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中共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中共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X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

1.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改革开放在X具有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X经历了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实践证明,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是加快X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法宝。当前,X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X发挥优势、激活潜力、增强动力宝贵而重大的历史机遇。全市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更大智慧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战。

2.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规划,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循序渐进,加快构建和完善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X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X特点的改革开放之路。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紧紧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加快建设法治X。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加快建设幸福X。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加快创建生态宜居城市。紧紧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到2029年,完成本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力争在全面深化改革上走在全省前列。

3.以思想大解放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突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解放思想作为“第一道程序”。要着眼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解放思想,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着眼于更大力度地扩大开放解放思想,树立平等互惠、合作共赢的理念。着眼于合理调整利益格局解放思想,坚决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着眼于培育发展文化解放思想,形成敢闯敢试、开放包容、诚实守信的氛围。着眼于增强改革合力解放思想,营造凝聚共识、上下联动的强大改革气场。着眼于释放各方面优势解放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全市上下必须正视思想观念上的差距和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必须始终牢记并切实做到,只要有利于推动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就要大胆试、大胆闯,坚决破、坚决改。

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激发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基,形成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经济发展新格局。

4.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体制。

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提升国有资本开放性。建立国有企业资本的市场化补充机制,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和市场流动性。支持非公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改善股权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加快建立与企业效益挂钩的股权激励机制。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准确界定地方国有企业功能,实施分类改革和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投资公司。推动国有企业通过重组、改制、证券化等形式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和考核机制,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承担社会责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去行政化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经理层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

5.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一切不合理规定,彻底消除各种附加条件和隐性壁垒。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方向,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所有行业和领域都要依法平等向民间资本开放。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以参股、合作等方式进入金融、电信、交通等行业,参与基础设施和民生等领域建设。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定不移实施开放先导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着力消除市场壁垒,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6.建立完善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放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逐步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和抽查制度,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工商登记注册程序,实现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

建立统一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优惠政策、补贴措施和规章制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大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和制度,构建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7.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大幅度减少政府定价项目,能下放的定价权一律下放。改进和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规范听证会参加人产生程序。建立完善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引入大用户直购电,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减少交叉补贴。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理顺非农业用水价格,逐步推行农业用水终端计量水价。建立以基准价格为核心的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费用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健全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责任制,完善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健全市场价格实时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建立健全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反价格垄断、反价格欺诈执法力度。严禁以行政许可的名义增加收费项目,禁止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取。

8.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登记信息查询系统。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办法,建立市场化征地补偿机制,合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建立完善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体系、流转地价体系和收益分配办法。

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限制划拨土地的范围,扩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适用范围。建立健全以X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为平台,以县区为基础、全市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9.健全和完善区域金融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壮大金融市场主体,大力发展金融产业。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鼓励各类专业保险机构、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机构发展。鼓励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在X设立分支机构。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鼓励地方政府参股或控股融资性担保公司。

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鼓励各种形式金融创新。扩大各类债券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各类资本要素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区域性产权和股权交易中心功能。加快X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积极探索对周边地区金融机构和金融创新实施同城化管理。推进区域性金融合作。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

10.创新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X市域内各区域互动融合发展,破除阻碍产业转移、商品和要素流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各类障碍,构建统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利益协调和推进机制。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形成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结合县区城镇化建设开展全域规划试点。推进跨区域合作。推动X都市圈建设、老区振兴等区域合作和改革试验平台建设,在强化区域双边和多边合作上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加强国内市场枢纽建设。加强综合交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等平台建设,完善规则,创新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支持有条件的市场做大做强,提高其区域乃至全国辐射能力。到2035年,基本建成以X市为中心的区域商业功能区。

11.创新“引进来、走出去”的体制机制。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统一内外资法规、规章和政策。全面放开一般性制造业,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商贸物流、建筑设计、电子商务、会计审计、育幼养老等服务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改革政府主导的引资模式,鼓励发展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以商招商等市场化招商模式。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X产业国际竞争力。创新引智机制,优化回国人员工作和创业环境。建立完善境外投资、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的政策指导、权益保障、涉外金融、法律服务和风险预警的体制机制。

12.创新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快对外开放通道建设,完善“大通关”服务体系。推动更多口岸对外开放,增开水陆空国际直达班线,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支持X加快开放步伐,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加强与沿海、沿边等省市区口岸合作,推动通关改革,完善商务、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税务、银行等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开放平台建设管理体制,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开展管理创新,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生态化的现代产业新城。借鉴自贸区经验,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积极推进X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和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对外合作机制,促进跨境域经贸合作。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13.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国家和省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有效实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职责。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能与权责关系,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快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推广政府购买服务,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健全市级调控体系。建立健全以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目标为目的,以区域发展战略、各类规划和财政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市级调控体系。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加大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生态效益、创业就业、科技创新、安全生产、债务风险等指标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理顺县乡职责,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移给社会组织;面向基层且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区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统一目录,全面向社会公开,规范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清理取消互为前置审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监管。一般不再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在国家级开发区试行行政审批“园内办结”。

