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XX市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和市“两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大会和市委“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的要求,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方向,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职责,拉高标杆、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奋勇争先,努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新阶段现代化幸福XX建设,谱写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新篇章不懈奋斗。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1、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中心组领学、大讲堂讲学、党支部带学、党员干部自学、专题培训深学等方式,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各级两会及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省、市“两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推动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和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生根落地、开花结果,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教育,以解决“四个突出问题”、打造“六个民政”、突出“五个导向”、落实“五个一批工作”等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和督促全市民政系统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省委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要求。
3、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把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年度最大的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多措并举,营造浓厚氛围,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兴起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热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对标对表,切实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4、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修订完善《XX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XX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XX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加强城市低收入人群摸底排查,实现应保尽保,防止错保漏保,注重解决城镇困难家庭生活问题。推动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等群众性互助组织实现全市组建率100%,加强“救急难”基金筹集与补充,确保“救急难”互助社有效运转。推广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品牌项目创建,每县区实施特色性社会救助购买服务项目应不少于1个,创新性开展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为生活困难的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访视、助洁等照料服务,让救助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与温暖。
5、持续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帮扶力量接续,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分类优化帮扶政策,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认定,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长效机制,落实《XX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的认定救助工作。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的共建互联为基础,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
6、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和能力。及时做好20XX年度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提标。结合实际,精心测算,合理确定我市提标幅度,争取实现我市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在同类市中位居前列。持续巩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成果,以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运转、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使用等为重点内容,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工作机制。夯实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网格化管理,构建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网络和快速响应机制,主动发现生活困难“沉默人群”,形成“政策找人、有求必应”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抓好《社会救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各县区要在政务服务热线中完成社会救助服务模块设置。全年开展社会救助调研或督查不少于3次。
三、积极适应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7、夯实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认真抓好《XX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XX年)》任务落实,做好家庭养老床位等试点工作。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工站等开展居家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实施不少于X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不少于X张家庭养老床位试点。继续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8、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继续以城市社区康养中心、日照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支点,打造X分钟服务圈。落实省、市民生工程任务,完成不少于X个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X个农村社区助餐点。推进解决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缺失问题,理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使用机制,20XX年底新建小区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继续做好政府为低收入老人购买服务项目,带动居家服务发展。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培育力度,20XX年底前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行动,建成一批区域性示范性农村养老服务机构,20XX年底前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服务为主的县级供养机构。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4%。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规模,年底实现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9%,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探索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县级统一管理运行机制,完善供养机构社会化转型监管。根据中心村庄布点,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9、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配合市人大开展《XX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实,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各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按照国家、省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市县监管机制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XX省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开展督查检查,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问题。
10、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规范有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加强养老服务业双招双引工作,不断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加快落实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计划,着力打造养老服务孵化基地和康养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养老服务品牌。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支持各地建设智慧养老机构,推广应用智能养老产品。巩固智慧养老省、市级示范创建成果,落实智慧养老省、市级示范机构和项目创建奖补和运营补贴政策。加快市及各县区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实现全市养老服务数据一张网。积极争取省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督查激励。紧抓国家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红利,加大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政策性银行支持区域养老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等项目建设的立项谋划与资金争取力度,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养老服务体系专项预算资金规模,加大各级福彩公益金切块用于养老服务比例。支持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发展,落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等各项政策。
四、实践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11、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编制《XX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XX市公墓管理办法》,全面规划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等各类殡葬设施建设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实现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100%,规范城乡公墓日常管理。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对经营性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监管,联合发改部门对全市公益性、经营性公墓进行价格指导。8月底前通过购买服务对全市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分别进行评估验收和年检考核,10月底前完成公益性公墓先进县(区)评比奖补活动。组建殡葬服务行业协会,规范殡葬服务市场,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和城乡惠民殡葬,巩固提高丧葬习俗改革成效。
12、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强新办婚姻登记档案实时录入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管理,继续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对现存历史婚姻档案实现电子化。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和颁证工作,进一步发挥婚姻家庭辅导室功能。在金安区做好承接涉外婚姻业务前期准备工作,在裕安区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指导县区做好重要节庆的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13、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落实民生工程任务,完成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二级不低于70元/月/人,三、四级不低于6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65元/月/人。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和日常监管,及时对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做好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和“跨省通办”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向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线上及线下平台、健康知识培训、辅助器具应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14、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XX省户籍人员流浪乞讨源头预防和回归稳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强化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等政策措施落实。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完善救助管理服务监管责任体系,提升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市救助管理站改扩建,积极推动长期滞留人员安置计划落实。做好第十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15、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持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精准化保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督促各县区每季度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至少走访一次。加快市级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改扩建速度。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优化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一体化服务,与市残联沟通协调,将市社会福利院纳入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按照《民法典》《XX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规定要求,落实收养评估制度,规范收养评估程序,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
