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314日至4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市工商局党组原市质监局党组原市食药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19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党组对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上。二是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开展了9次中心组理论学习,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了4次读书班学习活动,思想认识水平得到了新提高。三是组织开展了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查阅学习笔记、组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方式,推动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深入学习,确保了学习效果。四是制定了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并把学习纳入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关于党组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责抓好贯彻。二是对标对位把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纳入了《2019年度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制定了《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方案》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全面抓好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三是组织开展了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专项检查,并制定了《关于实行重要工作台账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商事制度改革、公平竞争监管、安全底线守护、质量提升行动、服务创新发展、自身机构改革等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关于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并列入了年度内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二是制定2019年度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分解责任清单,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2019年,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要求,先后制定了3批次28个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向省级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支持,获得了737.16万元的资金支持,占目标任务的74.12%

  (四)关于党组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信息清理核对的通知》,开展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举报信息专项清理,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分局完成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6件投诉举报件的办理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回复回访工作的通知》,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情况按季度进行定期检查和回访,确保每件消费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有效办理。三是制定了《12315投诉举报工作规范》《12315投诉举报电话回复回访工作办法》,实行按月通报12315工作情况,现已通报各县区12315工作情况2期,各类投诉举报得到了很好的办理。

  (五)关于党组会议临时增加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会议议题的提出及确定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临时动议的议题不予上会研究。二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明纪律要求,对《党组工作规则》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2019年以来未发生临时增加议题的情况。

  (六)关于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没有开展相互批评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对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作出明确规定。二是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在开展主题教育、巡察整改和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从严审核把关对照检查、批评意见清单等材料,开展了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以整风精神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会议“辣味十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七)关于党组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把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情况纳入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查摆剖析重要内容的通知》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未完成“四必学”“四必谈”“四必报”的支部进行了补课,把“四必学”“四必谈”“四必报”融入到“三会一课”中,做到逢会必学、逢课必讲。二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了《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建立了制度保障。

  (八)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指定了1名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如实、完整做好党组会议记录。三是认真做好会议纪要编印工作。

  (九)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19 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按照计划抓好了落实。二是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的要求。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的重大政治判断、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9次专题学习。

  (十)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保障。二是制定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云南省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制定了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措施,构建起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四是制定了《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和涉密性审查规定。

  (十一)关于指导县区强化日常安全监察和监管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和电梯维保专项业务2次培训班,提高了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察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二是组织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重点区域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高层建筑在用电梯进行了全面排查,督促抓好了主体责任、维保责任、检验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集中攻坚为重要内容,在锅炉、压力容器、养老机构特种设备、高速公路铁和路特种设备等方面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完成特种设备检验3641台件,发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194份,清理超期未检设备507台件,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上升到30%

  (十二)关于党组会议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会议到会人数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及表态作出了明确要求,对列席人员的发言顺序作出了规定。二是严格抓好《党组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杜绝了党组会议到会人数不足、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充分等问题的发生。

  (十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组织保障。二是迅速对市局领导分工进行梳理,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明确市局领导分工的通知》,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党组成员责任,全面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制定了《会议管理办法》,明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召开要求。

  (十四)关于党组对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不够重视的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公务员年度考核管理制度》,并结合处级领导和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十五)关于党组行文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研究制定了《公文处理工作制度》,明确了党组、行政文件制作印发规定。二是全面加强公文审查,对违反《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印发的,做到及时更正或撤销。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机关党委换届不够严谨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不合规的整改情况。一是在机关党委成立大会筹备工作会上组织秘书组和会务组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规定认真做好机关党委和支部的选举工作。二是对原两个党委、一个总支及十二个支部的党务工作者开展了谈话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水平。三是原市食药监局党总支对有关材料进行了整理和归档。四是原市工商局机关党委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5张废票进行了整理和归档。五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抓好落实。

  (二)关于“机关支部个别党员学风不正,学习教育走过场,学习心得体会网上抄袭”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巡察整改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党员干部学习情况专项整治。二是对存在学习心得体会网上抄袭、相互抄袭的8名同志进行了谈话教育,8名同志做出了书面检讨,其中2名同志提交了心得体会文章,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三是制定了《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

  (三)关于发展党员材料及文件印发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党员材料及文件印发管理。二是对原市工商局机关三支部2016年以来发展的3名党员的档案资料重新进行了整理和归档,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关于增补支委工作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原市工商局机关一支部增补支委的会议记录等材料文件进行了整理和归档,收集完成相关的档案资料。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抓好落实。

  (五)关于党支部日常管理工作不严谨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巡察整改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事项专项整治,更新了党支部基本情况及党员花名册。二是制定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

  (六)关于党费日制度执行不到位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巡察整改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党费日”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对原两个党委、一个总支及十二个支部的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教育,党员对党费日制度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性进一步加强,2019年党费日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二是制定《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

  (七)关于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两个党委、一个总支及十二个支部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谈话教育。二是制定巡察整改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党员积分制管理专项整治。三是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形成了长效机制。

  (八)关于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巡察整改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组织生活会不到位不严肃专项整治。原市食药监局机关二支部、三支部和市食药检所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实现了党员政治学习有提高、党性锻炼有提升的目标。二是制定了《组织生活会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

  (九)关于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原两个党委、一个总支及十二个支部的党务工作者开展了谈话教育;二是制定巡察整改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专项整治。原市质监局机关二支部部分党员按规定要求重新撰写了“个人自评”。二是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

  (十)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不符合规定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了党务工作水平;二是组织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整治,从严审核和把关党员发展材料。

  (十一)关于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职责不够明晰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关于印发<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时机关委员会职责><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时机关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及委员职责>的通知》,认真落实相关职能职责。

