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歙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5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2月13日,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针对性强,为下一步的整改落实指明了方向、标明了路线。院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钉钉子的精神、担当务实的作风,抓实抓细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院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传达市委任泽锋书记听取关于巡察法院情况报告的讲话精神及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统一了思想认识。院党组坚定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第九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以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精神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19年12月19日第27次党组会讨论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细化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5个问题为41个小项,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层层压实压牢整改责任,建立了院党组负全责、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支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整改体系。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院党组做到先学一步、先改一步,学深一层、改实一点,建立了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格局,先后13次召开党组会(含3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检查督导。院党组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逐一剖析问题原因,制定下发《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歙县人民法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细化制定143条整改措施。实行“周汇总、周汇报、周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督导,研究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对账销号”工作方法,确保整改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按进度推进。反馈以来,院党组聚焦司法纪律作风、执行工作短板等突出问题,先后开展司法纪律作风重点整治、“两节”期间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检查)4项。
(四)注重点面结合,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对症整改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时建章立制。反馈以来,建立和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司法权力清单及负面清单规定(试行)》等23项制度,加强源头防控,扎紧制度“篱笆”。
(五)抓好工作结合,深化成果运用。采取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整改促成效,不断深化巡察成果。2019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699件,审执结6519件,结案率为97.31%。
二、聚焦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整改成效
目前,市委第九巡察组指出的四个方面15个问题41条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基本完成5个,未完成0个。清退违规资金1000元,挽回经济损失16488.2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会进行了5次专题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2次集中学习,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形势政策辅导,并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二是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三查三问”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强化学习督促检查,坚持每月对各部门、各支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关键少数教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班子成员通读“两书一章”,深入检视问题,制定了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并扎实开展整改。二是提升支部堡垒作用,支部先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每名党员干部均结合自身实际、岗位职责等撰写学习体会,并做到学以致用,将所学运用于扫黑除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执法办案等工作中。
3.针对“党组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放权不放任,监督不越位”的司法改革要求。制定《2020年审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推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落实案件常规监管,认真落实“四类案件”标识和法律文书核阅制工作。巡察以来,院庭长核阅裁判文书30份。三是审慎审理有关案件,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员额法官就“办案中如何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进行专题学习。
4.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职责,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二是强化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整改方案,调整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强化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加大民间借贷纠纷等线索摸排力度,从重打击黑恶犯罪。三是健全“打财断血”制度,加大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适用力度,开展“打财断血”之利剑执行行动。
5.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本院宣传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组书记主持意识形态全面工作,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2020年重点工作和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按要求在述职中如实报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三是强化教育管理工作,邀请县委党校讲师作形势政策专题辅导,并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四是规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6.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台账簿》,明晰“两个责任”界限。二是深入研究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司法权力清单及负面清单规定(试行)》,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三是研究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少数”,认真落实“三转”,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四是加大日常纪律作风监督,积极开展审务督察,并随案向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公布廉政监督电话、公开廉政监督举报邮箱,积极拓宽违纪违法线索来源。五是对本院新提任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并在全院开展巡察整改纪律作风自查自纠活动。
7.对“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等,强化执行队伍建设,优化执行团队结构,健全案件执行和监管制度,规范干警执行行为,开展“两节”期间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全力攻克执行案件。二是成立了本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规范司法救助行为,严格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对近三年以来的涉及刑事案件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面进行复核。
8.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并立行立改。二是反馈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综合办公室每月召开“三公经费”指标分析会,加强“三公经费”监督与管理。三是出台改进司法作风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已将本院执法执勤公车全部纳入全县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实时监控。派驻纪检监察组在“两节”期间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9.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熟悉、掌握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对巡察反馈的手续不合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申购发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
10.对“工程项目管理较为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歙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手册(一)》《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等,提高对相关政策掌握运用。二是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工程项目具体问题,认真核查问题原因,及时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材料,并在后续工程项目管理中严格按规定执行,抓好项目台账管理。三是完善了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本院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工作。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1.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本院‘三重一大’制度,对集体讨论事项、方式、程序、监督等作了细化规定,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列席审委会、院长办公会,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监督。
12.对“干部培养交流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加大岗位交流力度,提拔了6名中层干部(含85后2名),轮岗交流了6名中层干部。二是制定加强青年干警培养使用管理的工作意见,注重分梯队培养锻炼年轻干警。三是优化员额法官结构,加大年轻法官培养力度,2019年1名31岁青年干警经遴选入额。
13.对“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司法改革、执法办案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制定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利用2年时间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着力补齐党建工作短板。三是注重党员发展工作,确定4名干警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由各支部安排一名党员同志专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四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抓实抓细支部工作。五是优化支部小组结构,继续打造“支部+特色”品牌。
14.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机关作风审务督察办法、业外活动行为规范、庭审礼仪暂行规定等规定,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的刚性。二是成立司法纪律作风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司法纪律作风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司法纪律作风重点整治工作。三是强化纪律作风督察,并将审务督察的结果与绩效考核奖金、评先评优挂钩。
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15.对“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压牢整改责任,并组织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等。二是配优增强执行力量,调整青年骨干任执行局负责人,并新增1名执行干警。三是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有了一定幅度的提升。四是加快新组建团队实体化运行,将原执行4个团队调整为5个,在执行指挥中心增设拘传、拘留组,全面优化执行结构。五是完善执行制度建设,并严格按规定办理执行案件,提高案件执结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院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差距。下一步,院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政治建设,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自觉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担负巡察整改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确保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继续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主责,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派驻优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
二是坚持长期整改,做到件件落实到位。继续紧盯问题整改清单,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久久为功,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完成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整改问题全部落地见效;对已取得的整改成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问题“回潮”,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是强化标本兼治,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市委巡察为契机,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既对标对表整改好反馈的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解决好类似问题,不断巩固和升华此次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形成一套制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强化成果转化,注重整体提档晋级。持之以恒把巡察整改与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部署、一体推进、全面提升,促使巡察整改成果实实在在转化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及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歙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6518446;电子邮箱:sxfyjjc@163.com;邮政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新安路20号;邮编:245200。
中共歙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