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纪律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汇编(25篇)

学习纪律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汇编(25篇)

学习纪律教育培训心得体会汇编(25篇)

党纪学习教育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突出严的基调,做好日常监督,强化生动实践,使党纪学习教育落地见效,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并锻造坚实的纪律脊梁。

  突出严的基调。党纪学习教育是我们党始终保持高度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纯洁性和先进性,才能更好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只有深化纪律建设,突出严的基调,才能确保党始终保持高度纯洁性和先进性。各基层党组织、纪检部门都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利用警示教育中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时常用律己之书审视自己,能真正做到查漏补缺,做到严的基调不动摇,在“知纪律己”中擦亮廉洁“新形象”,切实使铁的纪律转化为自己的自觉遵循。

  重在日常监督。党纪学习教育要培塑“自觉的纪律”。党纪学习教育明确要求:“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中,是我们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日常工作中,各基层党组织、纪检部门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的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定。通过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中,可以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这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自己始终做经得起锻炼的“规矩干部”。

  主动躬身入局。《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各基层党组织、纪检部门在进行党纪学习教育时,要有全局思维,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谋划一切工作的前提,坚持全局谋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既要看当前,也要看长远,坚决不做“井底之蛙”,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民服务、为事业担当上来。在不断学习中、不断实践中、不断服务中掌握党的纪律要求,确保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躬身入局争做“关键变量”,淬思想之“纯”、励斗志之“坚”,做到不敢违纪、不能违纪、不想违纪,真正将党纪铭记于心,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与为人民谋幸福相融合,推动从严治党“推深走实”,从而书写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崭新篇章。

铁纪铸魂:锻造党员干部“纪律之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党员干部应深入进行理论学习,勇于开展自我批评,并结合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筑牢坚不可摧的纪律屏障,打造出坚如磐石的“纪律之盾”。

  深入理论学习,夯实“思想之基”。“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必修的“必修课”,更是党长期执政的必然要求。主席总书记曾强调:“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在学习过程中,要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条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确保每一位党员都能牢记党的纪律,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资源,如 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获取最新的党纪学习教育资讯和理论成果,拓宽学习渠道;要定期对学习效果进行考核评估,通过考试、问答、心得分享等方式,检验党员的理解和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勇于自我批评,砥砺“党性之光”。“吾日三省吾身”,这是古人修身养性的智慧,也是我们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方法。主席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开展自我批评,根本动力来自党性,来自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党员干部要以党的纪律为镜,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要求,逐条进行自我检查,审视自己当天是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了这些纪律;要记录反省过程,将自己的思考、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措施详细记录下来。这不仅有助于持续追踪和评估自己的进步,而且可以作为日后回顾、反思和自我提升的宝贵材料;要将反省融入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不仅在每日固定的时间进行自我反思,更要在面对问题和作出决策时,及时审视自己的行为和思考过程是否符合党纪要求,确保言行始终与党的纪律保持一致。

  借鉴典型案例,筑牢“警示防线”。古有“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之训,今有主席总书记强调:“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精心挑选案例进行剖析,揭示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过程、影响和教训,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围绕所选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讨论。通过集体讨论、分组研讨等方式,深入剖析案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对照检查,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将案例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并在实践后的反思和总结中,持续深化对党纪国法的理解和认识。

“为纲、为尺、为镜”让党纪学习教育“对味”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需要精准把握“火候”,让党员干部学出“严味”“雅味”“深味”,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以“党章党规”为纲要,细思笃行品出“纪律严味”,在自省自律中“入脑入心”。主席总书记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既要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又要鼓励党员干部自学自悟,将“党章党规”作为明镜高悬,引导党员干部时常对照检查,品出“纪律严味”,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让党章党规党纪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在自省自律中让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挖掘身边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在参与中感悟、在感悟中提升,真正达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目的。

  以“廉洁文化”为标尺,寓教于乐烹出“清风雅味”,在潜移默化中“熏陶渐染”。廉洁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撑。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以先进文化启智润心,以高尚道德砥砺品格,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筑牢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挖掘本地廉洁文化资源,将廉洁文化与地域文化、民俗文化等相结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可以通过举办廉洁文化展览、演出、讲座等活动,将廉洁文化融入日常生活之中,让党员干部在欣赏艺术的同时,感受到廉洁文化的独特魅力。同时,还可以通过制作廉洁文化宣传品、开设廉洁文化专栏等方式,扩大廉洁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廉洁文化成为党员干部的精神家园,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感染,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以良好的形象和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以“警示教育”为明镜,以案为鉴讲出“警醒深味”,在长鸣不息中“固本培元”。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作用。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作用,精选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解读,揭示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教训,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反思和自省。可以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在亲身感受中受到触动和警醒。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坚决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警示教育的学习和实践,引导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层层递进”让党纪学习教育“学深行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党开展高标准高质量的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性、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年轻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态度要“端正”,内容要“悟透”,影响要“深远”。

  态度要“正”,心无旁骛把好思想“方向盘”。“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章党规如木之根基,是党的根本之法,党纪条例亦是党员的立身之法。因此,党员干部首先就是要端正学习态度,从思想上将“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从“囫囵学”变到“精准学”。在主席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谆谆教诲中把好思想“方向盘”,心无旁骛、坚定道路,带着信仰学、带着忠诚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深悟透”中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内容要“透”,融会贯通掌握党纪“方法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以史为鉴,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从不断自我革新中汲取出的“精华”“荟萃”。每一次修改是为了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是为了让组织管理更为有序,让资源配置更为合理优化,让治理效果更为理想。党员干部要细读新文、对比旧文学,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学,将目光注视在《条例》的毫厘之变、细微之差上,深学细悟、刨根问底,弄明白《条例》的意图,搞清楚纪律的规定,方能获取“活知识”,学到“真功夫”,掌握“硬本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学习要结合实际工作,党员干部要将“方法论”融入“实践论”,在具体工作中对标对表,在化解防腐变质中强化党纪学习教育,做到融会起来学,结合起来学,贯通起来学,不断提高党纪领悟力,党纪执行力。

