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省委办公厅转发《条例》调研督查情况报告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全省落实中央条例

省委实施办法情况调研督查的报告的通知

闽委办﹝201272


各市、县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全省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情况调研督查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经省委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经验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坚持成功做法,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走前头表率的作用。同时,认真对照《报告》指出的问题,举反三,找准本地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有措施,切实抓整改。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抓好《报告》所提意见建议的落实。未制定贯彻省委《实施办法》具体细则的地区和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着力在健全机制、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作发挥等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努力开创机关建工作新局面。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2012928

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全省落实中央《条例》和

省委《实施办法》情况调研督查报告


省委:

20106月,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18月,省委制定了《实施办法》。这是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工作的重大部署。根据省委2012年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省委领导的指示,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会同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效能办等单位,于今年45月对省直单位及各地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情况进行集中调研督查。省委领导调研督查工作高度重视亲自审定调研督查方案,并就改进方法、务求实效等提出指导意见。

调研督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对省直50个厅和福州、厦门、漳州、南平、宁德等5个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进行调研督查,先后召开90场座谈会,1375名机关党员参加,个别访谈297名,其中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29名,同时查阅了相关资料。对未抽查的省直单位和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由省直机关工委班子成员结合下基层活动进行调研督查。这次调研督查,推动了《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促进了机关党的工作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发现、总结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同时也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特点与规律的交流探讨。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概况及主要特点

总体上看,多数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和地方党委对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比较重视,《条例》和《实施办法》中的多数要求和规定得到较好落实。相比之下,省直单位好于设区市,设区市好于县(市、区)。各地各单位通过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党的工作创新发展和机关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的共识,进一步集聚了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合力,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巩固了省、市、县机关党建“三级联创”的格局。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省委坚持每年1—2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孙春兰书记对机关党建倍加重视、倍加关心、倍加支持,反复强调省直机关党组织要在服务大局上走前头、作表率,经常通过发表讲话、书面批示、参加活动等方式,对机关党建指方向、提要求、交任务,勉励机关党的工作要有新举措新作风新气象。苏树林省长多次就机关治庸治懒、改进作风,开展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活动作批示,强调机关党建要见效于提高机关效能,促进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陈文清副书记、姜信治部长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大力支持省直机关工委履行职能,经常就贯彻中央《条例》、创先争优和组织下基层活动等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叶双瑜秘书长兼任省直机关工委书记以来,对机关党建各项重要活动和工委工作都有明确要求。省委其他常委对本地和分管单位的机关党建都很重视,指导机关党组织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在省委领导的带动下,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和地方党委普遍增强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的意识。定期听取机关党建汇报、按规定职级配备工委班子成员、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会议等规定得以进一步落实。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等单位的党组(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省农业厅等单位坚持党组成员定期研究分管处室的党支部工作,福州、晋江市委分管领导每年2—3次听取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汇报机关党建。一些地方和单位赋予机关党组织新职能、新任务,如莆田、漳州、南平等地增加工委牵头抓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参与绩效考评联审等职能许多单位“一把手”抓机关党建措施实、力度大,如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长期坚持业务与党建一并部署、检查,对机关党的重要活动亲自谋划、具体指导。省委党史研究室、省财政厅、省民宗厅、省水利厅、省人防办、省物价局主要领导对机关党建主动思考、直接推动,促进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相辅相成。近两年来,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得到省直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省直机关工委先后与省直20多个单位联合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雷锋、学厦航、学长汀和举办合唱比赛、运动会等近20项活动,扩大了机关党建的影响力。

