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汇编(9篇)
目录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16市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10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317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422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5272024年度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634县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745乡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855街道办事处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963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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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和《XX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菏灾险普办发[2021]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实际,制定XX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区域遥感调查等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地质灾害致灾原因、灾害损失等信息,初步圈定地表变形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科学预判今后一段时期灾害风险变化趋势和特点。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形成县(区)1:5万、市级1:10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为政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地质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范围和对象
(一)普查区域范围。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确保灾害类型无遗漏,区域面积全覆盖。
(二)普查时间范围。依据不同灾害类型特点,收集地质灾害数据资料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重点地质灾害隐患普查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历史地质灾害普查时段为1978年至2020年,按年度地质灾害和灾害事件普查。重大灾害事件普查时段为2000年至2020年。
(三)普查对象。包括与地质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三、职责分工
(一)市级职责与分工
1.按照市普查办要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
2.负责市本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成果)质量检查,对各县(区)普查工作实施跟踪督查及成果质量抽检。
3.负责各县(区)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市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汇交普查成果。
(二)县(区)级职责与分工
1.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隐患识别核查、宣传和培训工作。
2.开展实地走访调查。通过对普查对象的走访调查,摸清1978-2020年间年度地质灾害、地质灾害事件发生时间、影响范围、致灾原因、灾害损失等情况,重大地质灾害事件还要调查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工作情况。
3.运用区域遥感等技术手段开展调查。开展1:5万地质灾害隐患调查,查明辖区内孕灾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特征。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开展遥感调查,初步圈定地表变形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并进行现场核查。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集镇等人口聚居区开展1:1万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获取地质灾害隐患所处区域微地貌、易崩易滑地层、软弱层、风化程度、岩体结构、节理裂隙、地下水、变形特征、形成因素、威胁范围等。可根据地质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特征、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发展水平,适当增加调查评估内容。
4.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录入。在实地走访调查、运用区域遥感等技术手段调查的基础上,获得地质灾害隐患和地质灾害事件的空间分布、基本灾害特征等数据信息。统一利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发的“全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录入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形成县级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
5.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成果)质量检查,形成县级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汇交普查成果。
四、时间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21年1-4月)。做好普查经费筹集工作,制定本县(区)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普查技术支撑队伍。
(二)全面普查阶段(2021年5-9月)。实地走访、现场调查、区域遥感、推算估算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形成县(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报告,并将普查成果汇交到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同级普查办。
(三)市级汇集阶段(2021年10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各县(区)上报的普查成果审核通过后,汇集形成市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并按照统一要求向省自然资源厅和同级普查办提交。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普查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负责市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为及时掌握各县(区)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市局建立市、县(区)普查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县(区)于5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等报市局。
(三)落实好技术保障。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成果提报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承灾体调查、风险评估和区划的服务支撑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地完成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任务。鼓励经验丰富、有相应地质灾害资质的第三方技术单位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四)落实好经费保障。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分级负责。各县区根据普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将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市级财政主要负责本级相关支出及跨县(区)普查工作的相关支出,县(区)按照事权承担本级支出。
(五)普查成果要求。市、县(区)两级分别形成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防治区划、历史重大地质灾害专项调查等成果报告。市、县(区)两级分别形成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和风险区划数据。
市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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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号)、《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XX年全市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地质灾害排查单位对我市的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全市现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64处(其中滑坡220处、崩塌43处、塌陷1处),涉及26个乡镇(街道)、156个村(社区)。共有1460户、5775名群众生命和6.58亿元财产安全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
二、20XX年全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成灾因素分析
1.地质因素。我市位于川中盆地北缘,属大巴山系和剑门山支脉,海拔高度在328—888.8米,相对落差560.8米,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嘉陵江由北向东南贯穿境内,水系主要为“一江四河”,分布有第四系松散堆积层,市域内以低山和丘陵地貌为主,形成低山窄谷、低山中谷地貌,地形切割深度大。复杂的地质结构使我市的陡缓斜坡地带易产生滑坡,水流冲刷、陡缓裂隙发育易产生崩塌。
2.人为因素。主要是人为工程活动中的修路、削坡、爆破、开矿等。工程建设活动中不合理削坡导致抗滑体承载力降低,工程爆破引起局部地质结构松动产生皱形变化,岩体结构松散、风化,都是产生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高速公路和铁路的建设、不合理采石、大型工程项目弃土对边坡加载也容易造成斜坡体失稳下滑。
3.诱发因素。总趋势预计,今年我市高温日数少于常年,汛期平均温度24.0-26.0℃,较常年略偏高,极端天气事件可能增多;总降雨量780-90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暴雨次数较常年偏多,可能有局部洪涝发生。极易诱发地质灾害,特别是区域性的强降雨常诱发大量的地质灾害发生。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预计20XX年我市地质灾害仍以滑坡、崩塌为主,其次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偶有发生。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期。XX市地质灾害发育和发展的主导因素是降雨。在区域性和局地强降雨期间,滑坡、崩塌等灾害明显增加,且具有较强的同发性和群发性,因此将主汛期(5月-9月)作为全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特别是6月至8月阶段性强降雨出现时,更需高度关注。
(二)重点防范区域。一是二龙、老观、千佛、河溪、思依、文成片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二是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切实按照防灾措施,做好做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重点防范对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寨、学校、医院、集市、农家乐、景区和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等人口密集区以及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在丘陵区从事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水利电力、铁路公路、交通工程、大型深基坑(边坡)等施工场所、在建工程和工棚营地;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房屋前后及左右两侧均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压实防灾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灾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度,铆紧“乡村组点”四级防灾责任链条,形成部门负监管责任、乡镇(街道)负直接责任、村(社)负一线处置责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认真落实地灾防治监管责任,把每处地灾隐患点防灾责任落实到具体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具体人员。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防灾责任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不断档。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形成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编制和公布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真正做到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推进全域整治。各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指挥部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强化落实多元化分级投入机制,增强防灾减灾聚合效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快建立健全隐患风险识别和管控体系,探索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实现路径,着力从源头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协调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铁路、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灾”“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三)开展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在已开展的汛前排查和在建工程项目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盯住老隐患点,努力发现新隐患”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汛前、汛中和汛后,通过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等方式,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和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的农村房屋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再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坚决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过一个盲点,最大限度掌握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和发展趋势,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本行业本领域的隐患风险排查,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交通干线、旅游景区等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入库,逐一落实防灾预案和防范措施,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
