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严的基调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始终坚持严的基调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同志们:
“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这是主席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讲话中特别强调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总基调,也是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遵循。一个“严”字,反映出中国共产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丰富内涵、科学逻辑和实践要求,揭示了党深入推进自我革命的职责使命,也展现了党深刻把握和着力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智慧和方法。党中央决定于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是我们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特别要求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中央政治局曾于2003年12月召开会议审议批准并发布了《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先后于2015年、2018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党的二十大后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XX年12月召开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三次修订,这既是贯彻落实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二十年来持续推进《条例》的修订完善,其中透出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贯穿“严”的总基调。在《条例》总则中讲到“全面从严治党”时,特别增写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这句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谋远虑:一是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二是着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着眼“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新修订的《条例》共三编、十一章、158条。我们可以从中悟出中国共产党安身立命和一路前行的许多管党治党的深刻内涵和历史逻辑,看到中国共产党100多年一路走来的经验总结、教训总结,特别是依规依纪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
一、党规党纪是我们党安身立命的根本
党章是中国共产党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加强纪律建设是我们党的治本之策。这一“治本”的道理,就清晰地反映在《条例》中,《条例》第一条就是从“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讲起的,《条例》第三条进一步强调“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这就恰恰说明:党章以及党规党纪是我们党安身立命之本。这个“本”规定性,我们也可以从中国共产党所制定的党纲、党章、入党誓词等根本遵循中找到答案。
(一)党成立时制定的第一个纲领,就写入了党的纪律方面的规定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就写入了有关“保守秘密”“严格监督”“党员不经党的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等方面的纪律规定;还要求“在加入我党之前,必须断绝同反对我党纲领之任何党派的关系”。这说明,中国共产党从承担起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使命任务那一刻起,就在自己的纲领中明确了纪律的规定性,并把遵守这些纪律作为加入这个党必须接受的约束。
(二)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个党章,专设了“纪律”一章,是党章中内容占比最多的一个部分
中国共产党制定的第一个党章,从服从党的决议到执行党的命令,从执行政策程序到党员违纪处理,均作了详细规定。比如:“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本党党员须绝对服从之。”“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凡党员若不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特许,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党派。其前已隶属一切政治的党派者,加入本党时,若不经特许,应正式宣告脱离。”“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这些严格规定中,多次使用了“绝对服从”这类不容半点含糊的概念。对违反了党的纪律的言行怎么处理?这个党章特别规定,“凡党员有犯下列各项之一者”,“必须开除之”: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无故联续二次不到会;欠缴党费三个月;无故联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泄漏本党秘密。从上述条款中可以看到,面对复杂严峻的斗争环境,我们党一开始就对遵守纪律要求极严,不给违纪言行留下任何逃避的空间。
(三)党内自有入党誓词以来,无论字数多少,都包含严守纪律的誓言
目前所知,党的历史上宣读的第一份入党誓词,是毛泽东亲自撰写的。1927年秋收起义后,在起义部队遭受严重挫折、革命前途面临严峻考验的情况下,毛泽东经过深入调查,决定在连队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在工农出身的战士中发展党员。为帮助新党员树立革命理想、坚定革命信念,毛泽东决定通过举行入党仪式和党员宣誓的办法加强对新党员的党性教育。1927年10月,毛泽东在湖南酃县(今炎陵县)水口镇叶家祠主持了六名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据其中一位党员赖毅回忆,他们当时宣读了毛泽东亲自撰写的入党誓词:“牺牲个人,努力革命,阶级斗争,服从组织,严守秘密,永不叛党。”这份誓词明确要求,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就要接受“服从组织,严守秘密,永不叛党”等严格的纪律约束。
目前所发现有实物的最早的入党誓词,是193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民党员贺页朵抄录的入党誓词,是贺页朵用毛笔抄写在一块红布上的,共有6句话:“牺牲个人,言(严)首(守)秘蜜(密),阶级斗争,努力革命,伏(服)从党其(纪),永不叛党。”尽管有不少错别字,但却清晰地记载了严守秘密、服从党纪等严格的纪律规定。在我们的历史上,无论入党誓词如何变化,纪律的要求始终没有弱化,一直是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遵循的刚性要求。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正式载入党章的入党誓词,更加规范化。这份入党誓词总共十二句话:“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其中不仅专门有一句讲“严守党的纪律”,而且其他内容,包括“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保守党的秘密”等,都渗透着纪律方面的严格要求。从我们党成立之时制定第一个党纲、第一个党章,到我们党每个时期给新加入的成员规定入党誓词,无论在日常生活还是重要事件中,无论平稳发展还是经历艰辛,特别是在发展关键时刻,我们党都严格按照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等要求,每个党员都不折不扣始终把党的纪律规矩当成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为监督检查党纪党规的执行,特别是保证党在白色恐怖和艰难环境下生存发展,我们党在1927年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时,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王荷波等七个正式委员和三个候补委员组成。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不仅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监督制度正式创立,而且进一步强调了党的纪律在党的生存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的王荷波,尽管不到半年时间就因叛徒告密在北京被捕,但他在狱中无论遭受怎样的酷刑,都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被敌人秘密杀害前,他留下的唯一遗嘱是教育子女如何做人。党的五大选出的监察委员、候补委员,后来大多牺牲在刑场或战场上,但却无一人违反党纪党规,更无一人叛党投敌。
