升了服务能力。全县供销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已恢复重建30个乡镇(街道)的基层供销社,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223个,其中星级社14个,有专业合作社1994家,其中示范社99家(县级52家,市级38家,国家级9家),社属参控股企业8家,社有资产规模达到1.26亿元,全系统2020年实现销售额45.63亿元,利润总额6327万元,资产总额达到10.46亿元。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社”融合发展。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情况,并把“三社”融合列为深化农村改革专项的重点内容加以推进,在每年的县委农业农村会和全县供销工作会上专门部署“三社”融合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县委徐世国书记、县政府罗成县长对“三社”融合多次作出批示,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召开8次专题会和现场会部署推动和督促落实,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专题召开会议研究支持基层社恢复重建的资产购置。

二是积极营造齐心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合力。围绕“三社”融合发展列出14个工作重点和任务,分解落实到10个县级部门。各部门齐心协力、通力配合,共同推进“三社”融合纵深发展。县供销社积极履行统筹职能,立足自身优势,全力有序推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引导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清理、整顿,为“三社”融合发展奠定基础。县农业农村委、县扶贫办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倾斜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为“三社”融合发展注入动力,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全面落实风险金制度和贴息贷款,破解“三社”融合瓶颈制约,县农商行、汇丰银行等金融机构简化程序、便捷服务,推动了“三社”融合的纵深发展。

(二)积极推进“三社”融合纵深发展

精准把握“三社”融合发展的核心要义,结合县情实际在融合上下功夫、做文章,努力探索“三社”融合发展的模式、路径,纵深推进“三社”融合发展。

一是夯实融合基础。组织体系和产业发展是“三社”融合的基础。在组织体系上重点推进以基层社、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为主的组织体系建设。从2018以来,全县已全部恢复重建30个乡镇(街道)的基层供销社,其中示范社14个,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223个,其中星级社14个,发展专业合作社682个,其中示范社43个(县级33个,市级5个,国家级5个),平均每个村达到6个以上。在产业发展上重点围绕全县“1+4+N”产业布局引导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发展,全县建有肉牛专业合作社41个,养鸡专业合作社296个,花椒专业合作社45个,红心柚、榨菜、柠檬等专业合作社85个,从而夯实了“三社”融合的基础。

二是探索融合模式。鼓励探索促进基层社与专业合作社的融合,在经营业态、组织形式、体制机制等方面实现融合,从全县目前发展的情况看,主要有“村社共建”“企社共建”“社社共建”等几种行之有效的模式。在“村社共建”方面,突出村级服务社建设,形成“村集体+村级综合服务+农户”模式。在“企社共建”方面,突出国有企业和供销社有企业投入,形成“企业+村集体+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三建乡全域“三变”改革和“三社”融合发展就有8个县属国有企业参加共建;在“社社共建”方面,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作用,形成“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三是出台融合政策。出台激励政策推动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与金融机构的融合。建立财政投入机制,财政三年投入400万元用于“三社”融合发展。全县统筹资金3500万元建立“三社”融合风险金。实行贷款贴息,全县已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贷款贴息。同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规范政策激励,有力提升了各方积极性。

四是优化融合服务。金融部门立足自身职能,便捷、高效、务实服务“三社”融合。建立与农商行和汇丰银行战略合作关系,每年分别授信1亿元和0.8亿元的贷款协议。联同汇丰银行建立全县专业合作社的信用评价体系。三年共提供金融贷款17430万元(其中2018年1827万元,2019年5386万元,2020年10216万元)。

三、工作成效

通过“三社”融合的不断发展,充分发挥了供销在农村改革的独特作用,促进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一是融合助力了产业振兴。“三社”融合了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的优势,积聚了入社社员的智慧和力量,形成了发展产业、提升产业的雄厚基础。“供”和“销”的紧密联系又促进了“供”必须要建设强大的产业基地,必须符合供给侧要求的优势产业,提升了产业发展质量。同时还有效破解了土地盘活、资金短缺等瓶颈制约。

二是融合助推了农民增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三社”融合的主力军作用,广泛吸纳更多的农民参与,不仅提高了组织化程度,而且还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农民除入股入社既得利益外,还增加了就近就业、分红等增收途径。三建乡一年就为入社农户分红448万元。重庆川恒生态农业股份合作社为201户农民每年分红就达40万元以上。

三是融合助提了集体经济。在“三社”融合中把村集体经济纳入其中,实现了集体收入增加。同时还充分利用财政投入股权化改革增加村集体投入。结合建设全市的畜禽养殖基地的契机,在全县312个村发展了养鸡专业合作社,整合涉农资金给予每个村30-50万元的注入,仅此一项,每个村增加集体收入3万元以上,全县一举消除集体经济空白村的被动局面。

四、存在的问题

(一)合作社运行管理体系不完善。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三社”融合发展的前提。全县有专业合作社1944家,经调查,有近半数的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缺失、运行不规范、实力不强。一是运行制度不健全。个别专业合作社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制度、章程,执行不严格,章程作用未有效发挥;有的合作社制度不健全,内部运行不规范,名为合作、实为个人把控,功能不健全,融合主体缺失,“空壳社”“僵尸社”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专业合作社没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未规范编制年度业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等。三是融合发展能力较差。多数专业合作社产业规模小、效益不高,导致与基层社的股份合作、生产合作、服务合作实施效果不佳,生产合作、服务合作主要以供销社提供农资、产品销售服务为主,供销社融入合作社产业发展的程度较低。

