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新版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汇总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参考式样)






年度



企业名称: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目录

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组织机构台账

危险源(点)监控管理台账

十四

安全设备设施登记台账

01-1

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07-1

危险源()监控管理表

14

安全设备设施登记使用管理台帐

01-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登记表

07-2

危险源()监控管理登记表

十五

高危工艺安全管理台账

安全工作文件、会议台账

反“三违”活动台账

15

化工企业高危生产装置相关情况登记表

02-1

安全生产收文登记

08

反“三违”活动记录表

十六

危险性作业许可台账 

02-2

安全生产发文登记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台账

16

危险性作业许可登记表

02-3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

09-1

生产安全事故上报表

十七

职业危害管理台账

安全培训教育台账

09-2

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记录

17

职业危害管理登记表

03-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取证记录

09-3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十八

安全投入台账

03-2

全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记录

09-4

事故管理登记表

18

安全投入登记表

03-3

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奖惩台账

十九

应急管理台账

03-4

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培训

10-1

安全生产奖励记录

19-1

企业应急救援管理机构、人员统计表

0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登记表

10-2

安全生产处罚记录

19-2

企业消防设施器材、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登记表

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十一

劳保用品管理台账

19-3

企业医疗救护组织、人员、装备和药物登记表

04-1

特种设备登记表

11-1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记录

19-4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评价记录

04-2

企业特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登记表

11-2

劳保用品发放台账

19-5

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表

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十二

消防器材配置台账

二十

企业工业生产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台账

05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12

消防器材、防护配置情况登记表

20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登记表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十三

安全值班台账

二十一

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台账

06-1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13-1

安全值班记录

21

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登记表

06-2

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

13-2

班组现场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交接班表



06-3

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1




一、企业应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根据与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安全生产条例》第十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运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置和配备。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01-1

企业基本情况 年度)





企业创办时间



企业职工人数


厂区面积(㎡)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使用主要化工原料名称


证照情况

(生产规模)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主要工 种名称

1、电工

2、电

焊工

3、锅炉工

4、厂内车辆驾

驶员

5、压力容器操作工

6

7

8

9

10

11

12

























01-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登记表

年)

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安全组织机构名称

科室数

(个)

车间数

(个)

班组数

(个)

职工总数

(名)

专兼职安全员(名)









组织机构成员概况

任命组织机构成员时间

成员姓名

学历

职务

职称

备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安全工作文件、会议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2




一、企业应对所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收、发文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收、文档案管理。

二、企业安全主管负责人应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计划、实施、检查、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的阶段性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安全对策和措施。

、企业(公司、厂级)每周的生产会议应对本周及下周安全工作做出处理和安排。

、安全生产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在下次会议中要给予落实或整改情况说明。

、企业应按相关规定不定期召开各类安全会议。

、安全生产会议应该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会议记录应工整、有条理,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字。





02-1

安全生产收文登记 年)


收文

日期

收文

序号

来文机关

文号

文件标题

处理情况










































































































02-2

安全生产发文登记 年)

发文日期

发文

序号

发文机关

文件标题

主送及抄送部门



















































































































02-3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 年)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召集部门


主持人


记录人


会议主题


参加人员

签名


会议主要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安全培训教育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3






一、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修正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企业应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学时。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学时(危险化学品生产岗位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

五、其他人员培训教育: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 、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六、日常安全教育: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七、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二)、安监总局令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03-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取证记录

年)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培训日期

考试成绩

发证部门

发证日期

证书编号

复审日期

备注





































































































































03-2

全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记录 年度)


安全教育



授课总


安全教育内容


授课人








序号

所在岗位

考试成绩

备注

所在岗位

考试成绩

备注


















































































03-3

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年度)


日期

换岗

(√)

复工

(√)

原工种

拟从事工种

厂级

教育

(√)

车间

教育

(√)

班组

教育

(√)

教育内容

教育者

(签名)

受教育者

(签名)

备注





























































注:久假复工者在备注栏填休假起止时间及休假原因。


03-4

新入厂员工“三级教育”培训( 年度)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


进厂

日期


家庭

住址


身份证号


教育培训日期

教育内容

是否考核合格

教育者

(签名)

