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情况通报

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情况通报2018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聚焦三年为期目标,充分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全警动员、持续发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开创新局面。

一、整体情况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截至 2020 年12 月18 日,我局共接收各类群众举报线索 23867 条。

其中,举报涉及黑恶及其他犯罪嫌疑类问题线索 10988 条,全部按期查结。

经核查,核查结论为涉黑犯罪嫌疑 183 条,涉恶犯罪嫌疑 790 条,其他犯罪嫌疑 4105 条。

按照要求,11 月底前接收的线索,已全部实现“清仓”。

共侦办恶势力团伙以上案件 215 起。

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 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53 起、恶势力团伙案 142 起;共侦办涉黑恶九类刑事案件 4810 起、破案 3203 起、刑拘 5853 人。

7月底前立案侦办的 188 起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起诉,实现“清结”;全市共有涉黑恶 11 名部督目标逃犯和 65 名省督个案逃犯,已全部抓获,实现“清零”。

全局215 起恶势力团伙以上案件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资产 28.69 亿元,查封房产 415 套,查封车辆 920 辆。

坚持“扫黑”与“治乱”同步推进,紧盯城乡结合部等治安乱点以及“涉枪涉爆”“网络信息管理”“黄赌毒”“套路贷、校园贷等新型领域犯罪”等社会乱象集中整治,共开展专项整治 370 次,整治乱点 229 处;坚持“一案三查”,以“一案一整治”为抓手,充分发挥“公安提示函”的作用,对监管漏洞、行业乱象及公安内部执法不规范等重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

全市公安机关共发《公安提示函》 983 份,收到回复 983 份,回复率 100%。

截至目前,我局专项斗争的各项打击指标和战果数据,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受到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二、主要做法三年来,我局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切实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

市局党委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西亮为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

肖西亮副市长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任重点涉黑专案组长,组织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党委会等 50 余次专题会议,先后作出90 余次批示,多次听取、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瓶颈难题”。

党委成员实行“联点包抓”,定期深入分管联系单位,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精心部署、靠前指挥。

各警种部门和23 个分县局也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规范管理,做强专业队伍。

市局“扫黑办”分为综合协调、线索流转、案件打击、行业整治、执纪问责、督导检查和宣传激励等7个工作组,集中办公,统一管理。

市局、分县局两级“一办三队”,充实“扫黑办、线索核查队、案件侦办队、执纪拔伞队”专业队伍,出台了刑侦、治安、法制、纪委、信访+其他警种的“5+N”建设规范。

全市公安机关各级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共1840 人,为打赢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坚持精准打击,创新工作模式。

坚持“线案同步”。

以线索核查为引领,实行标准化研判、核查,闭环式流转、回复,提升精准打击效能。

严格落实线索进出口“两统一”,实行“三有一无”结论制(具有涉黑犯罪嫌疑、具有涉恶犯罪嫌疑、具有其他犯罪或无犯罪嫌疑),健全线索摸排、研判、核查、流转、评估、回复、侦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