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9 年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020 年7月,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 2000 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同年 9月,省人民政府印发《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经摸排,全市 2000 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共 1357 个、23.13 万户,截至 2023 年底,全市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 1130 个、19.69 万户,2024 年全市计划再改造 227 个、3.44 万户(提前 1年完成“十四五”期末改造任务)。

实施改造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3.21 亿元(含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居全省前列。

累计新增或修复雨、污分流管网约 701.59 公里,整治翻修小区破损道路约136.15 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 17.77 万平方米,新增停车位15534 个、活动场所 431 个,安装电梯 432 台,完善无障碍和适老化 等设施 516 处,大大改善了老旧小区居住环境。

2024 年预计可再新增或修复雨、污分流管网约 116.8 公里,整治翻修小区破损道路约22.69 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 2.96 万平方米,新增停车位 2210 个、活动场所 65 个,完善无障碍和适老化等设施 60 余处。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系统谋划,持续夯实改造基础。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模式。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城管、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改造工作;并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老旧小区改造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改造工作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组织、职能部门协调指导、属地街道具体实施、社区协调推进、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模式。

二是全面摸清底数,逐年分步实施。

组织各县(市、区)摸清辖区2000 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情况,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科学编制改造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时序,每年9月前生成次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变“钱等项目”为“项目等钱”;市住建局每年年初制定印发《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当年改造任务、项目清单、时间节点以及工作要求。

三是制定改造标准,明确改造原则。

市自然资源局从“空间、要素、特色营造”等方面对老旧小区改造做规划指引,先后出台《市区老旧小区微改造技术导则》《市区公共空间微改造技术导则》等导则,通过梳理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规范、有效。

市住建局根据上级部署,按照 “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将改造事项分为基本民生类、安全底线类、环境设施完善类、公共服务提升类,明确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应改尽改,完善环境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的内容积极推进。

  (二)坚持健全机制,持续提高改造效率。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

参照省上《关于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简化、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审批流程,免于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大大提高改造效率;聚焦加装电梯难问题,出台《关于印发建立市区老旧小区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实行统一布点规划、统一迁改管线、预留电梯井位等措施,有力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二是强化管线协调。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减少施工过程协调,市住建局联合管线部门先后出台《市区老旧小区供水供气管线改造工作机制》《市老旧小区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管线改造工作机制》《市区老旧小区供电管线改造工作机制》等机制文件,明确管线改造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同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有效衔接施工各环节,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实施。

三是加强雨污接驳。

根据 3月份人大调研提出的问题,为推进老旧小区雨污接驳工作,近期市住建局联合城管局出台了《市区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机制》,对界面分工、前期摸排、方案评审、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确保雨污分流接驳到位;同时组织开展雨污接驳“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雨污分流问题 13 个,已完成整改 10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