(四)加强监测预警。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持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严格按照每个隐患点不少于1人的标准落实专职检测员,完善监测员遴选、培训、考核、激励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于汛前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专业监测设备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加大地灾智防应用程序(APP)推广应用力度,动态优化预警阀值和预警模型,提升监测预警时效性和准确度。同时,要加大与气象部门对接,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互联互通系统建设,并结合我市实际,修订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响应指南,加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按要求开展分级预警,推动形成预警响应闭环管理。
(五)巩固群测群防。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现场踏勘,对疏散路线、安置地点进行周密部署,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戒线和警示牌,以提醒危险区域居住人员和行人注意安全,确保人身安全;要提早做好抗灾抢险的物资、资金、人力准备工作,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联合调度,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的监测体系,形成防灾合力。
(六)落实避让撤离。各乡镇(街道)要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在降雨来临前、发现成灾迹象及风险研判不清时,坚决果断地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撤离和妥善安置,并加强撤离人员管控,做到“不安全,不返回”,严防人员擅自回流造成伤亡;要坚决落实“三个紧急撤离”,即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对不愿撤离人员要迅速采取强制撤离措施,做到“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同时,对于“空心村”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要充分发挥村社干部、党员、团员、基层民兵、驻村帮扶干部、志愿者的作用,明确避险转移各环节的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按照“一对一”的方式落实避险转移帮扶措施,确保不丢一户、不掉一人。要妥善做好撤离群众的安置和管控工作,加强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坚决防止因管控不力造成人员伤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深入开展“青春志愿·守护生命”志愿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持续补强基层防灾短板。
(七)强化应急处置。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快和破坏性大的特点,一旦发生,势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照中、省、南充、XX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快完善本辖区预案体系,提高预案适用性和针对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统筹各乡镇(街道)和在建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实战化避险演练,重点提升夜间、断路断电断网“三断”等特殊情况下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做到“早跑、快跑、会跑”。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坚决避免二次人员伤亡。
(八)加强工程防灾。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从事建房、采矿、伐木、开山、取石、堆废渣石、弃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要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人为破坏地质环境而造成地质灾害的处罚力度。同时,要开展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项目选址和重大工程项目开工之前,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报告要求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做到工作主动,防患于未然,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严格会商机制。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要牵头建立会商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部门要统一协调,充分共享数据,形成会商机制,汛期所有地质灾害相关的灾、险情信息需经市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会商处理后统一对外发布。
(十)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实行汛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24小时值班值守等制度,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汛期监测制度、险情巡逻制度、灾害速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地质灾害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值班电话:0817—6306200、0817—6306248)。
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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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主席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令第39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2021〕89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1〕33号)精神,结合我县2021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通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我县确定2021年县级重要地质灾害小型隐患点1处,分布于坛城镇楼山村小山采石坑,同时防范许疃煤矿矿区的采空塌陷区。
二、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区域。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是坛城镇楼山村小山采石坑。汛期加强监测许疃煤矿矿区采空塌陷区。
(二)受威胁对象。主要包括上述区域内村庄、居民、交通线路以及过往车辆和行人。
(三)防范期。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主要防范因降雨、台风等因素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8月。
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治理、日常监测、灾前组织避险等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汛期或遇有极端天气,责任人要上岗到位,认真组织监测、预防、预报和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及时明确地质灾害危险点防范措施,科学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应急方案,迅速准确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及防治情况。
(二)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督查。各乡镇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在汛期期间,对全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监测预警和防治措施,加强同步监测,加快防治工程进度,确保汛前完成地质灾害标志牌设立、防护栏安装、受威胁建筑物拆除以及隐患点的防范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明确并落实监测责任人。各乡镇要强化巡查、督查工作,确保各项防灾措施和制度落实到位。
(三)细化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县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力度,针对已列入2021年县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属地乡镇要制定工作方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应急、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气象等部门,根据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稳定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预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协助有关部门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
(四)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认真落实监测预防责任制。对威胁公路、水利等设施和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所在地有关部门负责监测、预防、治理;对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点,由属地乡镇负责组织监测防范。汛期来临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隐患点(段、区)进行全面调查,特别是受崩塌威胁房屋要做到搬迁拆除,并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预防和值班值守,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尽量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严格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来临前,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期期间,要不间断地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结束后,要及时核查总结,准确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动态情况,主动避灾、防灾、抗灾。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工作体系建设,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各乡镇要针对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开展应急演练。
(六)加强地质灾害源头治理。各级各部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编制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严禁开展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因工程建设引发以及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要加快申报和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落实配套资金,按照批准的设计加快治理,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七)畅通地质灾害信息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沟通,互通信息,确保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等载体,为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气象部门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并将灾害性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本级政府和相关监测人员。
