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X县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为持续做好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全面发展,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守牢校园安全为目标,多处并举,充分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多种手段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

全面摸排教职员工内部、家长之间、师生之间、生生之间、校内与校外人员之间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地做好化解工作;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规校纪教育、法制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规范学生行为,严肃校规校纪。

从思想上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从行为上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

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防治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共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和谐校园,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二、治理范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三、治理时间 2024 年4月-12 月四、工作任务1.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2.全面排查欺凌事件。

各校要围绕《防范学生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排查表》,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学校日常要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加强“智安校园”的应用,利用视频监控开展网上巡查,尤其是校园内容易发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隐蔽场所,探索在厕所等隐蔽区域安全反欺凌报警装置,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3.凝聚共防家校合作。

学校定期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师开展学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班主任要密切家校沟通,加强学生手机和网络使用管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重点关注家庭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家庭教育不良的学生,特别是在“上放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活动轨迹,谨防出现“失管、脱管”;在校园 重点部位公布学校防治校园欺凌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明确专人负责线索的核查处置。

4.及时消除隐患问题。

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

教育局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学校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5.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县教育局将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

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

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6.规范欺凌报告制度。

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报告制度。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侵害,要立即进行干预、处置,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对情节严重、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