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根据领域划分主要包含道路运输和公路路政,涉及全区交通运输行业。

  二、监管内容

  (一)双随机检查

  单部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监管。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交通运输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概率组织,对辖区内道路普通货物企业进行抽查,对车辆规模10辆以下的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2%;对车辆规模10辆及以上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10%。(完成时限:10月)

  跨部门:1.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交通运输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概率组织,抽查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不少于50%。2.对机动车维修养护经营单位的联合抽查。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按照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不足的部分由中风险企业补足的方式组织,抽查辖区内三类机动车维修养护经营单位不少于10%。3.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按照D、E级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不足的部分由B、C级企业补足的方式,抽查不少于辖区内网约车平台数量的50%。4.对客运站安全消防职责落实情况的联合抽查。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比例组织,抽查客运站2家。5.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比例组织,抽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2家。6.对水路运输行业(含客运站)的联合检查。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区气象局,按照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不足的部分由中风险企业补足的方式,抽查水路运输辅助经营企业1家。7.巡游出租车经营监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比例组织,抽查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3家。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XX分局,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比例组织,抽查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1家。9.三级及以下客运站经营监管。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E级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不足的部分由C、D级企业补足的方式,抽查三级及以下客运站1家。10.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联合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按照E级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不足的部分由C、D级企业补足的方式,抽查不少于辖区内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数量的20%。(完成时限:10月)

  (二)重点专项检查

  1.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由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针对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范围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完成时限:全年)

  2.公路路政监管。由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联合区公运中心具体针对公路超限治理、公路安全保护、公路养护等方面开展监管,重点打击涉公路路域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等方式实施(完成时限:10月)

  三、监管重点

  (一)交通运输重点行业专项监管方面。

  重点查处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未取得车辆营运证,擅自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

  (二)公路安全监管方面。

  重点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装载物遗洒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运输行业监管方面。

  重点查处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要求提取安全生产经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备案情况、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未按规定填写教学日志以及培训记录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上下贯通,区交通执法队要强化和市交通执法队及区公运中心的协作配合,在实施“双随机抽查”时组织区公运中心常态化参与,要进一步深化“跨部门联合任务”场景的应用,着力打通部门协同堵点、难点,有效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要坚持属地查和市级重点查相结合,充分运用非现场监管、专项检查、风险核查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严格规范执法。要规范行政检查程序,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检查人员在行政检查中,应当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和要求。向被检查人询问有关情况时,应当做好记录,由被检查人核对确认。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要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完成公示,做到检查结果公开透明。

  (三)强化结果应用。要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监管力度,健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设置任务时要与20XX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挂钩,根据信用分级,科学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严格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高高风险市场主题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减少烦企扰企。

  (四)坚持考核导向。要切实做好检查对象库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开展相关检查工作,要落实专人跟踪本单位数据指标完成情况,紧盯考核任务要求,市局将定期晾晒相关指标数据,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通报和约谈相关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