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建设巡查工作情况报告
政法队伍建设巡查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关于政法队伍建设巡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走深走实。根据《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全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方案》和《***省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指导方案》等文件精神,***县精心组织,从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个专项工作巡查组,于**年*月**日-**月**日期间,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集体谈话、个别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县委政法委和县级政法各单位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专项巡查。现将专项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查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统筹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政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县认真研究制定了《***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队伍建设巡查工作方案》,从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个专项巡查工作组,于**月**日组织召开政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和业务培训会议,对本次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巡查内容、工作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统一了思想,为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足了准备,确保巡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专项巡查。巡查过程中,巡查组严格按照巡查方案要求,准确把握巡查工作重点和内容,坚持做到“三个结合”,确保把存在问题找准、找实。一是坚持听取汇报与查阅档案相结合。巡查过程中,巡查组重点听取了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和政治生态等6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档案,抽查了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党委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等档案资料。二是坚持民主测评与问卷调查相结合,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形式,组织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代表对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开展了问卷调查。三是坚持集中约谈与个别谈话相结合。各巡查通过召开动员会的形式,组织与政法个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部分干警代表进行了集中谈话。同时,对全体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进行了个别谈话,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找准存在问题和根源。
(三)严肃纪律,确保巡查工作实效。巡查过程中,各巡查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了巡查。巡查结束后,及时对巡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形成了各单位廉政建设报告,县委组织部牵头形成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管理报告,县委政法委牵头形成专项巡查报告。报告经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审阅后,于**月**日召开专题会议向政法各单位进行了集中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督促政法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全面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二、巡查发现问题
本次巡查共发现县委政法委、县级政法各单位在班子建设、队伍管理、廉洁执法、纪律作风、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等六个方面存在问题**个,其中:县委政法委**个、县人民法院**个、县人民检察院**个、县公安局**个、县司法局**个。具体问题情况如下:
(一)县委政法委
1.班子建设方面:一是班子年龄结构老化,活力不足。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密切协作不够,协调公检法司打击非法上访的力度不够,为基层政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帮助不够。三是对干部队伍的关心关爱不够。
2.队伍管理方面:一是干部队伍老龄化倾向明显,干部调整交流力度不够,少数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二是队伍管理的严管厚爱有失平衡。在对干部队伍管理从严从紧的同时,对干部队伍的关心关爱不够,落实上级关于激励关怀干部的政策不到位。
3.廉洁执法方面:未发现廉洁执法方面存在问题。
4.纪律作风方面:一是联系基层不够紧密。班子成员与一般党员干部交心谈心不够,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不够;关注民生、回应群众期盼不够,大多情况下仅仅是在接访时才和群众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没有积极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开展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活动不细不深。二是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有差距,个别非领导职务干部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
5.选人用人方面: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年轻干部队伍储备不足。从长远看,不利于政法委各项工作的开展。
6.政治生态方面:未发现政治生态方面存在问题。
(二)县人民法院
1.班子建设方面:一是班子结构不合理。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交流轮岗不够,员额法官进入退出机制不畅;班子整体年龄结构偏大,老年化现象严重;班子成员中缺乏高素质、复合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要求。二是干事创业动力不足。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交流少,工作协调配合不够;部分班子成员工作进取心弱化,工作动力不足,得过且过的心态突出。
2.队伍管理方面:一是党建责任压实不够。从党组层面对党建工作的认识站位还不够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到位,专题研究和督促推进力度不大。二是轻学习,重业务,理论学习质效不高。队伍教育整顿把学习教育贯穿全过程,全院干警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但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平时接触业务知识比较多,干警不自觉地把理论学习当成了“软任务”,抓得时紧时松,学习不深入不系统。三是纪律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从队伍管理层面不同程度存在纪律“宽松软”的问题,从干警层面不同程度执行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担当作为不够,遇到棘手问题“绕着走”,在矛盾面前不想迎难而上,在教育管理上不愿承担责任,对歪风邪气不敢坚决斗争抵制,在接待群众中不同程度存在讲不清、说不透、群众不信服等业务不精表现和冷硬横推等问题。
3.廉洁执法方面:一是执法细节仍有不规范的地方。二是接受当事人吃请的现象未完全杜绝。
4.纪律作风方面:一是日常管理存在“宽松软”的问题,部分干警迟到、早退和带小孩去上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存在记录不规范、不认真,活动开展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5.选人用人方面:一是晋升渠道不够畅通。人民法院在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后,员额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工资考核待遇差距较大,法官助理不同程度存在“窝工”和“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尤其是法官晋升受员额限制,老法官退额难,年轻助理入额难,导致难以留住人才,少数干警存在“混日子”或“尽快开溜”的想法。二是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结构断层、流动不够,导致队伍思想固化,活力不足。
6.政治生态方面:一是党建引领业务不够。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没有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做到相互促进。二是工作推进落实力度不够。干部中差不多、得过且过思想问题突出,对工作缺乏激情,对事业缺乏热情,对群众缺乏感情。
(三)县人民检察院
1.班子建设方面:一是改革创新能力不足。工作中缺乏解决各种问题的创新精神品格、创新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和创新的管理技能,工作争先创优上还有差距。二是“关键少数”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班子带头学习、带头研究工作不够。
2.队伍管理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系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方面学习不系统、不全面,存在集中学习多、个人自学少,读原片段文多、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少,听党课报告多、参与专题研讨少的现象,有为了“学而学”的错误思想。二是主动作为意识不足。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够,按部就班完成工作的多,创新开展工作较少。三是队伍专业素养仍需提高。专家型、复合型人才不多,少数干警创先争优的意识不强,队伍整体素质同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干警创新创优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
