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监督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的调研分析报告

高校监督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的调研分析报告

高校监督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的调研分析报告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高校监督体系作为高校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以及促进内部管理科学配置、高效运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健全完善高校监督体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对部分省、市属高校的调研情况,相关院校均围绕监督体系建设开展了一些探索,特别是立足发挥校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协助党委强化管党治党、办学治校,总体上走出一条“以明责促履责,以监督促监管,以制度促治理”的路径。

  一、高校监督体系的建构框架及现状

  (一)聚焦正确的政治方向,在责任落实上打造“共同体”。各院校坚决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遵循,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监督体系建设,以强化党委对学校一切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为出发点,细化和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任务。1.在推动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方面。主要体现在协助校党委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向党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方面,体现校党委统揽全局的作用;各校普遍注重抓“关键少数”,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与“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责任书。部分高校还探索运用巡察“利剑”,推动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起党内监督政治责任。2.在推动其他监督主体履责方面。梳理高校内部权力类型及其对应主体,包括以校长为法定代表的行政权、以专家学者为主体构成的学术权、以教职工和学生为主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呈现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师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样态。基于这一权力结构,各院校普遍注重发挥教代会、学代会的监督作用。

  (二)聚焦高校事业发展,在监督保障上寻求“公约数”。各院校充分认识到加强监督是推动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专项监督,在监督工作中强化对人员力量、工作资源、措施手段的统筹,有效促进各类监督的协调协作,形成合力。1.在政治监督方面。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结合高校特点,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主席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监督,推动落地见效,确保令行禁止。2.在日常监督方面。围绕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的规范实施和顺利推进,将监督融入日常管理。如,部分学校通过推行校纪检委员挂钩联系职能部门、选聘院级党组织纪检工作联络员等工作,力求横向推进校纪委“再监督”职责与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一体发力,纵向实现“学校党委—学校纪委—院级党组织—院级纪检委员”上下贯通,在日常工作中强化监督。3.在专项监督方面。聚焦重点领域,选取具体“切口”,以“一项目一方案”的形式开展集中检查,特别是注重发挥各类监督的专业优势,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对“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要求审计、财会人员参与,与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学术委员会就师德师风、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情况开展联督联促等。

  (三)聚焦联动效能提升,在体制机制上破除“中梗阻”。各院校普遍注

  重以制度形式固化实践中的经验做法,着力打通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中的“堵点”“断点”。一方面,通过健全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体系、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权限任务、校内巡察制度、巡察成果运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层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逐步健全工作规则,工作方式日益规范;另一方面,细化完善各类监督主体具体协作事宜、流程环节等,明确“在哪些方面协作”“怎么协作”。如,二十大学建立“x+X”联合监督机制,“x”指纪检监察专责监督,“X”指职能部门职能监督,并围绕校纪委与院级党组织的联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以数据共享、联合督查、专项检查、会议协商等多种方式相互借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监督的主体意识有待提升。重科研轻 、重教学轻教职工建设的现象在高校普遍存在,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理解不到位。纪检部门对专责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认识不到位,对监督体系思考谋划不深,与其他各类监督的沟通对接还不够主动,在促进监督监管同向发力方面未能完全拓宽思路、伸开“手脚”。

  (二)协助配合不够密切,监督措施和手段相对单一。高校内部各监督主体之间信息掌握不对称,因规范性要求导致彼此沟通程度不深、反馈滞后、共享不及时,有的单位缺少联动思维,没有形成“大监督”的工作格局。政治监督不够具体、办法不多、效果不强,学代会、教代会等民主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制度机制有待完善,监督的协调联动仍有堵点。高校内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制度机制不够完备,特别是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方面,相关制度尚不健全,缺乏明确的指导性意见。现行制度间关联性、配套性有待加强。部分制度规定模糊、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四)能力不足,素质不高,监督的实际效果有所欠缺。目前,部分高校干部监督业务知识匮乏、经验不足。政治监督大而化之,日常监督不具体、不聚焦,“一把手”监督、熟人监督等难题尚未破解,针对高校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多角度开展监督、深层次发现问题的能力亟待提升。