  (十二)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后备干部推荐工作专项整治,全面对原市工商局推荐的7名副处级后备干部、原质监局推荐的3名处级后备干部和原市食药监局推荐的3名处级后备干部情况进行了清理。对原市质监局在后备干部推荐过程中存在不执行推荐对象回避原则等问题,市局党组书记对2016年原市质监局当事的党组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谈话教育,要求从严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二是制定了《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对后备干部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考核和奖惩、职务任免和升降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形成了长效机制。

  (十三)关于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巡察整改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专项整治。原市质监局支部按照“五基本建设”要求重新开展了规范化创建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12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

  (十四)关于表彰先进和慰问老党员工作痕迹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收集了原市质监局机关表彰先进奖励金和老党员慰问金的相关痕迹材料,重新整理和归档了《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系列活动方案》、表彰先进奖励金和老党员慰问金分发名册。二是制定了《慰问关怀退休党员工作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

  (十五)关于廉政谈话记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开展了新任免人员廉政谈话和新提拔科级干部廉政谈话。二是制定了《廉政谈话具体实施制度》,对谈话人、谈话对象、记录人等方面作出规定,形成了长效机制。

  (十六)关于支部组织工作不严谨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巡察整改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机关支部工作不严谨专项整治,全面对原食药监局机关一支部存在的记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进行了清理核实和批评教育。二是对原两个党委、一个总支及十二个支部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谈话教育,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十七)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巡察整改党的建设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专项整治。对原市食药监局机关二支部、三支部及老干支部存在的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实和批评教育。二是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节假日值班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值班值守工作要求,严格组织抓好了落实。二是制定了《会议管理制度》,对参加上级会议作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长效机制。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水平。二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形成了长效机制。

  (三)关于财务报账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全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财务报账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全专项整治,收集整理归档了原市工商局部分干部分批外出到西安考察学习上报上级批准考察学习的相关报批文件、党组会议记录、外出考察学习通知等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了培训计划、日程表、培训人员名单材料。

  (四)关于违反八项规定使用公款购买茶叶和白酒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对原市工商局使用公款购买茶叶、烟酒及牛干巴等土特产,原市质监局使用公款购买茶叶、白酒,原市食药监局公款购买茶叶、核桃粉等土特产和食品的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实,未发现私人违规占用或挪用现象,同时收集和整理了相关资料,责成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说明,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坚决杜此绝类情况的发生。

  (五)关于出差和公务接待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出差和公务接待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专项整治,对出差审批附件进行全面收集和整理,完善报账手续,作了书面说明;收集和整理了接待费报销凭证中应有的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对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超标和提供酒水情况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了说明;对既报销了差旅费又报销途中餐费的1006元资金进行清退。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临办发〔2016169号)和《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行发〔2014178号)规定,制定了《机关公务活动规定》《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抓好落实。

  (六)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和核实了违规发放津补贴项目,此项整改正在进行清退中。一是对原市工商局无上级规定擅自设立发放的公务车辆安全奖进行清退处理,清退资金18520元;对20132017年原市工商局工业园区分局存在既享受工业园区综合考核奖的部分奖励、又享受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奖的重叠享受综合考核奖的,要求按照临沧工业园区综合考核奖或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奖只能享受一种的原则进行清退,涉及清退资金241057元(包含所得税部分)。二是对原市质监局20135月无上级规定擅自设立发放2012年度公务车辆安全奖进行清退处理,清退资金13500元。三是对不属于无奖励专项资金来源的表彰“五四”优秀共青团员、“三八”妇女节活动慰问、演讲表彰、“六一”儿童节慰问全面进行了清理核实。四是制定了《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津补贴发放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度发生。

  (七)关于专款不专用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专款不专用资金专项整治,对行政执法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支付专家授课费、禁毒管理工作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核实。二是制定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八)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整治,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违反支付结算原则的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收集资料归档。二是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教育。三是今后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并按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九)关于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专项整治。对20132月报销了差旅费又报销途中餐费进行清退,清退金额350元;20159月在临翔区城区内报销的差旅费进行清退,清退金额7380元。二是制定《经费使用审核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今后要按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十)关于主要领导受党政纪处分的整改情况。一是迅速组织开展了全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通过党组会、局务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纪国法,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二是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三是完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度,严格组织抓好落实。四是积极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五是积极组织开展了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现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了省文明单位复查。

  (十一)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没有做到全覆盖不够精准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全面清理登记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制定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对全员实行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对涉及采购、执法、监督等关键岗位负责人的风险等级重新进行研判。

  (十二)关于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二是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对发言表态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长效机制。

  (十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提高了思想认识水平。二是修订财务内控控制等管理制度,对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长效机制。

  (十四)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财务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对201325日同时报销到省局审核上报2012年决算差旅费和餐费,2013813日同时报销到凤庆、永德、镇康出差差旅费和餐费进行清退,清退金额441元;对2015826日报销接待同城分局人员餐费进行清退,清退金额855元;对2016725日报销接待同城部门工作交流用餐费用进行清退,清退金额1117元。二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纪律要求。

  (十五)关于违反工会经费独立核算规定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用行政预算账户资金支付工会干部职工集体福利费用进行了全面清理。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十六)关于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办法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整治,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清查。二是严格执行党费管理相关规定。

  (十七)关于执行八项规定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通讯费补助专项整治,20132015年原市食药监局统一支付网络使用费合计203800元,实际为通讯费集团统付,其中201353100元、201474500元、201574200元,2013年和2015年的通讯费已完成清退,清退金额129300元;2014年度的74500元,正在组织清退。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用好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积极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全力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54099;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484号(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677099;电子邮件:lcsscjgjb@163.com

                                                                                 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管局党组

                                                                                           20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