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行政管理、各岗位、教室、后勤、学生日常)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行政管理、各岗位、教室、后勤、学生日常)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行政管理、各岗位、教室、后勤、学生日常)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安全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7、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学校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各处(室)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员、学校门卫、学校电工等人员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学校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学校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三、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班主任为本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室管理员为所管辖功能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做到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教室、消防设施、体育设施、围墙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都要关注所带班级的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处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领导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每学期开学前分别进行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8、班主任每月十五号前,把本班教室安全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政教处存档,政教处每月对各班上报的安全信息报相应部门处理。

  9、学校领导按分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各组检查由组长负责组织,作好记录,每月以表格形式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一组负责对教学楼、各功能室、实验器材装备、化学药品库、远程教学装备等设施的安全检查、记录。

  第二组负责对学校围墙、体育设施、运动场地、门卫室、门卫值班情况、消防器材、校内治安、学校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检查、记录。

  四、学校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

  2、学校每周召开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每周升旗时进行安全教育。

  3、学校每两周班主任例会时要布置有关安全工作,教师汇报安全情况。

  4、学校各班级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各班主任组织各班学生学习贯彻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并结合本班学生特点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教育。

  5、每月初第一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学校坚持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有人员、时间安排。

  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

  8、学校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学校抓住时机,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学生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每学年举行全校性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校法制校长来校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10、根据学校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校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11、每学期召开各年级家长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学期结束,学校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13、以上各项会议都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五、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班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政教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学生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务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周领导、值日教师、就寝检查班主任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宿舍管理员要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报告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如病情危急要及时送医院治疗。

  10.总务处要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时救护伤害学生的义务。

  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重大火灾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4)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6)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7)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8)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9)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10)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3.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5.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6.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7.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教育局备案。

  8.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9.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0.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12.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按上级要求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学校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14.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教育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学校接受教育局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15.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八、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中,长抓不懈,抓紧抓实;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各年级、班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内容,一并进行考核。

  2.安全领导小组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师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3.学生不得开机动车入校,门卫要坚决制止违章车辆进入校园。

  4.经常利用集合、黑板报、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5.要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收集交通安全教育资料,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和“安全教育月”的时间,每学期上交通安全专题课5---10节,并备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7.学校门卫要负责清理掉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将校内自行车摆放有序;要在学生入校、离校时学校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学校门卫必须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维持校门秩序。

  8.学校使用接送师生参加活动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租、借使用相关手续不全、驾驶员或车况不合格的车辆。

  9.学校禁止不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的车辆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要按指定路线慢行;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

  九、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每天值勤门卫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请假外出的学生,班主任、门卫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7.学校禁止未经允许的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及时清理校门200米以内的小商小贩。

  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1、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2、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3、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4、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

  5、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十二、学校安全用电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用电工作,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师生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专业人员,不准私自乱接电线。

  2.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合格选用保险丝、保险器,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

  3.在电线附近,修理房屋或砍树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4.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不要绕在一起也不要在电线上晒衣物,严禁把衣服挂在电线上凉晒。

  5.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远离看守,并赶快找电工处理。

  6.不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及其它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要赶快找电工修理或更换,家电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妥善接地。

  7.不要使用不合格的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家用电器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也不要拉来拉去。

  8.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电源,不要用水泼。

  9.不准随便更换电表接线、进线窃电,电表烧坏后,要找电工修理和安装。

  10.非电工人员,也不要随便乱动电气设备。

  十三、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并经教育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安全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1、认真搞好安全教育宣传,定期出安全教育专刊,重点加强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自救演习等活动。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保护能力。

  2、安全教育工作要每学期制定计划,根据学生年龄、性别、体质和学校周边环境等特点确定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尽量的做到内容全面、深浅适度,形式丰富多样,寓教于乐。要保证足够的课时数,次数疏密得当,每周、每月、每学期都有安全教育内容。

  3、加强危险药品知识教育,学校危险药品进出必须有两人在场,并对进出日期、多少、用途、经手人进行登记,定期对危险药品库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如:报刊音像、文艺活动、会议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5、通过安全集中教育,安全定事教育,安全定时教育形式。对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事件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加强认识。

  6、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震、防交通安全、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的教育,并且教育内容应随季期的不同,时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每学期都要向学生宣传《知识守护生命的十大黄金法则》。

  7、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班主任每次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做好记录,不断探索学校安全工作规律,要认真研究,分析其他学校多发事故的原因,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8、结合校情、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政教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方法。

