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X县对村巡察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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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X县对村巡察工作的思考

按照统一安排部署,X市赴X县蹲点调研组紧紧围绕重点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对村巡察工作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为深化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提供决策参考。

一、摸清底数,探索对村分类标准

(一)X农村基本现状

X县位于X市南部,属X黄土高原沟壑区,区域面积1804平方公里,是典型的“一县一业”示范县。近年来,X以苹果产业为引领,以“一区16村”为示范,以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分类发展农村事业,先后建成以X、X为代表的产业兴旺村,以X、X为代表的生态宜居村,以X、X为代表的乡风文明村,以X、X为代表的治理有效村,以后X、X为代表的生活富裕村。

1.村组结构。全县辖8镇1街,196个村,805个村民小组。5个村民小组以上的村64个,3-4个村民小组的村88个,1-2个村民小组的村44个。村民居住相对分散,如凤栖街道洛河村有15个村民小组,人口仅有1772人。

2.人口规模。全县乡村人口111459人,占比55.27%,其中2000人以上的村8个,以X镇北谷村3827人为最多;1000-2000人的村67个;1000人以下的村121个,以X镇X村197人为最少,且常住人口仅有92人。

3.主导产业。苹果作为X农村的主导产业,170个村以种植苹果为主,20XX年种植规模53.34万亩,总产量近106万吨,综合产值达130亿元,占全县年度生产总值的43.8%。其他19个村以玉米、红薯等其他种植业为主,7个城中村、城郊村则以房屋租赁和务工为主。

4.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机动地承包,村均年收入仅为6.09万元。全县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30个,收入为0的村30个。97个村的3600余万元扶贫互助资金,5年贷款利息收入420万元,村均4.33万元。30个村的1500万元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村集体年均收益1.5万元。

5.村党组织。196个村级党组织共有农村党员8465名,其中35岁以下1030名,占比12.1%;初中及以下学历4941名,占比58.4%。196名村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47.8岁,35岁及以下12名,占比6.1%。2021-20XX年共有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5个。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村分类不精准。虽制定了《关于深化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按照“城中村、重点村、一般村”进行类别划分,但分类标准过于笼统、不精准。二是因村施策不精准。实际巡察中,对村情复杂、矛盾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村未进行具体分类,也未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不到位。如X村以苹果产业为主,地域广、10个村组相对分散;X村以房屋租赁为主,集体经济相对较好;两村差异明显,但均以“巡镇带村”方式开展巡察,用力均衡、重点不突出。

(三)对策建议

一是“3+1”精准分类。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估,制定“3类1重点”分类标准。“3类”:根据党组织建设情况、村组数量、经济体量、人口规模、信访矛盾等方面,按占比权重进行赋分,村情复杂多样在80分以上的为“一类村”、村情一般在50-80分的为“二类村”、村情简单且规模小在50分以下的为“三类村”。“1重点”:惠农政策、在村项目、配套资金(壮大集体经济资金、扶贫互助资金、产业振兴专项资金等)密集的为“重点村”。二是动态分析、灵活调整。根据巡前通报情况和村情变化,把对村分类情况与巡察形式、监督重点、巡察时间等统筹起来,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做到重点突出、靶向施策。

二、因村施策,合理确定组织方式

(一)对村巡察基本情况

1.有序推进对村巡察。X县立足上届党委巡察实践经验,制定了《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XX-2026年)(试行)》,将全县196个村纳入巡察范围,把对村巡察全覆盖要求制度化。制定了《实施意见》,从监督重点、方式方法、实施步骤等方面,做出对村巡察具体规划。十七届县委巡察村级党组织196个,完成了对村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279个,移交涉村问题线索69条,立案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20XX年以来,十八届县委开展了两轮巡察,在巡察X、X、X、X等4个乡镇党委时,采取“巡镇带村”方式对所辖89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发现问题381个,移交问题线索14条。