  影响要“深”,持之以恒守牢党纪“基准绳”。“蔚然成风虽可喜,久久为功更利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聚智于“学”,聚神于“思”,聚力于“行”,要在实际工作中持续发力,不能满足一时成效。“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党员干部在工作实践中要“矢志不渝”扣好廉洁从政“扣子”,“久久为功”严守政治底线、纪律红线,“持之以恒”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推动从严治党“推深走实”,持续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自觉、自律、自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严则清正,清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做到“自觉、自律、自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坚持理论学习“自觉”,在勤而不辍、深学细悟中,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之深切,才能行之自觉。学习党纪国法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础任务,只有加强对党纪的学习和理解,补足纪律认知的空白,纪律的篱笆才会越扎越紧。立身百行,以学为先。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主席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字一句、一章一条学习《条例》,进而全面领会《条例》修订的意义、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旧内容变化。要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利用博物馆、展览馆的红色资源优势,深入现场教学,在身临其境中加深领悟思考,同时,围绕民ZSHH和组ZSHH,把《条例》的学习贯穿始终,切实通过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让铁的纪律成为我们的日常习惯和根本遵循,凝聚起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

  坚守纪律底线“自律”,在循途守辙、廉洁奉公中,做到“君子以细行律身”。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条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只有把守纪律、讲规矩的心弦绷紧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才不会跑冒滴漏,行为才不会出轨越界。心有戒尺,行有所止。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要严明廉洁纪律,弄清楚“廉洁底线是什么”,掌握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明确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慎小事,拘小节,使自己的一言一行完全置于党纪党规要求框架内,同时要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正确看待名利、升迁、得失,保持重事业、重气节的健康心态,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坚决刀刃向内“自省”,在揽镜自照、慎终如始中,做到“出则谦谦以自悔”。“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自省是从古至今人们一直推崇的美德,百年风雨一路走来,我们党一次次渡过难关、战胜磨难,正是因为能直面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坚持自我革命。“静坐则常思己过”。《条例》中的“六大纪律”,一百二十七条禁令,条条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是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必修内容,党员干部要以《条例》为镜时常检视自己,看言行举止是否妥当、思想作风是否出现偏差,及时对自身问题进行查找整改,把错误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要将自省意识融入日常,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等警示教育活动,将其作为完善和提高自己的切入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匡正行为举止、砥砺担当作为。

点“实”成金让党纪学习教育更“出彩”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如火如荼开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要从思想上发力、行动上突破、效果上落实,把实的要求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更加出彩。

  找准以勤治学“务实功”发力点,乘“实”而上,擦亮理论学习“成色”。“多思以修身,勤勉以治学”。学纪知纪是明纪守纪的基础和前提,学之愈勤、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广大党员学习党纪要在“勤”字上下功夫,一方面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必学课”和“基础课”,通过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班、研讨班、集中自学等方式紧密结合,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逐章逐条、联系实际开展学习。重点学习新增修订条款、《条例》修订的背景以及前后修订对照表,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循序渐进把理论知识“消化”“内化”,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学贵有常,要坚持思想赋能“久久为功”,做到学习内容“常规化”、学习形式“常态化”、学习目标“长效化”。只有把党纪知识学深学透学扎实,才能在“乱云飞渡”的复杂环境中保持“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政治定力,才能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的过程,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抓住以案促学“谋实招”突破点,顺“实”而为,擦亮实践担当“底色”。以人为镜可以正其身,以事为镜可以警其心。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活教材”,是促进党员干部守纪遵法的“清醒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具体情况,选取“身边人”“身边事”当成“活教材”,全方位梳理违纪现象的深层次、普遍性原因,通过观看警示片、庭审观摩、普法课堂等方式,组织党员“沉浸式”学习,最大程度进行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要提升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不搞“大水漫灌”和“一刀切”,针对不同类型党员干部,结合案件性质不同、岗位特点差异等,选取配套案例,开展个性化警示教育,提升案例和学习对象的“兼容性”,让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充分从“案中人”身上汲取经验教训,真正做到触及灵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广大党员干部当以纪律教育为契机,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时刻以党纪为准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整治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

  紧盯以训助学“见实效”关键点,向“实”而行,擦亮先锋模范“本色”。“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广大党员是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必须在遵规守纪执纪上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通过以训促学、以学促干,培养造就一支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方面要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纪法素养。通过授课辅导、法规讲解、党纪宣讲、现场答疑、谈心谈话等方式,解读《条例》要点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让作风建设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让好作风“蔚然成风”。另一方面广大党员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抓好成果的转化落地、学以致用,要以“案中事”“案中人”为参照物,找准“病因”、开出“良方”、力求“根治”,莫让他人“案例”成为自己的“病例”,莫让他人“老路”成为自己的“不归路”。要时刻把党纪之剑高悬,不以“你知我知”“下不为例”“八小时外”就麻痹大意,坚持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守住“第一次”,始终做到严于律己、清廉自守,永葆干净作风。

“怕”在心头方能谨“纪”在心

  主席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当下,全党党纪学习教育正蹄疾步稳、有序开展。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淬炼敬畏之心,常想“怕”字,常思底线,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常工作和行为准则,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和重托。

  怕“不知其不可为之”,才需保持“上下求索”的钻劲,以“纪”为基学深悟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纪是基础,也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前提。纵观近年来个别腐败落马人员,反思他们违纪违法根本原因,无不是由无学、半学、假学从而对党纪党规不了解、不掌握,不明白纪律是什么,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糊里糊涂就破了“防线”、越了“红线”、丢了“底线”,以至于问题发生后恍然大悟、追悔莫及。广大党员干部要闻“纪”而学,闻“纪”而动,认真研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条例》修订的内容学明白,修订背后的含义搞清楚,不断夯实学纪的基础,补足对纪律认知的空白、弱项,做到“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以思想理论的坚定巩固理想信念的坚定。

  怕“只缘身在此山中”,才需保持“刀刃向内”的狠劲,由“纪”见己反省自躬。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心有戒尺方得始终,行有所止方可致远。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好对照反省的“利器”,聚焦思想、工作、能力、作风、生活等多方面对照《条例》中“六项纪律”要求进行深入的“自我体检”,向自己“动刀”,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条例》各项规定“扫描”,用“案中人”自警,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校准思想航线、纠正思维偏差、规范自身言行,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不拿原则当人情,不拿权力作交换。

  怕“坐而论道忘初心”,才需保持“事必躬行”的干劲,铭“纪”于心担当作为。“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主席总书记指出,理论作用发挥的效度取决于理论见诸实践的深度。党员干部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自觉把铁的纪律融入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穿上抵御诱惑、坚守底线的“铠甲”,秉持“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坚定信念,始终保持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凡纪律规矩禁止的,诱惑再大、人情再重都坚决不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把纪律教育与严格执行贯通起来,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把为民造福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落到实处。

