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XX县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XX县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和《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及会议要求,为扎实做好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以2024年全省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识别监测对象的重要条件之一,紧盯“一进一出”两个重点环节,镇、村分别建立脱贫户、监测户台账、低保户台账、残疾人台账、医疗信息台账、受灾信息台账、临时救助信息台账、危房改造信息台账、家庭收入情况分析台账,并实时更新;对所有农村地区、农村户籍人口、易地搬迁(含同步搬迁)人口、农转非未享受城镇待遇的人口等开展全面排查,聚焦识别纳入一年以上特别是超过两年还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逐户排查研判,应纳尽纳、应帮尽帮,按程序消除风险。

(一)排查整治政策宣传不到。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实际举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暨问题整治工作培训。深入农村地区以及重点区域,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明白纸”和“一键报贫”张贴到村、宣传到户,确保相关政策家喻户晓,开展困难农户自主申报,实现“一键报贫”。

(二)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不到位。紧盯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受灾情影响较大等重点区域,对20XX年下半年以来的预警线索开展“回头看”,排查是否存在风险未纳入监测的情况,特别要将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和多次预警线索纳入重要线索排查范围。重点关注脱贫人口收入明显下降、就业不稳定、产业失败、重病、重残、非义务教育阶段多子女家庭、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导致“3+1”保障有风险、今年新增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享受临时救助的农户等重点人群,符合条件的及时按照程序纳入监测帮扶,全面整治排查不精准,走过场问题。

(三)排查整治落实措施不精准不到位。排查监测对象是否根据风险类别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排查行业部门责任是否压实并落实帮扶政策,排查系统和档案资料中登记的帮扶措施是否漏登、多登、错登。

(四)排查整治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不及时。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特别是识别时间超过两年的,排查落实帮扶措施是否管用、够用、适用,不适用的帮扶措施要及时进行调整,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已消除风险的,要排查是否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一旦出现新的风险点,要按照监测户识别程序重新标注风险。

(五)排查整治“3+1”保障巩固提升不到位。全面排查农村家庭6岁到15岁的儿童和青少年是否失学辍学等义务教育保障问题;排查农户是否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受损导致住房不安全等住房保障问题;排查农村家庭是否因医疗刚性支出较大且未缴纳医保,对农户基本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存在有致贫返贫风险农户等医疗保障问题;排查农户是否存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等饮水安全保障问题。

(六)排查整治登记基础信息不准确。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对所有脱贫户、监测对象的基本信息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更新完善。

二、排查整治措施

(一)执行监测范围。我省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8000元,各镇(街道)在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时,要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户的识别不设规模限制,符合识别条件的就按照程序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

(二)严格工作流程。重点加强基层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用好“一键报贫”信息手段,通过“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走访排查、社会监督”等方式收集线索,缩短认定时间.严格按照“线索搜集、入户初核、组织复核、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村级评议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乡镇复核研判、县级比对批复及公告、乡镇录入系统”的工作流程识别监测对象。

(三)落实精准帮扶。坚持条块结合,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省农业农村厅“一月一推送”,按月将监测对象名单推送到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省级行业部门“一月一落实”。省级行业部门获取监测对象名单,指导各地行业部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精准施策、精准帮扶。乡镇要落实帮扶主体,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家庭做好兜底保障,对存在因灾返贫风险农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镇、村两级要实时对监测户落实的帮扶措施进行跟踪问效,并将已获得的帮扶措施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并收集印证资料装入档案。在系统登记录入帮扶措施时,若遇监测对象获得帮扶措施因系统权限导致无法登记录入的,要在防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台账中进行登记备注,并将获得帮扶措施印证资料附后。

(四)严把退出关口。原则上对监测对象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收入持续稳定在半年以上且高于当年监测范围,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按照“村(居)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镇级审核、县级审定及公告”程序退出监测,各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五)常态化动态管理。监测“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原则,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和跟踪帮扶措施、成效及风险消除等工作。在纳入监测、风险消除“一进一出”两个环节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

三、时间安排

(一)开展培训。镇、村两级要立即安排部署。加强宣传培训,丰富完善宣传手段,运用动漫、宣传画、明白纸等形式,通过村级公示栏、政府网站、微视频、公众号等载体,面向所有农户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知晓率。

(二)组织力量,排查整改。5月底前,各镇自查;5月-9月,全县排查抽查,督促指导,举一反三,汇总问题,加强问题整改,确保质量;在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提取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对异常数据较多的地方进行暗访抽查,对集中排查期间没有发现问题但暗访抽查发现问题的镇、村进行全县通报。

(三)提炼做法,全面总结,按时报送资料。各镇要高度重视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提炼经验做法,并收集典型案例,及时上报。每周三下午17点前将附件1:XX县集中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台账和附件2:XX县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XX县集中整治工作发现问题明细表电子版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纸质版报县农业农村局监测组XXX同志处,联系电话182XXXXXX,邮箱XXXXXX@qq.com。各镇(街道)于10月12日前完成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并将低保户台账、残疾人台账、医疗信息台账、受灾信息台账、临时救助信息台账、危房改造信息台账和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监测组XXX同志处。12月31日前,常态化开展监测帮扶,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培训和督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大问题报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压实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指导督促。各镇(街道)要把握时间进度,坚持点面结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举一反三排查整改。要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加强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防止出现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

(三)严把工作质量。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在开展全面排查中要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对排查出确有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存在的农户要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不能只帮不纳入监测。对已纳入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不准确的或更新不及时的,要及时纠正更新。

附件:1.XXX集中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台账

2.XXX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3.XXX集中整治工作发现问题明细表

4.XXX2024年低保户信息台账

5.XXX2024年残疾人信息台账

6.XXX2024年医疗信息台账

7.XXX2024年受灾信息台账

8.XXX2024年领取临时救助信息台账

9.XXX2024年危房改造信息台账

XXX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印发

(电子公文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