(二)服务大局有力有效。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过程中,各级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明显增强、思路不断开阔、领域有所拓展、措施更加扎实,展示了机关党建新作为。一是围绕为迎接十八大营造良好政治文化氛围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及文体活动,宣扬福建精神,唱响时代主旋律。今年以来省直机关先后开展“喜迎十八大”五大系列文体活动,包括“海峡鲜花红”插花展、“学习促跨越”读书节、“健身展风采”运动会、“翰墨抒情怀”书画摄影展和“欢歌颂党恩”合唱节等,发展机关先进文化,激发机关党员提升“精气神”。二是围绕贯彻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两规划一方案”,持续推进“建功立业、服务发展”主题实践,广泛开展党员“先锋行动”、统战成员“海西春雨行动”和工青妇组织“为建设海西建功立业”活动,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服务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上来。省委台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外办、省妇联、省科协等单位组织党员在“海峡论坛”“6·18”“9·8”等重大活动中敬业奉献、业绩凸显。厦门市机关党组织开展“当好三个表率、服务跨越发展”主题活动,引导党员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机关党建进工地、创先争优在一线”活动,激励机关党员始终保持顽强拼搏、持续奋战的昂扬斗志。三是围绕“五大战役”、“三群”联动和“三维”对接开展“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省直机关工委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开展“十佳举措”评选表彰,把这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外办、省工商局、福州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电力公司、省农村信用社以厦航精、尊、细、美优质服务为标杆,查找差距、改进服务,打造优质软环境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201110月以来,省直单位先后推出1000多项优化软环境措施,新出台便民服务措施600多项,受到基层、企业和社会各界好评。各市、县(区)机关也采取各种改进服务措施,优化本地发展软环境。如泉州市“五评机关”、晋江市“千家企业评政府”活动等,效果明显。四是围绕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省,开展“学习长汀经验、推进生态省建设献策助力”活动,发动机关党员参与对口帮扶、技术服务、多元投入、政策宣讲和知识普及,制定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实用对策,推动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到实处。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统战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筹措资金,在长汀县建立植树造林实践基地,有力支持全省林地更新、水土保持工作。2011年以来,我省“五大战役”成果丰硕,对接“三维”项目的规模和投资额创历史最好记录,我省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省份之一,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跃居全国第一,平潭开发开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省建设加快推进,全省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这些成绩,倾注了全省机关党员的心血,体现了机关党建服务大局的功效。

(三)创先争优氛围浓厚。近两年来,各级机关党组织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着眼于“走前头、作表率”目标,深入开展争创“五个好”党组织、“五带头”党员活动,掀起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热潮。一是抓基层基础。持之以恒开展争创“五好”党支部活动,借鉴农村、社区党建经验,引入“168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推行党支部“目标管理”等。省检察院总结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在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中发挥引导作用。泉州市把机关党建基础性工作进行项目分解、逐项落实。今年以来,各级机关党组织认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分类定级、晋位升级、支部书记轮训等工作有序开展。省直机关工委举办3期共269人参加的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抓岗位争先。推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做法,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争先进、创一流提供平台。如省委办公厅开展“高起点、新作为”主题活动,省委组织部深化拓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省委宣传部开展“比学习、比能力、比作风、比贡献”实践活动,省法院、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创新,促进党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三是抓特色重点。把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作为机关创先争优的重点,按照“三亮三比三评”要求,促进党员改进服务、真心为民。从了解情况看,在省直各单位办事窗口和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党员普遍做到带头践行承诺、提高办事效率,成为优质服务的表率,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新变化。四是抓典型示范。各级机关党组织普遍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表彰和推广,引导党员见贤思齐、争当先进。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机关89个先进基层党组织、73名优秀党员、6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中央和省委表彰。深入开展向詹红荔、李彬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五是抓评议监督。落实公开承诺、践诺述职、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规定动作,促进创先争优活动巩固成果、持续深化。省司法厅、省粮食局等许多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多次参加点评,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省审计厅等许多单位定期开展情况交流、现场观摩等,使比学赶超形成风尚。