党纪学习教育当学会“多一笔”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念好“上、止、正”三字诀,做到印“纪”于心、执“纪”于行、见“纪”于效,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念好“上”字诀,在“求知上进、深学细悟”中印“纪”于心。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首要是夯实学纪的基础,做到求知上进,不断补足对纪律认知的空白、弱项,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里。“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作为“必修课”,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培养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将自己摆进去、将工作摆进去,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通过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方式深入学、反复学、结合实际地学,切实把对党纪的抽象认识形象化、具体化,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思想境界,做一名“对党忠诚,让党放心”的“老实人”。

  念好“止”字诀,在“心存敬畏、行有规范”中执“纪”于行。主席总书记曾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党纪学习教育不仅在于“学”,更在于“行”,时刻对标对表、严格自律、严守党纪,对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抵制。正所谓“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严守党的纪律规矩,面对各类挑战、诱惑和考验,始终坚守本色、恪守本分,做到不被物欲所俘获、不被利益所羁绊,敢于与违纪的行为做斗争、与违纪行为划清界限,坚决抵制各种诱惑,真正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守牢清正廉洁防线,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念好“正”字诀,在“正当其时、久久为功”中见“纪”于效。党纪学习教育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秉烛之明。”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要由“见效”变“实效”,“实效”变“长效”,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主动用党规党纪这把“戒尺”校正思想和行动,不断将所学、所感、所悟融入到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去见长效,真正实现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内生坚定政治方向和强劲前行动力的载体,不断深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检验的实绩。

党纪学习教育要“定调”“正风”“固效”

  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握好“严的基调”“稳的作风”“实的成效”,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抓住此次党纪学习教育契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培养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着力锁定“严严实实”的基调,织好党纪学习教育“纪律网”。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提升队伍纯洁性的必由之路。这次党纪学习教育要牢牢把握严“基调”、严“措施”、严“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全过程保持“不打折扣”意识,牢牢将“严”的基调贯彻始终;准确把握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措施,杜绝“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强化严的措施将《条例》研深吃透;不能只停留于理论的教育,要把典型案例、身边事例融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剖析原因根源,用真事警醒党员、干部,用“理论+实际”织起党纪教育全覆盖的网络,营造严的氛围。

  着力端正“稳稳扎扎”的作风,梳清党纪学习教育“责任链”。《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构建起党委(党组)—支部—党员干部的链式传导布局,层层级级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让《条例》入脑入心。党委(党组)要总领全局,扛起领导责任,实施部署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问题危害性认识,增强党员、干部学习主动性;支部要强化组织责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用好“四领”学习机制,助力党员、干部读懂纪律规矩、厘清言行举止;党员、干部要深化学习自觉,把自学作为主要方式,积极参与支部集中学习,领导班子通过读书班认真开展研讨交流,原原本本学《条例》、真真切切悟案例,不断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着力稳固“实实在在”的成效,创造党纪学习教育“新作为”。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要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牢牢抓住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发挥的着力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效。稳固优化干部队伍成效,助推服务能力提升,要抓住党纪学习教育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的作用,进一步清醒党员干部时刻遵守党的纪律规矩的头脑,整治日常工作中敷衍了事、纪律松散的现象,提升党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让党员、干部时刻自警自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守好初心;稳固促进现代化步伐成效,助推新时代发展,要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让党员、干部更深刻认识到“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员、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汇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循“纪”而行走好人生之路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严明党的纪律是让党始终保持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关键所在。广大党员干部要潜心学习、循“纪”而行,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正廉洁、坚持实干为民,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学深学实,走好人生之路。

  循“理想信念”之迹,学懂“心正而后修身”,走好“笃信不疑”的信仰之路。理论上清醒,才能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任务艰巨繁重、涉及面广,只有抓住“守纪”这一关键问题,才能发挥出最大效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正所谓“心正而后修身”,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历史和现实的维度,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待,不“流于表面”、不“走马观花”,沉下身、静下心地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定力。

  循“清正廉洁”之迹,学透“不畏人知畏己知”,走好“两袖清风”的坦荡之路。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敬畏才知行止。主席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正如西柏坡是党“进京赶考”前“立规矩的地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应当心存敬畏的“红线”。如果丢弃初心、迷失方向、触碰红线,一切能力和努力都会在“法纪”面前失去重量和分量。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把党纪学习教育学在日常、做在平常,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基,以反面案例为镜,紧绷心中“廉洁”之弦,让警示教育触及到“灵魂深处”,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严守心中纪律红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循“实干为民”之迹,学实“绝知此事要躬行”,走好“初心不变”的赶考之路。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主席总书记强调,“要大兴务实之风、清廉之风、俭朴之风,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在全党组织开展好集中性纪律教育”。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看行动,重心在实干,嘴巴上说遵守纪律是容易的,行动上落实遵守纪律才是更需要注意的。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光要清楚“我怎么样学”,更要明白“我为什么学”,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学,更不能为了应付检查而学,而是要为了更好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而学。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相结合,发扬战略思维和斗争思维,着眼“点”和“线”,解决一“面”问题,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在永葆“为民初心”中创造经得起历史、人民、实践检验的成绩。

三“慎”走好党纪学习教育路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党纪学习教育个中真谛,原原本本学纪、明明白白知纪、老老实实明纪、规规矩矩守纪,以“慎独、慎微、慎平”之心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在“光明大道”上行稳致远。

  树好“先圣法度,所宜坚守”的“慎独”之心,保持战略定力。《中庸》有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其意是说在独处无人注意时,君子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从东莱太守杨震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到清代叶存仁的“不畏人知畏己知”,再到元代大学者许衡的“梨虽无主,我心有主”,“慎独”早已成为自我修炼、自我净化、自我约束、自我塑造的准绳,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主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欲人不知,莫若无为;欲无悔吝,不若守慎”,以党性作为立身之本、行事准则,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用“慎独”正心修身、反躬自省,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心中永葆如临如履,于无人处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树好“忧患者兴,安逸者亡”的“慎微”之心,始终抓早抓小。主席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心由微而起,贪不遏则害人害己;嗜欲因纵而虐,欲不止则迷心毁身。纵观典型案例,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一餐饭、一瓶酒、一份礼肇始,理想信念在觥筹交错中逐渐崩塌、纪律意识在称兄道弟中逐渐模糊、廉洁防线在迎来送往中逐渐失守,其背后正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警醒不足。广大党员干部要坚信“清廉始于慎微”,时刻绷紧廉洁之“弦”,把党性要求、纪律规矩融入到一言一行之中,自设“防火墙”、自套“紧箍咒”,在日常小事和细节问题上守住心灵的“防护堤”,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树好“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的“慎平”之心,永葆思想清醒。正所谓:“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涉险滩时,人们大多加倍小心,往往难出事故;而看似风平浪静之处,常常藏着“灰犀牛”“黑天鹅”,可能导致船毁人亡。党纪亦是如此。无论是明晃晃的红线、高压线,还是浑浊不清的灰色地带,甚至在日常工作场景中,只要是党风所不齿的、党性所反对的、党纪所约束的,都要旗帜鲜明、不讲条件的反对。前进征程上,道路越宽广,越应该兢慎。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翼翼小心,乾乾终日”,自觉树立“凡所从政,当须正己,诫往修来,慎终如始”理念,摈弃骄傲自满、自以为是、胆大妄为、不再谨慎等不良倾向,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坚守初心,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担当使命,走好党纪学习教育路。