(八)增强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张贴宣传画、播放电子滚动屏、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要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和“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及“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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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4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郴政办发〔2021〕1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临政办函〔2021〕2号)精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摸清我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地质灾害风险水平,为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地质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
根据《湖南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郴州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地质灾害重点隐患排查、地质灾害承灾体的调查与评估、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一)地质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根据现有地质灾害数据台账,结合本实施方案具体要求,针对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地质灾害孕灾地质条件调查、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
1.孕灾地质条件调查。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遥感技术,综合获取分析调查区内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工程地质岩组、地表水与地下水、气象、植被与人类工程活动等数据,编制孕灾地质条件图。
2.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充分收集利用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变更调查、中小学调查、集镇勘查、岩溶塌陷补充调查等多轮调查成果,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获得地质灾害点空间分布、基本灾害特征,对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判识。
开展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评价,按照不同地质灾害类型,以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方式,开展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估,易发程度宜划分为极高易发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4个等级。在易发性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编制1:5万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评价图系。
(二)地质灾害重点隐患排查
针对已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年度例行巡排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及威胁对象的动态变化情况,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
(三)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1.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对象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考虑地质灾害破坏影响及可能性,结合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数量及类型,评价其风险级别,将评价区划分为极高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4个级别。
2.地质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地质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开展,根据地质灾害极高、高、中、低风险评估等级,结合乡镇地区经济结构、重大工程的远景规划,遵循集中连片的原则,将整个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划分出重点、次重点和一般等不同的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在此基础上,划分出近期、中期、远期等不同的防治期次。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和分期,提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措施和建议。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组织领导。成立XX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修复股,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4月15日前)
成立XX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技术专家组,专家组拟由湘南地质勘察院专家组成。
(二)集中调查阶段(2021年12月31日前)
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遥感解译成果、以往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开展地质灾害致灾调查,确定地质灾害空间分布位置和特征信息,开展孕灾地质条件调查、重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三)评估与区划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
根据孕灾地质条件、地质灾害隐患发育特征、承灾体综合信息等,综合分析研究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性、危险性,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判定风险区划级别,编制1:5万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图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方案,建立地质灾害数据库,并提交初步成果。
(四)成果评审与提交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
县级初步成果提交后,由市局组织邀请专家进行初审,经过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进行数据库复审后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成果验收,并按要求汇交至牵头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经费保障。抓紧测算普查任务工作量和经费需求,及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有关经费,争取财政支持,将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经费列入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保障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深刻认识此次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落实责任制,倒排时间表,确保按统一时限、统一标准、统一步调完成普查任务。
(三)依法依规组织。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深入扎实、严谨细致、依法依规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技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加强普查宣传。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宣传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普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五)加强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采取现场巡视、调查与座谈、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六)注重工作质效。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情况、介绍工作经验,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实现质效“双赢”。
镇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5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51号),及《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益〔2013〕3号)《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受灾点分布情况
我镇地质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熔岩塌陷、斜坡变形等,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其中滑坡10处,熔岩塌陷1处,目前威胁到村民348户,威胁财产11080万元。
我镇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天子坡村、滩口上村、河溪水村、司马冲村、肖家塅村、绿稼湾村、澄泉湾村、陈家湾村、汪家冲等地点。
根据近几年的数据分析比较,除部分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外绝大部分灾害点均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在丘陵区地形,不适当人类工程活动引发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特别是交通、水务、城镇建设等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仍在加剧,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害事故呈逐年增加之势。
二、2021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与汛期同步,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属汛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部门2021年气象趋势预测初步意见,2021年汛期(4~9月)总降水量偏多,为950~1300mm,6~8月降水量较多,为530~720mm。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雨水相对集中在6月下旬、7月中旬和8月下旬,在雨水集中期内,我县可能有洪涝发生。预计2021年夏季(6~8月)平均气温偏高,高温日数较常年略偏多,山区有秋旱。
三、2021年我镇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今年,我镇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比较多,石料厂扩界、南方水泥二期工程、南方水泥石料基地整合扩建等都正在动工或即将建设,开山采石现象较为严重,矿山开采与废土堆放活动要注意防范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特别要防范农村村民切坡、破坏山体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对人口集中区、学校、重要交通线路及重点矿区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地质灾害的防范。
四、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和工作任务
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是:依据《桃江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以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乡镇为总目标,建立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在基本掌握全镇地质灾害分布状态与危害程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使危害严重的重大地质灾害点逐步得到治理,使地质灾害日益严重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为实现上述目标,2021年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完成全镇11个地质灾害陷患点的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变化趋势,对每个隐患点编制应急预案,划定危险范围,设立警示牌,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网络建设,为预防地质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三)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建立完善镇、村、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网络体系,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负责人,监测人。
(四)完成澄泉湾村石围子组地质滑坡应急除险治理工程。
(五)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由于地质灾害具有不确定性和突发性,每年汛期都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因此,每年镇财政预算安排部分地质灾害应急治理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灾责任。要坚持XX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各村(居)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联动机制。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村(居)委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XX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健全完善本辖区、本部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要加强协调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防灾合力。
