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发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研讨发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 2023 年1月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审判工作现代化既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方面整体推进、系统落实,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  审判工作现代化,最首要的、最关键的是审判理念现代化,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

审判理念现代化的根本,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创新地通过能动司 法,捍卫、保障、促进党的绝对领导在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中落到实处,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的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认识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立足我国国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努力跟上、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新要求。

  坚持能动司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全党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就是更好认识国情,更好认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势,更好认识历史发展规律,更加能动地推进各项工作”。

审判必须依法,不能想当然擅断,但审判工作完全可以而且必须是能动的。

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

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

法律是原则的、抽象的,但实践是具体的、鲜活的,法官必须依法充分运用自由裁量权,把事实证据查清,把裁判理据讲清,实现案件公正裁判。

要有对社会的深刻理解、对公众情感的准确把握、对当事人诉求及理据的精准辨析,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确定裁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更好的处理方案。

更加注重裁判说理、辨法析理,努力使司法审判对法律条文——“文本法”的适用,符合包括 当事人在内的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

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自觉做实讲政治、顾大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要做到见微知著,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问题,深化调查研究,制发司法建议,提出治本之策,助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公正高效审判、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效能优势,是面对大量案件的治本之道,更是为大局服务的必然要求。

要高度重视审判执行态势分析研判,通过办案关注、思考类案的成因,特别是明显升降的原因,敏于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社会治理问题,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工作意见,主动融入、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

要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在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做好对人民调解及其他各类调解的业务指导、司法确认,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正确认识“诉”和“访”的辩证关系,加强涉诉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

司法审判工作的裁判属性、监督属性,尤其需要善用智慧、讲究方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把“刚强的内心”与“柔软的身段”结合起来,在团结协作、和谐互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