受教育者(签名)

厂级教育培训日期:


1、本单位的概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4、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6、厂内外典型事故、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车间(工段、区、队)教育培训日期: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故。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教育培训日期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03-5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登记表 年度)


序号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年限

现任岗位

从事本岗位年限

培训时间

复审时间

发证单位

操作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特种作业工种范围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间作业;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6、煤气作业;7、危险化学品作业;8、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特种设备管理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4


04-1

特 种 设 备 登 记 表 年度)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安装单位

启用日期

定期检测情况

保养及检查情况

监控管理负责人





































































































特种作业设备范围:1锅炉;2压力容器;3压力管道及电梯;4起重机械;5厂内机动车辆;6防爆电气设备;8其它。


04-2

企业特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登记表 年度)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已使用年限



















填表人: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安全生产检查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5



一、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二、 企业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应满足:

(一)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度不少于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不少于1次;主要负责人全年参加安全检查不得少于4次。

(二)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三)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四)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五)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三、安全检查要求:一般指“六查”,即: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和安全投入。

四、整改: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05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记 录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类别


组织检查人


记录人


受查单位或部位


参加人员



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检查负责人签字:

:1检查类别包括自查、互查、上级检查等;2存在问题达到事故隐患级别的要填入“事故隐患登记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6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和预案。 企业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三、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审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效果监督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制度。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月25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五、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六、法律责任: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06-1

编号: 号 编号: 号

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存根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

受查单位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存在问题:

检查处理意见:

受查单位意见:

车间(班级)负责人



:

日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你单位存在下述主要问题,限于 日前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于整改后3日内填好“隐患整改反馈单”报

存在问题:




检查人


车间(班级)

负责人签字


06-2

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

现将 单位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反馈如下:

整改内容:





整改措施:





验收结果:



验收人员(签名):

完成日期

整改负责人签名


反馈日期

06-3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登 记 表 年度)

检查

日期

受检部门(单位)

隐患情况

整改措施

防范措施

整改完

成时间

检查负责人

整改责任人

验收负责人

备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危险源(点)监控管理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7




一、一般危险源点指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小,伤害程度较轻,至多造成重伤事故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较大危险源点指事故发生概率较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亡人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重大危险源(GB18218_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指发生事故的概率很高,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系统破坏、财产重大损失、人员群死群伤或急性中毒,对企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具有潜在危害的物质因素(含设施、设备、产品、原料等)及其场所。

二、危险源点普查种类按危险源类别划分为化学危险源、电气危险源、机械(含土木)危险源、辐射危险源和其它危险源五大类。

三、开展危险源点评估辨识工作的六项基本原则:

(一)客观实在原则 (二)普遍性原则 (三)系统性原则 (四)可行性原则 (五)可比性原则 (六)企业评估与专业评估相结合原则。

四、危险源危害程度分析法:(一)定性分析法:1、信息经验差别法 2、技术鉴别法 (二)定量分析法:格雷厄姆法(即lec法)。

五、企业应建立危险源点管理档案,按“一源一策”的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监控措施,绘制危险源点分布图,监控率达到100%,并及时更新完善。


07-1

危险源()监控管理表

单位(部门)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主要负责人


危险源(点)名称


评定等级


危险源(点)部位


等级评定机构名称


可能引发的后果


(点)管

检测情况

评估情况

监控情况

应急措施

备注






07-2

危险源()监控管理登记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危险源()名称

级别

所在部位

危险因素

可能发生的危险()

第一责任人

监控责任人

采取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反“三违”活动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九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第十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三、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08

反“三违”活动记录表

车间 班组 岗位

三违类别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

部门负责人


检查方式

自查 部门检查 上级检查 其它

三违”责任人


三违经过及危害分析:


处理情况

结案批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注:1、三违类别和检查方法属于哪种就在其上打2、三违经过及危害分析,是指三违现象可能造成的经济

损失或社会影响;3、行政处分包括罚款、警告、记过、除名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9



一、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1 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二、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三、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

