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方案

关于加强物业党建联建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行动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认真贯彻《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闽委组通〔2022〕26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一年扩覆盖强基础,两年补短板抓规范,三年促提升见长效”的总体安排,通过三年努力,推动物业党建联建体制机制健全规范,物业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小区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形成党建引领、条块联动、多方协调、群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物业领域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2023 年,健全物业党建联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行业、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物业企业)、物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物业协会)、小区(业委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全面排查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短板弱项,推进无物业服务小区兜底物业服务,积极培育红色物业示范社区(小区),不断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2024 年,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框架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机制,深入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短板弱项整改,持续推进无物业服务小区兜底物业服务,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社区(小区)选树工作,持续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制度,细化物业管理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物业领域群众反映问题得到有力解决。

2025 年,力争全省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全部实现物业服务覆盖,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红色物业示范社区(小区)样板,物业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健全,物业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机制1.加强市级统筹协调。

2023 年底前,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要依托物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党委建立物业行业党组织,统筹指导本地区物业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和物业协会落实党组织应建尽建要求,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物业行业党组织。

物业主管部门应明确承担物业党建工作的职能科(处)室并充实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物业主管部门、物业协会;指导单位:各设区市组织部门)2.强化县级组织推动。

各县(市、区)要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街道社区,形成工作任务清单,扎实推进任务落实;指导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全面排查物业服务覆盖情况、业委会党员占比情况,并对辖区内物业企业及其党组织负责人、业委会委员进行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组织、 物业主管、民政部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3.落实街道属地责任。

街道党工委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社区党组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检查,切实履行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明确抓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配强工作力量;定期组织召集由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物业企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业委会(业主代表)、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管理有关重大事项。

(责任单位: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指导单位:组织、政法、物业主管、民政部门)4.推动社区具体落实。

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党支部、承接项目的物业企业党组织和业委会的领导,健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机制;2023 年持续推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强小区党支部,积极吸纳热心业主、企业家、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以及业委会、物业企业中的优秀党员进入小区党支部班子,建成一批“有机制、有队伍、有活动、有阵地”的示范性小区党支部。

(责任单位:社区党组织;指导单位:组织、政法、物业主管、民政部门,街道党工委)(二)推动成立业委会、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5.推动成立业委会。

街道党工委要依法履行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职责,组织、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委会的选举和换届。

社区党组织要协助和配合街道党工委积极推动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