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惠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准确把握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奋力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在普惠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准确把握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奋力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在普惠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准确把握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奋力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普惠金融工作会议,目的是深入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期普惠金融工作成绩,分析当前工作形式,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意义

  (一)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服务国家战略。主席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实施乡村全面振兴、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支持国家战略始终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和目标。必须严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抓好落实,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二)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主席总书记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取得新进展”。普惠金融具有包容性强、覆盖面广的特点,与共同富裕目标高度契合,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必须大力支持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等发展,继续帮助脱贫人口增收、脱贫地区发展,助力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多方式提高财产性收入。

  (三)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完善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主席总书记指出,“我国金融机构门类齐全,关键是要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在服务实体经济上各司其职、各展所长”。普惠金融客户群体点多面广、需求多样,发展普惠金融是实现差异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必须持续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深入践行普惠金融战略,找准同自身职能定位的结合点,满足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多样化、普惠性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准确把握普惠金融工作的鲜明特征

  推动新时代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要认真践行政治性、人民性,着力强化政策性和专业性。

  (一)坚持党的领导。主席总书记指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以来,我国普惠金融取得长足进步,覆盖面、可得性、满意度不断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我们将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推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普惠金融发展优势。

  (二)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八个坚持”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席总书记指出“我们党领导的金融事业,归根到底要造福人民,与一些国家金融为资本服务、为少数有钱人服务的本质截然不同”。我们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更好满足薄弱领域、欠发达地区、特定群体的金融需求放在首位,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坚持又普又惠。普惠金融的概念属于舶来品,早期形态源自国外的小额信贷,但其他国家的经验并不完全适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主席总书记强调“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我们将聚焦又普又惠的目标,努力降低综合服务成本,持续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体系。

  (四)坚持综合服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金融需求日趋多元,主席总书记要求,“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我们将着眼于增强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以普惠金融服务、普惠信贷、普惠保险为着力点,供给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不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水平。

  三、奋力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保障基础服务覆盖,提升精准服务质效。一是要关注服务需求,推进覆盖面持续扩大。开展基础金融服务调研,关注社会经济发展金融需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结合业务特点,通过布设网点、电子机具等方式,积极向农村、社区延伸服务触角,拓宽服务渠道,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要创新服务方式,推进便利性不断提升。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编制普惠金融政策产品手册,通过平台、公众号发布政策、产品汇编,为市场主体提供获取政策、对比产品便捷渠道。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双基联动”“重点商圈(楼宇) +金融顾问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试点”等专项活动,在基层党组织和基层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探索合作模式,及时收集、响应有效金融需求,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获得感。三是深化顾问服务,推进差异化需求满足。鼓励机构针对普惠金融重点区域、群体差异化需求开展精准服务。推进“金融顾问+区域发展”工作,引导银行保险公司为杨凌示范区设立金融顾问团,提供规划建议、加强服务创新,引导相关机构在杨凌落地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险、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险、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贷款等产品,助力现代种业加速发展。推进“金融顾问+科技金融”工作,为科创型、初创期小微企业设立金融顾问,提供政策解读、产品咨询、信贷支持等综合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创业创新。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金融供给能力。一是设立专营部门,提高协作效率。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设立普惠金融工作专营部门,统筹内部资源开展专业化经营,提升服务效率。二是开展创新试点,提升协同质效。围绕“一市、一示范区、八县(区)、一镇、一村”12个地区开展创新试点,通过走访座谈推动基层党政部门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协同,聚合政策、资源破解服务堵点,探索普惠金融有效途径。三是开辟试验途径,激发创新积极性。建立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创新试验田工作机制,逐年开展试验项目筛选和成效通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合法合规突破原有服务方式,有效满足普惠客群金融需求。四是完善免责机制,提升敢贷积极性。通过印发工作要点等方式,督促银行机构将尽职免责、减责机制嵌入普惠金融贷款管理机制,要求机构定期评价尽职免责、减责要求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持续优化实施细则,对在不良容忍度内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减轻或免予追责,明确机制监督执行部门,畅通异议申诉渠道,提升执行效率和公正性。针对部分小微、“三农”贷款业务量大、占比高的机构,鼓励其按条线细化免责、减责制度建设,明确不同岗位、不同贷款产品的免责、减责标准,将不良容忍与免责、减责有机结合,提高制度可操作性。

  (三)强化监管政策引领,优化金融要素投向。一是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差异化考核机制。结合各类型银行机构业务结构和市场需求,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单设目标、分类考核,引导机构持续加大首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优化内部定价机制,将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薄弱领域,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跟踪监测小微、“三农”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不良贷款情况,及时向重点地区、机构提示风险苗头,压实化解责任,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不良率保持下降态势。二是强化监管引领,建立长效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通过监管评价与机构自评相结合,引导辖内银行机构优化服务机制,持续提升政策落实质效。建立长效监测考评机制,支持金融要素向重点地区倾斜,确保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各项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优势特色农业险种不断增加。

  (四)推动优化普惠金融生态,构建良好外部环境。一是推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相关部门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开展“信易贷”示范银行创建、评选活动,引导银行机构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普惠金融产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工作,评选表彰“银税互动”工作年度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引导机构探索将客户范围扩大至纳税评级M级客户,推动银税合作贷款余额年增速持续保持在20%以上。二是推动风险分担机制建设。统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形成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银政7:3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银行放贷积极性。探索科技保险贷款项目,采用“政府+银行+保险”风险分担模式,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三是强化政策协同,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与财政部门协同开展考评,确保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有效落实,精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支持有意愿的地区因地制宜完善普惠金融配套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加大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力度,推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在各项贷款中占比持续提升。

  同志们,普惠金融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之一,我们要深学细研主席总书记关于金融事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认真领会精神实质,自觉与重点工作相结合,持续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新篇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