15.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实施企业投资备案、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同步并联办理,清理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的消防、建设项目招标、施工许可、绿化等各项报建或验收事项,依法应保留的,明确内容,简化手续,缩短时限。

1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凡属于县区事权和支出责任的,一律下放县区。健全统一规范透明的市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稳定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区转移支付。适时调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标准,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以县为主体的财政资金整合机制。

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要求,健全均衡预算支出机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建立覆盖财政收入、支出、管理、改革等全过程的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改进和优化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建立全面规范的预算信息公开制度。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新设市级专项和现有专项资金额度。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

五、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破除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17.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探索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加快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大力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规范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社,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完善“以钱养事”机制,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范围。

18.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民住有所居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农户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19.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稳定和增加县域网点,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积极探索推进服务农户、家庭农场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落实农业补贴改革政策。积极拓宽三农投入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完善农村保险支持制度,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20.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遵循规律,注重质量,统筹规划,因势利导,积极稳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强化规划引领调控作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

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租赁经营、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债券融资,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推进具备条件的县有序改市。继续推动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和“四化同步”示范乡镇试点。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登记制度和无门槛的居住证制度。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从严合理供给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X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推进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1.推动人大工作制度与时俱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制定完善各重点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维护公平正义提供法制保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征求意见方式,提高立法质量,防止部门利益倾向。健全“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地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城市总体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完善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机制,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22.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在全市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广泛的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各级党委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制定中共X市委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协商规程。市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政治协商规划,通过双月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等形式进行协商。完善民主党派市委会直接向中共X市委提出建议制度。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对口帮扶市内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机制。制定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完善知情知政、参会保障、协调配合、办理反馈、绩效评估、督查落实等协商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党委政府议事规则与政协政治协商的衔接,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丰富协商形式,更加活跃地组织例会协商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系制度,加强委员服务和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委员提案办理和反馈制度。

23.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村(居)“两委”联席会议、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议)证会、民主恳谈会等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完善“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完善村(居)民主评议、村(居)干部述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扩大村(居)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一票制”选举、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范围。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基层企业工会主席普遍通过直接选举产生。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部门负责人与网民对话交流制度,积极推行电视问政、网络问政。

24.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健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党委和政府及其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制定科学的法治X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2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建立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坚决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行政问责,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6.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全市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全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制度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合议庭成员随机组成机制。完善审判管理,健全以审判权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探索建立审判委员会最终决议及形成理由在裁判文书中公开的制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审判、开展监督的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法官、检察官司法操守和廉政情况日常监督制度。建立严格的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帮教。完善强制隔离戒毒管理体制。完善司法求助和法律援助制度,适当扩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范围,提高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标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27.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和改进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成员单位责任、工作程序和办法,形成反腐败合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完善党委常委向同级党委常委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定期述职和报告工作制度,建立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机制。制定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具体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县级以上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出)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出)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专司纪检监督职责。按照全覆盖、灵活性、机动性、实效性的要求,完善市委巡察制度,改进巡察办法。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社会领域防治腐败、任职回避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健全网上信访举报机制。

28.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制定作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完善不同层级领导干部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加快推进机关公车改革和“三公”经费全公开。实行会议文件讲话数量年度通报制度,坚决遏制“文山会海”现象。健全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机制,改革考核办法,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

七、创新文化发展体制机制,增强文化软实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市人民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文化强市。

29.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管微观向管宏观、由面向所属单位向面向全社会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

按照积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区两级互联网信息管理体制。对新闻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和商业网站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评估工作机制链。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改进主题宣传网上表达方式,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

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社会热点引导机制,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长效机制。

30.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推进已转制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探索开展国有文化企业股权激励,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建立科学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以资本为纽带推动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加快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扶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

培育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打造立足X、面向全国的区域性文化资源配置中心,形成功能互补的文化市场体系。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招商平台,支持文化企业面向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积极引进文化战略投资者,推进金融资本、科技资源、文化资源、旅游资源融合发展。

健全文化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加大群众和市场评价权重。加强版权保护,鼓励文化创新。深化部省市合作机制,积极承办国家级重大文化交流项目。大力推动文化走出去,扩大X文化影响力。

31.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服务标准,促进标准化、均等化。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创新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方式,积极探索连锁、联盟、联线运行模式。加大面向基层群众的公益性演出财政补贴力度和市县文艺院团的扶持力度。运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改造传统惠民工程。建立文化惠民工程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实用性、便利性。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加快推进文化单位事企分开。探索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在社区、村设立文化辅导员岗位,纳入“三支一扶”计划,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八、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激发社会发展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32.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义务教育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建立学生体质监测公示制度,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高校分类管理和评价体系,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试行不同类型教育之间学分转换,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建立科学的教师录用和退出机制,健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全面实施中职毕业生升高职的“技能高考”,扩大高职自主招生规模。深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全国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进一步完善“阳光招生”各项制度,严格特殊类型招生管理。