修好党纪“必修课”淬炼干部好风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学深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修好“勤学”“务实”“廉政”三堂必修课,淬炼遵章守纪、善作善成、清正廉洁之风,以好风气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各项事业行稳致远。

  学纪明志,修好“书山有路勤为径”的“勤学课”,于真学真悟中涵养遵章守纪之风。“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主席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新修订的《条例》充满时代感、实践性、针对性,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学习党纪绝不是“一时兴起”“完成任务”,而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应当志存高远、久久为功、常学常新,在寻根溯源中明悟来龙去脉,在潜移默化中强化规矩意识,逐渐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广大党员干部要静下心、沉住气,在深学细悟《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章逐条学、逐句逐字悟,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学深吃透,准确掌握其核心要义和规定要求。同时,要认真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ZSHH等活动,积极开展研讨交流,主动收看警示教育片,在反复学、用心悟、受警醒中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将“六项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纪促干,修好“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务实课”,于担当担责中践行善作善成之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主席总书记高度重视实干精神,强调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历史不会辜负实干者。《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在对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作出规定的基础上,新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以及第一百三十一条,增加了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鲜明实干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担当责任、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关键时刻冲得出、危急关头顶得上。“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已经开启,必须矢志不渝、砥砺前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党纪学习和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荣誉观,自觉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新形象工程”,强化实干担当精神,以更高标准、更快节奏抓实抓好各项工作,以实干实绩检验党纪学习成效。

  学纪正身,修好“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廉政课”,于自觉自律中弘扬清正廉洁之风。“自律者,如山岳之不动”。主席总书记指出,“一个人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讲不能完全靠外部约束,而要靠自觉自律。”新修订的《条例》针对执纪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条款,给全体党员干部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同时,《条例》充实完善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等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全周期管理,彰显了全面从严的鲜明导向。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党纪为尺正身立行,以“吾日三省吾身”的党性自觉时刻警醒自己、鞭策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织密拒腐“防火墙”、斩断非法“利益链”,坚持防微杜渐、慎独慎微,切实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行为准则,坚决守住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不松防线、不碰红线、不破底线,永葆人民公仆清廉本色。

党纪学习教育要“镜”中观悟

  今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俗话说:“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广大党员干部要常照“慎初慎独慎微慎终”之镜,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真正把自己“照”进去,把问题“照”出来,把原因“照”清楚,把方向“照”明亮,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常照“慎初”之镜,照一照自己是否做到知纪守纪,真正把自己“照”进去。人生贵在善始,没有好的开始,就很难会有好的终结。清廉与腐败仅有一墙之隔,一次心存侥幸的纵欲,即能令理想、信念及理智、修养筑就的“防腐墙”轰然而塌。小贪能成大欲,警惕之心一旦丧失,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思想暗处的滚滚浊流就会如滔天洪水汹涌而至,淹没那颗曾经清廉、忠诚、勤勉之心。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筑牢思想上第一道防线,拧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端正自身、怀德自重、克己慎行,把好第一次、第一关,坚决守住做人做事的原则底线。自觉对照党纪要求,照一照自己的理想信念,看一看精神是否有懈怠、意志是否有消沉、思想是否有滑坡,时时以镜反思、以镜反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是否合规,心中自树“可为”与“不可为”的衡量尺度,始终把党纪作为言行举止的“戒尺”,对于踩“底线”、越“红线”、碰“高压线”等问题要时时慎之、处处慎之、事事慎之,坚决“不越雷池一步”。

  常照“慎微”之镜,照一照自己是否做到克己律己,真正把问题“照”出来。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有些党员干部怀有“小节无害”的心理,选择性守纪律讲规矩,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躲监督“探头”,放松自我约束,从拿份礼品、收点烟酒、接受宴请等点滴开始,一步错,步步错,慢慢地在权、钱、色、利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不复顾惜”。“照镜子”的目的是要对我们身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达到刮骨疗毒、治病救人的目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有敢照镜子的勇气、真照镜子的决心和照好镜子的信心,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把好“小细节”、守好“小关节”、重视“小情节”,警惕各种“小意思”“小便宜”成为袭击自己的糖衣炮弹,严以修身、严于律己,成为“耐得住清苦、扛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的人。唯有照清“病症”,“未病先防”,抓早抓小“治未起之病”,洁身自好,修身克己、正心明道、防微杜渐,才能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

  常照“慎独”之镜,照一照自己是否做到自警自省,真正把原因“照”清楚。一个人能否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最难战胜的敌人是自己。因此,“照镜子”,关键在于照透自己的“病根”,要善于解剖自己,剖外也剖内,剖小也剖大,透过现象看本质,剖析问题的根源,思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破解瓶颈的办法,才能真正切除“病灶”。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镜子从光彩之处移开,多聚焦存在的疵瑕,多照丑处、短处,触痛处,真正用眼去观、用心去照,确保在无人时、细微处,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守住“八小时以外”自律关、廉洁关,把严格自律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时刻将党纪党规当作悬梁之剑,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检视和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强化自我修炼,注重身心修为、自我约束,时常回望初心、检视言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常照“慎终”之镜,照一照自己是否做到善始善终,真正把方向“照”明亮。善始不易,慎终更难。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一刻一阵子的事,而是要一以贯之、常修常炼、常悟常进。不少党员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的情况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是没有时刻保持对党纪的敬畏之心,从而走丢了初心,迷失了方向,偏离了轨道。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虚心学纪、笃思知纪,做到知行合一、令行禁止,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的落脚点放在守纪律、讲规矩上,放在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纪律要求、以自省自律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上,才能让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这就要求“照镜子”时,要摆正态度、找准方法、认清目的,对照党章之镜、廉政之镜、作风之镜,涵养“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自觉,不存非分之想、不图虚浮之荣、不谋特权之利,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慎终如始,始终厚植遵纪守规的浓厚底气,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自律的政治本色。唯有如此,“镜子”才能“照”得好、才能真正“照”出实效来。

