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消防安全知识宣教材料
一、火灾的概念及分类
(一)火灾的概念
凡失去控制的燃烧叫火灾。火灾分为一般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大火灾。
1、特大火灾指:烧死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
2、重大火灾指:烧死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
3、不具备以上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二)火灾的分类
1、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2、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3、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4、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锂、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5、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二、燃烧必须具备的条件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可燃物质。凡是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一般都称为可燃物质。如:木材、、汽油、酒精、氢气、钠等。
2、有助燃物质。凡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氯、过氧化钠等。
3、要有着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叫做着火源。如:明火、赤热体、火星、聚焦的日光、机械热、雷电、静电、电火花等。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3个燃烧所必需的条件,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但是某些条件下,除要具备了燃烧的三要素外,还要有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有足够的可燃物质。若可燃气体或蒸汽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够,燃烧就不会发生。例如: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汽油,能立即燃烧,但若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柴油,却不能燃烧。
第二、要有足够的助燃物质。燃烧若没有足够的助燃物,火焰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在密闭的小空间中点蜡烛,随着氧气的逐渐耗尽火焰会最终熄灭。
第三、要让引火源达到一定的温度,并具有足够的热量。如火星落到棉花上,很容易着火,而落在木材上,则不易起火,就是因为木材燃烧需要的热量较棉花为多。白磷在夏天很容易自然着火,而煤则不然,这是由于白磷燃烧所需要的温度很低(34℃),而煤所需的燃烧温度很高(3652℃)。
三、灭火器的使用
(一)干粉灭火器
适用于扑救可燃液体、气体、电气火灾以及不宜用水扑救的火灾。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紧压柄,干粉即可喷出。
(二)巧用身边的“灭火器”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几乎都在与火打交道,一旦发生火灾,尤其是火灾初起阶段,如发现及时,处置方法得当,用较小的人力和简单的灭火器材,就能很快地把火扑灭。可是,人们发现火灾后,往往只想到用灭火器来灭火,却不知身边有许多“灭火剂”可以利用。
湿布。如果家庭厨房起火,初起火势不大,这时可以用湿毛巾、湿围裙、湿抹布等,直接将火苗盖住,将火“闷死”。
锅盖。当锅里的食油因温度过高着火时,千万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能用水浇,否则燃着的油就会溅出来,引燃厨房的其他可燃物。这时,首先应关掉气源,然后迅速盖上锅盖,可以使火熄灭。如果没有锅盖,手边其他东西如盆等只要能起覆盖作用的都行,甚至将切好的菜倒入锅内同样也能灭火。
杯盖。酒精火锅在加酒精时突然燃烧起来,并会燃着装酒精的容器,这时不能慌,千万不能把容器摔出去,应立即盖死或捂死容器口,使其窒息灭火。如果丢出去,酒精流到哪里溅到哪里,火就会烧到哪里。灭火时不要用嘴去吹,可用茶杯或小碗盖在酒精盘上。
食盐。食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在高温火源下,会迅速分解为氢氧化钠,通过化学作用,抑制燃烧环节的自由基。家庭使用的颗粒盐或细盐均是灭厨房火灾和固体阴燃火灾的灭火剂,食盐在高温下吸热快,能破坏火苗的形态,稀释燃烧区的氧气浓度,所以能使火很快熄灭。
沙土。在室外发生初起火灾又没有灭火器,在用水灭火危险性较大的情况下,可用铁锹撮沙土覆盖,使火窒息而灭。
(三)危险的杀手----干粉灭火器使用需当心
干粉灭火器作为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消防产品,在日常的火灾扑救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干粉灭火器成了一个“危险的杀手”。
1995年9月16日,山东淄博市开发区医药化工厂正在组织职工进行灭火器演习,当职工袁某提起8公斤干粉灭火器准备灭火时,灭火器突然爆炸,袁某头部当即被炸中,造成有眼球脱出,前额粉碎性骨折。据淄博市公安局消防部门现场勘察,认定事故原因是由于灭火器在长期缺乏维护保养、机筒严重腐蚀脱漆的情况下,即让非法维修人员维修,而非法维修人员为了赚钱,在未对灭火器筒体进行试压、气压检测试验和未进行防腐处理的情况下,即充装灭火剂后返还给单位使用,以致发生爆炸伤人事故。
1996年3月,湖南湘潭市王家山煤矿子弟小学附近发生山林火灾,煤炭安保部门在得知火警后迅速组织人员携带灭火器冲向火场,矿保卫科长聂永安在打开灭火器时灭火时,突然一声巨响,灭火器头冲出筒体,重重的击中其头部,致使其眼球脱出,额骨粉碎性骨折,当场昏倒在地。
以上两个案例仅仅是诸多灭火器爆炸伤人事故中的一点,近年此来事故已出现了上升趋势。原本用于保障安全的怎么会成了事故的元凶,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些生产企业质量意识薄弱,生产中偷工减料,严重违反国家标准,如灭火器设计应按照压力容器的89规程进行壁厚设计,而许多企业仍按照老的79规程进行设计。某省在一次灭火器生产企业抽检中,合格率仅为22.2%,问题包括高、低温喷射时间、喷射剩余率、灭火剂含量、筒体壁厚等各方面。
2、一些企业安全意识不强,报着侥幸心理,认为灭火器一般用不着,对灭火器日常保养缺乏重视,灭火器超期服役,致使其锈蚀严重,承压能力严重降低
3、灭火器维修情况同样不容乐观,有的企业没有必要的维修场地、设备及检测器具,完全是手工作坊,该做的检验根本不作,有的企业无专业技术人员,连干粉灭火剂的种类都分不清,有章不寻,违章作业在一些维修企业中屡见不鲜。
(四)电气火灾的安全扑救
由于电气火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灭火扑救角度考虑:一要保证扑救人员的安全;二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方法扑救,使国家和人民财产少受损失。
电气火灾事故与一般火灾事故有不同的特点:一是火灾时电气设备带电,若是不注意,可能使扑救人员触电;二是有的电气设备充有大量的油。因此应特别注意以下几项:
1、采取断电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触电。在火灾发生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应尽可能通知电力部门切断着火地段电源。在现场切断电源时,应就近将电源开关拉开,或使用绝缘工具切断电源线路。切断低压配电线路时,不要选择同一地点剪断,防止短路。选择断电位置要适当,不要影响灭火工作的进行。不懂电气知识的人员一般不要去切断电源。