3.廉洁执法方面:一是与其他部门(单位)沟通协调不够。二是部分干警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导致案件质量不高。
4.纪律作风方面:一是日常监督检查有松散情况,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不精准,有“吃大锅饭”的现象。
5.选人用人方面:一是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结构断层、流动不够,导致队伍思想固化,活力不足。二是办案力量偏少,出现人少案多的情况。
6.政治生态方面:一是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弱化”,教育管理党员不严格、不经常,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不充分,抓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二是重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力度不够。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举措,统筹推进工作的力度还不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三是政治生活形式化。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研究、领会不深入、不系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思想交锋还不够深入、深刻和激烈;对民主集中制实施程序、督导检查、责任追究、执行反馈等方面的机制建设还不够完善。
(四)县公安局
1.班子建设方面:一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协同配合程度不够,对领导班子决策事项抓落实的执行力度不够,抓队伍管理推动工作落实上有差距。二是部分班子成员工作重安排部署,跟踪问效不够。
2.队伍管理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还不系统、不全面,理论指导实践结合还不够紧密。二是管党治党、从严治警的意识仍需提高,主动抓、经常抓、动真碰硬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少数民警执法不规范、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等问题时有发生,引发群众举报投诉,损害了队伍形象。四是厚爱落实有差距。基层干警处理的事务复杂,干得多、错的概率越大,受到处理的风险也越高,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方面有差距。
3.廉洁执法方面:一是少数民警存在不敢办案、不愿意办案现象,害怕受到责任追究,工作中谨小慎微,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二是部分民警执法责任心不强、执法能力水平不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4.纪律作风方面:一是少数部门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力度不够,党风廉政、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不到位,队伍管理失之与软、失之于宽。二是少数民警思想麻痹、心存侥幸,自律意识不强,存在着装不规范、不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三是少数部门和民警稀、拉、松,推、拖、滑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5.选人用人方面:一是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年轻干部队伍储备不足。二是警力不足。警力配备比例为**‰,在全市排名倒数位置,受警力不足影响,运转困难。三是辅警待遇偏低,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干部交流调整力度偏弱。主要表现在大队、派出所之间调整交流力度小;在同一地方任职时间较长的干警调整交流不够;各警种交流调整的壁垒仍然存在。五是局党委在研判选用或是晋升人选时,征求基层意见建议不够充分。
6.政治生态方面:队伍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少数所队领导在履行“一岗双责”方面,管理队伍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部分党支部警示教育、廉政提醒等工作不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对民警所思、所想掌握不全面,分析、研判、评估不到位。
(五)县司法局
1.班子建设方面:一是班子工作动力不足。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人员超编,流动不够;部分班子成员思想固化,缺乏进取心,工作活力不足;班子分工不科学,在班子成员分工上没有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和班子成员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等进行科学合理分工。二是学习调研不够。班子成员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深入、不系统,没有结合实际有效组织开展专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对基层工作调研指导不够。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工作不够。对工作的统筹谋划推进不够,主动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少,部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
2.队伍管理方面:一是在围绕中心、分工协作、主动配合、协调发展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局党委班子虽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制度建设同改革政策和措施结合得还不够,制度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执行力还不强,还没有完全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局面,制度虽然“能用”,但在“管用”和“善用”上还需要下功夫。二是分管领导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加强,抓工作落实按部就班、思路方法不活,创新力度不足,执行力和刚性约束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抓党建促队伍管理作用不明显。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发挥不足,通过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不够。
3.廉洁执法方面: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执法素质不高,依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法纪观念认识不到位,风险环节控制不好,执法中存在变通处理的现象。三是专业管理人员缺乏。
4.纪律作风方面:一是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依然存在迟到、早退的现象。二是干部队伍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极少部分同志遇到工作一味着等待领导的指示,有时还会产生惧怕工作、逃避工作的思想。三是少数干部职工依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只是领导干部的事情,与己无关。
5.选人用人方面:一是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人员超编,流动不够。思想固化,活力不足。二是基层司法所所长职位空缺,单位内部1人科室现象较为突出,许多工作开展受限。
6.政治生态方面:一是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干部的从严教育、管理不够,遵守和执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不严格,对一些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二是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淡化,对上级决策部署的推进落实力度不够,缺乏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三是党建引领业务不够。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党员活动载体不鲜、不活,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扎实,效果不明显。
三、巡查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开展队伍建设巡查是加强党的建设重要举措,是党从严管党、从严治警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政法各单位要通过此次巡查,进一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着力加强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具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政法铁军,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改落实。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其它班子成员要落实整改的具体责任,加强对巡查发现问题的研究和整改落实。针对存在问题,要建立起问题清单,逐一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措施,要将问题整改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到具体科室、到责任人员,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确保所有问题整改有人抓、有人管、不落空,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注重整改实效,强化统筹推进。政法各单位要正确把握巡查与政法业务工作的关系,清醒认识到只有把队伍建设搞好了,从政治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才能更好的投入工作,更有效率的开展工作,更高标准的完成工作。要始终坚持要坚持把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以实实际际的整改成效面推动查纠整改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