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市委政法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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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4日至2019年8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进行了巡察。并于10月28日,向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2019年11月27日,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务副书记孙继标代表班子集体进行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一认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针对巡察反馈的10个方面24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59条整改措施,印发了《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1.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认真组织传达巡察反馈会精神,2019年10月29日,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关于巡察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反馈意见》和《孙继标同志在巡察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表态发言》。2019年10月30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政法委书记李荣锦任组长,常务副书记孙继标任副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常务副书记孙继标任办公室主任,政治部主任高玲玲任办公室副主任,委机关所有处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查找出的问题,本着对政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抓好问题整改。
2. 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一是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二是建立整改问题研判机制。对复杂问题和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分期分批解决,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三是明确整改考核机制。将整改情况纳入委机关内部考核,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3. 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止目前,共计2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1. 党管政法领导作用发挥不力
具体问题1:政法委员会工作开展不正常,对全市政法工作系统性谋划、长远性思考不够深入,委员会工作调研不多,没有出台工作规则,2016年至2018年没有召开全体会议,仅2019年召开过2次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推动落实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审议全市政法系统重大事项。(2)以市委政法委名义,于2019年12月20日印发《中共宿迁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宿政法〔2019〕71号)。
具体问题2:对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执行没有进行监督检查,政法工作合力没有形成,政法单位“单兵作战,单打独斗”情况一定程度存在,给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全省、我市《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按要求向省委政法委、市委报告、请示工作;要求市政法各部门定期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列席市政法各部门民主生活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派员列席市政法各单位民主生活会5场次。(2)以市委政法委名义,于2019年12月20日印发《中共宿迁市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宿政法〔2019〕71号),作为我市实施细则。(3)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完善我市执法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
2. 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到位
具体问题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启动以来,前期工作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统筹协调不力,措施不扎实,特别是在宣传发动针对性、政法机关办案质效、“打伞破网”力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立并完善扫黑办专班内部管理制度、工作保密制度,制定协调联络组等五个组的工作职责。积极联络对接省扫黑办及省有关部门、联络对接全市各地扫黑办及有关部门,做好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内外对接等各项工作,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力量,有力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合力。定期召开专班工作例会,细化量化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谋划工作,主动研究问题,主动建言献策,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和科学建议。(2)精心选取内容,制作了多套海报、楹联、口袋书、明白卡、快板书、曲艺文化演出、微视频等宣传作品,系统开展成果巡展、标语宣传、政策宣传、传单发放、志愿服务等活动,让群众知晓黑恶势力表现形式和举报方法,营造铺天盖地、家喻户晓、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在宿迁日报、市电视台、电台、新媒体开设扫黑除恶专题专栏,编发部门动态、典型案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50余篇稿件,推出综述报道、典型报道、以案说法新闻专题报道20余篇,拍摄黑社会组织覆灭案例和司法解读视频,收到了警示震慑黑恶犯罪与教育引导群众的双重效果;《宿迁:做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篇文章”》做法被人民网、党建网等央媒采用,“长安”杂志、中国长安公众号整篇刊载《宿迁市开展“扫黑除恶·勇当先锋”党员承诺活动》;制作播出专题片2部、动漫短片1部、微电影1部,编印2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迎查工作导则和宣传标语》;综合运用网格员推广、宣讲车通告、手机短信、新媒体推送、文艺巡演、培训测试等多种手段层层深入,无盲区、全覆盖动员发动。(3)进一步加强深挖细查和打击惩治的深度、力度和广度,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对全市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恶势力团伙案件挂牌督办,并已全部侦破。侦办案件的同时,市委政法委还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紧盯重大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不放,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具体问题4:有的案件被中央督导组点名,相关机关说不清案件性质,在非法集资和套路贷上争议不休,甚至说不是涉黑涉恶案件,政法委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明显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市政法委统筹全市公、检、法等相关执法单位,及时上报认识有分歧、定性有争议的“套路贷”案件,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出台《宿迁市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案程序衔接及会商机制》和《宿迁市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线索及重大问题会商机制(试行)》并认真落实,前期发现问题已协调解决到位。(2)自整改措施实施以来,市委政法委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在保证审判、检察、公安等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统一执法思想,及时解决工作中的认识分歧,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