(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各相关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前检查、汛期巡查、汛期值班和灾情报告制度。地质灾害监测点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和险情巡查制度等。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找准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要在汛期前组织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进行检查,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宣传和讲解工作。
(三)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抢险能力。各村(居)委会和镇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制,根据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特点,全面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充实应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预警报警系统,提高临灾抢险能力。相关村(居)委会、学校、重要基础设施管理部门以及各厂矿企业管理部门都要制定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险(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群众,开展调查,及时按级上报。
(四)加强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防灾水平。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组建抗灾救灾应急抢险队明确监测人员,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监测水平。要针对薄弱环节,采用专家授课、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防灾宣传片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识灾、报灾、避灾和减灾能力。
(五)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和群众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人民群众的防灾主体作用。特别是在汛期要增加监测频率,及时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征兆作出预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落实村(居)委会、村(社区)巡查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联动机制。
(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地质灾害评估。各村(居)委会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房屋施工、道路建设、矿山开采等工程活动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灾避灾措施告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七)强化巡查调查工作,防患未然安全度汛。各村(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工作力度,在汛期前组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监控,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八)严格监督管理,保障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完成搬迁避让工作的同时,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生产关。
(九)全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推动各项基本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1.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出资进
行治理,责任单位不及时治理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治理,治理经费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政府组织治理。
2.落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到位。
在年度财政预算中,按财政收入一定比例列入计划,用于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和应急处理。配备抢险救灾必要的交通工具,监测设备和救灾物资,对加班加点处置地质灾害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工资补助,对隐患区现场监测预防人员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对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
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心村建设、易地搬迁、土地整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筹措资金,认真做好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县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十)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推动全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的形成。
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减灾日”等纪念日向人民群众开展减灾防灾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传播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对有关人员定期举办综合防灾减灾培训,培训地点选择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乡镇进行,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防灾、减灾管理水平。
六、本方案由XX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度XX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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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XX市“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XX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XX年,全市报告造成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4起,紧急转移避让受威胁群众1169户2967人,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报告。灾害主要特点:一是与降雨密切相关。发生在强降雨期间或强降雨后的灾害3起,占比75%。二是类型为滑坡和崩塌。发生的4起地质灾害中,滑坡2起,占比50%;崩塌2起,占比50%。三是发灾区域较为分散。其中:播州区1起,湄潭县1起,道真自治县1起,习水县1起。四是规模全部为小型。
截至20XX年底,全市有台账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斜坡4751处,潜在受威胁群众36.9万人;按照风险隐患现状分类,有变形迹象的隐患点1761处,其中:滑坡963处,崩塌562处,泥石流14处,地面塌陷64处,地裂缝15处,不稳定斜坡143处;具备成灾条件,尚未发生形变的高风险斜坡2990处。
二、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综合分析我市地质环境、隐患点岩土特性、岩体坡度、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等因素,结合我市2024年降雨量趋势及近年典型灾害成因、特点,预测2024年全市地质灾害风险趋势如下:
(一)总体趋势。全市地质灾害发生率仍然较高,预估发生总数在61起左右(近10年平均值),预测2024年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为主,规模以小型和中型为主。主要诱发因素:一是地质环境脆弱。地形起伏大,岩溶地貌发育,岩体风化破碎,全市国土面积70.59%为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客观不利条件因素明显。二是极端气象事件偏多。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4年我市气候年景为正常到略偏差,降水东多西少,全年降水量900~1300毫米,与常年相比,西部偏少1~2成,其余地区偏多1~2成;汛期局地暴雨洪涝灾害较重,区域性暴雨等极端气象事件可能偏多,容易诱发地质灾害。三是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增多。随着社会经济加快发展,各类大型工程建设活动增多,特别是城乡切坡建房、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油气管道沿线、城镇及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加剧对地质环境稳定性产生影响,极易诱发地质灾害。
(二)重点时段。5~9月是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5~7月,次高峰时段在8~9月,特别是特大暴雨、大暴雨、连续降雨及秋汛、短时强降雨、旱涝急转等极端天气时段,地质灾害发生概率高,需重点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为工程活动、矿产开采以全周期为重点防范时段。
(三)重点防范区域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在我市各县(市、区)均有分布。危险性大的区域:播州区、桐梓县、习水县、赤水市、仁怀市、正安县、道真自治县、务川自治县;其余县(区)为危险性较大区。需重点防范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2.城乡建设区。城(集)镇建设区和农村切坡建房形成的高陡边坡,由于土层厚、岩石破碎、结构松散,稳定性较差,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需重点防范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3.矿山企业(煤矿、采石场、锰矿等)集中区。主要分布在习水县、桐梓县、汇川区、红花岗区、播州区等县(市、区),由于采矿工程形成采空区、尾矿库、弃渣场及露天矿山采矿边坡,需重点防范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4.各类交通沿线部分地段。市域内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省道、县道、通村、通组公路沿线存在挖填边坡的地段,需重点防范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5.旅游风景区。全市喀斯特地貌和丹霞地貌等旅游风景区,由于自然环境脆弱,岩土易溶蚀风化,容易引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6.河流沟谷和水库山塘区域。其周边山高坡陡,加上长期受水流侵蚀,需重点防范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三、2024年防治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隐患动态排查。一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地要统筹行政、技术、社会各方力量,在汛前开展一轮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以乡镇、社区、自然村落为网格,重点对顺向坡、易风化岩土体、乡村公路、高陡边坡村寨、农村切坡建房、高位落石等区域进行逐一核查,全面排查。同时组织专业力量对风险斜坡进行一轮全面体检,评判风险斜坡发展变化趋势与致灾风险系数,对存在危险的及时纳入隐患点管理。二是持续开展动态巡查。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隐患巡查机制,定期对辖区内的隐患点和风险斜坡开展巡回检查,在强降雨期间加密检查频次,动态掌握隐患类型、威胁范围、诱发因素、发展趋势、防范重点等隐患基础要素变化情况。对已发生变化的隐患,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队伍现场调查,针对性完善防范措施。对通过工程治理等措施已消除风险,或已搬迁威胁对象的隐患点,及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后,在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上予以核销。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重点防范区域的排查监管力度,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旅游景区、输油(气)管线、公路铁路、水电工程、医院、学校和自建房等受威胁区域进行排查整治;对人为形成的高陡边坡,以及自然斜坡下的不合理切坡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可能引发人为地质灾害隐患的违章建筑、违法施工、违法堆放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高陡斜坡下、泥石流沟谷区的自建房、临时厂地、工棚,以及其他生产生活区进行排查整治;对矿山企业人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问题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改正,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监管。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施工活动,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二)强化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一是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地要夯实以乡(镇)领导为网格责任人、自然资源所所长为网格管理员、专业技术员为网格协管员、村干部为网格专管员、群众为群测群防员的“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以市、县、乡镇、村组为基础,全民参与、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体系。二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水利、交通运输、能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汛期会商和数据信息传递机制,强化数据信息与行业技术共享,科学分析地质灾害风险,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信息。三是推进监测预警自动化。加快编制尚未建设自动化监测站点的隐患点的建设方案,积极争取省自然资源厅自动化监测站点项目资金,实现隐患点自动化监测站点应建尽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运维导则(暂行)》规定,做好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做好已移交的自动化监测设备的动态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发出的各类预警任务核查处置工作。
