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汇编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汇编目录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1市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6区贯彻实施消防法及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14关于消防法和消防条例(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27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 xx 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们从3月底开始着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成立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xx 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建设工委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

4月初,召开筹备会,深入研究《消防法》,确定执法检查重 点;4月中旬,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消防局等 10 个部门和x镇等 8个镇街关于《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5月份,对 7个镇街开展实地检查,对 20 个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消防法》实施的主要成效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自 xx 年4月《消防法》修订并实施以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有关规定,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改善。

全市火灾起数从 xx 年的 673 起,降到 xx 年的 256 起,平均降幅达 36.3%。

二是消防安全体系进一步健全。

强化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考绩督导,推进消安委办实体化办公,充实了基层消防安全力量。

三是防火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

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明显增强,消防车等大型消防救援装备得到增强,并着力推进了“智慧消防”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市政府在《消防法》贯彻实施中所作的努力。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升。

一是《消防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不足。

部分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消防法》的学习不够深入,对自身职责认识还不是很到 位。

大部分党员干部未经历过消防逃生演练,不熟悉火灾逃生面具、逃生绳等消防自救装备。

二是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依然盛行。

部分企事业单位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的意识仍未扭转,如乐成街道小商品市场部分国营单位出租店面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挤占消防逃生空间;部分建筑电力线路老化、私搭乱接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到位;部分企业把消防安全常规要求置于脑后,消防自查、安全值班制度流于形式,甚至有消控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且不能熟练使用消控设备的情况;部分出租房业主和租户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到位,如消防安全未达标的房屋被出租、出租房内消防器材保养维护不及时、租户退租时私自带走消防器材等情况时有发生。

三是消防自救能力不足。

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存在短板,群众不能识别消防安全标示、不会使用灭火器材和处理初始火情、不关心逃生线路等现象依然比较普遍,去年发生在铂金湾的高层建筑火灾,业主的消防自救能力不足是造成惨痛结果的重要因素。

(二)消防基层基础仍需不断夯实。

一是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

部分工程、市政车辆非遇火警擅自开启公共消防栓取水;景湾花园、府东嘉园等小区由于建设质量不高、后期维护不到位,消防设施破损,消防用水管道、水泵等无法正常使用。

二是专职消防站建设投入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