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推动中国特色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党课:推动中国特色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我们的金融必须面向亿万人民群众,更好发挥金融在强化民生保障、增进社会福祉方面的作用,强调金融的普惠性,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金融发展成果,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金融力量。这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与西方金融发展道路的显著区别,也是金融工作政治性和人民性最直接、最充分的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成效显著,又普又惠的中国特色普惠金融体系初步形成。新时期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金融系统要全面准确领会主席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
一、深刻认识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意义
(一)普惠金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发展普惠金融,是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为弱势群体做好金融服务、让全民共享金融发展成果的重大国家战略,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普惠金融专注于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平等的金融服务,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公正金融服务的需求,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普惠金融是金融工作人民性的根本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了金融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必须满足老百姓的金融需求,普惠金融是对人民至上的系统诠释。坚守金融工作的人民性,最本质的要求是把全心全意为了人民、竭尽全力服务人民作为金融工作的价值标准和行动指南。覆盖到全体人民是“普”,让全体人民享受到低成本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是“惠”,全体人民共享普惠金融才是金融工作人民性的体现。作为普惠金融的践行者,甘肃银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扩大金融支持的覆盖面。
(三)普惠金融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途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经济兴则金融兴,经济强则金融强,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民营经济是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吸纳就业、活跃市场、推进创新的重要力量,而普惠金融则是激活民营经济的“强心剂”。普惠金融发展得好不好,是检验金融发展质量高不高的重要标准,更是衡量国家金融实力强不强的关键因素。建设金融强国,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不断为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等领域注入“源头活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活力。
二、准确把握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鲜明特色
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的生动体现。党的领导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行稳致远提供了根本保障,确保了普惠金融的“为民”初心。政府自上而下推动,有力动员了各方力量,展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优势。
(一)政府推动,统筹各方力量。发展普惠金融不仅写入党中央的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而且在国家层面制定了发展规划,明确了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及实施路径,形成顶层设计。在政府有力推动下,普惠金融发展成为政策制定者和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重要议题,各部门、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形成发展合力。
(二)部门联动,形成系统性政策支持体系。自国务院出台首个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后,各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普惠金融支持政策,从激励约束机制、金融总量供给、体制机制创新与结构优化等方面推动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加大普惠资源投入。人民银行综合运用法定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让低成本资金精准流向普惠金融领域。原银保监会提出设立专营机构、实行专营机制,以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等目标,并通过适度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引导银行加大资金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等方式加大对普惠领域的资源倾斜,增强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内生动力。财政部门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并不断优化资金使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费用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对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信贷业务提供资金支持,降低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的运营成本;此外,持续做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普惠小微信贷风险分担机制。
(三)多元主体参与,构建多业态普惠金融组织体系。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涵盖信贷、保险、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投资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普惠金融的主力军,大型商业银行普遍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行专业化经营管理,应用科技赋能,“头雁效应”明显;政策性银行在各自特定领域发挥作用,并通过转贷款业务发挥低成本资金优势;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自身优势定位实施差异化经营策略加大对普惠小微支持力度;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耕本地市场,满足“三农”小微企业分散化小额化的融资需求。此外,融资担保公司、保险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与银行业特色互补,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有益补充。
(四)上下联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2016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先后在河南兰考、浙江宁波和丽水、福建龙岩和宁德、江西赣州和吉安、陕西铜川、四川成都等六省九地牵头设立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各试验区以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为目标,立足当地、积极探索普惠金融在服务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路径。通过基层探索、试点先行,也为全局性改革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三、主动作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凸显了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对照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要求,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还存在服务质效不高、服务均衡性有待提升、业务可持续性不足等短板弱项。新时期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坚持市场化方式提升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适应性和竞争力。
(一)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一是监管政策从促进增量扩面转向提质增效。前期,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总体上是在政策驱动和监管要求下的被动行为,强调业务增速增量,这一定程度上易导致金融机构过分注重规模扩张和市场份额抢占,而忽视产品差异化、创新性和可持续发展。新时期,普惠金融监管政策和目标考核应当更加注重提质增效。通过建立普惠金融政策动态评估机制,及时响应市场变化,优化监管政策与评价体系,确保普惠投入的合理性、有效性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效。二是更好发挥市场作用,营造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引导机构差异化竞争、提升普惠金融业务的可持续性。健全可操作可落地的普惠金融长效机制,激发金融机构内生动力。真正营造一个市场化程度更高、参与主体更多元、定价更合理的普惠金融生态体系,实现普惠金融业务既服务便利、价格合理,又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三是构建竞争有序、协同发展的普惠金融供给格局。引导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开发差异化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大中型银行持续发挥低资金成本、规模竞争及金融科技优势,通过下放审批权,向信贷约束程度较重、信贷供需不平衡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避免“运动式”服务下沉,扭曲农村金融服务定价机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当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道路,结合自身定位,因地制宜开发具有竞争力的个性化、特色化普惠产品和服务。大中小金融机构应当形成服务对象分层、服务产品各具特色的供给格局。
(二)强化金融机构普惠金融能力建设。金融机构作为普惠金融供给方,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普惠金融的发展质量。一是提升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精准度和有效性。经过十余年发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在扩展,服务对象的金融需求及需求结构等发生了深刻改变,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合理定位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客户需求变化,创新与客户需求相匹配的特色化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提升服务质效。二是运用科技赋能,提升成本控制和风险防控水平,探索更加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数字技术有效打通了普惠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要积极利用科技赋能,解决信息不对称、规模不经济等短板问题,提升获客、运营和风控能力,同时加强数据治理和网络安全管理。三是建立完善的普惠金融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做实“五专”机制,探索立足自身、以客户为中心的普惠金融长效机制。四是丰富多层次、多元化、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优化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更好发挥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增强保险和资本市场服务保障功能,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动构建涵盖信贷、保险、理财的综合普惠金融体系,拓宽普惠金融服务领域。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等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要多角度齐发力,针对客户需求建立整体协同、分工明晰的服务网络,不断丰富普惠金融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提高普惠金融的广度、深度、便利度。
(三)持续优化普惠金融生态。一是加强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优化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和生态体系建设。建立涵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等普惠金融主体的信息平台并规范平台运行。加快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从融资对接向信息共享、线上融资等功能拓展。二是重视消费者保护,坚守风险底线。构建多维度适合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弱势群体的金融产品。完善金融产品的合格性和适当性管理,加强消费者能力教育,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展监管科技,提升普惠金融数字化监管能力,建立和完善数字化、智能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严厉打击防范以数字创新名义进行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教育,提升农村居民金融素养和消费者信用意识。注重“数字鸿沟”问题的解决。强化个人隐私保护,促进数据共享与确保数据安全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