  三、加强高校监督体系建设的路径探析

  随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入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的新阶段,高校监督体系建设也必须适应新时代新形势。高校监督体系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工程,必须始终坚持以系统思维方法优化顶层设计。将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廉洁校园”建设总体布局,统筹研究、一体推进,按照一体推进“三不腐”理念,贯穿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和各环节,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加强和改进。

  (一)做实文化熏陶、思想浸润,在“全方位”教育中进一步激发监督主体意识。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前道”,也是各类监督贯通协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在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政教育方面压实责任,加快构建校党委领导、院级单位协同、师生共同参与的教育体系,为监督体系建设夯实基础、凝聚共识。1.以党性教育固本培元。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理想信念和纪法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干部职工始终坚定信仰。统筹师资力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理论研究,打造“廉洁校园”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常态化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月”活动,丰富廉洁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持续传递风清气正“好声音”。2.以警示教育敬畏知止。依托纪委网站和各种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纪委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筛选“行业内”“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定期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各单位开好专题民ZSHH。注重创新载体,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自觉抵制各类歪风邪气,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3.以严管厚爱激励担当作为。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宽严相济,用好“四种形态”,处理问题既有刚性力度又有柔性温度,特别是强化校、院两级党委运用第一种形态职责。把谈话作为强化党内监督、前移监督关口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传导管党治党压力。

  (二)防微杜渐、纠正偏差,“无死角”防范,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力量。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也是连接预防和惩治的“中间环节”。加强高校监督体系建设,必须推动各类主体在监督实践中摸索路径、搭建载体、加强磨合、固化机制,确保监督体系更加成熟定型、运转更加顺畅。1.在风险防控中织密监督网络。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部门应当认真梳理排查权力运行情况,厘清权责边界,以清单化、图表化等形式,明确各项权力运行的制度依据、规范流程。在此基础上,推动各部门结合岗位特点分析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2.在专项行动中锤炼监督队伍。用好纪检委员联系单位、院级党组织纪检工作联络员等制度,选配兼职监督干部队伍,紧紧围绕人、财、物等关键环节,聚焦学校落实十四五规划、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等情况,找准各类监督主体履职的切入点,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方法。3.在科技加持下提升监督效率。探索“学校智慧监督平台”建设,注重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监督要素整合,集成数据资源,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科研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提升运用大数据探知、监测、消减行使权力异常和腐败问题的能力,推动全过程监督。

  (三)立足形成震慑、完善制度,在“零容忍”惩治中进一步体现监督综合效能。办案是最有效的监督,也是彰显监督体系建设约束力的必要手段。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坚持从严执纪、精准问责,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严密监督体系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的现代化。1.从问题入手,严查违纪违法。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建立纪委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信访协同处理机制,加强对纪检信访以外渠道接收问题的掌握和督促办理。紧盯科研、基建、招生、后勤、采购等高校腐败问题多发易发领域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单位,深化整治各类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2.从根源剖析,以“问题”促改促治。

  对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或师生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着重查找制度原因和管理漏洞,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校领导分管的部门、领域存在的

  突出问题制发廉情告知单,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做好堵漏建制工作。

  四、结语

  主席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作出重要论述:“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高校作为在党的领导下从事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专门机构,是党和国家机构职能在科教文化领域的细分和延伸,高校监督体系的建构逻辑,也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总体框架,通过厘清监督主体的权责关系,构建融会贯通的体系,加强监督工作的衔接配合,健全监督保障的制度机制,走出一条“以明责促履责,以监督促监管,以制度促治理”的路径,不断推动高校监督体系建设从理论构思到实践破题、从重点监督到全面监督、从做强单体到系统集成,构建监督体系的“四梁八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