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党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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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党的XX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回溯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理论缘起、实践机理,在党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历史经验中汲取养分,积极建构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对于应对新形势下全球传播变局、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维护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内在逻辑

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遵循“理论”与“实践”双重逻辑。从理论逻辑上看,建构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彰显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同时也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掌握网络舆论主导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的必然选择。从实践逻辑上讲,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囊括“主体说—中介连—客体读”三重机理,技术赋权在强化民众网络话语权的同时要求重视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通过设置网络议题,话语主体实现传播内容和观点的输出,网络空间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审核隐蔽化、传播迅速化、聚焦点分散化等特点;伴随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碎片化结构成为话语客体进行框架解读的主要形式,影响框架解读的要素也在网络传播条件下具有更高效能。

(一)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理论缘起

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是指中国共产党重视培养网络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体、打造网络主流意识形态体系、完善话语表达方式,利用多元化的话语传播途径来向社会受众传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以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话语实践中产生的影响力。回溯“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理论缘起可以发现,加强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是中国共产党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选择;是加强主流知识系统构建、巩固主流话语秩序进而维护党执政地位的必要手段;是新的社会形态更迭下防止“技术异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工作。

1.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论意涵。探究“意识形态”的理论缘起,最早可以追溯至19世纪法国哲学家德斯杜特·德·特拉西,他将“意识形态”定义为“关于观念的科学”,认为这种学说主要考察和揭示观念的产生来源、普遍原则和发生规律。19世纪40年代,“意识形态”进入马克思、恩格斯的论域,“虚假的意识”作为一种否定概念被首先提出。恩格斯认为:“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726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论述,“意识形态”进而以一种中性的、肯定意义上的概念得到了发展。第一,从形成上讲,意识形态的出现和变更源于现实生活。马克思认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且“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意识形态形成于人们物质交往活动的过程中,因外界社会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第二,从本质上讲,意识形态是社会统治阶级从其根本利益出发,对社会关系自觉反应形成的思想或观念,它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而存在。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提出,“各个世纪的社会意识……只有当阶级对立完全消失的时候才会完全消失”,这说明,不存在超阶级的意识形态,而只有代表一定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只要有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就会有“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第三,从功能上讲,统治阶级通过对意识形态的把握进行社会管理,从而达到维护其本质利益和统治地位的目的。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提出意识形态掌握群众的方式,“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的个人,会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就是他的行为的真实动机和出发点”。其他统治阶级将意识形态视为超阶级的存在,服务于本阶级狭隘的集团利益。只有无产阶级代表了人类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和根本利益,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本真权益而没有丝毫遮蔽性和虚伪性。正是因为其功能的重要性,意识形态必须建立在纯粹的科学理论之上并回应人民群众最广大、最迫切的需求。

2.马克思科技观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空间铺展。“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终点要回归到马克思对于“技术与人”的探讨。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与“人”息息相关。第一,科学技术有力促进了人的解放。马克思认为,“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368。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使人不断从物质生产中解放出来,获得了越来越大的实现自己个性自由、全面发展的空间。科技不仅仅是工具主义者所认识的“有用性”的概念,更是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的革命性力量。第二,现实财富的创造取决于科技的进步水平。伴随科技投入生产过程,人们更多的是以“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物质财富的生产从依靠人本身完成劳动,转变为依靠人对自然科学知识的掌握。科学技术成为“物化的知识力量”,成为获取生产财富的密码。第三,科学技术的异化需要引起人们的警惕。在《在〈人民报〉创刊纪念会上的演说》中,马克思深刻指出:“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现代工业和科学为一方与现代贫困和衰颓为另一方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和毋庸争辩的事实。”在机器大工业时代,机器的运转决定和调节工人生活的一切方面,机器成为主体,工人反而沦为“活机构的肢体”这一客体。立足于互联网信息技术快速普及的当代,“手机控”“网络奴”等“主客颠倒”的异化现象也是亟待加强建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重要缘由。对“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议题理论缘起的考量,必须立足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指导。马克思以“生产方式”为核心范畴,建立起具有整体性的社会形态理论体系。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文中,恩格斯提出,“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即划分社会形态的核心标准是生产方式。进一步,在马克思主义的“技术社会形态范畴”中,生产方式的技术形式对社会形态划分起决定性作用。古往今来,科技发明的革新都能促进原有社会形态的改变。正如“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作为“生产工具的产物”的互联网同样成为重要生产力,在社会形态的演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过渡到以二进制代码为构成“骨架”的网络虚拟社会。这意味着网络社会中的所有存在都必须采用“数字虚体”的形式进行交往。一方面,网络社会以更包容的姿态容纳社会成员的加入,形成了多元意识形态交汇的局面。另一方面,社会主体的“数字身份”进一步模糊了话语主体面貌,话语的组合更具有可拆解性、话语表述更具有随意性,对加强虚拟社会中的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实践机理