2.灵活方式开展现场巡察。采用“线上办公”,利用村民微信群广泛宣传,线上受理外出村民反映问题。采用“现场办公”,深入果园培训点,在田间地头与村民“谝闲传”,面对面了解果农产业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采用“夜间办公”,在苹果防雹、防冻、防虫等特殊时段,尤其是夜间防冻时,督促镇村干部协助指导村民防灾防害,推动解决群众“眼跟前”的困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巡察形式单一。X县已开展的对村巡察全部为“巡镇带村”,多采取“一托二”(一乡镇一部门)方式进行,专项巡和直接巡暂未开展,统筹谋划不精准,安排部署不合理。二是精力投入不足。对村巡察时间平均为1天,村组较多的甚至仅为半天,任务量与时间不匹配,如X镇辖29个村108个村民小组,现场巡察时间安排仅为30天,对村巡察精力投入明显不足。三是巡察效果不佳。未结合村情实际,合理精简巡察流程,按部就班推进工作,重点人群走访不全,村组地域覆盖不广,存在“走过场”现象。十七届县委对村巡察发现问题平均为1.4个,十八届发现问题平均为4.3个,巡察监督质量不高。(三)对策建议

一是灵活巡察组织方式。根据对村分类情况,合理确定巡察方式。村情复杂多样的“一类村”重点关注、直接巡;体量规模相对均衡的“二类村”巡单位带巡村,村情简单的“三类村”镇村一体巡,村情动态变化的“重点村”专项巡,避开农忙时段机动巡。也可在一届党委内固定一个巡察组“专职巡”,既有利于积累对村巡察经验,又有利于提升监督质效。二是精简巡察流程。动员、汇报、座谈“三会合一”,减少会议频次。查阅资料与个别谈话可同步进行,根据资料反映的问题和村干部即时谈,提升效率。三是“加码”走访群众。入户走访在村村民,电话微信访谈外出村民。做到村民小组走访地域覆盖到位,重点人群按比例抽样访谈覆盖到位。离任村干部,信访户,困难户,村民代表,党员,享受惠农政策较多的村民(临时救助、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征迁赔偿、惠农补贴)“一对一”“面对面”交流,做到必访必谈。利用农村集市、现场培训等人群聚集时机,灵活开展“现场办公”,集中受理群众诉求。

三、综合分析,突出监督重点

(一)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重点

1.巡察监督重点。十八届县委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先后开展两轮对村巡察。第一轮巡察重点是村级党组织领导作用边缘化、惠民政策落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4个方面。第二轮巡察制定了对村巡察监督重点清单,围绕“三个聚焦”提出“二十五看”,紧扣苹果这一农村产业“特色”,在乡村振兴、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基层 等常规监督内容基础上,针对果农关心的产业资金周转、土地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细化了监督重点,基本做到全面“政治体检”。

2.专项检查重点。近年来,纪检监察、组织、农业农村等单位结合职能职责,重点围绕基层 、惠农补贴、产业补助等29项内容,开展了农村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3.群众关注重点。群众关注重点主要聚焦在民生项目、惠农政策、乡村振兴等三类事项,问卷调查中占比达到59%。“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道路出行、生产道路维修、安全饮水等基本民生问题较为突出。村务、财务不公开,“口袋账”“节节账”现象多,干部离任“不交账”,群众对各类惠农补贴等事项知晓率不高。农村土地管理不规范,现行土地承包政策与家庭人口增减不相适应,“要土地”现象普遍存在。机动地承包费收缴难,“管饭地”“工资地”现象较多,一部分被占用、收不回。此外,实施苹果产业转型升级,推行栽植矮化密植园,亩均投资万元,群众无力承担。部分村干部“头雁效应”欠佳,遇到难题“绕着走”,“撂挑子”现象时有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监督重点不突出。对村巡察“三个聚焦”清单更新不及时,没有根据“三农”工作,尤其是乡村振兴等最新部署要求,结合X农村工作重心,细化完善对村巡察监督重点。二是监督重点不全面。巡前调查研究不广泛,深入基层收集群众关切事项少,结合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和巡前通报不充分。三是巡察方案缺乏操作性。巡察方案大而全,乡镇与农村监督重点简单混用,对村巡察监督重点不凸显,缺乏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不利于巡察组精准巡察。