3. 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有差距
具体问题5:对综治管理职能调整缺乏调研,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还没有完全到位,网格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网格运行质效还不高,运用社会治理大数据分析研判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
(1)2019年11月—12月,围绕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重点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县区功能区的15个乡镇(街道)、村居开展调研,并于12月初完成调研报告。(2)督促指导县(区)常态化开展网格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各县区功能区对网格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8次。(3)已建成全市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系统,该系统已上线运行,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互联互通,并运用社会治理大数据开展分析研判。(4)全市共划分网格5220个,共有网格员5177名,其中配备专职网格员1181名,兼职网格员3996名,网格长2608名。实现群众服务在网格、问题发现在网格、责任落实在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
具体问题6:维稳力量相对薄弱,缺乏相应措施,没有整合相关力量,更多依靠委机关两名工作人员,维稳工作压力较大,涉法涉诉和特定群体信访等不稳定因素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
(1)已制定《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情报信息联合研判指导意见》、《关于构建重大社会风险防范化解体系指导意见》制度,联系全市26家重要涉稳单位,建立每周、每月、每季度涉稳风险联合研判;建立10个重大风险工作专班,全方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基本形成整体合力;常态化开展交办督办,切实化解涉稳隐患。(2)主动向市委分管领导汇报,并与市委编办对接沟通,分析了解核增编制情况,沟通协调解决维稳人员力量不足问题。(3)经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同意借用公安机关2名工作人员到市委政法委维稳岗位,目前1名已到位。借用人员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业务能力强,有效弥补了维稳力量不足的状况。后续将持续开展现有维稳力量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组织开展“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依法打击涉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两项行动。全市纳入化解范围的235件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已全部化解,平均息访率为50.6%;共新增化解案件192件,合计化解案件427件。“五种”化解积案方式中,法律释明150件,息诉罢访190件,司法救助11件,依法终结0件,依法打击76件。
4. 平安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相对乏力
具体问题7:在平安建设中,2018年我市公众安全感在省内排名靠后,为倒数第三。“小区(村)晚间巡逻率”测评指标偏低,直接拉低群众安全感,影响平安建设在全省位次。
整改落实情况:
(1)下发了提升全市群众安全感的通知,明确安全感提升工作思路。(2)开展18项系列平安建设活动,并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深化行业管理安全,提升了平安建设知晓率。(3)推动保安联勤联防工作开展,促可防性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4)创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实现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险全覆盖。(5)开展重点青少年动态监测预警和分类帮扶包保活动,实现重点青少年走访、帮扶常态化。(6)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市5个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方面性问题)进行挂牌整治,全部整改到位。(7)对市委组织部拟表彰人员、地区,对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相关要求进行核查。(8)科学运用挂牌、约谈等政策工具,督促相关地区、职能部门强化综治平安建设。
具体问题8:在政法队伍建设中,政法委更多的是关注委机关队伍建设,强调编制人员不足,关注整个政法系统队伍建设不多,缺乏调研谋划,措施办法不多,政治轮训开展不正常,政治思想工作不深入,委员会缺乏凝聚力。
整改落实情况:
(1)专题研究乡镇(街道)党委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就全市政法委员配备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积极推动在全市各县区功能区执行到位。目前全市118个乡镇(街道),除洋河旅游度假区政法委员为兼职,全部配备专职政法委员,同时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2)进一步加强对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市委政法委组织机关和各县区及功能区部分党员干部到遵义开展党性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3)研究制定《2020年全市政法系统专题培训计划》,拟组织全市综治维稳工作业务骨干赴厦门大学开展“全市平安建设及维稳工作培训班”;组织全市政法系统宣传干部赴中国传媒大学开展“全市政法系统新媒体应用暨网络舆情处置研修班”,着力提升政法干部政治思想和能力素质,进一步激发政法队伍活力。(4)按季度召开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审议全市政法系统重大事项6项,出台重要文件4件。
5. 督促政法单位依法履职不得力
具体问题9: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执法评议等常态化监督开展较少,案件评查缺少整改结果后续跟踪,存在“一评了之”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开展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采集宣传活动,我市“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经验做法被推荐到省委政法委参加评选。(2)11月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批交办重点案件7件,先后对5件重点案件进行了核查,召开会办会3次,推进解决源头问题3个,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3)对去年评查出的问题案件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评查整改后续工作。年底政法各单位将评查结果计入干警执法业绩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奖惩、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4)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效常态开展“两查一评”工作,切实解决监督工作碎片化、不集中、不系统等问题。
具体问题10:司法救助不够规范,部分救助项目存在手续不全、救助标准不统一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宿政法〔2014〕45号),确保救助程序、救助金额符合该文件规定。(2)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救助工作的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救助案件的申报及审批流程、金额标准、监督责任和不予救助的几种类型。
6 .市法学会活动开展不正常
具体问题12:法学研究成果质量不高,和政法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参与全市法治建设的作用和贡献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
