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功能建设的探索思考

有关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功能建设的探索思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

围绕这一时代命题,我们对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建设进行追根溯源,系统梳理市政协加强“三化”功能建设的探索与实践,聚焦提升人民政协制度效能这一关键,从强化制度健全、执行、更替、贯通四方面,探讨提升“三化”功能建设的路径。

一、“三化”功能建设的追根溯源人民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提法由来已久。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建设的意识愈来愈强烈,“三化”概念首次提出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明确于庆祝人民政协成立 55 周年大会,并于 2006 年2月首次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习近平同志主政 xx 期间,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建设的实践愈来愈深入。

2004 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政协履行职能“三化”建设,是提高政协履行职能水平,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

“要以《宪法》和《政协章程》为依据, 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运作为基础,以程序建设为重要抓手,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协各项工作有制可依、有范可守、有序可循。

”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三化”功能建设的思想源头。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建设的体系愈来愈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指示新论断新要求,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力推动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建设制度体系走向成熟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 xx 工作期间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三化”功能建设的重要论述,实现了从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到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的发展升华。

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导下,中共中央先后印发加强人民政协党建、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等方面的重要文件,为人民政协在新时代加强“三化”功能建设完善了顶层设计、健全了制度体系、明确了规范程序,为更好地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人民政协“三化”功能及其辩证关系分析从辩证关系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者内涵具有一定整体性、统一性、复合性,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有重点又不可偏废。

首先,制度化是核心,其功能是实现权威性。

制度具有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创新激励、反向约束、协调整合、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制度制定和执行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充分实现这些功能来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体系的本质和核心是通过政治协商运行的持续性、权威性和约束力,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其次,规范化是基础,其功能是实现约束性。

规范化是指在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等,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效益。

经过规范化的过程,可以让制度更加具有完整性、操作性。

只有讲求规范,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定位才能固守,人民政协履职中的行为才能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履职行为进行程序约束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