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省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省安全防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日,我们举行全省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其核心任务在于深入学习和贯彻主席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要认真执行主席总书记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所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旨在调度各市在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燃气安全、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对下半年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次强调、部署和推动,确保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有效性,坚决防止和遏制类似事故灾害的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方才,我们传达了主席总书记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所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同志、省长*同志的批示要求。各位需深入学习并领会其精神实质,确保切实执行。各市及省相关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言,深入分析了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发言内容均十分中肯,关键在于将这些内容落到实处。接下来,我将就如何做好今年下半年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五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向前推进,强化应急救援工作,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20年4月10日,主席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命至关重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将安全生产置于重要位置,确立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仅重视发展而忽视安全,更不能将安全视为无关紧要之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主席总书记深刻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与发展需同步推进”,并强调“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用专章部署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用专节部署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这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尚属首次。报告首次提出“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今年5月,广东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发生塌方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主席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做好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体现了主席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蕴含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这条主线,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有力保障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1-7月份,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起、人,未发生重大事故。但是,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事故突发性强、可控性差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特别是省委“30条创新措施”,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企业还未完全落实落地,基本上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存在创新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当前,正值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明显增多,有的企业为完成全年生产任务,赶工期、抢进度,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意愿比较强烈,安全防范压力剧增,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党的纪律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主席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抓贯彻、抓执行、抓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省委书记同志、省长同志基本上逢会必讲安全、逢调研必讲安全。今年以来,同志就安全生产作出批示次,就森林防灭火作出批示次,就地质灾害防治作出批示次;同志就安全生产作出批示次,就森林防灭火作出批示次,就地质灾害防治作出批示次,充分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及地质灾害工作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反复强调,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清醒、警钟长鸣,坚持不懈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守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强调要紧紧抓牢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消防、油气、民爆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调要全面对照、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切实抓好省委“30条创新措施”落实;强调要坚持隐患即事故,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强调要加强督导检查,运用现代信息手段,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明察暗访,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在森林防灭火方面,强调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严格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扎牢织密网格化管护责任体系;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整治消除火灾隐患;要坚持源头治理,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要严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筑牢地质灾害防线。压实行业监管对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省各领域安全稳定。

  二、必须精确并持续地施加力量,确保长期坚持并取得成效,严格实施省委提出的“30条创新措施”

  (一)必须加强学习与培训,确保这些制度措施深入人心。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将省委“30条创新措施”纳入定期学习计划的核心内容。各级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应从即日起,集中大约三个月时间,开展省委“30条创新措施”的学习提升专项活动,通过学习促进应用、通过学习促进行动。同时,督促企业将创新措施作为安全培训的关键内容,利用“晨会”、“开工第一课”等方法,加强全行业、全领域、全岗位的学习培训,确保全面覆盖、全面掌握,从而确保制度措施不打折扣地落实到企业生产一线。

  (二)必须严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措施得到刚性执行。应树立“制度不落实即为重大隐患”的观念,将省委“30条创新措施”作为执法检查、巡查督查、事故调查等监督检查活动的必查项目。要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促基层和企业对照创新措施逐条梳理落实情况,真抓实干,切实改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防相关制度文件仅限于发布而未得到实际执行。对于发现的制度未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决立案查处,并推动及时整改到位。

  (三)必须细化考核奖惩机制,凝聚制度措施落实的合力。应深入挖掘企业贯彻实施创新措施的典型经验做法,分行业分领域树立一批标杆企业,总结和推广这些经验,引领并带动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将创新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的关键内容,增加考核权重,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对于那些认真落实创新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县(市、区),应及时给予奖励,更大程度地激发和调动各地抓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必须全面彻底地进行排查,并加强整改治理力度,全力打好安全生产的“攻坚战”

  (一)应持续强化集中攻坚行动。需聚焦于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企业安全风险的辨识与排查治理情况、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情况、项目审批中安全红线的把控情况、“打非治违”及“扫黑除恶”行动的开展情况等。深入分析思想认识、监管执法、制度执行、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差距,切实识别并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持续增强整改治理的攻坚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采取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措施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必须持续强化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工作重点。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和企业在检查效果上并不理想,甚至有城市在排查中未发现任何重大隐患。各地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效运用安全诊断等手段,督促企业严格细致地排查制度、设备、工艺、管理等方面的隐患,不遗漏任何环节和细节,确保排查深入、全面、彻底,并及时整改到位。

  (三)必须持续强化严惩重罚。坚持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两个零容忍”,严格监督,坚决采取行动,对应立案的案件必须坚决立案处罚,依法运用停产、停电、扣押、关闭等行政强制措施,对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严格追究刑事责任。持续开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及时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处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四、必须坚持聚焦关键领域,确保严格防控,精确处理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隐患

  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应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治理,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鉴于我省经济和工业的规模,高危行业众多,安全风险广泛存在。每个行业领域均具有其特定的特征和规律,因此,我们绝不能有任何疏忽,必须实施有效的预防措施,构建坚固的安全防线。特别是当前,我们应紧密结合恶劣天气频发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和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在消防领域,我们应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采取举一反三的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针对性的排查和整治,持续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对以纺织生产加工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全面、严格、细致的消防检查,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在交通运输领域,我们应加强灾害天气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对桥梁隧道、客运枢纽场站、城市轨道交通等进行加强的安全检查,严格民航、铁路运营安全,以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在危化品领域,我们应深化安全风险的集中管理,强化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等冬季防护措施。

  (三)在矿山领域,我们应严格检查并预防瓦斯、水害、火灾等严重灾害,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在建筑施工领域,我们应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坚决杜绝赶工期、抢进度和违法转包的行为;在大风蓝色预警期间,应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在燃气领域,我们应密切关注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这五个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燃气报警装置应装尽装。

  (四)在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我们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特别是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力度,提高对重点人群、重点部位隐患排查的针对性,特别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做好相应的帮扶工作。

  五、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切实凝聚工作合力,坚决承担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主席总书记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何为最严格?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必须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至岗位、具体到个人。”“应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政府需严格执行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对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问题的,必须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持续加强力度,紧固责任链条,构建坚固的安全生产防线。

  (一)必须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上持续加强力度。当前,各地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任务繁重,面临困难局面时,更需保持战略定力,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各级党委、政府应自觉承担起“促进一方发展、保障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统筹兼顾,加强协同,善于综合管理,确保两者兼顾,不可偏废。

  (二)必须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上持续加强力度。《*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明确了*个部门、*个行业的安全责任。各部门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各项工作具体化、到位化,坚决管理好自己的“责任田”。对于职能交叉的新业态风险,各地应依据“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责任,严防失控漏管。

  (三)必须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持续加强力度。应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至每个岗位、每位员工,确保责任链条无一岗位空缺、无一人遗漏。特别是要关注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督促其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落实省委“30条创新措施”,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四)必须在追责问责上持续加强力度。安全生产是不可触碰的底线,问责的尺度决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各地对于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都应严格对照省委“30条创新措施”,从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等方面,逐条倒查创新措施落实情况,作为认定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履行责任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量化问责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各位同仁,确保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具有深远的意义。各级及相关部门必须切实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积极倡导并践行实事求是、勤奋务实的工作态度,始终将人民的利益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高效协调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勇于承担责任,全力以赴,坚决防止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