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24年上半年清廉建设工作总结

集团2024年上半年清廉建设工作总结

集团2024年上半年清廉建设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1.统一思想。集团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年初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全面部署了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印发了《2024年 工作要点》《2024年纪检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2.细化措施。为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集团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在集团全体党员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对活动安排进行了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基层 联系点制度的通知》,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建立了X个基层 联系点。

3.压实责任。集团党委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持做到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层层分解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

(二)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筑牢信仰之基抓实政治教育。通过组织开展新党员宣誓、领导干部讲党课、“两优一先”表彰大会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组织公司全体党员收看了第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专题片《永远吹冲锋号》,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专题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了严守纪律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开展监督检查,突出廉洁高效。

1.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对照集团《关于开展“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中3方面18项重点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清单;围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点共76条,制定防控措施76条;修订《集团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重新修订了《集团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2.扎实开展重点工作专项检查。聚焦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违规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排查整治、集中开展遏制餐饮浪费行为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个,均按要求整改完成。

二、工作中仍旧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长期性认识不足,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对自身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缺乏清醒认识;二是创新方法举措不多,在丰富党纪学习教育形式上还不够积极主动;三是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打算

下一步,集团各级党组织将坚持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及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以及集团党委有关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集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政治方向。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刻理解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特别是党领导人民取得的历史成就和历史经验。强化学思践悟把牢政治方向,始终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阵地管理、网络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强化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使用力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若干意见、集团有关规定,紧盯节假日重要节点和多发频发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餐饮浪费行为;保持惩处标本兼治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上级和公司要求禁止的事情不做、不允许的目标不达成、不允许的标准不达到。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不断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和协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督的作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方面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大巡察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推动纪检、巡察贯通协同有效联动。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巡察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深化以案促改。做好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推动各类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