弹出党纪学习教育的“弦外之音”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主席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要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为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是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广大党员干部要拨动“以学求知、以学助思”“以案警醒、以案正身”“以知笃行、以知笃干”之弦,连续性弹出忠诚之音、廉洁之音、成效之音,使之成为萦绕耳畔、声声入耳的警示之音,共谱党纪学习教育“新乐章”。

  拨动“以学求知、以学助思”之弦,弹出“真学真信”的忠诚之音。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点,在于解决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切勿“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起点。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善于梳理基本步骤和重点任务,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做好前期工作,才能为自身的党纪学习教育提供课程指南。欲知平直,则必准绳。要想知道党纪学习教育是否“入脑”“入心”“入行”,就必须借助《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来检验。通过“线上线下”学、“新旧对照”学、“逐章逐条”学等方式方法,搞清楚“能学什么”与“不能学什么”的是非线,弄明白“能做什么”与“不能做什么”的黑白线,避免在学习上空档滑行、雨过地皮湿,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拨动“以案警醒、以案正身”之弦,弹出“自我革命”的廉洁之音。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是最好的“清醒剂”。党纪学习教育不应局限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文件,也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中的知识宝库,加强对党规党纪的深入理解和认识。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讲的是,只有把自己修炼好,才能一步步把家庭经营好,把国家治理好,让世界充满和谐,天下太平。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历史主动精神,自觉从云端影片、云端课堂、云端教材中补课学习、定期温习,不断校正思想偏差、约束言行举止。要充分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以案说纪律、以案说法律、以案说道德、以案说要害、以案说职责,提高身边人“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的自我约束、自我免疫能力,营造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清明政治生态。

  拨动“以知践行、以知笃干”之弦,弹出“学以致用”的成效之音。为学之实,固在践履。检验党纪学习教育开得好不好,能否落地生效,关键在“人”,关键在“干”,不能只在“本上写写”“墙上挂挂”。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面,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多讲道理、多举案例、多摆事实,让大家心服口服、心悦诚服,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改进作风的一剂良药。在行使权力、办好实事方面,要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更重要的是不应在行使手中权力时,让群众产生深层次误解。既要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又要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让群众明白哪些事“可以办”,哪些事“不可以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党纪学习教育莫忘“执棒喊话”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需要把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紧密结合起来。对于那些显露违纪苗头、或已出现纪律失守的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应当善于执棒喊话,帮助他们幡然醒悟,刹住风纪滑落脚步,纠正思想行为偏差,不断提升党纪学习教育成色。

  “执棒喊话”是一份“清醒剂”。佛教禅宗接待初学之人常用棒一击或大喝一声,促他醒悟,谓之“当头棒喝”。应当看到,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学习党纪不上心,已然违反党纪却浑然不知,有的因心存侥幸知而不改,以致铸成大错。而一些党员干部碍于情面,对违纪现象或知而不言或避重就轻,容易导致违纪苗头演化成违纪行为,进而演化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这对党员干部的成长有害无益,对基层党组织的正风肃纪贻害无穷。常态化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不仅需要党员干部自检自悟、自我纠正,更需要所在党组织以及组织内部的同志对照党纪党规,及时执棒喊话、警示纠偏,促使纪律失守的同志猛然醒悟、即知即改,这也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和最好保护。

  “执棒喊话”是一份政治责任。“执棒喊话”因其严肃认真,使得一些同志担心落棒伤感情、喊话驳面子,便对其或敬而远之或轻描淡写,以致提领扯袖的政治责任压不实,教育帮助同志的时机被错过,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效被打折扣。各基层党组织、纪检部门作为首要执棒喊话人,应当始终扛好教育团结同志、增强组织纯洁性的政治责任。要把执棒喊话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方式列入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要经常沉入基层,第一时间发现违纪苗头,掌握纪律失守情况,用好四种执纪形态。而主动向违纪同志真情喊话,真诚关爱帮助同志,也是每个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觉悟,是对党组织负责、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重要体现,对每个党员、干部而言义不容辞。

  “执棒喊话”要讲原则有艺术。古语云,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对违纪现象执棒喊话,也需讲原则有艺术。要实事求是、法理相宜,要对照党纪党规,做到见人见事、事实清楚、条款相符,既不能捕风捉影、随意夸大,也不能大而化小、息事宁人;要方式灵活、直抵心灵,基层党组织要用足内部监督结果,用好巡视反馈结论,结合群众呼声建议,在谈心谈话、个别约谈中促使当事人醒悟,通过主题党课、专题教育对全体同志开展警示教育;要教育党员、干部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敢于对纪律失守人员倾情喊话,以肺腑之言、真挚情感传递同志之间的真诚关爱。讲原则有艺术的“执棒喊话”,似清风吹散阴霾,像阳光温暖心房,帮助同志校正航向、行稳致远。

明“忌”知“宜”抓好警示教育“现场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明“忌”知“宜”抓好警示教育“现场课”,做到以案促学、以案促思、以案促改,及时帮助党员干部“提神醒脑”“排毒治病”。

  忌“呆板说教”,宜“生动活泼”,创新“教育形式”实现“以案促学”。警示教育的形式直接决定“惊醒梦中人”的效果,形式单一、低效死板的“老路子”,难以让党员干部产生代入感、提升震撼力。因此,必须在创新方法路径和教育载体上多下功夫。一方面,要利用好法院、监狱、看守所等线下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案例教学、现身说法、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或纪律处分决定宣布现场,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感受纪法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避免“重蹈覆辙”。另一方面,要运用好线上新媒体平台,通过摄制警示教育片、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材料、制作微动画等方式,让党的纪律规矩的“种子”以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思想深处“落地生根”,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忌“浮于表面”,宜“触及灵魂”,优化“案例资源”做到“以案促思”。把警示教育仅仅当作“一堂课”,流于表面、浮于形式,极易导致党员干部把自己当成“旁观者”“局外人”,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把典型案例当成“故事”看,无法有效发挥出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要想让警示教育真正荡涤思想、触及灵魂,就必须把握好“深”和“透”两个重点,突出典型案例中能够“当头棒喝”“治疗未病”的关键因素,让“案中人”鞭策警醒“梦中人”,在反求诸己中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要深入挖掘违法违纪案例资源,透彻分析根源性问题,抓住特性生动刻画违纪违法者的“众生相”,揭露其腐化堕落的轨迹和原因,打磨光亮反面典型这面“反光镜”,引导党员干部揽镜自照、反躬自省,练就辨“坑”识“雷”的“火眼金睛”,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坚定避开“陷阱”和“馅饼”,切实把违纪违法者的“血泪教训”转化成提神醒脑的“清醒剂”。