(三)对策建议

坚定对村巡察政治监督定位不动摇,把村作为独立巡察对象,围绕“三个聚焦”制定工作方案,抓住本地区农村主要特点和主要矛盾,细化监督重点。一是紧跟农村工作重心转移更新重点。巡察监督重点要紧跟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紧跟脱贫攻坚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三农”工作重心转移,结合本地区政策落实侧重点,收集汇总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单位在农村的项目实施和资金配套情况,精准确定对村巡察主攻方向。二是借鉴专项监督检查内容拓展重点。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单位的工作对接,把面向农村的各类专项监督检查内容作为重要参考,统筹运用专项监督成果,针对已存在问题,以点带面拓展巡察监督重点范围。三是紧盯群众关切事项细化重点。根据巡察对象和匹配的巡察形式,打好巡察“前站”,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被巡察村组,了解民情民意,看群众当下热议什么、关注什么,就把什么列为监督重点。

四、选优配强,统筹人员力量

(一)巡察队伍现状

X县委巡察机构核定编制13个,现有工作人员13名,其中巡察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干部2名,巡察组组长4名,副组长4名。2019年建立了巡察人才库,入库人员120人。以“巡镇带村”方式开展了8轮对村巡察,累计抽调干部82人,主要来源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单位,其中乡镇干部19人,占比20.24%。组织开展8次巡前集中培训,每次3天,共培训246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专职巡察力量薄弱。十八届县委共确定巡察对象63个,村级巡察对象196个,但目前仅有8名专职巡察组人员,巡察力量与任务量不匹配。二是抽调人员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一个巡察组平均由6-7人组成,虽能够抽调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参与对村巡察,但至今未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民政等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抽调人员,巡察组人员力量有限、结构不合理。部分单位有畏难情绪,推荐骨干力量少,干部素质不高。三是巡察人才库作用发挥不充分。2019年建立人才库以来,至今未对库内人员进行更新调整,人才库处“闲置”状态,干部的准入和退出不顺畅。四是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未制定抽调干部管理办法,鼓励激励机制不健全,干部主观能动性较差,工作积极性和再次参与意愿不高。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仅依靠巡前集中培训,干部进入角色慢,不能很好适应岗位。

(三)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专职联络员制度。按照“一组一联络员”原则,增强专职巡察队伍力量。二是建立“1+1”巡察人才库。“1固定库”:抽调担任过第一书记的行业部门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部、考录为公务员的村干部等,组建20-30人的固定人才库,库内人员在一届党委内固定参加对村巡察。“1动态库”:抽调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干部、行业部门业务骨干、新提拔干部等,组建50-100人的动态人才库,明确库内人员至少参加1轮对村巡察。巡察人才库须正式行文印发,形成刚性约束。三是建立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抽调干部奖惩办法,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按轮次对巡察干部进行评优评先,调动积极性。制定巡察干部纪律作风后评估办法,严把巡察干部的准入与退出,按年度更新动态库内人员。固定库按照“规模不变”原则,对不适合参加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退出1人,补充1人。四是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固定库内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与专职巡察干部一同跟进学习,也可推荐参与“以干代训”。组织开展1-2次专题培训,动态库内人员1年至少轮训1次。

