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

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

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各区(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x乡振发〔x〕x号)要求,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稳定就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x省第x次党代会精神,保持过渡期内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政策举措,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大力增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二)行动目标。过渡期内,以雨露计划助学帮扶为基础,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为平台,全面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促进我市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提升技能素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三)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底数意愿。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牵头,教育部门指导好教育系统,充分发挥好一线帮扶干部力量和学校资源,全面摸清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入读职业院校意愿、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等情况,建立健全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雨露计划即将毕业学生就业意愿清单和雨露计划已经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并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台账,做到动态调整、动态管理。各区(县)乡村振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交流会商,对雨露计划资助的学生信息进行共享共用。(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落实资助政策,推进“雨露计划+”。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好“雨露计划”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的作用,依托教育部门和学校,广泛宣传雨露计划,解读资助政策,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乡村振兴部门、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要按时足额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教育部门主要负责《x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x教助发〔x〕x号)文件要求部分。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助尽助。及时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范围,资助时间自接受资助之日直至毕业。(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加强职业教育,提升技能水平。各区(县)教育、人社等部门要指导当地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招生专业、开发课程。要利用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发布职业院校及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切实做好职业院校招生工作。要深化校企合作,发挥优质院校和龙头企业资源优势,通过共同研究制定培训方案,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举办定制班、定向班,共同开展在岗技能提升、人才培养等服务,优先支持雨露计划学生参加技能培训。(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组建行动联盟,提升帮扶水平。各区(县)乡村振兴、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加强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成立“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联盟,为“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落地见效提供重要组织资源。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及时掌握雨露计划毕业生未就业情况,优先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乡村振兴部门要及时将摸排的未就业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推送给人社部门,落实就业、创业、培训等帮扶工作。要积极动员各类用工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加大岗位归集力度,拓宽岗位利用渠道,为雨露计划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强化政策落实,切实将各项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到主体、落实到个人,充分调动雨露计划毕业生、用工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分类开展就业帮扶,精准组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举办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建立岗位服务清单,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职业规划等服务。对于就业的毕业生重点关注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情况,对于就业又失业的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实名制帮扶。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落实特惠政策,引导他们发展生产、投身乡村建设。(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健全帮扶机制,加大帮扶力度。健全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机制,重点是做好双向交流,积极争取东部地区选派职教专家、优秀教师到西部地区帮扶,支持西部地区职校教师到东部地区参加进修学习培训。开展校企合作,争取东部企业与西部学校联合开办“订单班”,积极组织西部毕业生到东部就读职业学校。用好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机制,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较多的区(县)为重点,提升我市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技能培训水平。(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和区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要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要会同有关部门发挥好行业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岗位需求清单,主动做好对接。

  (九)强化政策保障。相关部门和区县要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落实好学费减免、助学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就业帮扶基地奖补和助学补助等政策,将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各项帮扶政策落细落实落地。切实做到基础数据到位、补助资金到位和工作力量到位。

  (十)做好跟踪服务。相关部门和区县要健全跟踪监测分析评估机制。建立帮扶清单、就业清单,实行跟踪监测、动态研判、跟进服务。同时,落实好成效评估和报告机制,对“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成效按年度开展评估,总结经验、找出不足、改进提升。

  (十一)营造良好氛围。相关部门和区县充分发挥教育、学校、基层、企业、社会组织等力量,广泛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宣传,积极引导各类媒体采用脱贫家庭喜闻乐见的宣传方法,在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学前、毕业前、招聘前等关键时点开展集中宣传引导,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

  (十二)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职责职能加强对所辖各乡(镇、街道)“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的统筹调度并及时向上级行业部门反馈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各区(县)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信息采集和互通工作,并于x月x日前由区(县)乡村振兴部门汇总将“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典型案例及相关印证资料同步报送市乡村振兴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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