(三)抓实临灾避险撤离。一是完善临灾避险预案。各地要组织所辖乡镇(街道)编制修订每个隐患点的临灾避险预案,明确避险撤离组织责任人、启动撤离情形标准、临灾避险预警信号、群众撤离路线和安置场所,完善“喊醒”“叫应”机制,完善老弱病残幼小等特殊群体避险转移帮扶措施。汛前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开展1次避险演练,确保临灾避险预案的完整性与可操作性。二是果断启动撤离。要把“三个紧急撤离”作为刚性措施。突出“三断”、夜间等特殊情境下的实战化演练。常态化维护撤离通道、避难场所,严防撤离通道被占用、堵塞等情况。三是加强现场管控。在灾险情发生后,对群众已经撤离的危险区域,要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识,配置足够管控力量,做好对撤离群众的政策宣传并妥善安排生产生活,坚决防止出现撤离群众擅自返回警戒撤离区域的情况。
(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推进的总体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做好方案实施、资金管理、日常调度、督导检查、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移民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并进,全力全速推进项目,确保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按时完工,确保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二是强化资金监管。各地要强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监管措施,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合规有效使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跟踪督导。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增发国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行旬监测调度、月总结报告制度,各地要动态梳理每个项目实施推进、资金拨付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按时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移民等部门要加强过程督导检查,不定期派出联合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查看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对项目推进缓慢或存在其他问题的,要当场指出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当场要求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挂牌督办,责成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时间表、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期落实到位。四是做好新一轮国债项目储备。各地要动态梳理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情况,以避险搬迁项目为主,编制新一轮国债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按程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纳入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库。要优化项目实施方式,统筹考虑衔接房地产有关政策措施,有序推进高风险隐患点动态消除。
(五)严防人为活动诱发灾害。一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交通运输、工业、能源、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要指导、组织和督促本行业本领域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指导和督促本行业本领域内的建设项目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重点突出公路、铁路、矿山、学校、旅游景区、玻璃栈道、能源管线、水库、切坡建房等在建工程。二是强化空间规划引领。各地在编制县域国土空间规划时,要全面收集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数据,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域作为特殊空间予以管控,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主动避让。在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将乡村建设用地布局在地质灾害风险区之外,从源头管控风险。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对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工地安全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系统开展防灾宣传培训。一是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以受威胁群众为重点,按照“灾前参与监测预防,灾中配合避险撤离,灾后响应重建帮扶”的思路,着力构建目标导向明确、内容通俗易懂、载体丰富多样的地质灾害宣传动员工作体系。二是把握宣传重点内容。各地要组织媒体资源和专业团队力量,推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先进经验,重点报道成功避险方面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实现群众从“要我防”到“我要防”的观念转变。三是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和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优势,铺天盖地投放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公益广告和宣传视频。持续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七进”活动,把乡镇(街道)、村(社区)作为前沿阵地,采用专家现场讲、“村村通”“坝坝会”“露天电影”等方式,对“一体五位”群测群防人员、镇乡村组干部、受威胁群众和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全覆盖培训,将地质灾害科普宣传覆盖到“最后一米”。四是做好地质灾害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的业务能力。特别是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驻县技术保障单位开展基层业务培训,每年对“一体五位”防灾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防灾知识培训。
(七)强化应急抢险救援准备。一是健全抢险救援队伍体系。各地要统筹应急、消防、武警等国家应急救援力量,加强与社会和企业救援力量的对接,健全联动响应机制,畅通应急联络渠道,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抢险物资和装备的配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立足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抗救”需要,组织储备抢险救援装备设备,强化物资储备和更新补充,建立应急物资平战调用工作机制,指导做好灾民临时和过渡性安置救助。三是严格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干部值班、专家驻守、24小时响应的值班值守制度。要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确保发生灾险情时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地方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动态跟踪、调度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地方政府要发挥牵头抓总、调度指挥作用,研判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拟定年度工作方案,分解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各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压实主管部门统筹责任。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全力防、配合救”的职责,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部署,监督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行业内的防治工作,提供防灾工作基础技术支撑。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指导和协调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健全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省地矿局、省煤田地质局、省有色和核工业地质局下属的驻遵地勘单位要切实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指导各地科学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专业力量驻守基层及时提供技术支撑保障。三是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能源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防范治理等具体工作,督促行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可能诱发或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项目,督促项目企业按照“三同时”原则同步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地要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队伍,要安排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给基层配备必要的地质灾害防治所需装备、设备,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综合治理等工作提供要素保障。
(三)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对在防治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做好资料报送。请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分别于2024年4、6、8、10、12月底前将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XX县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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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着力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现状,特制定本方案。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一)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截至20XX年4月,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4处,其中滑坡54处,崩塌19处,泥石流1处,分布在袁市镇、柑子镇、城北镇、高滩镇、石滓镇、坛同镇、合流镇、城南镇、丰禾镇、御临镇、两河镇、三古镇、太和镇等22个镇,威胁858户2645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财产2.6551亿元。(二)全县地质灾害主要特征。XX县属典型的暴雨型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灾害主要发生在主汛期,以群发性、突发性的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地域上多分布在以软质泥岩与硬质砂岩互层的丘陵山区和覆盖型岩溶区,集中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其次是建房、修路、采矿等工程活动开挖、堆填加载、蓄水排水等人为因素。因此,地质灾害隐患除受到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影响,还受到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影响。二、20XX年全县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一)20XX年降水情况20XX年全年气温较常年偏高,平均气温18.4℃与历年值17.1℃相比高1.3℃,降水异常偏少,年总降水量880.9mm与历年平均1209.5mm相比偏少27.2%。全年出现5次区域性暴雨,局部大暴雨天气过程。(二)20XX年度气候趋势预测4月平均气温正常,为17.5℃左右,月降水量80mm左右,较常年同期偏少1成左右。上旬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5℃初日接近常年,月内有两次阶段性强降温,3月下旬至4月中旬,气温波动明显,有倒春寒天气发生。5月平均气温偏高,为22.5℃左右,月降水量170mm左右,较常年同期多2成左右,大雨以上降水次数将3—4次,大到暴雨或暴雨将出现2次左右。6月—8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多2成左右,有25天左右的伏旱天气。