在网络语境下,工具理性主导的“单向灌输模式”已转化为“主体—客体”之间的“互动交往模式”。在这一运行模式下,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实践体现为话语主体的“议程设置”、话语客体的“框架解读”以及网络中介的“技术赋权”之间的辩证统一过程。只有将“主流主导—客体悦纳”结合起来,才能最终促进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实践机理在“共建、共享、共用”氛围中实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

1.中介“怎么连”: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技术赋权。技术赋权的研究应立足于“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动。技术赋权一方面给弱势者提供了准入机会,强化了其在社会活动中的主体感,另一方面也是对统治阶级的增权赋能,进一步巩固了统治阶级的地位。互联网是技术赋权的最新表现形式,在互联网如“病毒般裂变”的“加速逻辑”中,话语权的传播矩阵也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一方面,统治阶级以控制底层代码和塑造运行环境的方式管控网络。通过开发相关技术、出台相关政策,统治阶级凭借对互联网管控的“天然优势”行使网络话语权。另一方面,技术赋权出现“权力扩张后下放”现象,民众在网络空间中享有话语自由表达的权利。一旦网络基础设施建立起来,它就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技术赋权扩大了统治阶级的权力,同时也为民众的话语表达和政治参与提供便利。民间创新力量是网络建设的重要一环,只有赋予民间创新力量内容生产和话语表达的权利,才能巩固统治阶级网络空间话语权的扩张基础。

2.主体“怎么说”: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议程设置。“议程设置”理论的基本思想来源于美国政论家李普曼。李普曼将人类环境分为现实世界中的“客观环境”与网络世界中的“拟态环境”。拟态环境通过媒介影响“我们头脑中的‘图像’”,即通过传播内容影响人们关于现实事物的认知及其重要性判断。通过设置相关议题内容,话语主体可以通过媒介发表立场,从而达到有效引导信息受众的关注导向、观点意见的目的。伴随传播媒介的普及与发展,议程设置的疆域延伸至网络空间,越来越具有主体多元化、审核隐蔽化、传播迅速化以及聚焦点分散化的特点。第一,主体多元化。伴随技术权力下沉,媒介的强势地位逐步易位于互联网用户,不单是统治阶级可以在媒体上发声,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生产相关信息为媒体设置“议程”。第二,审核隐蔽化。网络虚拟社会的形成改变了现实社会的“强制力量”形态,议程主体可以采用技术手段成为议程审核的“把关人”。第三,传播迅速化。在互联网覆盖的“万物互联”空间,通过简单点击鼠标,相关信息在网络空间的传播速度、受众人数都可呈现几何级扩散,进一步加速议程在各圈层中的渗透和传播。第四,聚焦点分散化。由于网络空间多元主体“同侪生产”的存在,网络空间中充斥着浩如烟海的完整议题,大大分散了受众的信息关注点,以致在网络空间中很难引起广范围、高流量的舆论聚焦。

3.客体“怎么读”: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框架解读。“框架解读”是话语对象从相关取向出发解读话语内容、形成话语理解的再生产过程。社会学家戈夫曼在《框架分析》中提出,框架是带领人们分辨事物、觉察事物和体验事物,最后获得理论认知的重要方式。他认为,条和框架是构成情境定义的基本元素,个体的人通过情境定义来认知“真实”。条代指活动的顺序,而框架则是人们用来界定条的组织类型,也是人们对事件的主观思考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讲,框架有两重功能。一是界定功能。框架划定了外部事实和心理再造真实两部分区域,代表被排斥的意义和被接纳的意义。二是解释功能。框架通过各种符号形式来建构、承载意义,为人们解读信息提供了认知世界的视角,是人们解释世界的一种图示。互联网的普及为受众提供了全新的框架解读方式。一方面,碎片式结构成为主导型框架形式。面对复杂的舆论生态环境,受众利用分散的时间片段处理零碎的网络信息,普遍遭受着海量信息压力的冲击,学习程度仅能停留在基础的了解阶段。另一方面,影响框架解读内容的因素在网络环境下具有更高效能。技术的发展赋予网络开放共享的交流空间,用户的文化程度、情感倾向以及群体心理共同构成了其“数字身份”。在网络话语的解读过程中,用户身份的隐蔽带来的“安全感”使其更易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做出最真实的解读反应。