2、带电灭火的安全技术要求。为了争取灭火时间,或因特殊情况不允许断电时,则要进行带电灭火,以减少损失。但必须注意以下事项:(1)选择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具,采用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溶液或泡沫灭火器材。(2)如采用水枪灭火时,宜用喷雾水枪,其泄漏电流小,对扑救人员比较安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直流水枪灭火时,水枪的喷头必须用软铜线接地;扑救人员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防止水柱泄漏电流致使人体触电。(3)使用水枪灭火,喷头与带电体之间距离:110kV要大于3m,220kV要大于5m;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机体喷嘴距带电体的距离:10kV要大于0.4m,35kV要大于0.6m。(4)架空线路着火,在空中进行灭火时,带电导线断落接地,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所有人员距接地处8m以外,防止跨步电压触电。
四、灭火现场的组织
发生火灾事故,正确采用灭火方法,有效组织扑救,对于迅速扑灭火灾具有十分重要作用。所以,发生火灾后要沉着冷静,除及时迅速向消防队报警,扑救人员要根据不同起火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灭火方法,如断开电源、撤离周围易燃易爆物质,正确选择灭火用具;起火现场要专人负责指挥,防止现场混乱;灭火时要注意防止中毒、倒塌、坠落伤人等事故发生,等等。
五、如何拨打119
1、119为火警电话。
2、遇有火灾发生群众不能组织自救时,应及时拨打119。
3、拨打119电话报警时要沉着、冷静。拨通119电话后,应首先询问是否火警台,得到肯定答复后,方可报警。要向接话人讲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地点、靠近何处、着火物品、火势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有无爆炸危险物品、放射性物质等情况。还要讲清楚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并注意倾听火警台的询问,准确、简明的给予回答。
六、义务消防队的基本职责
义务消防队伍,由单位保卫部门实施组建,义务消防员应选派年青力壮,责任心强的职工组成,其任务是宣传各项消防法规,讲解消防知识,遇突发火灾时,迅速出击,及时扑救。
义务消防员的基本要求
(1)义务消防员应学习和掌握消防常识及各项消防法规。
(2)义务消防员应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防火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隐患,会报警;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
(3)义务消防员要熟悉消防设备、器材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作好消防器材管理和保养工作,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和试验,特别是冬夏季节,做好防寒防高温。及时补换和补充药剂,更换不合格器材。
(4)灭火器要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灰尘少,并便于取放的地方。灭火器上应贴挂标签,注明启用日期,药剂换换装时间,经常保持消防器材良好有效。
七、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全国各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率不断攀升,据统计,在建筑火灾中,建筑工地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笔者就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日益严峻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
2、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机构。大部分单位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制度落实不力。
3、临时建筑物多,并且耐火等级低。建筑工地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大多采用竹子、木材、油毡、塑料等可燃材料,这些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临时堆垛。
4、火源管理不善,无防火安全措施。由于施工现场做饭、熬沥青、违章使用电炉子、烘烤取暖等需使用明火及电焊作业,易产生飞火引发火灾。
5、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易引发电器火灾。
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7、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存在。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
8、建筑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容易引发火灾。
9、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结构、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四个阶段。因此,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如遇到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10、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二)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3、火种管理不严。工地上吸烟的同志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这些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物发生火灾。
5、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三、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八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3、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7、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8、施工单位应使用具有资质证书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严禁无证上岗,并应经常对该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随着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不断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消防意识不断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