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六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六消防[2021]5号)要求,确保全市自然资源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降低火灾损失,现就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安全工作机制,分重点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灭火和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坚决遏制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规划审批时充分考虑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规划布局,依法监管。

(二)消防重点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应急预案,适时组织预案演练。

(三)加强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办公室、卫生间、楼梯过道、档案室、资料室等重点领域检查力度,做到“人走、灯灭、电停”。

(四)加强安全用电、用火等安全知识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责任。

(二)单位组织自查。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自主检查整改安全隐患,保证本场所不发生火灾。

(三)积极组织整改。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市局矿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