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老年人防诈骗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老年人防诈骗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老年人防诈骗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日新月异,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老年人群体由于其特定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特征,成为了诈骗分子的重点目标。近年来,老年人被骗案件频发,不仅给老年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全感。因此,深入了解当前老年人防诈骗的现状、存在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对于保护老年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老年人防诈骗的现状

1.1老年人受骗案件频发

近年来,老年人受骗案件数量持续上升,且涉案金额巨大。据昆明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数据显示,2024年第二季度,60岁以上人员受骗情况占总案件数的5.82%,占总损失数的8.48%,案均损失较全市平均损失偏高45.32%。从案件类型来看,虚假征信类、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虚假购物服务类、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以及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案件较为高发,占总数的81.63%。

1.2诈骗手段多样化

诈骗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渴望健康、认知较弱等特点,不断翻新诈骗手段。常见的诈骗手段包括以百万保障或开通某种保险后会扣费、开通网络平台会员需退费、直播带货交学费、机票退费等为由进行诈骗。此外,还有通过免费礼品引诱老人参与活动、讲座,打亲情牌博取老人信任,以及高回报忽悠老人投资等手法。

1.3老年人防骗意识薄弱

由于科技知识水平相对较低、防范意识薄弱、维权能力较差,老年人往往难以识别诈骗分子的伎俩。他们容易轻信陌生人的谎言,对虚假信息缺乏判断力,从而成为诈骗分子的主要目标。

二、存在问题

2.1老年人认知有限,防骗意识薄弱

当前,养老诈骗案件呈现犯罪场景网络化、犯罪手段多样化的特点。老年人受限于文化水平较低、理解能力退化等因素,对新事物特别是互联网应用的认知辨别水平低,防骗能力弱。他们往往难以识别诈骗分子的伪装和陷阱,容易上当受骗。

2.2亲情陪伴缺失,情感空虚易被利用

随着“空巢”家庭的增多,老年群体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老年群体普遍缺乏亲人陪伴,情感空虚。诈骗团伙犯罪分子抓住其无人陪护、情感空虚的特点,实施针对性诈骗。他们通过嘘寒问暖、送生日礼物等方式博取老人信任,进而实施诈骗行为。

2.3养老服务市场不规范,监管机制不完善

我国养老服务产业尚未成熟,市场根基不深,缺少提供养老服务的专业平台与专业人士。资质评定、资金监管等方面配套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他们利用“高收益低风险”投资养老项目、康养公寓等名目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2.4跨区域诈骗案件打击难度大

依托便捷高效的现代通信工具,养老诈骗活动加速向网络发展,借助社交平台建群发展下线、裂变式传播,跨区域程度加剧。案发后往往大量资金已被犯罪嫌疑人消耗、挥霍而难以追回,部分案件涉案资金流向、财产属性难以查清,导致后期退赔执行工作难度上升。

三、对策建议

3.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

3.1.1全方位开展防诈骗宣传

利用网络和刊物、墙报等传统纸媒等宣传载体,坚持“线上+线下”“指尖+脚步”多管齐下,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养老诈骗预防宣传。结合“食品安全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针对农村地区开展预防养老诈骗知识入户宣传,确保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

3.1.2深入挖掘典型案例

深挖典型案例,及时归纳总结诈骗手段和反诈方法,通过影视剧作、直播互动、基地参观、社区宣讲等方式,强化各年龄层群体反诈宣传,形成社会整体反诈合力。整合村(社区)干部、网格部门、社会组织、“五老”等队伍力量,对老年群体特别是“空巢”、失独等特殊群体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定期进行点对点宣讲与心理帮扶。

3.2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加强监管力度

3.2.1鼓励养老服务产品创新

深入探索现代化中老年人实际养老需求,鼓励和引导银行、保险、基金和信托等行业的产品创新开发,增强养老产品有效供给。同步加快养老金融规划人才队伍培养项目建设,提升养老金融服务品质。

3.2.2健全监管机制

明晰相关部门监管主体职能,对养老服务金融行业标准、企业门槛、风险预防和监控、产品流程等做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细化完善行业“红黑榜”制度,加大金融诈骗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市场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3加强跨区域协作,提升打击治理能力

3.3.1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跨区域涉众型养老诈骗犯罪案件证据交换共享体系,建立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中的长效协调沟通机制。可借助公安机关内部网站实现主案侦办机关与其他分案侦办机关之间跨地域、跨层级的证据交换共享,减少重复取证与证据缺陷,共同推进跨区域案件办理。

3.3.2创新跨区域办案模式

在跨区域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办理中,可在继续沿用“三统两分”原则上结合各地实际进行创新。由涉案总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人所在地办案机关统一负责主要被告人涉嫌非法集资全部犯罪事实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防止遗漏犯罪事实,并就全案处理政策、追诉主要犯罪嫌疑人、追赃挽损等工作要求,向其他涉案地办案机关进行通报。

3.4强化家庭和社会支持,构建防骗网络

3.4.1加强家庭关爱

家庭成员应多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状态,经常与老年人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同时,向老年人普及防骗知识,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当老年人遇到可疑情况时,应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

3.4.2发挥社区作用

社区应充分利用老年大学、社区活动中心等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心理疏导服务。同时,加强对老年人的防骗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社区还应建立老年人防骗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3.5提升老年人科技素养,适应信息化社会

3.5.1加快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

鼓励引导网站平台、手机软件特别是投资理财、网络购物、视频播放类型应用开通、完善“老年模式”。从功能精简、风险提示、关联设置、后台监管等方面着力完善,全力保障老年群体触网安全。

3.5.2开展科技培训

组织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科技培训服务,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的互联网应用技能和安全知识。通过培训,让老年人了解如何识别网络诈骗、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等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科技素养和防范能力。

老年人防诈骗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面对当前老年人受骗案件频发、诈骗手段多样化等严峻形势,我们需要从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加强跨区域协作、强化家庭和社会支持以及提升老年人科技素养等多个方面入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防骗网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老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幸福的晚年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