实行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强化政府教育督导,实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基本形成督政、督学和教育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督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支持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33.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教育培养培训和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形成机会公平、过程公开、规则平等的制度和社会环境。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完善公益性岗位制度,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整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项目,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援助服务。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第一次稳定就业。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34.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健全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困难地区、县乡公务员津补贴标准,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探索建立向急需、紧缺、领军人才重点倾斜的分配机制、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纳入财政综合预算和合理共享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着力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35.健全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规范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积极对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建立社会保险全员登记制度,全面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构建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联动核对机制。加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妥善解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推动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健全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其他保障形式稳步推进的住房保障体系,构建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存量住房市场、租赁住房市场规范发展的住房市场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监管机制。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维护基金安全。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

3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水平。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医疗救助封顶线和救助比例。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社区(乡村)医生和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模式。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规范药品采购供应体系。加强健康管理,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和质量。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

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和引导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将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实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及时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推进城乡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年老计划生育奖励全覆盖。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政策和关爱关怀措施。

37.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党政机关真正脱钩。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建立健全各类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依法建立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

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责任和实施办法。建立社会稳定定期分析评估制度,制定社会舆情应对机制。推进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整合基层服务资源,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扩大城乡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消费维权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推行“阳光信访”。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定期研究信访反映的社情民意制度。规范信访程序,完善信访终结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体系。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38.构建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推进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形成覆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闭环式监管链条。加强重要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可溯源体系和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新机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健全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减灾救灾工作部分内容服务外包模式。深化平安X建设,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39.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立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军地产业融合、协同创新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健全党委把方向、军队提需求、国动委协调、政府抓落实的国防动员工作运行机制。完善适应兵员征集调整改革、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的政策制度。

九、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绿色发展

以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载体,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40.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明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边界。建立覆盖全部国土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对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实行统一的用途管制,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的系统性修复。健全能源、土地、矿产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实施最严格的耕地和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划定市域生态保护红线,对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坚持优良生态环境优先保护,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公园,完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对自然价值较高的国土空间加强保护管理。健全全市大气、水、土壤和生物资源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41.加快资源环境及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价格体系。健全绿色电力调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资源环境各类要素的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的交易制度,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排污权有偿使用资金专项用于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积极探索和培育碳排放权、水权和节能量交易市场。制定生态补偿管理办法,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排污权抵押融资、减排项目贷款融资业务试点工作。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推进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

42.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健全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跨区域、流域的大气、水等污染防治联动与协调机制。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者严惩重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和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健全国有林权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43.建立生态文明技术创新机制。

实施绿色消费政策,完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机制,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支持循环、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深化生态化技术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将资源生态效益纳入技术创新目标体系。

44.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评机制。

制订X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离任时自然资源审计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环境污染事故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重大决策失误,实行问题追溯和责任追究。

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来定任务、添措施、建机制,不断提高全市各级党组织引领和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有序有效推进。

45.建立健全深化改革的推进落实体系。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改革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办落实。各级党委承担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落实责任,人大、政府、政协负有协同推进责任,建立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共同推进改革协调沟通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统一设定全市改革任务清单、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建立先行先试的容错机制,鼓励各地各部门不等待、不观望,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积极大胆推进各类改革试点。把推动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和评价各地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将推进改革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制定和实施全市推进改革考核评价奖惩办法。

46.强化深化改革的组织基础和人才支撑。围绕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培育改革型发展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探索制定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责任的具体办法。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改进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区分实施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干部选拔方式,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具体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优秀社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渠道。健全领导干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加快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和履职问责的责任体系。完善公务员考录制度,拓宽从社会人员和基层一线招录公务员的渠道。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

完善聚才用才机制。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制定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型人才政策,探索运用多种政策措施引导用人主体特别是企业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办法。完善“以用为本”的人才使用机制,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才特区”在创新驱动中的孵化器和高端引领作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独立董事、职业经理人人才库,健全人才流动和配置机制,完善党政宏观管理、市场决定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建立人才供需预测、调控和向基层及艰苦地区流动机制。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深化改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创新组织设置方式,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探索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 新格局,全面建立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建立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稳定持续增长机制。全面落实 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党委抓基层 工作联动机制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

47.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改革主体作用。设立民意收集分析信息平台,建立重大改革决策听证公示通报制度,完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政策措施事前发布、意见征求及情况反馈机制,最广泛凝聚人民群众推动改革的智慧和力量。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围绕推动改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基层改革的实践探索,加强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保护和激发基层干部群众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全面深化改革的浓厚氛围,着力构建全市上下共谋共促改革发展的统一战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加快推进X市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X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