二、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发展历程

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经历了初步摸索、快速发展、继续完善这三个发展阶段。在初步摸索阶段,中国共产党在正确认识网络“中立性”的前提下,高度重视建构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积极开展网络空间舆论斗争;在快速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构、培育意识形态话语权主体、建设网络意识形态门户,进一步普及主流舆论,以扩大主流话语权的群众基础;在继续完善阶段,中国共产党强化网络舆论阵地主动权建设,进一步创新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不断营造良好舆论生态,完善党群网络互动方式。

(一)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初步摸索阶段。世纪之交,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拓展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宽度和深度,中国共产党开启了“网外关注”到“网内管理”的转变。一方面,正确认识网络“中立性”,建立政府机构互联网络。网络的发展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也携带了西方意识形态话语,对传统意义上的主流媒体造成了冲击。江泽民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的重要阵地。国内外的敌对势力正竭力利用它同我们党和政府争夺群众、争夺青年”。而当时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尚存在与文化发展现状不相适应的情况。因此,加强发展网络技术,在政府、军事、高校等部门建立互联网络,提升党的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低势位”成为这一阶段的一大工作重点。另一方面,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中国共产党首先认识到了网络作为大众传播工具在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中的优势地位,提出“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舆论宣传,总的方针是积极发展,充分运用,加强管理,趋利避害,发挥优势,主动出击,不断增强网上宣传的影响力和战斗力,使之成为党和国家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成为我们对外宣传的新渠道”,“努力使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成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等论断,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载体的要求。进一步,中国共产党在此阶段重视“走出去”和“主动出击”,提出要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形成了认识上的“高度觉悟”,如“互联网已经形成了一个新的思想文化阵地和思想政治斗争的战场”“重视网上斗争”等。

(二)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快速发展阶段。伴随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网络上各类意识形态交织激荡。这一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推进了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一方面,完善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构,培养意识形态话语权主体。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指出,“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从制度规范和队伍保障方面对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构作出了指示。加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体培养也是这一阶段的重点之一。在《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局面》一文中,胡锦涛指出“各级干部要学习和熟悉信息网络”,从而进一步发挥网络在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建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领导干部的网络使用和管控能力得到规范要求。另一方面,重视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群众基础,开展主流舆论普及建设。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已经使其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2008年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需要进一步密切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网络联系,扩大中国共产党网络话语阵地对人民群众的覆盖。同时,通过广泛借助手机、电脑等移动终端,中国共产党加快普及网络主流意识形态门户建设,通过开设门户网站或开办专题网页、开通电子信箱发挥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的作用输送党的声音、传播党的思想,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作为重要指导目标。

(三)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继续完善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在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20周年之际,2014年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乌镇召开,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对党的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重视。一方面,高度重视舆论阵地主动权,着重营造良好舆论生态。主席总书记指出,“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这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提出了战略层面的高度要求。同时,主席总书记明确指出,“互联网是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阵地。这个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这体现了主席总书记对做好中国共产党宣传思想工作的高度重视,即“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主席总书记指出,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网络要传播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与“牢固的意识形态话语权阵地建设”之间的统一。另一方面,创新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完善党群网络互动方式。2016年2月19日,主席总书记主持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在主持召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主席总书记指出,“要创新改进网上宣传,运用网络传播规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这为创新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提供了具体的方法论指导。同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进一步对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利用互联网倾听群众呼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供了指示。基于此,党和人民的网络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化了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群众路线。

三、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问题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准确把握互联网发展的新特点和新动向,密切结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与网络舆论工作实践,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来谋划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的建设问题,从“长期执政”“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等维度不断推进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网络治理效能,使得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网络空间的正能量更加强劲、主旋律更加响亮。但是,我们在看到建设成果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中存在的话语主体泛化、话语手段隐蔽化、话语体系单一化等问题。