四、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五、《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1、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3、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六、事故性质:一般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1条。

09-1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上 报 表

发生时间


事故损失


事故责任人


发生地点


事故类别


上报时间


事故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情况













09-2

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签名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地点


事故主要

责任人


事故次要责任人


事故损失



采取防

范措施



09-3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序号

发生时间

部门

伤亡者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工龄

事故简况

事故分析

事故损失

事故类别

事故责任人

时间

性质







































































09-4

事 故 管 理 登 记 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地点


事故类别


事故性质


事故

责任人


事故经过及事故原因



事故损失及危害



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



备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安全生产奖惩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10



10-1

安 全 生 产 奖 励 记 录


奖励日期

奖励部门或个人

主 要 理 由

奖励物品

或现金(元)

授 奖 部 门

备注




































































10-2

安 全 生 产 处 罚 记 录


时间

姓名

工作岗位

(作业种类)

处罚原因

处置意见

批准部门

或批准人

事后继续处理情况

备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劳保用品管理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11






一、企业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二、企业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

三、企业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一)头部护具类; (二)呼吸护具类; (三)眼(面)护具类; (四)防护服类; (五)防护鞋类; (六)防坠落护具类。

五、《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其按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劳动防护用品。

六、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二)安监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11-1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采 购 记 录

防护用品名称

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

许可证号

购进日期

购进数量

防护用品使用期限

采购负责人

(签字)





















































































11-2

劳保用品发放台账 年)

门:

品名:

品名:

品名:

品名:

领用日期

领用人签名

单位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位

数量















































































































































注:1、部门是指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车间、班级等内部生产单位; 2、劳动防护用品按实发品名填写。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消防器材配置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12





一、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1修订

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四、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94

五、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

八、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九、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12

消防器材、防护配置情况登记表

编号

器材名称

购置日期

安放位置

数量

使用部门

器材管理

更换时间

备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安全值班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13




13-1

安 全 值 班 记 录

值班时间


值班人


班次


天气


安全生产情况:







值班人签名: 交班时间:

班人签名: 交班时间:

13-2


序号

排查内容

排查结果

   

处置情况

 

1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

 

 

 

 

 

2

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3

安全运行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规定

 

 

 

 

 

4

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佩戴

 

 

 

 

 

5

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

 

 

 

 

 

6

作业区域的安全通道、警示标志、消防设施、危

险物品等是否符合要求

 

 

 

 

 

7

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

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9







10


 

 

 

 

 

11







12







班组现场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交接班表


班组: 交班人员 接班人员: 时间

注:企业可根据此表结合本单位实际调整、完善有关排查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安全设备设施登记使用管理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14




一、安全装备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3类。

二、(一)安全设施“三同时”: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三)企业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做到:1、宜按照SH5035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三、安全设施管理要求: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14

安全设备设施登记使用管理台账

安全设备设施名称

规格型号

出厂日期

购置时间

责任人

检测、维修、保养时间

检测、维修、保养及检查情况

































































注:1、安全设施安装部位名称:填写安装安全设施的设备、车间或其它地点名称。

2安全设施:根据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文,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控制事故设施(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防止火灾蔓延设施、灭火设施、紧急个体处置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3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高危工艺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15


15

化工企业高危生产装置相关情况登记表

企业名称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从业人数


专职安全员数


固定资产(万元)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主要危险化学品

产品名称


年产量(T


主要原

料名称


年用量(T



年产量(T



年用量(T


中间体名称


年产量(T



年用量(T



年产量(T



年用量(T


主要危险工序

化学反应类型

硝化 氯化 氟化 氨化 磺化 加氢 重氮化 氧化 过氧化 裂解 聚合

现有的安全措施水平

DCS控制、可编程序控制器、紧急停车系统、声光浓度报警、温度压力液位超限报警、其他(填写)_______

反应放热程度

剧烈放热、中等放热、轻度放热

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高危生产装置名称

高危生产装置自动控制实施情况

自控装置采用情况

设计时已满足自动控制要求

已整改完毕

正在整改(预计完成时间)

尚未整改(预计开始及结束时间)



