9月—11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平均降水量接近常年同期。秋雨开始期接近常年略偏早,强度接近常年。12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汛期强降雨可能偏多,地质灾害较往年依然易发多发,主要集中在5月至10月的汛期。当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通常日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或连续降雨3日以上),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多种地质灾害。岩溶地区和采矿活动活跃地区,在降雨、采矿或加载振动等作用下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四)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范围1.滑坡易发区。城北镇、高滩镇、袁市镇、御临镇、坛同镇、牟家镇、丰禾镇、鼎屏镇、两河镇、柑子镇、合流镇、黎家镇、王家镇等。2.崩塌易发区。袁市镇、合流镇、城北镇、石滓镇等。3.泥石流易发区。两河镇、丰禾镇、城北镇。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一)重点防范期。降雨集中的5月至10月。(二)重点隐患点。根据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按照地质灾害分级管理原则,将城北镇关门石村5组罗家岩崩塌、城北镇关门石村8组罗家岩崩塌、鼎屏镇延胜村3组鹞子岩崩塌、观音桥镇香炉山村6组朱家崖滑坡、合流镇后坝村3组雷打石滑坡共5处规模大、危及群众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20XX年县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预案防范监管范围。对未列入县级监管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各镇人民政府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三)重点防范对象。傍山切坡建房的居民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场镇、旅游景区(点)等公众活动场所,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沿华蓥山、铜锣山、明月山脉一带的村组。1.受威胁的交通干线。包茂高速(XX段)、沪蓉高速(XX段)、210国道、350国道、202省道、208省道、南北大道(三期)等。2.受威胁的学校。XX县第二小学、XX县第八小学(原鼎屏镇初级中学)。3.部分露天开采的高陡边坡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引发的滑坡及崩塌等地质灾害。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原则,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成立以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兼任组长的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履行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一协调、指挥和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要认真研究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心部署,严格要求,及时将防灾责任人员调整充实到位,逐级梳理制定防灾任务清单,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地灾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员,坚决防止出现责任“空档”。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及时发布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为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依据。(二)健全各项制度,优化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监测预报、值班值守、应急调查、灾险情速报、应急响应等制度。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加强与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制度,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实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严防责任缺位、工作缺失,确保值班工作“有人守、及时接、讲得清”,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及“三个紧急撤离”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做好灾情和险情的速报工作。(三)强化源头防范,做好准备工作1.加强宣传,普及防灾知识。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多层级多渠道宽领域的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对辖区相关部门(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乡镇村社干部、专职监测员、驻守支撑技术人员、受威胁群众、在建工程施工作业及现场管理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加强夜间、断路断电断网“三断”等特殊条件下的地质灾害避险演练,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在建工程在汛前至少开展1次演练;让干部群众充分知晓避险转移流程和路线;重点加强对新纳入防灾体系的干部群众、“空心村”老弱病残妇幼等人群的培训和演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要会同团县委积极推动“青春志愿·守护生命”志愿服务行动,持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师生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快速反应机制能够随时启动。2.组织排查,落实防治措施。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按照“盯住老隐患,排查新隐患”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地勘单位技术优势,广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志愿者的积极性,加强现代科技手段运用,在本辖区开展常态化、动态化的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并全力推动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实施。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村寨、学校、医院、景区、集中安置点等人口密集区和水库、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周边以及各类工矿、企业、在建工程等作为排查重点,确保隐患发现全覆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要建立隐患点数据库,制定防灾避险预案;逐点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员;逐点发放防灾和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牌,明确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和安置场所;确保预案覆盖率、群测群防网络覆盖率和隐患告知率三个100%;按照“一点一码、一区一码”的要求,探索设立“隐患码”和“风险码”。持续开展“空心村”排查,针对老弱病残妇幼的受威胁群众,建立“一对一”的避让撤离结对帮扶机制,并建立帮扶台账。对部分重点隐患,在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步实施工程治理或避险搬迁。3.强化预警,提高预报能力。建立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体系。要坚持以提高极端条件下的预警响应和避险转移能力为根本目标,按照“专群结合、人技衔接”的原则,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监测设备和预警平台的管理维护,同时加强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核查,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反馈渠道,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点到人。严格落实预警分级响应制度,明确县、镇、村、点四级职责分工,奋力实现专业监测预警系统与群测群防体系同时运行、深度融合。4.密切协作,形成防灾合力。县地质灾害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规划局要加强与经济信息化、教育体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文化广电旅游、应急、气象、电力等部门的联防联动,切实做好“查、防、治、救”工作衔接。各部门要把在建工程领域地灾防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灾”“三管三必须”原则,督促指导生产作业单位严格落实《四川省在建工程工棚营地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指引(试行)》(川地灾指发〔2021〕6号)要求,开展在建工程及工棚营地选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减小遭遇地灾的风险,同时要抓实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日常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无遗漏,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四)切实加大投入,落实防灾经费。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多渠道筹措整治资金,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群测群防、应急调查、监测预警、排危除险、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等环节提供经费支持。加强避险场所、应急信息化、应急装备、应急物资、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防灾能力。以加强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防灾专业队伍;配备好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监测仪器,努力构建完善的防灾体系。在汛前要落实督导单位,汛期督导单位应派驻不少于4名专业技术人员(含1名驾驶员)和1台应急车辆,协助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为巡查排查、预案完善、监测预警、隐患管控、应急调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
强化监督管理,杜绝人为地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凡未经地灾危险性评估的,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不得供地,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不得同意其开工,不得为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凡未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矿企业,自然资源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相关部门不得同意其开工。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四同时”制度。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须配套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审查、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制度。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自觉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义务。
XX乡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8为切实做好XX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龙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规定,结合XX乡实际,特制定本防灾减灾方案。一、20XX年地质灾害预测(一)预测的主要依据1.地质环境背景条件。XX乡位于龙陵县东部,怒江西岸,境内山脉起伏较大,形成西高东低的地势走向,海拔自3000多米高的大雪山主峰降到怒江沿线接近600多米海拔,地势高差较大,加之怒江沿岸地势陡峭,地质破碎,汛期降雨集中时,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降雨情况预测分析。根据龙陵县气象局预测信息:预计20XX年总降雨量1800毫升,比20XX年多53毫升,比历年少253毫升。汛期(5—10月)降雨量1590毫升,占年雨量的88%。主汛期6—9月四个月雨量1270毫升,占全年雨量71%,主汛期雨量大且较为集中,是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虽然东部怒江沿线的乡政府驻地全年雨量仅为610多毫米,但进入主汛期后,中、西部的降雨会与全县持平,在强降雨的作用下,诱发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也越高,所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早安排早落实,库塘堤坝和集市排涝系统应在汛期前进行普查,消除各种隐患。对山体滑坡、泥石流多发地段应进行全面检查落实,了解土壤质量,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度汛。5月中旬至10月底,是全乡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灾工作,避免因监测防范不到位造成灾害损失。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随着我乡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果,地方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出现了大量高陡边坡及回填区域,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他人为地质灾害的机率较大。4.地质灾害综合统筹防治。