(一)话语主体泛化,影响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话语权“领导力”。互联网具有的即时性、匿名性、虚拟性的特点打破了政策发布者主导话语权的模式。任何个人、团体都可以采用“数字身份”登录浏览器并第一时间发布舆论观点,很大程度上进一步加速了网络舆论主体的泛化,使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空间受到三重压缩。第一,西方意识形态话语霸权的挤压。互联网“跨越时空”的特性使信息传播不再受到地域、时间的限制。一方面,西方大国以技术控制优势取得了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领域的“制域权”。美国宣称将无限期保留对互联网根服务器的监管,这意味着通信技术落后、技术路径单一的发展中国家的意识形态话语权随时面临着来自外部的渗透风险。另一方面,西方大国以网络为载体借机输出其所谓“普世价值”。同时,利用伪造的“马甲”身份,大量资本“水军”活跃在博客、论坛当中,成为宣扬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发布利己言论、抹黑他国意识形态的巨大力量。第二,国内多样社会思潮的消解。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了“人人都是麦克风”时代的到来。一些非主流社会思潮在网络空间中甚嚣尘上。这些杂音的存在极易改变网民的主流意识形态信仰、动摇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主导地位。第三,多重话语区间的错位。互联网因其即时性和互动性的双重特点使许多信息能第一时间抵达大众视听,形成先入为主的看法和观点。一旦引爆公众的情绪,这些缺乏说服力、多方转载的观点就极易如“核裂变”般无限放大,形成谣言引起现实社会恐慌,若不对其加以控制,势必动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根基。

(二)话语手段隐蔽化,削弱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话语权“控制力”。互联网的巨大包容性既给予公众发声的权利,也纵容了部分网民利用虚拟身份产生语言暴力等行为。从公开到隐蔽、从精准测定到难以识别,互联网隐蔽、无形的技术设定给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阵地掌控对象与舆论带来更大的困难。一方面,道德失范在网络空间中蔓延。匿名特性为人们在互联网上的交往披上了“隐身衣”。利用匿名技术,互联网使用者的自我控制能力减弱。在“数字身份”的掩护下,网民拥有更多的安全感,而不注重对言语后果的承担,出现放纵、过激甚至人身攻击的网络行为。另一方面,犯罪因子在网络空间中滋生。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显示,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互联网营造的虚拟社会空间将各种检查制度隔绝在代码之外,也因此成为犯罪滋生的沃土。“去角色化”和“去身份化”的双重效果弱化了一些不法分子真实意图的外在表征,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犯罪行为在网络空间中“重新开张”,试图逃避现实法律的制裁。主席总书记明确指出:“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等等,这样的言行也要坚决管控,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这样的行为泛滥开来。由此,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必须要在相关技术手段的辅助下,提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防患于未然,善于识别并破除不法分子所试图传达的意识形态“伪装”,形成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最大音量。

(三)话语体系单一化,降低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接受力”。网络空间已成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斗争的“主战场”以及“面临的最大变量”。面对日益复杂的斗争形势,要巩固并推进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话语权在网络空间的传播,需要做到对话语表达体系的合理运用。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巨大转变,但仍然存在内容融合僵硬、语言表达刻板的问题。一方面,大众化内容滞后造成“吸引度”不高。当前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大多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解读,难以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实际和思想实际产生反应。另一方面,经院化表达造成“吸收度”不高。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表述经过科学理论的指导,并且在实践中得到了长足的完善发展,不可避免地具有高政治性、高逻辑性、高严密性的特征。而对于某些文化素质层次不高、以碎片化阅读方式为主的网民,这种话语表达无形间给其增设了一道“话语障碍”。在某种程度上,非主流意识形态采用多样化的传播方式、“接地气”的话语表达手段聚集了大量的受众,对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主导地位提出了现实挑战。

四、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实践路径

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应对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面临的上述挑战,是消除舆论风波各种隐患、增强主流舆论社会动员功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盼与向往的必然要求。科学锚定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的实践路径,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主体地位,不断加强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队伍建设,筑牢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法律保障,创新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表达方式,加强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技术治理,全面提升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能力,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奋勇前进。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主体地位。主席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新时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抓在手里。打牢思想防线、筑好理论屏障,才能赢得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主导地位,才能夯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阵地在网络空间中的地位。牢牢维护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主导地位,首先要做好理论指导。一方面,要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繁杂的网络生态中增强政治敏感度和鉴别力,增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另一方面,要不断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要处理好非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之间的关系,离不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理念的揭示、彰显和引领。要不断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网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同各种错误思潮作坚决斗争。其次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一方面,必须将舆论工具的掌控权牢牢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在网络话语交流的过程中,要注重把握和检测网络意见领袖的舆论导向,善于发挥公众人物作为榜样力量的优势,引导其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智能趋合。另一方面,要第一时间抢占话语传播制高点。针对社会舆论热点,迟钝、遮掩的发声难以给予公众完整的事件回顾展示,甚至会遭受大众的臆测和质疑,增加了后续舆论引导的难度。第一时间筛选真实信息、公布事件真相,有利于极大压缩舆论炒作、谣言发酵的空间,短时间内达成凝聚社会共识、把控舆论走向的正面效果。

