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分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生态环境局分局 2024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4 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攻坚克难、奋勇前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24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中央环保督察保障有力,问题整改工作有条不紊。将央督迎检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前期,对历史督察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滚动式排查整治,并对问题整改持续紧盯督导、落实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立落实督察迎检保障协调机制,印发协调保障工作方案,成立由市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迎检协调保障工作。全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建立会商制度,密集研判。针对央督通报问题和交办投诉信访件,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开展点上调研、集中分析,形成“一点一专班”“一点一方案”,快速启动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结合本轮央督关注重点,针对性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 5月7日中央督察组进驻浙江以来,共通报全省典型案例四批,其中反映“**市海洋生态保护不力问题”涉及我市 3个具体点位,已制定印发立行立改 工作方案,目前正按时序推进;共交办**信访件 60 件,其中重点件5件,均按时限要求办理回复,其中责令限期整改 10 家,立案企业12 家,立案案件 21 件;共调阅我市相关资料 5批次 12 个问题,均按要求完成报送;共报送央督简报信息 21 篇,**市简报录用 10 篇,省简报录用 3篇,录用量排名**第一。督察期间,我局全体班子成员以及各专项组干部职工连续作战,个别同志连续多天每天加班到深夜,表现出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并且战之能胜的优良作风。 (二)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持续稳控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实施“生态地图”管控措施,以点及面全域推广,共梳理市域重点河道 300 条,其中县级河道 45 条、重点稳控河道 255 条,明确镇级河长、田长、片长1347 人,风险点 205个,点长 271 人。强化河道日常巡查,下发督办告知单 50 份,完成整改问题 103 个。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 27 条河道进行跟踪督查,4条易反弹河道整改稳步推进。截至 5月,全市 8个县控及以上水质监测断面优良水比例为 62.5%,同比提升 12.5%;蒲岐断面水质月均值持续稳控在Ⅲ类,同比提升 1个类别。切实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推进烧结砖行业、修造船、电镀、化工、木质家具等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工业企业 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启动淘汰 24 家;持续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行动,督办涉扬尘防治项目落实防治工作 63 个;督查防控交通面源污染,累计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60 家次,视频抽查1054 辆,注销淘汰开展国二及以下老旧柴油叉车 164 台。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力度,建设秸秆禁烧 高位瞭望系统点位 56 个,累计出动57399 余人,扑灭露天焚烧秸秆1039 余处。截至 5月,PM2.5 浓度均值为30.9μg/m³,空气优良率为91.4%。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完成2024 年度危废审核管理计划 2868 家,转运处置危废 44394 吨。持续提升和规范小微危废收运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和内容,签订委托处置合同 2992 家,转运 904 吨。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拣中心试点单位的运营,与企业签订合同 236 家,收运一般工业固废 6930吨。土壤环境保持安全稳定。督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履行法定职责,确定纳入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企业 6家,纳入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单位1家。强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信息互通,严格把关建设用地的安全利用。以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建设为载体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修编。 (三)减污降碳协同成效初显,绿色发展成为鲜明导向。培育低碳工作试点。探索协同推进主要污染物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的新模式,开展**市级和**经济开发区申报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并报送 9个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作为**市的储备库,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示范样板。从生活低碳、生产降碳、生态固碳三个维度探索低零碳试点乡镇和村建设,开展第二批 4个低零碳省级低零碳试点村赛马验收,推广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创新碳足迹核查、碳标签数字化认证机制,开展 100 家项电力电气产品碳足迹报告审核和碳标签颁证工作,构建碳标签评价认证监管机制,为企业提供进入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