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XX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XX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xx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保障农民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安全、高效落实到位,结合近年我县实施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精准落实补贴政策

(一)补贴依据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发生,确保耕地质量有提升。

(二)补贴对象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2.加大对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登记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不予发放。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不予补贴;对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不得补贴;对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抛荒地、撂荒地不得发放补贴;鼓励将开展撂荒地整治后复垦的耕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补贴系数为xx,补贴标准按xx元/亩执行。

二、补贴发放程序

各乡(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组织各村委会开展补贴申报工作。各村必须逐户登记,并调查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不纳入补贴的耕地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材料要拍照保存归档,图片清晰,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公示无误上报乡(街道),乡(街道)对辖区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全面核查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连同土地确权证复印件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定,审定后按照明细册通过“一卡通”兑付,资金封闭运行发放给补贴对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乡(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做好本辖区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数据确定、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发放方式等,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提供补贴资金兑付所需文件和资料。

(二)认真核定补贴,强化项目公示。各乡(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信息登记、面积核算必须准确,程序必须规范,村乡两级必须进行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登记造册要实事求是,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

(三)及时部署安排,按时反馈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各乡(街道)要从讲大局、促民生的高度出发,迅速行动,落实任务,安排专人,抓好落实,xx月xx日上报工作联络人。要重点部署,及时安排,加强工作力量,确保xx月xx日之前完成工作任务,将登记情况、公示情况、补贴申请报告以正式文件连同电子版上报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