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详细版)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详细版)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和严格党员管理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根据《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规定要求,结合XXX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围绕年度党建重点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组织规范、确保实效。
二、形式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
1.召开时间: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召开次数。
2.召集及主持: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3.参会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安排入党积极分子等人员列席。
4.会议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党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和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4)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6)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5.会议表决:党支部党员大会有议题需表决的,在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召集会议的同志负责审阅并签字确认。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1.召开时间: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召集及主持: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
3.参会人员:党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也可根据议题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列席。
4.会议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党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和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意见的具体措施。
(3)讨论决定党支部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后,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决定。
(4)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已设立支委会,且党员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通过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把关企业重大事项。
(5)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培养发展新党员等问题。
(6)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建设问题。
5.会议表决: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有议题需表决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或者作出决定。表决必须有应到委员的半数以上赞成为通过。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召集会议的同志负责审阅并签字确认。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1.召开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召开次数。
2.召集及主持:会议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3.与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安排入党积极分子等人员列席。
4.会议主要任务: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党员参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政治学习。
(2)讨论研究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党支部安排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
(3)根据党支部统一安排,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4)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召集会议的同志负责审阅并签字确认。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四)党课
1.上课时间: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党课。
2.授课人:可以是党支部书记、委员和普通党员,有条件的党支部可邀请党建专家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本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为党建联系点党员讲党课。
3.参加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4.党课主要内容:党课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规党纪、党性党风教育为主,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坚持党性,突出重点,找准问题,联系实际,做到情理交融,讲究艺术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同时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
5.上党课的一般程序:
(1)党支部在年初应对全年党课的安排作出计划。安排包括授课主题内容、授课形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
(2)认真备课。课前,授课人应根据授课主题准备好讲稿或提纲,授课内容要具有针对性。
(3)组织上课。党支部应对组织上党课作出提前通知,并做好上课的考勤记录。参加人员应结合党课主题先行学习一些相关材料,做好思想准备。授课人讲授党课应注重吸引力和实效性,做到有的放矢。
(4)课后学习讨论。授课后一般应组织党员进行深入讨论,并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
6.党课记录:指定专人做好党课记录,并将授课提纲整理存档。
三、具体要求
(一)制定全年计划。党支部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和党支部重点任务及本单位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在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三会一课”计划,连同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二)规范组织实施。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通知参会人员。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规范做好“三会一课”会议原始记录和汇总存档,使党组织工作情况、形成的决议可备查。记录人必须是党员。
(三)落实工作责任。党支部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对活动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各级党委要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指导,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