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县政府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将乡镇和村(社区)消防治理纳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有关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督导问责,加快建强乡镇消防组织力量,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火灾事故应对准备。
2.行业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所属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改、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电力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供水保障、道路畅通等乡村建设行动,因地制宜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硬件改造,增强建筑抗御火灾能力。民政部门要将基层消防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基层网格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推动落实,指导村(社区)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保障孤寡老人、孤残、儿童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住建部门要依法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定要求和约定的服务内容,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3.应急部门指导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推动乡镇村(社区)建立应急救援力量,配齐配强人员装备物资,建立工作制度,确保形成战斗力。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各行业部门、乡镇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和村(社区)微型消防站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发生火灾及时调动,确保快速处置初起火灾。
(二)强化乡镇消防安全管理
4.各乡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明确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议事制度,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乡镇应设置专门办公场地,设立消防安全办公室和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确保实体化运行。
5.各乡镇至少明确1名行政事业编制的消防专干,专职负责消防工作,并报县消防救援机构备案。消防专干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消防工作,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展消防行政执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与公安机关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授权委托机制,履行好乡镇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
6.各乡镇推进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充分利用农用抽水泵、农用车辆等可以利用的灭火装备物资,全面推行“一队三员”(灭火救援战斗员、火灾隐患巡查员、消防安全宣传员)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战时救援站,平时消防所”作用。
7.村委会(社区)成立消防管理组织。主任(书记)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民委员会明确1名防专干,具体负责消防工作落实落地,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安全公约,发动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网格力量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8.各乡镇要通过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重点解决农村地区村居民住宅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堆垛可燃物随处堆放、电气线路陈旧老化、烧荒烧草现象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
9.文旅、市场监督管理、乡村振兴、住建、教育等行业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工业园、旅游民宿、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直播平台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老旧高层建筑、居民住宅小区、校外培训机构、沿街商铺等场所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和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问题。
10.XX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园区企业组织开展安全评估、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治火灾隐患,已投产多年、设施设备老化、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风险的企业达不到安全条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不得经营使用。
(四)实施自建房屋分级管控
11.住建、公安、教育、应急、商务、消防等部门要对乡镇、农村自建房用作民宿、群租房、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的,结合乡村振兴及农房整治等工作,指导乡镇加强检查治理,明确标准实施分级管控。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要严查严治城乡结合部的自建房违规住宿、违规生产经营等问题。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相关行业部门要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并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
(五)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2.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三九工程”和“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科普推广内容,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平台、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加强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以及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20XX年,将在XX县通伏乡新丰村和XX县头闸镇西永惠村新建成两座消防科普教育馆,全天候向广大农村居民开放,与XX镇农村消防科普教育馆一同建立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各企业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火灾防范意识。
(六)加强技术防范手段应用
13.住建部门、社区在住宅小区、老年公寓等创新推广“安装电梯AI识别阻车系统”,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行为,提升居民住宅消防安全防控能力。
14.消防救援部门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远程物联网系统,主动监测自动消防系统工作状况,提升重要场所主动防御火灾能力。
15.民政部门采取财政补贴、监护人自筹方式,探索推广,帮助五保户、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家庭改造老旧电气线路,安装智能感烟探测器,提升预警、防范、响应能力。
16.各社区、公安派出所在九小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提升小场所火灾设防等级。
17.住建、商务等部门应当积极推广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推动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严防餐饮场所燃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18.各乡镇研究推广实施“政府补贴农户出资”农房财产保险制度,转移、化解农村火灾风险,降低农民火灾财产损失,鼓励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区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转移火灾风险,减小损失,深化企业利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扎实推进各行业领域消防治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二)筑牢根基,确保工作实效。各部门、乡镇要切实找准。基层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点,把脉问效,精准发力,不断健全完善“网格化”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动农村消防工作智能化,有效提升管理效能,切实打通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
(三)压实责任,严肃考核。县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各部门、各乡镇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政府督查室将定期督办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实行督办、预警、约谈机制,进一步压实层级责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应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效能。请各乡镇组织填写消防专干备案登记表(附件2)及村(居)民委员会消防专干备案登记表(附件3)后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XX年6月24日之前送至XX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