  忌“大水漫灌”,宜“精准滴灌”,根除“疾病隐患”抓实“以案促改”。开对“药方子”,才能拔掉“病根子”。每个党员干部的成长经历、岗位职责、纪律素养以及生活环境都千差万别,唯有充分运用好“身边人”“身边事”这本“活教材”,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重点突出、对象明确,有的放矢、精准滴灌,才能真正起到警醒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要突出分层分类,既突出“关键少数”、也关注“绝大多数”,既紧盯金融、国企等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也聚焦基层治理、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造福百姓的重要岗位,精心挑选地域相近、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的案例,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量体裁衣”。要突出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开展自我剖析、反思不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把“利器”,切实把“症结”找准找实,把“根源”挖深挖透,拿出“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决心勇气,敢于直面、彻底整改问题,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以“纪”为“石”牢筑“三不腐”的廉政防线

  党的纪律是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也是党的生命线,今年4月至7月,全党上下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党的纪律建设强基固本。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执政基础和战斗堡垒,要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纪律要求,牢筑“三不腐”的廉政防线,全力营造正风反腐的清正环境,真正以实际行动为党的形象增光添彩。

  以坚定信仰为“压舱石”,增强“学”的主动性,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信仰是党员干部的“压舱石”,是抵御各种诱惑和风险的坚强屏障。基层党组织要将信仰教育贯穿始终,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仰、严守党章党纪。要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条规,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确保每位党员都能熟知党的纪律底线和红线。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如专题党课、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让党员干部在参与中增强学习兴趣,在互动中深化理解。同时,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触动,在行动上有所改变。此外,还要加强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

  以严明纪律为“铺路石”,突出“严”的纪律性,夯实“不能腐”的稳固制度。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基层党组织要突出纪律的刚性约束作用,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和不可逾越性。一方面,要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不越雷池一步。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另一方面,要注重发挥纪律的柔性引导作用,通过加强教育引导、谈心谈话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有力保障。

  以担当执纪为“金刚石”,展现“干”的积极性,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执纪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关键环节,是确保党的纪律得到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基层党组织要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担负起执纪责任,以担当作为的精神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向前发展。要加强执纪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执纪队伍中来,提高执纪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要加强对执纪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党的纪律规定和执纪程序,不断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执纪监督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格局。要加强对执纪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于执纪不力、失职失责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问责处理,确保执纪工作能够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巧为“己”字加“偏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做到“尺”不离身、不离心,常用“戒尺”量廉洁,而“守纪”贵在“守己”。广大党员干部要巧为“己”字加偏旁,自觉做到遵“纪”守法,把党的纪律铭“记”于心,面对形形色色的外部诱惑,要心怀“忌”惮、不为所动,不以事小而为之,不以事杂而乱为,在“守己”中严明党的纪律,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成长环境。

  巧为“己”字加上“绞丝旁”,遵纪守法、行有所止,把党的纪律摆在“首位”。党的纪律是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回顾百年党史,许多熠熠生辉的时刻,都是围绕维护、严明和遵守党的纪律展开,给我们党的发展留下了宝贵财富。党的纪律是“紧箍咒”,也是“安全带”,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和保护,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健康发展,更有利于提升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威信。“纪”字左边是“纟”,右边是“己”,简单来说就是“用绳子约束自己”,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面了解掌握党的各项纪律规矩,真正做到学思用贯穿、知信行合一,使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方式。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入脑入心。

  巧为“己”字加上“言字旁”,铭记于心、言有所戒,把党的纪律挂在“嘴边”。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一条成功经验。主席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党的纪律绝不是写在纸上的“空洞条文”,切不可敷衍了事、浅尝辄止,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列为“必修课”,常学常悟、真学真做,以铁的纪律护航党的事业行稳致远。“记”字左边是“讠”,右边是“己”,要把党的纪律印在脑里、挂在嘴边,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在与人交谈中保持谨慎和含蓄,做到“三思而后行”。言有所戒,是处世之道,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纪、明纪融入日常,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勤掸“思想尘”、常思“贪欲害”,牢记纪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和“精神堤坝”,争当清廉建设的“领头羊”。

  巧为“己”字加上“心字底”,心怀忌惮、心有所畏,把党的纪律印在“心中”。“学纪、知纪”是基础,“明纪、守纪”是根本,“无知者无畏,知而深深畏”,严守党的纪律的前提是熟知党的纪律,做到“了然于胸”“心中有数”。俗话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从一叶扁舟到巍巍巨轮,无数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在“夹缝”中求生存,在“苦难”中求成长,靠的不是“上天眷顾”,而是铁一般的纪律,这也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重要法宝”。“忌”字上边是“己”,下面是“心”,意思是“心中要有敬畏”,对党的纪律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避免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背道而驰,背弃初心使命。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明确纪律要求,“底线”树牢不逾越、“高压线”高悬不触碰,用实际行动践行“有所不为”的准则,持之以恒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的清风正气。

“学思用”于实处“知信行”向深处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上下全面启动、有序开展。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坚持“学”到要处、“思”到深处、“用”实处,促“知信行”向深处扎根,做到知之愈明、信之愈坚、行之愈笃,切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学”到要处,在“读薄”与“读厚”中“知之愈明”。书不读则不知,知不深则不通。学习党纪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加强党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党员干部要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的要求,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加强思想认识,调整学习作风,将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提升政治素养;要扎进“书本”,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上坚持日日精进、久久为功,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避免出现浅尝辄止、囫囵吞枣式学习,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要跳出书本,在实际工作中提升自己的学习技巧和实践能力,在学习、对照、检视、整改中,不断奠定党纪学习教育之基石。