(四)作风建设力度加大。牵头抓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是省委《实施办法》赋予机关工委的职责。在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中,各级机关工委普遍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党建促发展的着力点,强化措施,培育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风气。一是持续组织机关作风调研督查。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每年会同纪检、效能等部门对省直机关作风状况进行调研督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目前,不少市、县(区)参照了省里这一做法。福州市连续两年开展机关作风调研督查,着重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明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导机关党员践行“四个不让”,取得良好效果。二是持续推进下基层活动。省委部署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以来,广大机关党员深入工地车间、田间地头和乡村农户,倾心尽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省委农办对底子薄、困难大、问题多、发展慢的31省级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实行处级干部挂钩联系帮扶。省人口计生委推行下基层“五必须”,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结合“走转改”活动,组织编辑记者到基层一线感知真实民生,反映群众心声。截止目前,省直单位690多名厅级以上(含)领导干部、2.4万名处级以下(含)干部深入基层,走访群众11万多户,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7万多人,建立联系点5900多个,帮扶项目5400多个,涉及资金逾31亿元。各市、县(区)从本地实际出发,开展各具特色的下基层活动,福州市持续开展“三结对三服务”活动南平市开展“我和百姓拉家常”活动漳州市围绕“帮企业渡难关,帮项目破难题”下基层,海沧区建立“年轻干部基层工作实践基地”等。在下基层活动中,省直机关工委倡导并落实简化接待事务的“五不”要求,省委给予充分肯定,进而提出“五不准”要求。三是持续加强治庸治懒。各级机关党组织采取思想教育、规范管理、明察暗访、加强考核、集中整治等措施,着力解决慢、拖、推、糊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省直机关工委会同省效能办深入机关单位及其办事窗口明察暗访,查纠懒散现象。省纪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统计局等许多单位建立公务纪律督查制度。莆田市开展“治庸懒、提绩效、促跨越”活动,强化奖惩措施

(五)“三级联创”层次提升。省、市、县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是我省机关党建的一项创新举措,已坚持数年,形成机制。近两年来,“三级联创”在服务全省大局、服务单位业务上加强上下联动,内涵更丰富,效应更显现。一是创建活动全面覆盖。目前,各设区市和多数县(市、区)都以本级地方党委名义开展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各级机关党组织创造性开展创建工作。省体育局持续开展“金牌路上党旗红”主题活动,省电力公司构建党员“一带二”先锋工程,厦门市评选“机关党建十大品牌”,龙岩市开展机关党建“红土先锋”活动,促进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二是系统带动重点突出。90%以上省直厅局对全系统机关党建实施指导,并进一步突出行业特点和各自特色。政法系统全面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编办系统突出抓“三个力求”、“五个有”,增强“三级联创”实效老干局系统围绕“奉献老干部、岗位争先进”,开展共学共建活动省政府办公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单位实施“转变作风、改进服务”系统联动省教育厅围绕“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推进系统联创。三是“三级联创”效应扩大。近两年来,“三级联创”逐步向乡村、社区延伸,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机关共同帮带农村、社区基层党建的良好格局。据统计,省直单位共建立1400多个农村、社区基层党建联系点。

(六)制度创新有所突破。各级机关党组织以《条例》和《实施办法》为依据,加强制度创新,提高了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在领导指导方面,按照有利于加强机关党建的原则,探索建立新机制。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构建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的运行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兴业银行每年由党组(党委)与基层支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长泰县委每年向县直单位下达机关党建责任书,长汀县委建立机关党委书记年度述职、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和机关党建创新工作评选奖励等制度。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已有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新的制度应运而生。许多省直单位和部分市、县(区)机关党组织换届实行公推直选,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实行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差额选举。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顺应形势发展,建立党员教育的制度性载体和平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协机关、省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开设学习例会、学习论坛。在关怀、帮扶党员方面,主动回应党员关切,建立以人为本的工作制度。省直机关工委建立省直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互助制度,省委办公厅等单位建立帮扶机关党员的“五必谈”“五必访”制度等

二、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督查,我省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够落实。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行政领导”意识比较强、“党组成员”意识比较弱,不善于指导机关党组织围绕业务抓党建;有的甚至不愿担任机关党委书记,省直个别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因为找不到“合适”人选而较长时间空缺;有的参加机关党组织活动不积极,一些厅级党员干部近两年很少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机关党建奖惩机制的有效性不明显。机关党员普遍反映,现在党内评先表彰不少,但转化为干部使用提拔等实质性激励的较少,对不抓党建的领导干部,缺乏约束纠正措施。一些党员谈到,由于奖惩激励不够有效,导致产生一些不利于加强机关党建的现象,如有的党务干部不能理直气壮抓党建;部分党员对文明单位、优秀公务员、劳模的评选表彰十分热心,但对优秀党员等党内荣誉不太在乎。

