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

XX 单位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监督、同级监督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形式,是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重要手段,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党委负责召集党委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单位党委班子成员,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派员参加,同时邀请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列席会议。

二、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准备。

并提前 15 天报告市委组织部、市纪委,以便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安排与会人员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三、民主生活会除按上级党委织确定的专题及要求外,通常就执行党的决议、班子建设、理论学习、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和在创新、管理工作中党员干部作用的发挥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认识,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当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