  9、有计划的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安全工作规定制度,使师生了解、知情学校的安全规定。

  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会议厅、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门户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六、学校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1、学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和集中外出活动必须确保安全,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每次活动至少要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带队,现场负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审批报告必须在活动开始7天前报教育局办公室,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

  4、大型活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

  十七、学校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1、根据活动内容、形式、场地等不同制定相应的预案。

  2、成立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3、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全面负责活动安全的处置工作。

  4、副总指挥由学校分管安全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具体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5、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研究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6、在全力抢救伤员学生时,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7、班主任老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8、学校做好相关记录。

  十八、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4、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的合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以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5、学校要定期对师生进行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教学设施的安全教育活动。

  6、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7、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使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要有记录,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易腐蚀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使用。

  十九、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1、非本校师生不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家长来校须先到办公室联系,不得直接到教室找人。

  2、落实值班护校制度,学校上课期间由门卫和值日领导、值日教师负责,节假日、双休日由值班领导、学校治安员负责。

  3、学校的所有财产分工负责,分室保管,责任落实。

  4、贵重的仪器设备每天必须对放置处的门窗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5、工作、学习时间不得擅出校园。

  6、来客、来访必须作好登记工作。

  7、成立校园安全保卫组织,加强学校保卫工作。

  8、学校成立应急护校小组,对突发侵害学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二十、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二)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三)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四)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五)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六)学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班主任要严格晨检制度、学生考勤制度,督促班干部认真填写班级日志,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干部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必须在当天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学校政教处报告。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学生处。

  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年级主任和学校政教处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政教处要把各班收集上来的学生健康档案和学生安全信息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二十一、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有记录。

  4.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卫生院(或送上级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上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附: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援队名单:

  队长:xx

  副队长:xx

  队员:xx

  第二部分各岗位安全责任制

  一、校长的安全管理职责

  1、宣传并实施国家有关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2、依法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3、主持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主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5、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学习各种安全制度和规则。

  6、建立学生安全保障的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监督其有效动作。

  7、拨付保障学生安全所必需的经费,必要时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经费。

  8、对受伤学生及时亲自或派员送往医院救治。

  9、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10、其它履行学校安全职责必需的行为。

  二、主管副校长与政教处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校长的有关安全指示,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决定,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评比和监督。

  2、负责采取各种有效方法宣传安全工作制度,树立师生的安全意识。

  3、联系各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开展安全工作。

  4、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向校长提出整改意见。

  5、协助校长落实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6、在校长的指导下,具体处理学生伤亡的救治及善后事宜。

  三、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的制度规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

  2、经常宣传安全知识。

  3、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向学校领导报告。

  4、经常巡查班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5、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

  6、本班的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四、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职责

  1、遵守法律和学校有关安全制度。

  2、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侮辱学生。

  3、不得擅离职守,擅离课堂。

  4、及时正确处理课内发生的伤害事故。

  5、其他学校规定的安全职责。

  五、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应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得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在组织学生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2、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门卫值班室安装报警电话,出入口门卫人员要坚持按规定值班。

  2、门卫人员要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无精神类疾病。

  3、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4、门卫人员按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七、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一)来访人员出入校门务必如实填写《来访登记簿》(要保持完整,期末最后班的值岗员负责交回安全科),来访者访校事的须同行政办公室电话联系,访教职工的须同当事教职工电话联系,经电话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非家长来访的,一般情况下谢绝来访,更不许带学生外出。

  (二)上课时间,一切外来车辆(特殊情况除外)不许进入师生教学区,其余时间或允许入内的,车速必须小于15公里/小时,严禁鸣喇叭,严禁喧哗。

  (三)请假的学生务必填写好请假条相关的内容,凭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放行,有急事家长接走学生的,须由家长如实在《来访登记簿》上填写好所带走学生的班别姓名及家长姓名。

  (四)晚间要不定时巡视校园,有特大可疑信息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

  (五)仪表要端庄得体,门卫区和门卫岗内务必要保持清洁、整洁、卫生。

  (六)学生上下学时,须站在校门口,维持秩序,严格检查入校人员的身份,学生离校时,要在校门及其视线范围内维持好校门口的治安交通秩序。

  (七)要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事先得到领导的批准后方能离岗。

  (八)上班时间不得离岗睡岗,不得饮酒下棋、打牌,不得和学生拉关系讲私情,擅自放行。

  (九)学生一经入门,就不能随意外出,禁止携带不卫生的食品、易燃易暴物品和凶器进入校园。

  (十)来访人员不许闯关,不许携易燃易暴物品、毒品和凶器进入校园,如有发现,严禁进入校园,并务必报告领导,危急时可直接拔打“110”电话,已强行闯入了的,要一边制止,一边上报。