中央、省、市、县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2013年全省启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以来,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与应急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提升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对能力。(二)预测结果1.地质灾害活动水平。20XX年汛期全乡地质灾害频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年份。2.地质灾害高易发时期。6—10月,工程建设和矿山生产诱发人为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3.地质灾害高发区域。在建工程、水库、电站、道路交通(包括乡村道路)、矿山及中小学校等。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一)重点防范区域1.东部怒江沿岸重点防治区。包括新林、三家村、梨树坪、XX村,该区域地形地貌以切割峡谷地形、陡坡地形、岩溶中山峡谷地形为主,地形较陡,断裂较发育,森林覆盖率低,沟谷较深,河流切割严重,人类工程活动剧烈。区内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7个,根据其险情等级划分中型1个,小型6个。潜在威胁人口387人,潜在威胁财产801万元,安排监测人员9人,主要诱发因素为暴雨引发麻场洼、堵墩河、白龙河及大新沟因河水泛滥及冲刷,包括部分高坡坎切坡建房等。2.中部重点防治区。包括半坡、天宁、麦子坪、杨梅田、滥坝寨,该区地形地貌以高中山深切割峡谷地形为主,坡度较陡,区内地质构造疏松,由于乱砍乱伐等人类活动造成植被较差,部分农户居住在地势陡峭的坡坎上,加之因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挖面及截排水沟无法支砌,造成局部坡坎、挡墙开裂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内有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9个,根据其险情等级划分全部为小型。潜在威胁人口267人,潜在威胁财产556万元,安排监测人员12人,主要诱发因素为暴雨、切坡建房及私挖滥采等。3.地震。近年来,全球板块地质构造处于活跃期,地震很频繁,XX乡位于怒江峡谷断裂带,处于岩浆活动强烈区域,发生地震的机率较高,受地震影响加剧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性较大。4.地质环境。XX地貌多为高山陡坡地貌,98%都是山地,地势险要,地质环境脆弱,几年来,由于乡村建设的迅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私挖滥采突出、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滞后,破坏地形地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二)重点防范矿山地质灾害XX乡当前没有正在开采矿山,历史遗留矿山也已经恢复,不存在矿山资源引发地质灾害隐患。(三)重点防范的公路地质灾害1.省道237(红勐公路)过境段因怒江沿岸地势陡峭,坡坎高,周边植被差,极有可能发生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2.天宁、麦子坪、杨梅田等乡村公路因沿线地势陡峭,地质结构破碎,高差起伏大,汛期有诱发崩塌、泥石流的可能。3.脱贫攻坚工作中新建、硬化的串户路、入户路因资金投入不到位导致挡墙、截排水沟渠、路基夯实不到位等原因,进入雨季可能会造成坡坎坍塌、路基开裂诱发新的地质灾害。(四)重点防范的水电工程及设施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的水库有平河水库、干塘子水库,重点防范的大沟有平河大沟、大新沟、电站尾水沟、马鹿过口大沟,包括XX集镇及新林、摆达等村社区的供水管,以及三江口电站、杨桥河三级站、XX电站的沟渠、管道,由于沟线(管道)较长,多数地段切坡坎面陡而高,多数未支砌护坡及工程处理,地质条件复杂,岩石风化程度高,雨季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很大。(五)重点防范村寨预测20XX年全乡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为毛草山、马鹿嘴、新德组、追栗林、白龙寨、长洼子、下回龙以及梨树坪村背后山脚一线居住的农户。(六)重点防范期全乡地质灾害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单点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等将明显增多,并具有明显突发性、滞后性。全乡地质灾害防治主汛期(6—10月)作为重点防范期。各村委会及乡直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尽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并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利用气象信息科学防御地质灾害,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三、20XX年XX乡防灾减灾思路及防范措施(一)防灾减灾总体思路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预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突出“预防”、“避让”两个重点,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层层负责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二)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搬迁避让与工程应急治理“四大体系”建设工作。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全面做好地质灾害调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工作;乡交通管理所负责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乡安监站负责矿山的采矿区监管工作;乡水管站负责密切观测水文水情,加强对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的监测;乡村镇规划中心及项目办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及隐患点进行检查巡查;乡中心学校负责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强对威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乡供电所负责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电力线路进行检查巡查,督促辖区内的各个发电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综合办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气象部门提供的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气象观测信息,会同乡自然资源管理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乡宣传办负责适当增加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和频率,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三)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起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要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动态巡查,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明确群众撤离的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要做好应急处置,重点突出主动避灾。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科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要在县自然资源、县气象局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工作。(四)有效防范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坚持建设工程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切实做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加强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主动避让,切实保证相关人员和工程安全;要认真做好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五)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及乡直有关单位要科学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采取发放宣传画册,以广播、短信、微信等方式,将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临灾避让基本常识宣传到群众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氛围。街道办事处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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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安宁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安宁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云南省安宁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报告》以及安宁市近年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为加强和指导XX街道办事处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保障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XX街道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目标,特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分布及特征
截至20XX年12月底,XX街道已查明地质灾害点数量为3处,分布于XX村委会茶花箐、赵家庄村委会棕树园、争箐3个村小组,危害户数为8户25人,威胁资产总计168万元。
1. 地质灾害类型:
包括滑坡、落石、崩塌,共3种类型,地质灾害共计3处。其中,滑坡2处(66%)、崩塌1处(33%)。
2. 分布特征
XX街道辖区共有3个发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赵家庄村委会发育2处(1处不稳定斜坡、1处崩塌)、XX村委会发育1处(不稳定斜坡)。
(二)地质灾害规模及划分依据
按安宁市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等级划分表,XX街道现存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为小型。
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等级划分表
表1-1
危害程度灾 情险 情
伤亡人数(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威胁人数(人)威胁财产(万元)
小型<3<100≦100<500
中型>3~100~10~500~1000≧1000>10000
注:1. 灾情指已经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评价;
2. 险情指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采用“受威胁人数”“威胁财产”指标评价;
3. 危害程度采用“灾情”或“险情”指标评价。
(三)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
20XX年,在局党组、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XX自然资源所全体人员、村委会、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共同努力下,XX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圆满完成,全面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1. 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街道辖区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基本达到动态掌握辖区地质灾害隐患发育特征、活动规律和发展趋势的目的。
2. 地质灾害应急核查工作:
全年共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共66次,对XX村委会茶花箐村小组、赵家庄村委会争箐村小组、棕树园村小组、双湄村委会界牌小村等区域进行巡查检查。全年共发放隐患通知书23份,防灾明白卡3份、避险明白卡23份。
总体上,20XX年受强降雨天气增加的影响,XX地质灾害出险次数有所增加,其成因主要为强降雨天气引发山体土壤水分饱和,导致岩石松动滚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险情等级和灾害规模为小型。
3. 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20XX年完成XX村委会茶花箐村小组因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排水系统工程,工程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总投资10万余元。
(四)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计划
1. 致灾因素分析
(1)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昆明市气象局发布的20XX年昆明地区降水趋势,预计20XX年昆明地区年降水总量较常年同期略多;冬春干旱较往年有所加剧,初夏干旱较常年稍偏重;5月降水偏少,雨季开始期较常年正常至偏晚,雨季开始前的初夏干旱较常年稍偏重,主汛期降水较常年同期略偏多。秋季9-11月降水略偏少,雨季结束于10月上旬至中旬,雨季结束期正常至偏早。
根据近年来安宁市的天气情况统计预测,安宁市主汛期天气变化较为复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强降雨天气可能较为频繁,极端恶劣天气和灾害性气象天气有所增加,局部地区单点暴雨及持续降雨将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
(2)人为因素: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等设施、产业项目的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工程活动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必然受到不同程度的改变和破坏。
人类工程活动引(诱)发地质灾害隐患呈明显上升和增加态势,就活动方式而言主要为工程建设切坡、肆意排水、排水沟排水不畅等。