五、强化配合,推动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一)贯通协调基本情况

目前,X县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单位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初步搭建起贯通协调基本框架。十七届县委以来,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信访等12个单位面向农村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01次,有关部门单位先后针对镇村领导班子成员信访举报、乡村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等情况,通报相关信息12条,提供巡察组吸纳借鉴。坚持把巡察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先后在粮食购销领域、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紧密工作对接,统筹成果运用。发现了一批典型问题和突出问题,查处了一些违规违纪的具体事和具体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巡察机构仍未与组织、政法、宣传、网信、财政、统计、保密等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专业力量配合参与巡察工作的渠道还不畅通。二是监督合力还未充分形成。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不充分,巡前情况通报不理想,有的通报不及时,影响巡察工作的时效性和严肃性;有的重视不够,未能积极梳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内容不全面,参考价值不高;乡村振兴、林业等4个单位至今未进行巡前情况通报。三是信息化手段使用较少。巡前对相关行业部门掌握的数据运用不够充分,综合分析数据了解相关情况不够全面,巡察组带着问题开展巡察不到位。

(三)对策建议

一是健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组织、政法、宣传、网信、财政、统计、保密等单位的协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农村实际,建立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苹果等涉农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畅通参与巡察、配合巡察的渠道。二是整合各类监督方式。县级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一次对村监督情况专题调研,全面分析研判面向农村的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治理情况,除上级统筹部署的检查任务外,适当减少自主安排的业务检查,把其他各类业务检查与对村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统筹整合,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行业部门专业力量直接参与巡察,巡察机构向相关行业部门通报巡察情况,做到力量整合、成果共用。三是强化监督合力。将意识形态、基层 、乡村振兴等专项检查融入巡察监督,加强工作统筹。通过巡单位带巡村方式,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涉农行业部门的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运用各类信息平台,综合分析涉农单位掌握的数据,既便于全面了解村级落实“三农”政策情况,也便于利用对村巡察发现问题印证行业部门职能职责履行情况,为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系统整改打牢基础。

六、拓宽渠道,提高群众参与度

(一)群众参与对村巡察基本情况

X县委巡察机构在运用张贴公告、广播电视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针对基层群众文化程度不高、消化信息速度较慢的现实情况,灵活利用微信、宣传单、村广播和公开栏等,扩大巡察宣传范围。注重在走访入户、现场办公时“面对面”动员宣传,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群众知晓率达89.96%。从调研情况看,微信、公告栏和村广播是最为有效的宣传方式,分别占34%、21%、17%,其中新型媒体和社交软件成为群众接收信息最直接、最快速的有效方式。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县委巡察组全面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十八届县委以来,对村巡察共受理信访举报20件,“立行立改”推动解决民生实事5件,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在逐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是常规宣传方式效果不好。电子邮箱基层群众不会用,来电反映问题不直观。群众文化水平普遍低,很少手写书信,来信反映问题的渠道不便利;举报箱悬挂地点大都集中在“队部”门口,群众有顾虑;匿名信件无法让巡察组直接与“当事人”接触,不利于深入了解。二是整改社会公开不到位。村干部害怕揭丑亮短的思想严重,担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捅了“马蜂窝”,引发农村社会不稳定,不愿公开、不敢公开。无人过问、无人督促村级面向社会公开反馈意见和整改结果,依靠村级“自觉”公开不理想,老百姓虽然知道巡察组来过了,但既不知道巡察组发现了哪些问题,也不知道最终整改结果如何,不自觉的认为巡察组“来了就走了”,没什么实际效果。如X镇柳家庄村巡察整改情况未公开,群众完全不知情。三是群众参与度不高。对村巡察权威未有效树立,导致群众不想说、不愿说、不敢说。有的群众向相关部门和乡镇反映过问题而久拖未决,对巡察工作有顾虑,产生“信任危机”不想说;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碍于情面不愿说;有的害怕得罪人或受到打击报复不敢说。