在复杂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在党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内的绝大多数党员都严格按照党的纪律要求,为了党的发展壮大无私奉献甚至壮烈牺牲。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他们对纪律和规矩的严格遵守和始终坚守,就没有我们党的发展壮大。
二、党的纪律是我们党一路走来的取胜法宝
从只有几十名党员的小党,发展到98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领导着14亿多人口的泱泱大国,中国共产党靠什么取得胜利?我们既可以从思想指导、领袖领航、团结统一、人民支持等方面分别找到答案,因为这些都是我们党取得胜利的优势和法宝。但是,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和完善的规矩体系,这个党也是不可能取胜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为自己规定了严明的纪律,并逐步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在新修订的《条例》中,除第一编总则外,还专门设有第二编“分则”,涉及党的六大纪律。其中第一大纪律就是政治纪律。《条例》特别规定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从根本上要解决的就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问题,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因为这是党的建设第一位的任务。
(一)严守“一切行动听指挥”等政治纪律才能“战无不胜”
《条例》关于政治纪律的规定特别强调“坚决维护主席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问题。因为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取胜的根本保证。早在1927年党的五大通过“组织问题议决案”时,就明确提出了“政治纪律”的概念,这份议决案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这一规定的出发点,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只有牢记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才能保证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胜利,也才能避免党员犯政治错误。“政治纪律”概念提出的时候,正是我们党处于血雨腥风的复杂斗争环境中,由此我们党及其领导下的队伍也开始在实践中探索建立各种纪律规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在这个时期诞生的。中国共产党从建立自己的武装开始,特别是打响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第一枪起,就在思考如何带出一支“人民铁军”的问题。这支“铁军”,首先是人民的队伍,要做人民子弟兵,同时更要以严格的纪律约束自己。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时,就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同年10月,毛泽东率领工农红军抵达井冈山地区的荆竹山时,提出了“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三项纪律。后来逐步丰富和发展,由“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核心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关键是要处理好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和公私关系问题。我们党及其领导下的队伍,靠着严格的纪律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一路前行。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多次提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毛泽东多次与党内军内各级干部一起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强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政治作用,是我们军队战无不胜的法宝。他要求大家:“你们不光要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你们还要讲解,还要按照它去做。”“‘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这一条非常重要。”“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第一条,步调要一致,不一致就不行。”他多次批评一些党员干部自以为是,不听中央统一指挥的情况。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始终具有极强的政治属性、极严的纪律要求和极简的行动指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主席总书记多次强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重要性。2014年10月31日,他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军之所至,秋毫无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影响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官兵。”还特别强调指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那么几条,很容易记,更容易执行。”从新修改的《条例》中,我们也能清晰地看到,其中许多条款,都包含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反映了我们党及其领导的队伍一路走来取得胜利的纪律保障。
(二)深刻认识“向中央作报告并请求指示的必要和重要性”
