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理论文章汇编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理论文章汇编(33)

目录

1.学好《条例》履职尽责 3

2.学习贯彻《条例》提升协商能力 5

3.学习贯彻《条例》积极主动履职 8

4.贯彻落实<条例>推进基层统战创新 10

5.努力开创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新局面 13

6.准确把握协商条例凝聚共识践行使命 17

7.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20

8.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24

9.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27

10.《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30

11.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 32

12.贯彻落实《条例》凝聚政治共识促进九三发展 34

13.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做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 37

14.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43

15.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46

16.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48

17.着力提高协商能力水平,发挥专业特长履职尽责 51

18.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54

19.坚定不移把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64

20.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两个健康”认真参与政治协商 71

21.从统一战线视角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75

22.从党内法规体系角度理解《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77

23.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需厘清的几个重要概念 80

24.在履职尽责中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85

25.民革河北区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89

26.民盟河北区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90

27.致公党河北区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92

28.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着力提升政协履职质量 93

29.把《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 97

30.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提升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效

101

31.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的

心得体会 107

32.解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确保党的政治协商工作有规

可守有序可遵 111

33.中国新型政党协商制度将更加完善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

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116


学好《条例》履职尽责

镇江市政协常委、市台联会长刘贤忠

台联作为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之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以《条例》为基本遵循,着力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履职担当、强化服务大局。

一、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政治协商的重要意义

《条例》作为一部用于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党内法规,其制定出台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协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把长期以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政治协商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形式,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固定下来,其丰富内容和深刻内涵,必将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起到重要保障作用和指导作用。市台联要引导机关干部和台籍政协委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条例》在新时代政治协商中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提高政治协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强化履职担当,明晰人民团体在政治协商中的作用

《条例》共包含831条内容,内容丰富,分工具体,职责明确,为应邀参加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人民团体提供了工作遵循和履职依据。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台联作为人民团体,是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之一。无论是从台联自身职能定位上看,还是从《条例》的具体规定和相关要求上看,都决定了台联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立足台联的界别特色,通过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活动,建务实之言,献务实之策,通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以实际行动和履职成效为凝聚智慧、增进共识贡献力量。

三、强化服务大局,在履职尽责中贡献力量

在前不久召开的镇江市台湾同胞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市委马明龙书记专门致贺信,贺信中希望市台联广泛沟通、联谊、服务和团结台湾同胞,积极参与现代化新镇江建设,推动镇台各领域交流合作,为深化两岸关系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而《条例》明确指出,政治协商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条例》和台联工作结合起来看,参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既是台联的应尽职责,也为台联及台籍政协委员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反映对镇江现代化建设的调研和思考,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今后市台联要组织台籍政协委员和特邀列席人员,加强调查研究,围绕镇江经济社会发展和镇台各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政治协商,建言献策,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学习贯彻《条例》提升协商能力

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李浩明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扎实有效开展,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已经成为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全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规定,政治协商工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保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同时对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高参政党政治协商的能力水平和政治效能,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九三市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全体社员,认真学习领会,引导全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和新要求上来。

一是把学习条例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政党协商的一系列文件结合起来,力求学懂弄通、融会贯通。2015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政党协商”这一概念,20155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将民主党派两项基本职能拓展为三项;2015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政党协商做出了政策规定;今年613日前,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政治协商工作进行了明确与规范,进一步凸显了执政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高度重视。四个文件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要统筹兼顾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

二是深刻认识把“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明确为民主党派基本职能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政治协商的政治责任感。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由两项拓展为三项,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多党合作经验基础上对民主党派基本职能作出的新的科学概括。“参政议政”主要反映了民主党派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民主监督”反映了民主党派与执政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政治协商”反映了民主党派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的途径和方式。三项基本职能有机统一,更加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信任和政治期盼,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责任更加重大。对此作为民主党派成员要有清醒的认识,并由此增强神圣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

三是要以政治自觉、务实举措大力推进九三学社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所需的各种能力。具体而言,一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心怀大局,强化政治协商的政治性,体现奋斗目标的一致性;二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实事求是,强化政治协商的科学性,促进决策施策的针对性;三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服务人民,强化政治协商的民主性,实现利益代表的广泛性;四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推动发展,强化政治协商的建设性,保障国家治理的有效性。

对照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我们一是要增强使命意识,注重理论学习,强化实践锻炼,努力使能力素质跟上时代节拍、适应事业需要,使党派组织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水平与参政党地位相匹配、与执政党建设相协调、与新型政党制度相适应,在多党合作事业中不图虚名、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二是继承和发扬九三优良传统,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的自觉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坚定不移跟党走。三是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凝聚共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围绕加快建设美丽七台河,实现各领域高质量发展资政建言,贡献七台河九三力量和智慧,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贯彻《条例》积极主动履职

