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山西省永济市副市长王霞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5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副书记陈振亮在运城分会场参加会议,并在随后召开的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标志着这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今天我们在这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省、运城市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市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努力为净化政治生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这次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发给参加会议的各位同志,各镇街、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农村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容易滋生贪污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是回应群众期盼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当前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有的冒领骗取、侵占国家惠农资金;有的侵吞集体财产,克扣征地补偿费;有的挥霍浪费、大吃大喝。对于这些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也引发了大量信访问题,积累了大量不稳定的因素。我们开展这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就是要认真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回应广大群众期盼。这是我要说的第一点意见。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从本月开始至11月底基本结束,工作的任务、目标、思路、方法都非常明确。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第一,明确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指导思想:要以主席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省委“五句话”的总要求和推进“六权治本”的工作部署,以国家和省部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和法规为依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农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集中清理整治侵占国家资金、侵吞集体财产、侵蚀农民利益、侵害农民权益以及挥霍浪费、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目标要求:通过清理整治和全面整改,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要有效化解;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问题要切实解决;以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为核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要更加健全;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监管平台为重点的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基层贪腐干部要依纪依法得到处理,使农民群众真正满意。第二,“三资”专项清查要全面。这次专项清查的时间界限是从2012年1月1日以后至2014年12月31日,这是作为一个重点,必要的可延伸至以往的年度及相关的单位和相关的个人。也就是不受这个时间节点的局限。具体要达到“两个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就是要对全市镇街、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其职能的镇政府(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社区)、村民小组进行全部清查;二是“三资”全覆盖,就是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部清查。各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抓住全面自查这个关键环节,认真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照清理整治的重点内容,逐项逐条自查。要坚持开门整治,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镇街、村都要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上访较多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检查。同时,要将查找出来的所有问题适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第三,专项整治重点要突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清理整治8个方,即:“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惠农资金、贪占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债权债务不实、侵害集体收益、违规违法处置集体资源、村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等。这8个方面的问题,从全市来看,普遍发生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是这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我们要牢牢扭住不放松。总之,要按照省、市的要求,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确定清理整治的重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第四,进度质量要保证。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从今天会议开始,到11月底基本结束,时间跨度为7个月,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今天会议的召开,就标志着我市这项工作全面启动,6月、7月是第二阶段,全面自查阶段。8月、9月、10月是第三个阶段,全面整改阶段。11月是第四个阶段,总结验收阶段,从动员部署阶段、全面自查阶段、全面整改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按照四个阶段来开展。各镇街、有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我市确定的阶段步骤,注意把握时间要求,扎实做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分步有序推进,确保工作进度。同时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必要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各个阶段时限安排,确保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扎扎实实做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镇街、有关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一要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各镇街、有关各部门要抓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举措,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面。各镇街、有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深入一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镇街、村两级是实施主体,既要当好组织实施者,又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这次清理整治作为一次全面体检、纠正错误、锻炼党性的机会,进行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觉提高。二要强化部门配合。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涉及着多个市直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农委作为管理农经的职能部门,也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清理整治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三资”管理清理整顿当中反映出来的违纪案件进行查处;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党组织建设;编制部门要加强对完善乡镇“三资”管理体制机制的研究和改进;公安、检察机关负责对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工作经费、配合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惠农补贴等资金的检查;水利、林业等涉农部门要根据职能配合检查;审计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对取得财政资金的有镇街、村和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民政部门负责对村民委员会建设以及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涉及违法征占土地案件的查处;信访部门要负责化解信访积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三要加强督查指导。成立十个督查组,每一阶段领导组都要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督查指导工作。要把从严要求贯穿督查的全过程,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严督实导,对专项清理整治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置障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我们还要及时总结经验,对于好的经验、好的办法、好的做法及时总结,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氛围。四要严把政策关。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找准问题,搞清事实,分清责任,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纪律和政策,在问题认定、处理和责任追究上做到依法依规、于法有据。农民群众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人,对情况最了解、最清楚,要吸收村民代表参加村级清理整治工作机构,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在确保农村和谐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五要把纪律关。开展清理整治工作,要把纪律贯穿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用刚性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有关部门参与清理整治的工作人员都要守纪律、守规矩,严格按纪律和规矩办事。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工作不到位、不彻底的,要按照党纪政纪进行问责,严重的要进行查处。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没有发现、将来检查发现的,要进行严格追责。要畅通渠道,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对专项治理中工作人员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同志们,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同时还要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继续稳定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等等,这些都需要付出艰苦不懈的努力。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与推进“六权治本”、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一体设计,统筹推进,做到良性互动、互促互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