  附:出入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1、门卫要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校外人员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经电话确认后如实填写好《来访登记表》,方可进校。

  2、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不填写《来访登记表》,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与学校行政领导取得联系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3、学校受访对象接受校外人员来访,应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来访人员离校时,应将该表的《回执》交回门卫值班室。

  4、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5、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6、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7、学生在上学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应凭班主任签字批准的出门条,经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外出。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9、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0、其他规定

  (1)值日教师引导允许进校的车辆的停放及安全。

  (2)值日教师要保持校门前环境卫生,保管好门前的安全警示标志。

  (3)值日教师保证门口畅通无阻,关键时刻能灵活处理各类情况。要与校长室配合,保证校门前师生的安全。

  附: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1、学校门卫必须全面履行门卫职责,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开关学校大门。来访者必须认真填写会客单,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2、门卫每天早晨七点半开启大门,每晚放学后关好大门。

  3、门卫和值日教师每天夜间要巡视校园1-2次,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4、教师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学校,下班后班主任负责检查教室门窗是否关好,各专用室负责人负责检查专用室电气设备及门窗是否关好,确保学校安全。

  5、学校值日领导夜间需值日,并经常巡视学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学校安全。

  6、值日教师管理好住校生的夜间休息,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作好值日记录。

  八、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九、分管副校长与政教主任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办公室负责人;

  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

  2、政教处负责人:

  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

  3、教务处负责人:

  相关教材的征订,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

  4、总务处负责人: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设施。

  十一、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除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十二、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部分各类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发现门窗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学生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管理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三、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四、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晚上、节假日政教处要安排人员轮值留守机房。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设备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言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没有报警装置的轮值人员守夜。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八、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九、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十、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学校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四部分后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学校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二、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7、学校在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必须向其传达学校的上述规定,并签订安全合同。

  三、校舍管理工作制度

  1、校舍根据校长或校务会议统一分配使用,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2、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学校房屋,更不允许个人居住或用于存放物品。

  3、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年初要制定出年度校舍建设和维修计划,报经校务会议或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5、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对年久失修和长期闲置的房屋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新建房屋竣工后,必须经总务处验收合格,办理完各种手续,记入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后方可投入使用。

  7、建立健全校舍档案和房屋登记卡片,完善各种房屋执照。

  四、校舍设施维修制度

  1、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经常在校园内巡回检查校舍及各类公用设施使用情况,定人、定时进行日常维修养护,以保持校舍的完好和设施的正常使用。

  2、各类修理人员在做好全校的课桌椅、办公用具、照明以及电器、线路管道的维修保养工作外,应注意文明生产、安全生产,厉行节约,注意修旧利废,做好工具的维护保养。

  3、各部门应爱护公物,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查找损坏原因。

  五、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六、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七、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八、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第五部分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或由学生本人委托班主任保管)。

  3、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五、课余时间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上、放学学生安全管理

  1、建立校门开放或学生到校、离校时间的通报制度。即在每学期初,学校在家长会上,向家长通报本学期校门开放时间,以便家长配合学校限定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

  2、在规定的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学校门卫都要在校门口护导维持学生进出校门秩序。

  (二)课间安全管理

  1、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禁止学生嬉戏打闹。

  3、教师课间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班组成立课间监督小组。

  六、集会、做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楼道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和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上下楼梯靠右慢行,前堵后止,不得涌挤的良好行为习惯。分管副校长每周对楼道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迅速组织排除。

  (二)学生在课间要文明休息,不得在过道上开展剧烈活动和做不安全的游戏,尤其不得在楼梯间和过道追逐嬉戏。

  (三)学校一般情况不搞紧急集合。上、下课时和集合前、后,分别由当堂任课教师、班主任、楼道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有序上、下,特别是紧靠楼梯左右两个班的当堂任课教师必须站到楼梯口维持纪律。不得擅离职守,此规定包含晚自习下课。

  (四)如果出现楼道安全事故,在场的教师立即报告值日领导和校长,迅速控制局面,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起动应急预案,全体教师紧急赶赴现场。

  (五)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希望全体师生自觉遵守,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