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发达地区乡村社会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关于欠发达地区乡村社会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方针。其中,“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进一步探索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和治理路径,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探索解决乡村社会治理问题,社会各界展开了一系列研究,提出“五治”融合概念:“发挥‘五治’作用,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入贯穿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全过程,有利于在欠发达地区实现以“五治”促“共治”。由此,笔者基于“五治”融合视角,研究欠发达地区乡村社会治理问题与对策。

一、欠发达地区乡村社会治理存在问题

欠发达地区乡村社会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法治保障不足、自治机制运作不畅、乡风文明建设不健全、网络信息化水平较低等问题。

(一)乡村治理法治保障不足,依法治理效果不明显

欠发达地区乡村法治建设基础薄弱与乡村治理法治需求之间矛盾突出。第一,乡村法治体系不完善。在欠发达地区,部分村存在政务公开不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等问题[3]。第二,法律志愿服务无法满足村民需求。部分村民反映遇见生活与生产问题时,缺乏有效便捷的解决途径,导致村民法治基础薄弱,影响乡村法治建设。第三,乡村法治宣传形式单一,预期效果不佳。乡村法治宣传形式多停留在“挂条幅、写黑板、发传单”的初级手段,仍有许多村民欠缺法律知识。一些村民遇到违法犯罪和矛盾纠纷时,多考虑采用暴力等不合法手段。第四,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形式层出不穷,如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影响乡村治理的实效。

(二)村民自治机制运作不畅,村级自治功能弱化

乡村治理需要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自治功能优势,坚持村民事村民管,激发内生动力。当前,欠发达地区农民主体性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尚未完全发挥,村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究其原因,一是村民对村委会认可度低。“选谁都一样”成为少数村民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认知,导致一些村民对村委会信任度不高,甚至有些村民一次都没有参与乡村自治事务,认为与自己无关[5]。同时,村民自治也缺乏制度保障,导致村民不能充分认识到“四个民主”基本权利,对自身地位认识不清楚。二是乡村资源整合度不高。在部分偏远落后地区,因争夺土地和山场等生产资料导致的群众斗殴事件时有发生,影响较为恶劣[6]。三是自治驱动力不足。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乡村社会空心化、农户空巢化等现象日趋严重,“三留守”人员参与决策的话语权不重,导致乡村传统文化没落,内在精神动力不足[7]。

(三)网络信息化水平较低,基础信息应用程度不高

根据《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2020年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总体相比去年略微上升,但欠发达地区乡村的网络信息化水平较低。目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乡村生活信息沟通的重要工具,而乡村信息化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服务站点不健全,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备。“互联网+乡村治理”机制尚处于初级阶段,乡村网络系统平台不够完善、运行不够顺畅,无法有效实现技术赋能乡村治理[8]。二是乡村信息化技术有待突破,影响乡村信息资源共享。在欠发达地区,乡村信息化技术程度比较低,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落地难[9],如农业信息化数据获取存在技术障碍、农业信息质量低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信息资源共享。三是乡村专业信息化人才流失,无法适应乡村社会转型发展。大量的信息化人才主要集中在城市,乡村高端信息化人才短缺,人才不足是乡村数字治理最突出的短板[10]。乡村缺乏一批具备信息收集、信息识别、信息加工、信息应用、信息反馈和预测分析能力的人才队伍,这制约了乡村信息应用程度的提高。

二、乡村社会治理主要举措

在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一些乡村地区积极进行有益的实践探索与创新,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取得了成效,为欠发达地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范例。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及时化解乡村内部矛盾

一些乡村地区重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火车头”作用,坚持开展“ +乡村治理”模式,由党组织带头邀请村民代表、党员等参与乡村重大会议、各项文化活动等。举办乡村会议时,党组织能够展现其领导能力,发挥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引领群众的号召力,增强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的意愿,听取村民意见。

开设纠纷处理专班,旨在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矛盾纠纷。为了应对乡村社会矛盾的复杂性,一些乡镇政府积极组织业务骨干组成农村纠纷处理专班,深入基层,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弄清纠纷的前因后果,及时有效地化解乡村社会矛盾。同时,针对不同矛盾积极准备和制定不同的预案,将事后化解转变成事前预防;疏导村民不良情绪,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发动和依靠群众力量,矛盾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离社、大事不出街、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丰富村民社会生活