  “思”到深处,在“修心”与“修身”中“信之愈坚”。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党纪是党员的纪律规范,具有约束党员行为、提高党员政治自觉、改善党内风气的重要作用,是党员必备的“戒尺”,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法宝。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国法深植于心,虔诚笃信,深刻领悟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在树牢正确政绩观权力观的同时,不断提升廉洁自律的政治站位,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严以修身、对党忠诚。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从思想上绷紧党规党纪这根弦,始终做到以党纪为边、以党规为界,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底线,时时刻刻按规矩办事、照规矩执行,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将守纪遵规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用”到实处,在“见行”与“见效”中“行之愈笃”。及之而后知,履之而后艰。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要先有“是什么”“为什么”的理论基础,再有“怎么做”的积极主动,最后持有“为谁做”的服务理念,方能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行合一。党员干部要将党规党纪融入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时刻将规矩、纪律挺在最前面,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积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成果践行到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私其利、严于律己、克己慎行,把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作为行动的指南,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在学以致用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醒”字领题用好“案中事”活教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基层干部以“案中人”为“镜”,做到“以案促思、以案促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让“案中事”引发“醒”字连锁反应,从而呈现“身边人”的“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本貌,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地生根”。

  在“警示”中“唤醒”,用“以案促思”之镜映“修身立德”之相,“身边人”当“闻鸡起舞”绽放“学纪本貌”。“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主席总书记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只有正心明道、怀德自重,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学习党纪之“大道漫漫”,唯有在“常学常新”中“常有精进”,在“细致研学”中“精益求精”,方能“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在深悟其要义中“立德修身”。对于相关部门汇编的案例,基层党组织不能“拿来就用”,要立足本地岗位实情,立足“身边人”的现实情况,精选“相近”案例,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因材施教,让“案中事”成为“理论学习”的“切入口”,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在“闻鸡起舞”的“勤学勤思”中“学深悟透”,在系统学习、新旧对照中守住“思想防线”,将党规党纪转化为“紧箍咒”“免疫针”,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中扎根基层,对基层工作“一丝不苟”“一丝不怠”,持续擦亮“清正廉洁”的“公仆底色”。

  在“唤醒”中“惊醒”,用“以案促学”之镜映“实干笃行”之相,“身边人”当“为民践履”绽放“知纪本貌”。《说苑·政理》有云:“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案中事”当如一记响鞭,用“惊天巨响”惊醒“昏昏欲睡”的“身边人”。主席总书记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基层党组织当抓好“以案促学”的“闭环”,要扣紧“学”字“首要环”,更不能放松“践”字“结尾环”,对于“案中事”不能“一讲了之”,要将“典型案例”吃透、嚼烂,剖析其形成原因、发展轨迹,找出其“产生苗头”,解锁其“蔓延原因”,切实让“案中事”惊醒“身边人”,引导“身边人”在乡村振兴的实践工作中“谨防白袍点墨、守住井底清泉”,以“青松立悬崖、寒梅绽冬雪”之态将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一步一印的“深脚力”,用“党纪党规”之“戒尺”丈量为人民服务的“点滴言行”,真正实现“全心为民、廉洁用权、公正无私”,成为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标杆与守护者。

  在“惊醒”中“警醒”,用“以案为鉴”之镜映“廉洁自律”之相,“身边人”当“一日三省”绽放“明纪本貌”。“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对于案例的学习,不需要“华丽辞藻”,更不能“浅尝辄止”,要“鞭辟入里”“一针见血”,用“典型性”警醒“自省心”。基层党组织要用活“案中事”这本“活教材”,找准“小切口”,让“典型案例”释放出“自净自省”的“大效应”,引导广大基层干部在“举一反三”中“触类旁通”,在学深学透的基础上以党规党纪为“硬标尺”,量出思想“净度”、服务“诚度”、工作“进度”,以党规党纪为“高悬明镜”,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拿起自我革命的“手术刀”,实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自觉用“案中人”扶正“头上之冠”。

  在“警醒”中“清醒”,用“以案促改”之镜映“行稳致远”之相,“身边人”当“遵章守制”绽放“守纪本貌”。“恒者行远,思者常新。”“以案促改”,要抓住“改”字关键点,还要聚焦“恒”字发力点,基层党组织要想做好党纪学习教育这项“系统性工程”,就要立足典型案例所涉及的对象、领域和要素等情况,不断加强对“案中事”的梳理总结,通过分析“违纪之行”、解剖“案情之迹”、剖析“问题之源”等方式,解析违纪行为发生的“原因”,引导广大基层干部以“案中人”为鉴,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做到“不留隐患”积极整改。还要以“建章立制”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确保“以案促改”见真章、出实效,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引领乡村振兴在崭新轨道“极速奔跑”的强大动力。

以“涵”促“纪”激荡党纪学习教育“最强音”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必修课”,以笃学恒心、清廉戒心和实干初心,激荡满格“最强音”,“一以贯之”走好党纪学习教育之路。

  涵养“知之深则行愈达”的笃学恒心,在深学细悟中激荡党纪学习教育的“信守音”。“立身百行,以学为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更是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保障。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站在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高度坚定推进自我革命,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但仍有少数干部在学习上“蜻蜓点水”“囫囵吞枣”“临阵磨刀”,导致对党规党纪“置若罔闻”,甚至“顶风作案”。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根基和前提,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充分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案头书”“手中卷”,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分层分类学、联系实际学,不仅要对一系列规则“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既要了解《条例》背景和轨迹,更要把握其本质所在和核心要义,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将铁的纪律真正内化为服务人民的强大动力。

  涵养“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清廉戒心,在拒腐防变中激荡党纪学习教育的“慎独音”。“风正则百官皆守,风不正则百弊俱生。”作风建设作为党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更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成败。新时代新征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面临不少顽固性、多发性问题,只有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弘扬清廉之风,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战斗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做到“慎独慎微”,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意识,时刻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主动对标《条例》自我审视、“检视剖析”,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剔除“节外枝”“旁生枝”,及时纠正道路中的偏差,回归正轨,又要将“身子”正起来,保持政治清醒,守住政治“红线”,自觉抵御诱惑和不正之风的侵蚀,把好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

  涵养“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干初心,在守正创新中激荡党纪学习教育的“担当音”。“为学之实,固在践履”。主席总书记曾提出,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规党纪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的就是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能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日常生活与工作中。说一千、道一万,两横一竖是关键。广大干部要以实干为基,练就理论联系实际的真功夫,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实于“形”、收获于“心”。一方面,要坚持“严”的基调,深入剖析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伪装性”“隐蔽性”,盯紧末端,坚决查处,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要时刻把纪律规矩摆在前列,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过好“权力关”“人情关”“金钱关”,做到心中有底线、为政不越线,切实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构筑起清正廉洁的坚强堡垒。