(三)《实施办法》中一些硬性规定落实不够到位。在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方面,部分单位达不到规定比例(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要求,一些省直厅直属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压缩了党务干部编制,削弱了党务工作力量在经费保障方面,不少地方和单位没有按一定比例标准将机关党建经费列入本级财政、本单位行政经费预算,党建经费的保障不到位。个别设区的市市直机关工委年工作经费不到20万元。在领导体制方面,有的设区的市及一些县(区)的机关工委书记没有由同级地方党委领导兼任有的设区的机关工委不领导或只部分领导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有的设区的市及所属县(区)设立机关系统党委,但党组织关系不隶属工委,工委只管理部分单位的机关党建工作。以上这些,均不符合《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

(四)对机关党建的宣传、研究不够。近两年来,机关党建创造了不少新鲜经验,也出现了许多值得关注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直机关工委在加强宣传、研究方面做出努力,取得一些成效,但总体上仍显得滞后。机关党建较少推出能够引起领导重视的调研成果,较少推出能够引起社会关注的宣传报道,较少推出像农村“168”、社区“135”那样叫得响的典型经验,社会各界对机关党建了解不多。究其缘由,既有主流媒体和研究机构对机关党建关注不够的原因,也有机关党组织自身开展宣传研究缺少载体及能力、手段不适应等原因。

(五)县级机关党建总体比较薄弱。较之省和设区市,县(市、区)机关党建相对薄弱。从工委内部机构看,部分县(市、区)委把工委常务副书记作为干部退休前的安置性岗位,全省县直工委干部平均年龄52岁,21个县(市、区)工委班子没配齐。从工作保障条件看,近一半的县直工委每年工作经费10万元以下,有的县直工委每年经费不到2万元。从工作内容看,一些县直工委的日常工作主要是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及组织一些文体活动,有的协助征兵、计生工作等。从党组织活动情况看,部分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不正常,一些党组织处于“半休眠”状态;从党员表现看,一些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比较淡薄,部分党员对党内生活不感兴趣。

三、进一步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几点建议

调研督查中,机关党员、党务干部对进一步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这里,着重提出需要省委研究解决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机关党组织了解大局、服务大局的力度。一些地方、一些单位机关党建与大局贴得不紧,重要原因在于机关党组织了解地方党委、单位党组(党委)的决策部署不及时、不直接。为此,建议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主动为机关工委、机关党组织了解大局、服务大局创造条件和机会,重视发挥机关党建作用支持机关工委参与抓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向地方党委报告

(二)进一步把机关党建实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重要内容。《条例》和《实施办法》对此已作明确规定。为此,建议每年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时,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述职、评议、考核、任用干部时加以体现。对不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党员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整改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队伍建设。配强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对做好一个单位党建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建议机关党委书记一般由党组(党委)班子中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成员兼任;调整充实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并事先征求机关工委的意见

(四)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工委建设。县级机关作为宏观之末、微观之首,在党的执政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迫切需要强化县直机关工委的功能作用。为此,建议依据省委《实施办法》规定,进一步理顺县直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县直机关党的工作由工委统一管理。同时配齐配强工委领导班子,促进工委干部年轻化;强化工委职能使之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机关党务工作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借鉴晋江市做法,工委常务副书记兼任组织部副部长;或借鉴厦门市海沧区做法,工委常务副书记兼任同级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以利于机关党建更好配合全局工作和实施“大党建”工作统筹,更好解决机关党务干部的配备、交流、使用问题,使这支队伍始终保持活力

(五)进一步探索、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近年来,我省机关党建在贯彻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中,逐步形成“1263”工作机制。“1”是一个目标,即机关党建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走前头;“2”是两大任务,即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开展机关党建工作;“6”是六个重点,即抓一岗双责、抓促进履职、抓思想作风、抓党内监督、抓文明和谐、抓基层组织;“3”是三级联创,即省、市、县三级机关实施党建工作系统带动、上下联动,形成全省各级机关党建共同走前头的态势。这个机制有实践基础、有机关特色、有福建特点,建议进一步总结完善后,在全省各级机关中推行。

特此报告。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201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