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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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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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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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关于党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36党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1根据《XX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师审行报〔20XX〕1号)要求,现将XX县20XX年党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7月19日至8月31日,中共XX县委组织部委托XX县审计局对20XX年县管党费,县委教体工委、县委卫健工委、云南XX产业园区党工委及1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于10月8日出具了《XX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师审行报〔20XX〕1号)。根据审计反馈情况和工作建议,中共XX县委组织部和各党(工)委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审计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一)未按规定定期收缴党费。

具体问题:经查阅13个相关党(工)委提供的资料反映,只有彩云镇党委、县委卫健工委依规按月收取党员党费;丹凤街道党工委、县委教体工委按季度收取党员党费;漾月街道党工委、大同街道党工委、雄壁镇党委、葵山镇党委、竹基镇党委、龙庆乡党委、五龙乡党委、高良乡党委、云南XX产业园区党工委按年度收取党员党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各党(工)委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强化党员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增强主动交纳党费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二是压实各党(工)委党费收缴工作责任,强化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督促各党支部每月按时足额收缴党员党费,规范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做到党组织收缴有依据,党员缴纳有登记。

(二)党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党(工)委党费利息收入未上缴。

具体问题:经审计发现,有5个党(工)委未将党费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合并计入党费收入,并上缴至县管党费账户,分别是:漾月街道党工委、葵山镇党委、龙庆乡党委、县委卫健工委、云南XX产业园区党工委。

整改落实情况:已督促5个党(工)委对20XX年党费账户产生利息及时进行补缴,共计646.88元。其中漾月街道党工委补缴143.69元、葵山镇党委补缴165.79元、龙庆乡党委补缴104.22元,县委卫健工委补缴138.84元,云南XX产业园区党工委补缴94.34元。

2.个别党委存在党费用途不合规。

具体问题:雄壁镇党委党费支出20000元用于“疫情防控”,凭证附件显示用于购买盒饭、支边人员返程包车费、疫情防控展架等。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划拨党费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专款党费主要用于3个方面:(1)慰问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2)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3)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20XX年12月31日第2号凭证显示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疫情防控展架等防疫物资17830元、购买盒饭的1170元、支边人员返程包车费1000元,上述购买防疫物资属可列支范围。购买盒饭、支边人员返程包车费两项支出2170元,已督促雄壁镇党委及时追缴并规范党费支出,严禁超范围使用党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加大对各党(工)委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按月足额收取党员党费,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履行党员义务,每月自觉主动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从严从实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规范使用党费。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增强党费使用计划性,做到公开透明,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的效能。对上级划拨的专项经费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党费,对于不符合党费使用范围的,不得在党费中开支。

(三)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检查,重点查看党员上缴党费是否及时、是否足额,收缴党费是否透明,台账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党费是否按标准收取等,发现问题现场提醒交办、限期整改,确保党费收缴工作各项制度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党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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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份,XX区审计局对XX镇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根据《XX区2020年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审计报告》(XX审报[2021]7号)中提出的“党费使用不符合规定范围”、“未按规定在党费科目统一核算包括下级党组织上缴党费的党费”方面的问题,我镇再次进行自审并加以整改,整改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一:2020年10月份XX镇党委使用返回党费2,352元征订《柳州晚报》14份,《柳州晚报》未在《关于使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工作提醒》的附件《党报党刊参考目录》内,未列入党报党刊征订范围。不符合《广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桂组发〔2019〕19号)第二十五条及《关于使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工作提醒》的有关规定。

整改措施:2021年10月在审计期间,审计提出后,XX镇党委立即通过调账处理将资金退回返还党费科目。

问题二:XX镇党委2020年XX镇党委收入党费合计79,498.5元(其中2019年第四季度党费14,340.1元,2020年全年党费65,158.4元),上缴党费32,118.1元,均通过单位往来款进行核算。2020年末单位往来款(党费)科目余额33,040.3元。不符合区委组织部2020年6月下发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党(工)委在本级基本账户中设置党费项目,将返回党费、本级留存党费、春节“七一”使用党费慰问困难党员经费及区委组织部下拨的其他党费等属于党费的费用在一个项目内核算,不得同其他费用混在一起”的规定。