党纪学习教育要“抓重点、盯难点、通堵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党的纪律性,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广大党员干部应当紧紧围绕为何学、学什么、怎么学三个方面,抓住重点、紧盯难点、打通堵点,永葆党纪学习教育的“在线状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修身正己”。

  从思想上抓住“为何学”的“重点”,在自我净化中自我革新。回顾党的历史,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党一直高度重视纪律教育。“严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位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作出的庄严承诺。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只有弄清楚“为何学”,全面深刻了解党的光辉历史、传承党的优秀品格,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以纪律建设为突破口,让铁纪“长牙”、发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才能更好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才能更好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新征程上作出新贡献。

  从行动上紧盯“学什么”的“难点”,在学深悟透中入脑入心。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前进的旗帜。党的创新理论中,蕴含着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广大党员干部要抓住学习重点,弄明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精神实质与精髓要义,弄明白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加强对党规党纪、治党历史、典型案例等学习,坚持在全面、深入、完整、精准上用心用力,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前后对比,学深悟透,把握其中一些突出的新变化、新要求,要在潜心学习条文内容的基础上,用心体悟内涵要义,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在扎实的理论学习中厚植遵规守纪的底气,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织紧遵规守纪的“篱笆墙”,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从作风上打通“怎么学”的“堵点”,在融入日常中知行合一。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落脚点是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能够严严实实、本本分分地守纪。主席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纪律教育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紧密结合起来,聚焦忠诚这个根本点、干净这个着力点、担当这个落脚点,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在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中打通“堵点”。要利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常学常新、活学活用、善思善悟,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聚力用劲,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改进工作的能力本领、思路举措,用党纪学习教育的“热度”增添为民服务的“温度”。

“纪”往开来保持党纪学习教育“最佳状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知纪于学、明纪于心、守纪于行,努力让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在逐章逐条、原原本本中“知纪于学”,始终保持“遵纪守规”的“最佳思想”。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主席总书记强调,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斗争起来才有底气、才有力量。我们党正是依靠正确的理论武装、先进的思想指引,才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理论创新的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上好学纪这门“必修课”,把《条例》当作“案头卷”“枕边书”,通过“新旧对照”的方式,全面系统学、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不仅要在学习修订细节上下功夫,更要领会其中的精神内涵和核心要义,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真真正正搞清楚“可为”与“不可为”、彻彻底底弄明白“应做”与“不能做”,确保学习不走样、不变形,真正夯实“思想根基”。

  在深思深悟、融会贯通中“明纪于心”,始终保持“防腐拒变”的“最佳底线”。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三次修订《条例》,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强烈信号,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纪学习教育的精髓就在于引导党员坚定不移在思想上固本培元,认识到严明纪律不是空洞抽象的要求,而是落实在每一位党员身上的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上好明纪这门“专业课”,在“原原本本学”的基础上“认认真真悟”,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以《条例》为镜,变“他律”为“自律”,在对标先进典型、对比反面案例中,不断纠正思想偏差,擦亮清正廉洁的底色,筑牢防腐拒变的底线,真正筑牢“防腐底线”。

  在慎初慎微、知行合一中“守纪于行”,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最佳本色”。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守纪”是最终目的,是为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敢不守纪、不能不守纪、不想不守纪,让其知晓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党的初心,违反党的纪律,时时刻刻都要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上好守纪这门“实践课”,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既镂心刻骨、内化于心,又知行贯通、外化于行。要时刻保持“三省吾身”的自觉,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担当等方面跟上党纪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真正淬炼“清廉本色”。

“始终如一”让党纪学习教育向“深处”漫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用好党章党规党纪“戒尺”,拉直廉洁自律“准绳”,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铆足“一根竿子插到底”的钻劲,让学懂弄通章节条例“深入骨髓”。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总结和指南,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百年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地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创立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产生了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如主席总书记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既带着问题和目标去学习修订后的《条例》,又逐句逐字领悟其中的内涵和要义,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自觉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观察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铆足“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拼劲,让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深入日常”。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我们党以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和党的力量所在。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是一场思想上的洗礼和升华,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有力举措,无论是对待大行还是小节,不论是身处人前还是人后,都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唤醒“梦中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铆足“一颗钉子钉到底”的韧劲,让知行合一追求实效“深入群众”。回望我们党的百年历程,从成立之初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如今拥有九千八百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正是因为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历史无数次证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生命之根、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国之大者”,撸起袖子、甩开膀子,在身入基层、心入一线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在践行群众路线中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在危机困难面前挺身而出,敢于和歪风邪气做坚决斗争,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利与义、亲与清之间的关系,切实解决好群众心中所急、所忧、所盼,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权为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念好“深细实”三字经戴牢党纪“紧箍咒”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全党同志指明了学习党纪的方向和路径。广大党员干部应积极响应,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通知》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念好“深”字经,戴牢“静箍咒”,以“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的学习态度,深化党纪认识“固本培元”。主席总书记强调,“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涵养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党纪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线,更是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党的纪律和规矩,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行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通过学习党纪条例、观看党纪宣传片,准确把握党纪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深化对党纪学习教育的认识,形成自我纪律“红线”,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不折不扣执行。

  念好“细”字经,戴牢“精箍咒”,以“胆欲大而心欲小,智欲圆而行欲方”的执行方法,细化党纪成果“精准落地”。广大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纪的过程中,既要有胆有识,敢于担当,又要心思缜密,注重细节。党纪的执行不能大而化之,更不能简单粗暴。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党纪进行细化和具体化,确保每一项规定都能得到精准执行,将党纪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使之成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党纪的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从细微之处出发,建立起扎实的党纪学习知识基础,不断提升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并将知识与实际相结合,应用到实际中去,通过分析具体案例、进行实际应用,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念好“实”字经,戴牢“尽箍咒”,以“春蚕到死丝方尽,人至期颐亦不休”的工作热情,实化党纪效用“昼夜不舍”。党纪的效用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不断显现的。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责任,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切实维护纪律的刚强性、严肃性。通过严格执行党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党员干部提供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不断充分发挥党纪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尺、以党纪为戒,时刻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确保自身行为符合党的纪律要求,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