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辽宁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阜新市深化市属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阜国资﹝2019﹞5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市属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国企经营管理水平,更好促进国企增强活力、提升效率,市国资委组织开展深化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客观要求,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的重要任务,是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能增不能减”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的有效举措。市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要在2024年取得实质性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企业功能定位相配套的市场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管理体系,有效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三能”机制,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一)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1.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与职工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企业职工中不再有全民固定工、集体工、合同工等身份界限,所有职工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手段,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各项工作,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根据考核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

2.优化岗位体系建设。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按照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要求,结合企业发展情况,完善岗位设置,建立各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考核标准等。建立用工总量控制机制,每年对岗位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3.推行职工竞争上岗制度。对竞争上岗和在岗职工,进行岗位动态考核,并可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和完善内部淘汰办法。对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及未竞争到岗位的人员,企业应对其进行转岗或转岗培训。不服从转岗分配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企业可与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形成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

4.加强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内部劳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管理的配套规章制度,规范奖惩办法,严肃劳动纪律。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应按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5.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富余人员较多的企业,要采取主辅分离和鼓励职工自己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等多种途径,加快人员分流。富余人员未分流前,富余人员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再招用新的职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富余人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自谋职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和濒临破产的企业,可依法实行经济性裁员。

(二)人事制度改革

1.精简组织机构。改革不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组织体系与管理流程。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精减各类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控制管理幅度,使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做到责权明确、信息通畅、监控有力、运转高效。企业管理岗位与管理人员职数的设定,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掌握。

2.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管理人员竞聘上岗。企业对管理岗位竞聘的岗位和条件,要根据需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提前公布,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试或测试,公开答辩、公正评价、公示测评结果,按企业制定的竞聘办法决定聘用人员。选贤任能,努力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

4.强化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根椐企业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特点,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确定量化的考核指标。难以实行定量考核的岗位,也要根据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进行严格考核。对重要岗位上的管理人员要建立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并建立考评档案。将考核结果与职位升降和薪酬调整紧密挂钩,对于经考核评价不能胜任工作的,应调整岗位,降职降薪,真正做到能上能下。

5.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对年度或任期内考评成绩优秀的管理人员应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考评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管理人员,要给予警示和处罚。任期内不称职的,可以通过企业的规定程序予以提前解聘。企业根据实际,可在健全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对管理人员实行淘汰下岗制度,真正形成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

(三)分配制度改革

1.着力工资总额能增能减机制建设。市属企业应制定分类调控、能增能减的企业内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方法,建立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切实做到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企业效益下降时,工资总额应当随之下降。严格控制企业人工成本,使人工成本水平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竞争力相适应。

2.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市属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建立符合市场要求的员工薪酬分配制度,推进与效益密切联系的薪酬制度改革,分配办法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员工薪酬一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基本薪酬体现工作年限、岗位责任、岗位技能、岗位强度、岗位环境等因素,应根据劳动力市场价位、企业成本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并随企业经营状况的改变实时调整。绩效薪酬体现个人业绩与所作贡献,与企业效益、个人绩效紧密挂钩,确保收入能增能减。企业效益下降或者职工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员工绩效薪酬总体水平相应下降。市属企业要按照员工岗位层级和类别,合理设置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的比重,各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比重原则上应大于基本薪酬比重。

3.加大对关键人才的激励力度。积极探索符合专业人才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行业特点和员工的可承受程度,依法依规建立关键人才中长期激励机制。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建立科技创新人才薪酬激励制度。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

企业是三项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市属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健全运行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引导全体员工形成改革共识,积极参与并支持改革,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推动“能上、能进、能增”更加科学,“能下、能出、能减”更加到位,充分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助力新一轮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全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二)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对标改革

市属各企业要在三项制度改革中综合考虑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就企业现状进行科学分析评估,充分借鉴优秀经营管理模式和成功改革经验,全面对标,查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存在的差距和短板。对照评估结果全面开展对标诊断,深入剖析制约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各方面因素,找准三项制度改革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主攻方向。

(三)精心组织实施,务求改革成效

市属各企业要按照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把三项制度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拿出创造性的改革举措,破解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各企业要正视困难、主动作为、协同推进;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同时,妥善解决员工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利,确保企业、社会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三项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系统工程,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具体分为四个阶段来推进落实。

第一阶段:对标改革评估阶段(2024年1-4月)

主要任务是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找准三项制度改革的重点方向和薄弱环节。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现状进行科学评估分析,充分结合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发展方向及经营状况等客观因素,对照业务板块,选择改革标杆,全面查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目标任务,规划改革路径,依据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和整体战略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制定完善方案阶段(2024年4-5月)

主要任务是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方案和管理办法。重点针对“六干”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找切入点,着力围绕“六能”即“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能增不能减”找到突破口,力求改革方案管用有效、操作性强。重新核定企业“三定”方案,配套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岗位任职标准、岗位竞聘方案、考核评价体系、奖惩管理办法、工资总额分配管理办法等。在此基础上,用好对标对表的方法,细化具体措施,形成路线图和时间表,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第三阶段:改革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5-10月)

主要任务是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办法,全面推进改革实施。实现以先进科学的编制定员管理为基础,以岗位管理为核心,完善劳动人事分配体系建设,畅通各类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全面推行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完整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增能减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实现用工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高效,激励约束机制健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市场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是要规范有序、稳妥推进。2024年5月起,市属各企业要全面铺开。各企业要深入宣传动员,广泛凝聚共识,夯实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判本企业改革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做好舆情预案,建立健全过程督导和评估机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积极稳妥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二是要敢闯敢试、勇于创新。要深化组织机构改革,优化用工结构,坚决撤并职能重叠、低效运行和人浮于事的组织机构。科学合理建立岗位职位体系,因事设岗,人岗匹配,易岗易薪,打通管理、技术、技能人才交流互动和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要规范各类人员的交流、使用、管理和退出机制,激活内部劳动力市场。要在选人用人方式创新上取得突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采取组织任命、竞争上岗、对外招聘等多种方式选聘岗位管理人员,对专业性较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岗位,要特别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运用好谈判工资、协议薪酬等市场手段,实行契约化、任期制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要广泛建立各级各类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运用“三项机制”。做到定量考核公正公平,定性评价有理有据,规范解决管理人员“不能下”的问题;对于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人员,强化考核淘汰、竞争淘汰和从严问责,真正做到考得严、下得去;要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的基本原则,切实为敢担当、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三是要科学组织、力求实效。各企业集团要结合实际情况,引入对标方式,科学分析评估,针对不同的企业制定不同的措施和办法,不搞“一刀切”。要抓住重点,敢于动真碰硬,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理性思维,统筹协调好三项制度改革与其他改革的关系,做到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第四阶段:经验总结宣传阶段(2024年11-12月)

各企业要对三项制度改革突破点和工作亮点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工作成效,推广典型案例,加强互动交流,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在集团公司内部推广应用。对于有缺失、不到位的地方应立行立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实施方案,建立改革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借助各类工作平台和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和报道改革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此推进更深层次的改革。2024年末,各企业集团要形成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上报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将加强对各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定期通报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将根据工作进度和相关验收标准,对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对改革进展较快、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通报表扬,对组织推动不力、改革进展滞后的企业,在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