(三)对策建议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在全面使用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微信群、政府抖音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加大巡察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全盘受理、分类处置群众反映问题。拓展巡察受理反映问题范围,按照“全盘受理”原则,全面受理群众诉求,根据问题类型区别对待,经查不实问题做好“解释回复”,矛盾纠纷或涉法涉诉类问题做好“移交督办”、合理合法个人诉求或涉及多部门单位问题做好“居中协调”,属“三聚焦”监督重点问题做好“反馈整改”,快查快办赢取群众信任,提高参与度。三是强化巡察整改社会公开。采取动员宣传所用方式,由乡镇纪委督促村级党组织落实“社会公开”要求,对村巡察整改情况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问题墙+回音壁” 工作制度有机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列入“问题墙”,作为党支部承诺履诺重要事项,明确具体责任人、列出完成时间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回音壁”,开展满意度测评,让群众评价整改效果。

七、多方联动,提升整改实效

(一)对村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1.实行量化评估,夯实对村巡察整改责任。X县探索建立了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办法,从“主体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移交事项办理”3个方面23个具体内容进行赋分量化,从民主评议和实际成效2个方向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事项,纳入乡镇考核范围。先后组织实施2次检查评估,对朱牛、交口、石头等乡镇及所辖村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较好、好、一般”进行评估通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再整改再落实。十七届县委对村巡察共反馈问题279个,已整改269个,整改完成率96%;十八届县委对村巡察反馈问题381个,已整改194个。

2.开展集中整治,提升对村巡察成效。对村巡察发现的“三资”家底不清,承包费收缴不到位,“口袋账”“节节账”、“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多部门单位联合整治、系统整改,研究制定了《X县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X县农村集体机动地四荒地管理办法》《X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有效推动农村“三资”、机动地等规范管理。共治理机动地四荒地12.6万亩,完善合同10894份,清缴承包款1447.1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村巡察整改机制不完善。虽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乡镇党委、纪委和村级党组织的整改责任,但未明确行业部门的整改责任。现有量化评估办法未综合考量村与乡镇部门单位的特点和差异,对村级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未进行单独量化细化,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二是反馈问题不精准。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未进行合理分类,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客观现状问题直接反馈到村,导致村级无法整改,个别问题长期搁置,整改不彻底,如X镇X村生产道路年年水毁严重,X村土地至今未确权,村级无力解决。三是整改责任夯的不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村级整改工作未统筹推进、一体落实。乡镇纪委日常监督不经常,跟进督促不到位。村级党组织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效果不理想,如X镇X村制定的整改措施空泛,与反馈问题不对应。村民监督委员会“空转”,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如X镇X村和X镇X村监委会主任对巡察反馈问题不知晓。

(三)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对村巡察整改机制。建立县、镇、村和部门单位“四方”联动整改机制。包镇县级领导参与巡察反馈,推动解决村级疑难问题,研究破解历史遗留难题。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对村巡察整改工作,乡镇纪委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及时督查督办;包村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把村级问题产生的原因在年度民ZSHH和组ZSHH上进行剖析。部门单位履行职能责任,根据职能职责开展集中整治,系统联动整改。村级党组织履行直接责任,自身问题全面改,乡镇或行业部门系统治理时配合改。二是“四个区分”精准反馈精准整改。根据问题类型和责任情况,分类移交反馈,有序推进整改。按照责任权限区分。对村域内企业环境污染、行业部门在村实施项目引发群众利益受损等非村级权限责任问题,按照主管监管权限进行分类移交办理,促进开展专项治理,推动系统整改。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区分。对基础设施差、村集体经济薄弱等村级短期内“无法改”的客观现状问题,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盘”,按计划分年度有序整改。按照问题成因区分。对农村土地“糊涂账”、农村财务“口袋账”等历史遗留问题,乡镇统筹协调有关行业部门联动整改。按照整改时效区分。对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便民服务不主动等群众亟需解决的问题,推动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政策落实不精准、执行制度有偏差等村级自身问题,严格按照3个月期限全面整改。三是优化反馈整改流程。无论采取直接巡、专项巡,还是巡镇带村、巡单位带村,全部采取“集中+清单化”反馈方式,集中反馈村级共性问题,“清单化”反馈个性问题。乡镇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所辖村问题整改,以乡镇名义正式行文报送村级整改情况,“台账式”上报各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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