整改措施:2021年10月在审计期间,审计提出后,XX镇党委立即做了调账处理,10月份已完成。

二、分析问题成因

因我镇相关工作人员对党费使用规定范围的理解有偏差,对党费管理相关规定理解不到位,因此造成以上问题的产生。

下一步,XX镇党委将进一步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党费使用规定范围的学习和理解,严格按党费使用规定范围使用;加强党费管理,按规定在党费科目统一核算包括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返回党费、本级留存党费、上级下拨专项党费的所有党费,谨防以上问题再次发生。

县委组织部关于党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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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党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党费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XX自治县审计局于2020年6月22日至7月30日,对中共XX自治县委组织部2018年至2019年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教育工委、通关镇党委3个单位,于8月6日下达《XX自治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于8月24日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反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过硬措施,下发《关于开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对全县各党(工)委2018年至2020年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共形成整改报告17份,查出存在问题53个,整改完成53个。

二、

关于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未按党员年初工资收入核定党费收缴基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组织部于8月10日下发《关于开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墨组电〔2020〕11号),要求各党(工)委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文件的通知》(云组发电〔2017〕16号)要求,对所属党组织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看是否存在计算基数不准确、不按标准足额交纳的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目前,县委教育工委、通关镇党委所属党组织均按对党费收缴基数进行核定并及时调整。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将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基数核定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县委组织部财务核算不规范金额3259094.78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共涉及财务核算不规范金额3259094.78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报账3259094.78元,相关原始单据、发票已全部收齐,此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成。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将督促各党(工)委及时报账并上报相关材料。

(三)关于“县直机关工委党费分配不合理7714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组织部已督促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严格按照党费使用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对已使用资金项目进行认真分类,凡不符合党费使用项目的,按原资金渠道进行归还。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支付扶贫挂钩村受灾群众慰问金、“七一”经费、党员经费补助、互联共建经费、培训经费及9户建房补助资金已全部按原资金渠道进行归还;购买的驻村工作队员电脑于2020年7月增加了基本户固定资产,此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成。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将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各党(工)委使用好党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关于未及时安排使用党费留存资金3395097.88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项涉及党费留存资金3395097.88元,其中县委组织部2019年末党费留存资金2998527.11元,县委县直机关工委2019年末党费留存资金396570.77元。2019年末党费留存资金大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全县各党(工)委均于年末上缴年度党费,上年度收缴党费1095739.76元;二是市委组织部于2019年10月底下拨补助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点党组织开展活动党费1518000.0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县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存款结余681665.58元。

(五)关于通关镇党委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119424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组织部已督促通关镇党委认真进行整改,完善固定资产入账等相关手续,通关镇党委在审计期间已办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未入账等手续。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将提醒督促各党(工)委,加大与财政部门对接,涉及用党费购置固定资产的,及时办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做好固定资产入账。

(六)关于会计账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于2020年7月完成党费账户净资产科目设置;二是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督促未实行党费工作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分设的党(工)委即刻进行整改,明确乡(镇)党费业务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进行管理,财务必须指定1名乡(镇)财政所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管理,各党(工)委于8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将规范财务核算,加强党费管理,并对相关账务进行调账处理;进一步加强对党(工)委党费管理的监督指导。

(七)关于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在年度党代会进行报告相关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党费收支情况,完善相关痕迹资料留存。二是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党(工)委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所属党组织认真做好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认真收集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公示的图片等相关资料。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加大对各党(工)委的日常监管力度,从严从实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强化党员交纳党费意识。加强党组织和党员思想教育,认真落实“党费日”制度,不断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同时,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纳入党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费收缴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三是持续落实好党费管理责任机制。认真执行党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和党费管理人员责任,做到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党费督查制度,加大对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检查,做到党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费收缴、管理规范,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