(1)发布《2019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告》,对《社会治理协同机制研究》等20项课题进行立项,课题结项标准调整为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研究成果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在法治实践应用。(2)围绕宿迁市“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安排,以委托课题形式开展“构建现代化社会治理格局的路径制度研究”。 组织开展全市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评比活动,对在法学研究领域取得原创性、突破性研究成果的会员,授予宿迁市法学研究年度“金天平奖”。全面启动法学研究“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宿迁市法学法律人才库”,目前已入库人员16名,法学拔尖人才理论培训班计划已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年内组织实施。实施“法学会工作品牌提升”工程,组织县(区)法学会继续深化“一地一品”法学会工作品牌建设,设计品牌形象,丰富品牌内容,赋予品牌内涵,提升法学会工作品牌的影响力。
具体问题13:管理机制不健全,自2016年12月第三次换届以来,没有召开过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对全市法学会系统工作更是缺乏有效指导。
整改落实情况:
(1)2019年10月21日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关于提名李荣锦同志为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改选候选人的请示》,并完成会议材料起草等筹备工作任务,待市委组织部批复后,召开市法学会三届二次理事会。(2)已研究制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专业研究会秘书长会议制度。(3)2019年11月6日印发《关于在全市法学会系统开展“双学双比一争”活动的通知》,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县(区)法学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有序组织实施。宿城区法学会、宿迁学院法政学院联合组建青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泗阳县法学会开展“十佳法学会会员”评比表彰活动,选树先进典型。
7. 思想建设抓而不实
具体问题1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2017年以来未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未纳入年度工作和党建工作要点。
整改落实情况:
(1)把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全市政法工作要点》,要求着力防范各类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对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开展反恐怖专题斗争、开展网络综合治理进行具体部署安排。(2)制定出台《宿迁市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面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3)把意识形态有关工作纳入委机关党建工作内容,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政治理论,掌握新形势、新要求,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革命传统教育结合起来,确保学习入脑入心。(4)定期开展委机关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照检查,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对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开展反恐怖专题斗争、开展网络综合治理进行具体部署安排。
具体问题15:思想政治教育弱化,2018年中央政法委先后下发4份学习先进人物事迹的通知,均未组织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
(1)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一是集中开展学习研讨,集中安排五天时间,组织全体党员现场教学1次、交流研讨5次、观看视频15个。(2)开展专题党课教育。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从一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并认真进行备课,开展专题党课7次。(3)开展“宿迁三个怎么办”大讨论大检视大落实活动,通过“一把手”谈、领导班子议、基层党员讲、聚焦聚力干,教育引导委机关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提供坚强平安保障和法治保障。(4)充分网络学习资源。市委政法委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运用平台进行在线自学,每天坚持在“学习强国”上开展学习,全部完成宿迁干部学院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线上专题培训班学习。(5)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知识要点》,不定期在集体会议上开展现场提问,督促党员干部学在日常,组织专题考试一次,平均分98分以上。
具体问题16:班子成员之间缺少交流沟通,谈心谈话开展不正常。
整改落实情况:
(1)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时机集中开展谈心谈话,充分落实“四必谈”:常态化开展委机关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中心)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累计开展谈心谈话45余次。通过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增加了沟通与理解,增进了友谊与感情,促进了团结与合作,达到了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促进工作的目的。(2)1月15日,召开机关新任职中层干部集体谈话会。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继标对机关新任职的中层干部提出希望和要求。要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来要求自己,不忘初心使命,保持政治定力;提升能力素质,补齐自身短板;坚守纪律制度,保持良好形象。
8. 干部管理监督不严,支部活动不够正常
具体问题17:一名领导干部取保候审期间,仍然参加领导班子会,并以领导身份对下属进行廉政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及市公安局保持紧密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委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违法违纪等相关情况。在接到处分决定后第一时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相关政策,调整工资待遇,按规定停发被处分人目标考核奖,并将相关处分决定在委机关党员大会上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具体问题18: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力,2016年以来有两名市管干部在抽查核实中存在少报、漏报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1)为每名领导干部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安排相关业务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详细讲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要求,明确填报内容和范围。(2)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并要求班子成员要认真负责地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高政治站位,认清管党治党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如实汇报了个人重大事项。
具体问题19:人员管理不够严格,个别人员2017年以来上班不正常,有的人员被省级机关借用达10年之久。
整改落实情况:
(1)完善《委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各处室负责同志严格做好本处室人员考勤工作,每月5日前,将本处室上月考勤报队建处备案,每月对请休假情况进行公示。(2)积极主动联系省委政法委,了解借调人员的借调背景、现实表现和在岗在位情况,协助完善相关手续。
