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方案
市住建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方案
市住建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将2024年确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省厅也作出了安排部署。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整体推进全市住建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各级住建部门要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认真执行《关于印发〈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制定本单位行政指导规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水平。
(二)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动态督导体系。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的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推进、学习交流、工作督导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及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配合省厅和当地司法部门通过各种方式,有效推进工作。在精减权力事项、窗口办理、网上审批、即办快审、说理性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三)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各级住建部门要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分析总结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管理,为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各级住建部门要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法、依法行政培训月活动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情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要求,制定方案(6月底之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根据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通知要求,制定本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具体内容、推进步骤和督促检查措施。
(二)典型带动,整体推进(*月底之前)。根据省政府要求,要着力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覆盖面。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选取1—2个行政执法单位或行政执法队伍作为培育对象,并于6月底之前推荐至市局作为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示范点预选培育对象,同时将6月定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重点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的宣传。通过业务指导、督促帮扶,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
(三)抓好落实、总结检查(*月底之前)。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法治机构要加强对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执法机构有效开展工作,在*月20日前完成对辖区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形成检查总结报告上报市局。将*月定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月,*月20日前市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今年全市住建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把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加大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要立即行动起来,使这项工作不留死角。各地要对执法环节进行梳理,减少环节,优化流程;对优化后的工作流程,承诺工作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根据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督导内容细则开展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文件、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市局将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有创新举措、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
(三)强化监督指导。按照省政府和省厅要求,市局将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动态督导体系,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学习交流情况、工作督导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及时督促指导。各级住建部门法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加大指导力度,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推进年”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