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委员会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办法

公安局委员会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好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党委对公安机关开展“第一议题”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属性,着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 x公安铁军,勇做“两个屏障”的忠诚卫士。

依据《中共 xx 市公安局委员会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工作办法》,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一议题”制度是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的重要抓手,公安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第三条“第一议题”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公安工作、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第四条旗公安局党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x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第一议题”制度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抓好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始终保持在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

第五条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第一议题”组织实施、研究审议、质量把关、落实工作等职责。

党委班子成员自觉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牵头研究部署涉及分管警种的有关工作,带头狠抓落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确保“第一议题”有关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