16、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积极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构作用,创新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多措并举提升关爱保护能力,织密织牢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网。通过购买服务对全市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逐户走访、逐个见面”的要求,对家庭监护能力、基本生活保障、学习教育、医疗康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推进县(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设,提升儿童主任服务能力。指导金寨县完成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申报、创建工作。
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17、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党组织对基层治理的领导,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推动成立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部门和各级各地力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配合组织部门抓好村干部队伍激浊扬清专项行动,加强换届后村和社区两委班子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村干部领导乡村振兴能力和社区干部领导社区治理能力。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议事协商等治理能力建设。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推动物业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辖区群众等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新格局。
18、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后续工作,指导各地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群团组织换届、村(居)民议事协商机构人员调整等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城市社区工作者数量达15人。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步伐,推动养老育幼、助残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2平方米。做好我市《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等文件贯彻落实工作。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清理整治。规范村庄撤并调整工作。持续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配合相关部门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
19、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出台实施《XX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指导舒城县开展第一批国家级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指导金寨县开展全省“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各县区推出全年有代表性的城乡社区协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做法、典型经验不低于15例。推进县区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全覆盖,加快智慧社区建设,打造“网络+网格”基层社会治理升级版。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数据录入填报100%,村(居)委会证书换证发证率100%。
20、加强行政区划理论研究和论证。统筹开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理论研究、政策研究、个案研究、效果研究,发挥全市区划地名专家库人员作用,有效提升全市行政区划调整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注重保护传承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全面开展行政区划调整论证工作,加强行政区划领域课题研究。
21、稳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严格落实行政区划调整设置相关纪律规定,支持人口较大的县城开展增设街道改革试点。持续推进撤乡设镇工作,助推城镇化率提升。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续文章,指导县区将调整后的改革发展问题与区划调整工作一体研究、一体谋划,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效果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调整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2、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和《XX省地名管理办法》,持续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开展标准地名规范应用集中行动,推动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常态化更新。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县申报千年古县,指导每个县区推荐不少于1个符合条件古镇、古村落申报省地名文化遗产,挖掘申报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红色地名文化遗产。督促金安区、裕安区、市开发区在新建道路、桥梁、商住小区等项目立项时通过皖事通申报地名,从源头上治理市区新增地名出现“大、洋、怪、重”等问题。
23、营造平安和谐边界环境。有序开展省界“皖鄂线”XXXX段联检。指导县区完成XX线、XX线2条县级界线联检。加强界线标志物管理维护。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统筹推进慈善事业和社工志愿服务
24、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日常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发挥市社会组织党建专委和综合党委作用,推进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合力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功能性”党组织组建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实体性党组织,实现市级直接登记、市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组建率增幅达10%。
25、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改革。持续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到20XX年底,全市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3个社区社会组织。加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力度,推动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在为老、助残、济困、青少年服务和社区治理等方面实施20个以上服务项目。
26、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坚持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提升社会组织整体质量。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推行政务服务“上门服务”“全程帮办”“容缺受理”等改革事项,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办事效率。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提升全市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社会组织比例超过70%。
27、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强化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市、县两级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率达80%以上。加大抽查审计力度,实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健全“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整治,进一步为市场主休纾困减负。规范社会组织政治行为,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实现全市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达到1.8万人。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28、推动慈善事业科学有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善行XX行动方案》,发挥慈善事业扶危济困作用,积极开展开展“中华慈善日”“XX慈善宣传周”“慈善一日捐”“XX慈善奖”评选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规范登记和监督管理,落实慈善组织日常检查督查制度,依法开展慈善组织年检年报。实施“社区慈善基金”培育计划,在金安、裕安两区筛选1-2个城市社区,建立以救急难、社区服务、社区发展为重点的村(社区)慈善基金。全市年度发展慈善组织12家(每个县区2家)。
29、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质增量。有序推进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实施市级“三社联动”项目工程向县域延伸试点,在裕安区实施“三区计划”项目。助推社工机构和社工人才科学发展,6月份成立市级社会工作协会。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20XX年6月实现金安、叶集区100%的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100%全覆盖;12月完成其他县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60%覆盖率任务。依托高校培养社工人才,引导全市积极参加20XX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报名考试,对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继续实施奖补政策。完成全市社工人才教育培训700人的年度目标任务。
30、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打造“志愿XX”信息平台,完善平台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范性运行,实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运营管理及培训项目。持续推进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和能力提升工作,完成志愿服务组织标识59家,年度完成全市每百万常住人口拥有志愿服务组织12家以上、志愿服务站点在社会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80%以上的目标任务。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做好志愿服务精神宣传。持续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并做好有关服务保障。
31、推进福利彩票高质量发展。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站点运营能力。提升福彩机构规范管理水平和队伍能力素质。优化市场营销,加大公益宣传。为确保福利彩票销售安全高效,做好游戏动态监管、终端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理性购彩引导等工作。健全福彩公益金管理,修订出台《XX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XX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暂行办法》《XX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七、拉高标杆、从严管理,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
32、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各个领域。推进机关党建向纵深推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根据省厅部署,开展以“全省民政走前列,市(县、区)直机关争一流”为内容的创先创优活动。
33、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与纪检监察机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推动党员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全市民政系统海清河晏的良好环境。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同时抓紧落实社会工作站建设、社会救助协理员配备等政策要求,逐步充实基层民政力量。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加大优秀典型挖掘选树力度,激励全市民政系统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争先进位。
34、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扎实做好《XX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推动规划任务、重大工程贯彻落实,推动XX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XX市社会福利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发布实施。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谋划储备一批民政基础设施项目。
35、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开放化、信息化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法治建设,健全民政领域重大行政政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制定与《民法典》相适应的民政领域政策制度。推动全市民政领域标准化专项攻关,推动养老服务、救助管理等领域标准化优先发展。在长三角体化中彰显民政作用,完善对标沪苏浙常态化学习、合作机制,推动养老产业、康复辅具、民政从业人员培训、双招双引等领域合作协同,推动行业管理、为民服务领域便利共享。提升民政信息化水平,优化全市民政系统各类审批平台,加强流程再造,强化一网通办,实现民政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为民政大数据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36、有效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加强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民政信访工作。围绕“重、畅、决”工作要求,高度关注社会舆情,健全完善民政信访工作机制,推深做实信访事项办理,集中治理低保、养老、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和调研分析、情况通报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加强信访办理事项的跟踪调度、督查督办和闭环管理管理。健全完善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完成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力度,强化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民政服务服务对象安全意识,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