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党课讲稿:加强组织纪律性+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
七一党课讲稿:加强组织纪律性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
同志们:
党的组织纪律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以及党组织与党员个体之间关系的规范。组织纪律是二十大党章规定的党的六项纪律之一,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有着严密的组织体系,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都要靠坚强的组织体系去实现。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措施。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中,党面临各种风险挑战和矛盾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确保全党服从中央,才能形成克难前进的强大力量。这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和国家事业顺利进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党的优良传统
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历史悠久,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无数实践证明,严明的组织纪律不仅是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也是党在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中保持团结统一、提高战斗力的基础。
在新中国成立前,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革命任务,党的组织纪律建设起步于实践中的需要。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党章就明确规定:“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皆须绝对服从之”,“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这就是“四个服从”原则中“全党服从中央、少数服从多数”的雏形。党的五大通过的党章将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的组织原则写入党章。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我们党深刻认识到严明的组织纪律对于战争胜利的决定性作用。面对复杂多变的战争环境,我们党加强了对党员的政治和军事训练,强调纪律的铁的性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对“四个服从”首次进行了比较完整的表述。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将“四个服从”作为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一条写进党章。1948年9月,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建立请示报告制度,这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取得革命的胜利具有重要作用。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形成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了党的统一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夺取革命的胜利具有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组织纪律建设进入新的阶段。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将民主集中的原则丰富为六条。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的行为作了全面规定,为党员遵守组织纪律、党组织执行纪律提供了遵循。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进一步丰富了民主集中的六条原则,将其明确为民主集中制六条基本原则,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党的十二大之后制定、修订的历部党章都明确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组织纪律建设更加强调制度建设,通过修订党章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建立了一整套更为完善的组织纪律保障机制,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面前人人平等。
回首党的百年历史,党的纪律建设日益发展并不断深入,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可靠保证,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供了有力武器,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创造了基础条件,成为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坚强保障。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历史充分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组织纪律比较健全,什么时候党员的组织观念比较强,什么时候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得比较好,党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就比较强,党的事业就发展得比较顺利。反之,一旦党的组织纪律执行得不好,党员的组织观念比较薄弱,组织涣散的情况就容易出现,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就会遭到削弱,党的事业也会受到影响。
二、加强组织纪律建设为加快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提供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把党的二十大描绘的美好蓝图变成现实,就必须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凝聚起磅礴的力量,从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客观来讲,当前在组织纪律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目无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有的变着法儿把一件完整的需要汇报的大事情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汇报的小事项,让组织程序空转;有的领导班子既有民主不够、个人说了算的问题,也有集中不够的问题,班子里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有的办事不靠组织靠熟人、靠关系,形形色色的关系网越织越密,方方面面的潜规则越用越“灵”、越来越多;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等等。这种情况如果听之任之,就会不利于党的组织纪律的加强,损害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妨害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宏伟蓝图的实现。主席总书记强调,“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对正确制定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不仅要有全党统一的意志,而且要保证统一意志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和贯彻执行。把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凝聚起全党的智慧和力量,这就必然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党的组织能力,保证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步调一致向前进,为加快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提供保障。这就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必须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创新纪律建设的方式方法,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是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应有之义
主席总书记强调:“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是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应有之义。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当中存在组织纪律性不强的现象,其根本原因是党性不强。党员干部应该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强化组织观念,以坚强的党性促使自己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者使自己游离于组织之外,而且职位越高,越要注重对组织纪律的自觉遵守,越要发挥头雁效应。一旦弱化了自身的党性修养,就容易导致组织观念的淡漠,就容易出问题、犯错误。主席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人什么时候容易犯错误?就是以为自己万物皆备、一切顺利的时候,得心应手了就容易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又不能做到不逾矩,就要出问题了。”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在不断强化党性修养中加强自身的组织纪律性,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从而始终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光明磊落。
坚强的党性、优良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识,也是百年大党饱经磨难而生生不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长期执政、永葆青春的奥秘所在。主席总书记深刻指出:“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党性是根本之要,决定着党员的思想灵魂和价值取向,为党风提供精神动力;党风是外在表现,将抽象的党性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向社会展示党的形象和风貌;党纪是重要保障,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保障党性原则的落实,纠正不良风气,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作出部署,体现了管党治党的系统思维,是对正风肃纪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党性、党风、党纪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党的建设的重要支柱。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既是管党治党系统思维的具体实践,也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是全体党员应尽的义务,是无条件的,也是一个党员不断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表现。主席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新修订的《条例》着眼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强化党员意识,从而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组织意识。同时,要准确把握党性党风党纪的内在联系,各级党组织要抓住纪律教育这个契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不断强化党性修养的过程中强化组织纪律意识;深刻认识《条例》这一党内法规对加强组织纪律建设的保障作用;真正将纪律教育的成果转化为不断增强的党性修养、更加向好的党风、切实得到贯彻的党纪,从而真正做到党性党风党纪三者一体推进,教育党员干部、纯洁党员队伍,锻造坚强的领导力量,不断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四、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切实执行组织纪律
主席总书记强调:“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事。
严格遵守、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对于党员干部来说,首先就是认真学习组织纪律。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从第77条至93条,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规定,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组织纪律“红线”,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广大党员干部应该抓住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难得时机,认真学习有关组织纪律的规定,解决对党的组织纪律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认真学习组织纪律的相关规定,弄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只是一个前提和基础。要做到严格遵守,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关键还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在心中树立组织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将组织纪律内化为自身的言行准则。有些人为什么学习过党的组织纪律,但还是在遵守组织纪律方面出了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其并没有真正把党的组织纪律当回事,在心中没有真正树立组织纪律意识。这样就出现了学习组织纪律和遵守组织纪律“两张皮”现象,这也是造成一些党员干部虽然学习了组织纪律,但不能遵守组织规定的深层次原因。要严格遵守、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就要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让党性在锤炼锻造中培塑升华,通过学习强化组织意识,时时刻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始终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任何党员干部不能搞特殊、有例外。要把组织纪律视为“带电的高压线”,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能碰,尤其是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都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要求切实遵守。对那些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的重要手段。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对突出问题要启动问责机制、追究责任。通过监督检查,倒逼党的组织纪律的贯彻落实,让党纪在严的基调中执行到位,真正使组织纪律得到严格遵守、切实执行。
总之,作为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组织纪律建设,可以确保党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状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新时代新征程,全党必须更加自觉地加强组织纪律建设,不断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