(二)合作社贷款融资处于瓶颈期。金融服务是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资金保障。但目前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商业银行贷款难、抵押担保难、贷款程序多时限长等问题较为突出,信用社放贷合作社的贷款较少。一是银行贷款难。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产品生产,由于其季节性强,必须在短时间内收购足量的农产品原料,然而却常常因为贷不到款而阻碍其发展(一般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需求在50-100万以内)。二是抵押担保难。合作社绝大多数资产的表现形态是种养殖,这些资产往往不符合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规定贷款抵押物的标准,而作为不动产的土地(一般为流转或者村集体所有)在开展担保的操作层面上存在很大难度,金融机构很难开展贷款担保业务,从而难以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要求。三是贷款程序多、时限长。贷款要求社员全部逐一签字认可,贷款流程太繁琐,导致供贷款时限长,难以适应农业产业季节性的特点,农村商业银行投入融合力度不够。

(三)“三社”融合发展未形成合力。“三社”分属独立运行体系,工作目标定位等取向都不尽相同,融合需要各方相向而行、形成工作合力,但在工作中表现出合力不强。相关部门权责不统一,认识高度不一致,融合缺乏推动力等问题。一是协调难度大。供销合作社牵头单位,但有种不遗余力之感,供销合作社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存在一定困难。二是基层社活力不够。由于供销系统改制,恢复重建的基层社资产少、能力弱、能人少,供销系统在基层仍缺乏有效抓手,未发挥出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部分基层社业务局限于简单的“供”与“销”,服务对象领域窄,产品不够多元化,市场化经营服务能力不强,特别是在新时代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下,未有效衔接,没有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电商台平的作用。三是部门配合力度不够。相关单位对“三社”融合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工作中“三社”融合发展与“三变”改革工作等工作融合不深,在主动推进合作社与供销社、信用社融合方面缺乏具体措施。四是金融部门内部压力传导不足。参与“三社”融合工作呈现上热下冷,个别金融部门重视信贷成本和风险,没有出台专项金融惠农方案,放贷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实质性参与融合力度弱。

(四)“三社”缺乏专业人才支撑。一是基层供销社专业人才缺乏。由于供销系统改制等原因,基层供销人才流失较为严重,供应时代已过去,在市场经济主导下,现在供销队伍中善营销、懂金融的人才比较匮乏。二是合作社专业人才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难选,缺乏懂农业机械、农业技术的人员,特别是农民接受运用新事物的难度较大,相当部分合作社对农村电商的相关知识掌握不够,缺乏对合作社规范运行管理的能力,急需加强技能培训。三是金融机构为农服务的人才缺乏。农商行支行和网点懂金融的人不少,但懂金融又懂“三农”的人才比较缺乏,不能及时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五、对策及建议

“三社”融合发展的核心要义(三社是基础、融合是关键、利益是核心、发展是目的),聚焦重点、难点求突破,纵深推进“三社”融合。建议当前要重点夯实融合发展的根基,在规范、发展合作社上下功夫,只要合作社做大做强做靓了,“三社”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也就有了,同时要探索建立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规范提升合作社运行能力。要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委、供销合作社、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监管服务部门各自作用,多向发力推动合作社规范运行,夯实融合发展基础、增强融合发展能力,促进合作社发展。一是规范提升合作社运行。开展合作社运行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结合合作社的特点,指导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制度、章程,切实发挥制度章程作用,并严格执行。强化合作社功能,进一步清理整顿“空壳社”“僵尸社”,全面提升合作社规范运行能力。二是健全财务制度。督导合作社健全财务制度,配备专门人员或代账机构,规范财务账目、凭证等档案资料,落实年度业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等编制公示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规范财务管理的水平。支持鼓励合作社接受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提供的财务服务。三是做大做强合作社。继续探索股份、生产、服务等融合合作形式,进一步推动供销社入股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完善“国家、市、区县”示范社联创机制,创建一批国家级、市级农民合作社。鼓励合作社的再合作,推动农民合作社通过建立联合社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抓好与“三变”改革有机融合,推进农产品市场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运营,全面提升流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融合发展能力。

(二)寻求跳出贷款融资瓶颈方法。一是创新贷款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全面推行灵活的贷款方式,重点推行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问题。二是优化贷款担保方式。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有效解决其担保难问题。三是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农村商业银行要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化差别信贷政策,在尽职免责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农民合作社贷款风险容忍度。利用信息技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申报审批流程,提高审贷效率,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时效性。

(三)戮力同心推动融合发展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协调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职责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落实工作责任。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发挥牵头单位作用,细化相关单位对“三社”融合发展任务清单,抓好工作协调。二是规范基层社恢复重建。加快推进基层社恢复重建和规范化建设,提升市场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能力和对合作社的吸引力。三是凝聚融合发展合力。相关部门要以乡村振兴为契机,把“三社”融合发展作为规范合作社运行的重要抓手,推动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契机,加强对“三社”融合发展的支持和投入。四是优化激励服务机制。农村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放贷的合作社个数和贷款数量等激励考核机制,形成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强劲合力,推动“三社”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四)规划落实“三社”专业人才培养。一是开展供销社人员培训。培养一批善营销、懂金融、懂政策的工作人员。二是开展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加强农村电商等实用技能培训,建成现代化、智能化、网络化的农村电商平台,带动和促进快递物流和冷链物流发展,逐步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培养一批能驾驭现代化农业机械、掌握现代化农技的新型专业人才。三是开展金融机构职工培训。特别是农村商业银行要加强职工培训,帮助职工深入了解“三农”相关政策,提升金融服务力度。通过培养提高“三社”人员对市场经济发展的认识,有效防控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适应现代化发展的技术技能,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