在中国共产党创建的一系列纪律和规矩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就是建立报告制度,它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各级组织向上级组织报告、各地各部门向党中央报告,这一制度由来已久。自我们 立之初,就明确规定有关事项“均应随时向中央报告”。中国共产党曾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也自觉将当时的工作状况和国内的相关情况适时向共产国际报告。到了1948年前后,人民解放战争进入新的战略进攻阶段。正如毛泽东1947年底在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发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所说:“中国人民的革命战争,现在已经达到了一个转折点。这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已经打退了美国走狗蒋介石的数百万反动军队的进攻,并使自己转入了进攻。”“这是一个伟大的事变”,“这个事变一经发生,它就将必然地走向全国的胜利。”正是在这个“伟大的事变”发生之时,对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工作的正规化等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为此,毛泽东于1948年1月7日向全党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党内指示,由此开启了解放战争时期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实践,这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前提。在《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里,特别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必须由“一把手”直接报告。在重申各地依旧要作“临时性的报告和请示”的基础上,提出一项新的要求,即:各地党政军一把手每两个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综合报告,内容侧重于政策性——汇报该地各项活动动态,各类问题、倾向及解决办法。二是充分认识“向中央作报告并请求指示的必要和重要性”。指示解释说:之所以规定这项制度,是因为党的七大以后,“仍然有一些(不是一切)中央局和分局的同志,不认识事先或事后向中央作报告并请求指示的必要和重要性,或仅仅作了一些技术性的报告和请示,以致中央不明了或者不充分明了他们重要的(不是次要的或技术性的)活动和政策的内容,因而发生了某些不可挽救的、或难以挽救的、或能够挽救但已受了损失的事情。而那些事前请示、事后报告的中央局或分局,则避免了或减少了这样的损失。”指示严肃提出:全党必须改正“对上级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的不良习惯”,各中央局和分局必须同中央“发生最密切的联系”,“当此革命已进入新的高潮时期,加强此种联系,极为必要”。三是要写出扼要简练的报告。指示对报告的具体写法作了明确规定,除了要求由书记负责(自己动手,不要秘书代劳)外,还特别强调:每次一千字左右为限;一次不能写完全部问题时,分两次写;一次着重写几个问题,对其余问题则不着重写;内容要扼要,文字要简练,要指出问题或争论之所在等。党内报告制度的建立,既顺应了新的历史阶段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又是党的建设自身发展提出的迫切要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这一“伟大事变”即将取得胜利的紧要关头,毛泽东进一步向全党全军发出了“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伟大号召。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个口号的前提,是人民军队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所向披靡、凯歌向前,它反映的深刻道理,包含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队伍发展壮大的内在规律:一手抓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一手抓纪律建设和统一领导。
三、党的纪律是共产党人不得违反的铁律
党的纪律一经出台,就成为共产党人不得违反的“铁律”,在执行纪律的问题上,有着极端的严肃性,既没有任何松动的空间,也没有向党组织讨价还价的资本。《条例》在强调党的六大纪律时,每一方面的规定都非常严肃,比如:讲政治纪律,首先就强调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绝对不允许破坏党的集中统一;讲组织纪律,强调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允许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讲廉洁纪律,强调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讲群众纪律,强调不得损害群众利益,不得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能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讲工作纪律,强调在工作中不能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能消极回避、推卸责任;讲生活纪律,强调不得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等。
对违纪、违法怎么办?中央明确规定: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原则”,首先强调的就是必须从严,不得违反的硬道理: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是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四是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五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这五条原则,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主席总书记明确提出的有关“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重要思想。
曾有媒体梳理过,仅在《主席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一书中,就列出了主席总书记给党员干部提出的不能违反的“25条铁律”。为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纪党规问题上如此强调“严的主基调”,并规定这些不能违反的“铁律”?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早在我们党成立初期,毛泽东在分析巴黎公社为什么这么快就失败的原因时,就曾直言不讳地指出过“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没有一个统一的集中的有纪律的党作指挥”,“以致内部意见纷歧,势力分散,而予敌人以可乘之机”;二是“对敌人太妥协太仁慈”,“我们对敌人仁慈,便是对同志残忍”,“因为我们不用严厉的手段对付敌人,敌人便要用极残酷的手段对付我们了”。这就清晰地告诉我们,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集中的有纪律的党作指挥”,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必定失败无疑。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处决严重违法违纪的红军干部黄克功时,毛泽东明确指出:尽管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毛泽东还特别强调,“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在这个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队伍与其他政党和旧军队有着本质的区别,从这些鲜明对比和强烈反差中,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严明,遵循不能违反的“铁律”,也就看到了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希望。
同志们,党的纪律是共产党人不得违反的“铁律”,严格地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素质和行为准则。我们要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角度,充分认识党纪学习教育的极端重要性。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党规党纪,始终是我们党安身立命的根本,始终是我们党及其领导的队伍取得胜利的法宝,始终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走向未来并进一步取得更伟大胜利的保障。严格遵守党纪党矩,对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