乡村地区“网格化+互联网”治理方式在乡村治理中有很大优势,逐渐形成“村中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事、事中有人、人尽其责”网格化整治新机制。网格员进行农户基本情况摸排等,及时与上下网格组长汇报情况;听取农民意见,提供便民服务,帮助村民代办较难业务,增进村民对网格员认可;解决邻里矛盾纠纷,做好“信访代办员”调解服务;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律规定等,号召农民移风易俗,营造文明乡风。

为了使村民生活更加丰富,大学生深入乡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服务乡村群众。大学生到村民家中进行走访调查,推动乡村网格化管理。同时,注重发挥乡村组织和社会志愿者服务队伍的优势,围绕乡村医疗、乡村教育、乡村文化生活等内容服务村民,用实际行动发挥“德治”作用,推动乡村新风尚。

三、欠发达地区推动“五治”融合的乡村社会治理路径

解决欠发达地区乡村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要因地制宜、因时而定,发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作用,助推欠发达地区综合治理改革,提高乡村治理效果,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欠发达地区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 引领乡村振兴。发挥 引领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形成“ +”的工作格局,促进乡村治理工作有效展开。上级党组织严格把控党员干部考核机制,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纪律性。二是建立完善网格化治理体系。“网格化”管理能提高乡村治理工作效率,实现精准施策。强化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无死角、精准化的网格化服务体系。党员干部要通过多聆听、多走访农户,排查和化解农户的利益矛盾纠纷。

(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冲突

化解矛盾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因此,要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法治思想,创新法治宣传途径。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村民要加强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培养遵法、守法、信法、用法的法治思维。加快建设乡村治理的法律精英队伍,增强与法律院校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为乡村打造一批以党员干部、网格员、乡村社会组织等为重点的“法治模范”,推动乡村法治化道路建设。

(三)激发村民协同治理内生动力

主席强调:“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16]因此,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助力乡村振兴,让村民当家作主是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地激发农民自治的热情,引导农民多渠道参与乡村建设[17]。一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的群众自治机制是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要对村“两委”的选举进行严格把关,选出村民认可的村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融入乡村自治,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村民自治目标。二是注重村规民约规范作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制订村规民约,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三是发挥乡村自治组织的独特作用。鼓励乡村自治组织发展,使其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志愿者服务、帮教特殊人群、宣传法律知识等公益活动,发挥乡村自治组织作用。

(四)加强乡风文明文化建设

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标准,开展“道德红黑榜”“乡村好人榜”等评选活动,增强乡村道德模范的感染力,按照“引导有方向、评判有标准、学习有榜样”的原则,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新时代农民乐观向上的社会风尚,积极营造学习模范、和谐文明乡风氛围。二是开展农村文化建设方面的文化活动,使农民不断提高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如开展“四史讲座”“法律讲座”等活动,在道德讲堂、法治讲堂中多用案例说事、说法。三是加强家风家教家训教育。在乡村社会德治中传承和弘扬优良家风,增强文明乡风的人文情怀。村民作为文化传承的主体,要订好家规、传好家训、扬好家风,打造文明家庭,建设乡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推进乡村移风易俗[19]。同时,做好对新乡贤的培育和引进工作,鼓励有德之士投身乡村治理队伍,打破轻“文乡贤”“德乡贤”的局面,培育新时代乡贤群体,激活乡贤文化动力。

(五)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信息化

主席强调:“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必须敏锐抓住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21]因此,要发挥“智治”支撑作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加强欠发达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互联网思维,探索“互联网+乡村治理”新模式。一是加快网上便民服务建设。要发挥互联网惠民服务优势,加快整合乡村服务资源。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蔓延,推行“最多跑一次”“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等方法,推动智慧乡村建设。便民服务改革的实施,让农民享受信息化成果。二是打造基层社会平安智能建设。建设智能化乡村,共享乡村智能平台信息,打造平安乡村,依托“雪亮工程”和“智慧乡村”建设,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开放兼容。完善智能化监管系统,结合线上信息化管理和线下走访调查,深入了解乡村群众意愿,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调解服务。三是吸纳优秀信息化人才。大力发展信息化人才建设是乡村信息化的重要保障,通过较高的工资薪酬、稳定的工作环境等举措,吸引大量信息化技术人才进入乡村社会,促进智慧乡村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