具体问题20:支部活动记录不完整,2016年没有“三会一课”工作资料;2017年至今,有14个月未见“党员活动日”记录。2017年以来,未见党支部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认真抓好党员活动日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年11月至今,累计召开党员大会7次,开展党员活动日3次,召开支委会3次,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共开展7次主题党课。同时不断丰富党员活动日活动内容,2020年1月19日,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温暖”主题党日活动,对挂钩扶贫村开展扶贫慰问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为低收入农户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严格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开展经常性检查。(3)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从一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并认真进行备课,开展专题党课7次。
9. 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具体问题21:相关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就连上报市委向中央督导组汇报的扫黑除恶相关材料也出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专班作风建设,激励专班全体人员发扬勇于亮剑、敢于担当精神,发扬真抓实干、连续奋战的吃苦耐劳精神。对于专班的各类台账资料,由协调联络组统筹,各组分工协作,按照三级联审原则,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所有台账资料完整准确、经得起推敲和检验。(2)市扫黑办督导督办组定期对各县区专班组建、人员到位和专项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调研情况及时上报并反馈。同时,督导督办组对全市宣传工作开展了3轮专项暗访,共计随机抽查了全市近55个乡镇、60个村居(社区)、24个居民小区、42个企事业单位和22个商(农)贸市场,随机走访了近130名群众,“即查即交即反馈”1期,形成暗访情况通报3期。此外,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于去年10月下旬,联合市委主题教育办以“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围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方面专项工作整治情况,对各县区、功能区采取个别访谈、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督查;11月底,督导督办组又对市法院、市司法局等市直成员单位“黄赌毒”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
具体问题22:法学会2017年拟举办首届“西楚法治论坛”和2018年拟举办“双百讲座”,都因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而无法实施;2018年拟实施“111”法学人才培养工程,也因找不出合适人选无果而终。
整改落实情况:
(1)2019年11月7日启动首届“宿迁市优秀青年法学人才”评选活动,经单位推荐、形式审查、网上公示和评选委员会评审,评选产生首届“宿迁市优秀青年法学人才”10名。2020年1月3日印发通知,决定命名王聪等10名同志为首届“宿迁市优秀青年法学人才”。(2)已制定“一起学法”品牌建设工作方案,与宿城区法院、知遇书店合作建设“一起学法”活动阵地,在市区各社区建成“网格法律书吧”60个,与宿迁学院法政学院合作开展政法大讲堂活动。
10. 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具体问题23: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压得不实,三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有布置,没有检查考核;2016年未见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记录;2016年和2019年未见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及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没有实施过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存在“老好人”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出台《市委政法委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主体责任24项、班子成员共同责任7项、主要领导责任6项,逐一细化明确到班子成员个人和对应业务处室,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2)召开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织密责任网络,严防责任落空。(3)建立落实“逢会进行警示教育”制度,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以委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集中学习为载体,通过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特别是习近平同志重要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委机关人员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拒腐防变意识。(4)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活动,对照“18个是否”要求,一条一条列出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普通干部逐一进行了谈心交心,重点谈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
具体问题24: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不够,未能将监督主动融入到政法工作中去,在司法救助、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风险点管控存在盲区,对政法委重点工作推进监督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市委政法委实际情况,按照实战化工作要求,选派2名同志专职负责市委政法委的日常监督,常态开展执纪监督工作。(2)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犯错的“第一道防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3)安排2名同志对巡察反馈问题线索逐一核查、限时整改、强化问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的成效,市委政法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政治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责任措施,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营造市委政法委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一)强化问题导向,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市委政法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力度不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提高责任意识,全力推进责任落实。市委政法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扛起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好“头雁效应”,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坚定“两个维护”、树立“四个意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市委政法委将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10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再清理、再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以治标促进治本,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确保制度发挥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27-84357051;邮政信箱:宿迁市宿城区千岛湖路9号(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zfwzzc@163.com。
中共宿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