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关于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高校关于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高校关于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支部:

  为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机关作风建设,在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x周年之际,根据工作安排,机关党委将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营造机关党员干部争创先锋岗的氛围,把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着力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政治根基,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以心系师生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以服务基层为落脚点,持续通过引导教育提升服务意识。“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要作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把“党员先锋岗”打造成抓实 促发展的带动点,服务群众转作风的示范点,真正让机关各部门学有标兵、赶有榜样。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

  (一)创建内容

  在学校机关范围内创建“党员先锋岗”。以工作岗位为单元,创建“党员先锋岗”,激励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机关管理、服务中体现良好素养、提高工作标准、做出突出业绩,受到公众认可,做到“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一是亮明身份。将“党员先锋岗”标识摆于办公桌醒目位置,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处处发挥先锋作用,强化党员本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亮明职责。根据岗位职责和科室分工安排,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积极做到履职尽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不是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做好沟通解释,坚决做到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协调帮助解决。三是亮明承诺。每位党员设定个性化的争创目标和服务内容,做出承诺,填写《党员承诺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践,不断提高,在理论修养、工作作风、岗位奉献等方面做出表率,成为学养深厚、业务精湛、遇事担当、作风正派的楷模,在本支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在各项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创建标准

  要树立勤政、为民、务实的理念,当好师生的勤务员,以师生“线上一网通,线下跑一次”为工作目标,以高质量服务师生的合理需求为目标,在提升服务水平、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上争当先锋表率。

  一是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二是勤于学习,业务水平好。带头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锻炼,不断进行知识充电、知识升级,把自己培养成为争当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是本支部、本部门的业务骨干,同时要注重 与业务的融合发展,激发支部工作活力,以高质量 引领部门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是甘于奉献,履职服务好。树立岗位奉献精神,做到热爱本职,爱岗敬业,带头做到全勤在岗,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擅自离岗外出,努力做到“接好每一个电话,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始终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四是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好。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自醒、自警、自励,发扬艰苦朴素的精神,工作中要敢于坚持原则,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三、创建管理

  每个党支部根据党员先锋岗评选标准,推选出“党员先锋岗”候选人,然后报机关党委评议,获评后统一发放“党员先锋岗”标牌。“党员先锋岗”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重新评选创建。机关党委也将随机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及时调整,撤销其称号。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评选程序。“党员先锋岗”每两年评选一次,按照自我申报、支部党员评议、党支部推荐的方法产生候选人,并填报《党员先锋岗登记表》,由各支部报送机关党委统一组织评议。

  (二)突出基层一线。“党员集体先锋岗”重点向工作一线科室倾斜,向业绩突出的科室倾斜,“党员个人先锋岗”原则上不推荐学校中层干部。

  (三)融入评优评先。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氛围。通过机关党委作风建设专栏多层次报道机关部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工作进展、特色亮点和做法成效,重点宣传在作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事迹,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机关作风建设良好氛围,使“党员先锋岗”真正成为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成果,助推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