(二)加强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队伍建设。如今,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领域的主体已形成“一元主导”与“多元共享”的局面。如何在“主体平民化”“观点庞杂化”的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冲击下构筑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安全防线、部署好维护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排头兵”,打造一支通晓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网络传播发展规律的领导干部队伍非常重要。第一,要提高领导干部主流意识形态领悟力。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政党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理应作为新时代领导干部观察网络、分析情势的“望远镜”和“显微镜”。领导干部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学习,提高对于热点事件的政治鉴别意识,站稳网络空间“正面舆论”的强势地位。第二,要提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处理力。党的十九大对党员的示范引领和积极作为提出“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明确定位网络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正确运用互联网传播规律开展网络群众路线是新时代领导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体现。因此,领导干部要努力掌握话语传播规律、理解话语传播内涵,全面提升自身的媒介素养,克服“上不了网”的本领恐慌,做到“网下宣传”与“网上发声”的协同统一。

(三)筑好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法律保障。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空间立法是打赢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的“兜底之网”。伴随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完善,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呈现出技术性更强、监管难度更大的特点,要求必须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法律法规建设,做到“依法治网、依法发声”。第一,要从严落实网络准入制度,健全网络话语主体发声“过滤网”。围绕网络信息传播,应建立多层面、动态的监测、研判和处理机制,通过多层信息过滤“防火墙”,鼓励将更多体现党性原则、传播正能量、具有新时代创新精神的声音传达给群众。第二,要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立法,高悬网络话语主体发声“正义剑”。互联网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变量”,对于抹黑、歪曲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危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的舆论及行为,必须要“敢于亮剑”。针对网络乱象要建立网络黑名单制度,通过“技术屏蔽—身份取缔—法律处罚—公示示警”的流程,坚决打击与社会主义敌对的势力培植的所谓“精英领袖”和“大V大咖”,营造风朗气清的网络舆论空间。

(四)创新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表达方式。最大程度获取广大民众对其话语的广泛认可,是一个政党巩固自身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稳固自身政治统治的基础。因此,处理好话语主体与话语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掌控能力的不二之选。第一,链接主流话语内容与网络话语符号。面对“多元取向”的社会思潮,必须要保持党的严肃性、权威性,不能一味地迎合大众的趣味而丢失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内在本质。但同时,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也必须要“想群众之所想”,主动吸收和接纳网络语言的大众化表达形式,联通党的主张与人民的心声,从根本上激发网民对党的心理认同、政治认同与情感认同。第二,打破学术话语与网络话语边界。在牢牢把握话语导向的前提下,主流网络意识形态话语的传播必须要尊重受众的理论素养水平。因此,要注重生活化表达,充分考虑网络受众的实践经验、知识储备与理论实际,将抽象复杂的表述转化为通俗易懂、直观浅显的话语。同时,运用“故事+图像”的话语转化,将网民认为枯燥、抽象的话语表达转化为人文性与趣味性并存的喜闻乐见的话语表达,以理论的先进性、真理性彻底征服人心。

(五)加强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技术治理。与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互联网核心技术方面掌握的资源还十分有限。当下,在网络基础设施方面具有优势地位的国家正在威胁他国的网络安全建设、渗透他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因此,要促进中国共产党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提升,必须要不断加强技术治理。第一,要以自主创新为第一抓手,强化对网络核心技术的掌握力度。主席总书记指出:“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要下定决心、保持恒心、找准重心,加速推动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突破。”307要努力构建完备的网络技术保障体系,在网络信息技术产品的研究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开发网络主流话语平台配套设施,筑牢安全防护墙。第二,要以预警监控为主要侧重,加强意识形态话语传播的技术协同。要架构严密的网络技术监测体系,积极搭建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智能化、移动化大数据平台,协同使用文本挖掘与情感分析、网络爬虫与数据采集、社交媒体监测等网络舆情监测技术,强化对网民群体思想特征与行为动态的研判、分析,对于谣言与不良舆论要及时甄别和示警,打好预警处理与应急管控的“组合拳”。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