危险岗位名称

作业人员

姓名

学历

专业

化工从业年限

安全培训证号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日期:

注:此表填写后或有变动应立即到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危险性作业许可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16





一、企业应对下列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

八大特殊作业: 1、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2、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3、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4、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5、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6、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7、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8、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二、企业应在危险性作业活动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

三、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

四、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五、企业作业人员在进行危险性作业活动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

六、企业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不得离开监护现场。

七、企业应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八、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16

危险性作业许可登记表

序号

申请时间

申请部门

申请人

作业证名称(级别)

作业时间

作业地点

作业人

作业内容

监护人

审批人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职业危害管理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17




一、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二、企业作业场所应符合GBZ 1GBZ 2

三、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四、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五、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六、企业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七、其他有关知识和制度:

(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二)职业病的分类 (三)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四)有害作业分级评价 (五)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报告。

八、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_2007.

17

职业危害管理登记表

序号

场所(岗位)

危害种类

职业病种类

检测情况

接触人

备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安全生产投入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18




一、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

二、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范围为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三、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用于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鼓励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以及公众聚集的经营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险。

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下同)未依法保证下列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一)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二)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三)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18

安全生产投入登记表

序号

时间

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资金投入(万元)

验证人

备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应急管理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19






一、法律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并到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的情况时,要及时修订、备案,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三、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生产经单位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由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安监部门备案。

四、应急预案的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五、应急预案的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六、罚则。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19-1

企业应急救援管理机构、人员统计表



姓 名

应急工作

职务

职责划分

电话号码

备 注


姓 名

应急工作

职务

职责划分

电话号码

备 注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专家






 


















































应急救援管理办公室






应急救援兼职队员



































































19-2

企业消防设施器材、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登记表



   

   

维护情况或有效期

责任人

 

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消防设施器材




























































19-3

企业医疗救护组织、人员、装备和药物登记表

医疗救护组地址:


话:


 

 

救援工作职务

   

























 

   

   

维护完好情况或有效期

责任人


















































19-4

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评价记录

应急预案名称


总 指 挥


演练组织部门


演练负责人


演练参与部门


假想事件概况: 

演练过程记录: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有效性评价及预案完善意见: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主要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19-5

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表

预案名称

发布时间

备案单位

备案时间

修订时间

修订主要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台账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20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的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二、《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3号令)第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投资建设单位)对其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或者备案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二十六条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已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应当对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一并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进行安全评价,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 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或者变更后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依法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第三十三条 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依法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的。

第三十四条 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审查而未经安全审查合格,设计单位擅自进行设计,或者未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进行审查而未经审查合格,施工单位擅自进行施工,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者承担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登记表

企业(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及立项时间

总投资

安全投资

设计单位

批准单位及文号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资质证号

开工时间

安全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结果

评价报告查询途径

竣工验收时间

验收结果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 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台账

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21




说 明


一、企业因新建、扩建、技改、检维修等工程项目,聘用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进入企业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确认和查核,才能进入企业作业,重点确认和审查以下内容:1、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2、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3、确认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和安全业绩。5、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所持的上岗证件。6、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7、若有工程转包,要审查转包合同及转包队伍的资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施工队伍予以否决。

二、企业和外来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2、施工单位要承担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承担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施工单位要根据企业的有关劳动保护制度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乎标准的劳保护具。5、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安全管理部门审查。6、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7、施工单位要明确对转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必须做到: 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2、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企业审查认可。3、施工单位要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承包协议。

四、 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期限办理入厂证,凭证进厂。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国家、企业的安全卫生法规、制度和纪律、安全生产特性、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护具的特殊要求等。3、针对企业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五、企业要设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有安全否决权。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按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分,对性质严重的要停止作业直至予以辞退。

六、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集团企业和企业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双方责任,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登记表

企业(单位):

序号

外来队伍名称

相应资质的等级

施工单位责任人

从事项目名称

施工人数

特种作业人员名单、证号

施工地点

合同(协议)时限

安全管理合同(协议)名称

施工现场的协调人

对外来施工队伍教育

是否经安监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