2.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现有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和发育规律,结合灾害点自然环境条件、降雨趋势预测和人类工程活动(工程建设)特点综合分析,预测20XX年我街道发生地质灾害的类型仍以小规模滑坡、崩塌危害为主,威胁和危害对象主要以村庄(农户)和道路等为主。地质灾害易发期与气象预测的降雨主汛期基本一致,将主要发生在6~11月份。因此,6~11月份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发生地质灾害频率较高。
二、地质灾害防范区和重要灾害隐患点
(一)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
根据《安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和《安宁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结合安宁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分布特征,将XX街道境内划分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XX街道位于我市北部。本辖区属构造地貌、构造侵蚀地貌、构造侵蚀溶蚀地貌及侵蚀盆地地貌,海拔高程1800~2482m,相对最大高差约682m。区内沟谷发育,地形切割较为强烈,地形坡度一般15-30°,局部地段大于40°,地形总体陡峭。区内构造活动强烈,以南北向及近东西向断裂为主,地层主要分布第四系、第三系、侏罗系、二叠系、震旦系及前震旦系的含碎石粘土、泥岩、砂岩、白云岩、板岩等。受地形及构造作用影响,岩体破碎,节理裂隙发育,风化强烈,表层松散土层厚度一般3-10m,斜坡稳定性较差。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有孔隙水、裂隙水和岩溶水三大类。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城镇建设、公路建设、铁路建设、风电建设、油气管道建设、矿山开
采、工业开发、农村建房及陡坡垦殖等,其中该区草铺、县街、禄脿一带为我市主要的工业聚集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生态环境中等,植被覆盖率约40%以上,水土流失一般。
辖区内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3个,占总调查数的18.75%,其中崩塌1个、滑坡2个。该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山区,主要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地质灾害规模等级为小型,危害对象主要为村民。
(二)地质灾害防范分区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结果,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城镇及重要工程建设布局、人类工程活动等特点,XX街道属于次重点防治区(B)。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1.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确定原则
(1)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2)威胁交通干线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3)易造成过重大经济损失、仍可能复活并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2.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特征
按照上述原则,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危害现状,20XX年度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点为3个,其中滑坡2处、崩塌1处。
受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活动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中,除上述灾害点以外,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根据其动态变化,适时调整防治级别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及范围
1. XX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地形较陡的斜坡和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区,主要威胁对象为村庄(农户)、基础设施和矿山企业等,其危害和危险性较大,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
2. 新建的铁路、公路沿线发生的滑坡、泥石流和边坡失稳产生的灾害,可能掩埋冲毁桥涵、隧洞、路基路面,致使交通中断危及行车和人员安全。武易高速等工程切坡区域可能成为地质灾害危害较重地段。
3. 辖区现有矿山,由于不合理的矿产资源开采,对地质环境的改变和破坏日趋严重,因采矿活动诱发的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其潜在隐患和发展趋势将更加活跃,特别是因采矿顺坡堆放的大量剥离的土、石极易形成新的滑坡,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危害。
4. 风电项目建设施工点多、开挖面广,项目基站和项目区内道路均处于陡峭高山,由于雨水冲刷,极易造成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期
安宁主汛期为6~9月,考虑到地质灾害发生的滞后效应,确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11月。除上述重点防范期外,凡连续5日累计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或连续干旱后突降暴雨时段,均要按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工作的要求部署各项防范措施。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强化管理措施
1. 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由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街道应急中心等相关部门,会同村(社区)对地质灾害进行核实排查,查明重要灾害点的分布特征、位置、威胁对象及影响范围,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村(社区)、单位在汛期来临前开展本区域内地质灾害检查、排查工作,根据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防灾预案,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
3.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街道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彻底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和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4.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管理。
对地质灾害隐患大、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山,由自然资源管理所、街道应急管理中心及时检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矿山企业要限期进行整改,对未编制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护方案的应按相关要求进行补编,并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5.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要列入街道财政预算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财政能力统筹安排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程经费,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给予帮助,同时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和采取政府适当补助,受危害威胁的个人或企业自筹等办法,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责任人惩处力度。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对诱发地质灾害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限期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并对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二)强化培训宣传措施
继续强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工作。要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避灾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和临灾状态下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搬迁避让措施
采取主动搬迁避让措施,是避免遭受和减少地质灾害危害的有限措施。对于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等人口居住地,通过工程治理措施难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或治理难度和投资较大,应采取主动搬迁避让措施,搬迁新址区要选择地形条件较好地段,并根据场地地质环境条件进行统一规划和实施。对于稳定性较差和尚未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重要地质灾害点,在连续降雨或遇暴雨时段,应暂时撤离危险区域进行避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强化监测预警措施
群测群防是预防地质灾害危害的主要手段,要继续完善群测群防系统,使其逐步专业化和制度化。同时,各级要高度重视,保证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群测群防点分级管理要求,各级群测群防网络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是保证各级群测群防网络协同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街道办、村(社区)、村小组三级群测群防网络应按《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要求,逐级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通过各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协同工作,才能保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正常运行。
地质灾害的监测,原则上由“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的方式落实;威胁公路、铁路、通讯、水利、水电设施及矿山和项目建设等的地质灾害由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业主负责组织监测。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村小组和各部门必须落实监测对象和监测责任人,监测预防责任人一定要担负起监测预防的责任。监测预防责任人要在汛期期间增加监测频率,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特征(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巡查工作,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做出准确的预报。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由街道办事处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五)强化调查区划措施
地质灾害活动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是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预警避险措施的重要依据,是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危害的重要措施。应将调查出的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将地质灾害危害较严重的地区划为重点防治区,作为开账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六)强化工程治理措施
工程防治可以缓解或解除灾害威胁危害,对危害大而其他措施又难以奏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须采取必要的工程防治措施,以防止其活动和危害进一步加剧。
防治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工程治理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为主,力争以经济有效的治理工程达到最佳的防治效果。根据地质灾害危害及诱发因素,常用的工程防治方法可采用清挖、挡墙工程、抗滑桩工程等方法,对于地质灾害规模较小或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般可采用地表排水、削坡减载、降低坡度等简易工程措施进行防治。
生物防护是水土保持的根本措施,它具有投资少、收效大的效果,能从长远和根本上改善和保护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遏制地质灾害的进一步发展,达到防治地质灾害的目的。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应遵循“先急后缓、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工程措施进行防治,防治经费以受益者自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防治实行归口管理,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虽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于人为诱发或有受益者的,由诱发人或受益者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由市人民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村(社区)、村小组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除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外,还应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