镇江市政协常委、市残联理事长、党组书记温小卫

市残联各级组织,坚持将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同心同德把好“方向舵”。要把牢正确方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自觉把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履职行动,始终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坚定清醒、行动上坚决有力。在学习过程中,要统筹兼顾学、联系实际学,把学习条例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政党协商的一系列文件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对江苏和镇江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

二要服务大局善作为,群策群力当好“智囊团”。要坚持服务发展。围绕促进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解决重点民生问题,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体系,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机制等重大课题,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要站稳人民立场。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倾听人民呼声,反映人民诉求,集中人民智慧,切实把人民政协为人民贯彻到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急难愁盼”,在做好残疾群众“贴心人”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群团共建”。创新发展“党建引领助残”服务品牌,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建项目指导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要严抓实抓强自身,尽职尽责练好“基本功”。要加强作风建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珍惜委员荣誉,充分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履职水平。要做实调查研究。充分利用残联工作优势,积极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搭好用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扩大政协协商参与面,打通基层民主协商“最后一公里”。要深化沟通合作。多与残疾人及其亲友做朋友,团结更多人士,汇聚最强力量,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进一步强化实践锻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为加快全市高质量发展汇聚强大合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贯彻落实<条例>推进基层统战创新

老河口市委书记张学林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

老河口市创造性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在统筹推进基层统战工作创新发展的同时,重点从“补好钙”“掌好舵”“任好贤”“服好务”“搭好台”五个方面着力,让《条例》精神在老河口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01“补好钙”

在思想教育上加强政治引领。全市上下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聚焦“政治引领”,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学习《条例》与学习党史紧密结合起来;把《条例》解读成耳熟能详的群众语言,编发《群众语言话统战》手册,图文并茂,深入浅出,让基层干部和统战对象看得懂、记得住、还会用。

02“掌好舵”

在统战创新上筑牢顶层设计。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巧念领导、编导、引导、疏导、督导“五导经”,对全市基层统战做好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创造出“筑牢一套体系,推进民企聚合、民宗融合、团体契合、协商撮合”的基层统战工作“老河口模式”;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统战专题述职制度,握紧“一把尺子”,制定考核细则,量化目标管理。

03“任好贤”

在人事安排上优化因人选岗。按照党内干部“因岗选人”、党外人士“因人选岗”的思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社会安排。出台《特约人员管理办法》,推荐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行风评议员、司法监督员。

04“服好务”

在履职尽责上做到先行先试。突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鲜明导向,激励和引导全市统一战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用好用活“民企投诉服务中心”和“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创办“民企沙龙”,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打造“维权在一线”品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理清职能职责,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协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统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收集一批社情民意、推动一批项目建设、化解一批矛盾问题、总结一批基层典型、完善一批政策措施”活动,着力构建“反映汇集、流转交办、协同解决、督促考评”的服务闭环。

05“搭好台”

在拓展载体上推动有效参与。加强调研指导,推进实践创新,以持续开展“书记统战示范点”创建为契机,为党外代表人士搭建建言献策、建功立业的平台。一方面,把实践基地“做优”,加强统战社会团体建设,扩大组织覆盖面,选好用好代表人士和领军人物,使统战基地活起来、实起来。出台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机制,对照“有统战组织、有骨干队伍、有活动品牌、有保障条件、有制度规范、有部门共建”的标准,创建各类统战工作实践基地;另一方面,把联谊组织“建实”,对市知联会、新联会、乡联会等统战社会团体,健全领导班子,延伸组织网络,完善运行机制,构建“1+10+N”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好平台作用。



努力开创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新局面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内立法形式对新时代党的政治协商工作作出全面规定,必须树立正确认识、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开创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新局面。《条例》的制定不仅是由当代中国政治发展道路所决定的理论、实践和历史的逻辑必然,也是由中国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政协综合创新所形成的历史选择,更是由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和新时代统一战线发展所提出的现实要求。

第一,全面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历史必然。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不同时期,围绕党的工作重心和战略需要,党的政治协商工作不断发展、创新并步入成熟。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协商逐步成为明确的制度规定和常态化的民主政治实践,广泛融入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协商内容涵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以多党合作制度为协商制度载体、以宪法为根本法治保障、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构成严密而完整的政治协商机制体系,不断夯实实践基础、制度基础、文化基础和理论基础。

第二,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就协商民主建设、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提出了许多新论述新要求。党中央着眼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新格局,全面部署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了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面对新时代世情国情和党情,为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党中央专门制定《条例》,有助于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国家治理效能、推进执政党科学民主决策、促进执政党的先进性建设。

第三,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推动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在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政党关系中,共产党居于领导和主导地位,民主党派发挥协同和参与作用,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和最本质特征。推动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正确认识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深刻理解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逻辑。在推动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对于创新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形成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向心力和内部活力、形成合作同步协同的政党关系至关重要。

第四,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主线。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心骨和领路人,中国共产党重视统一战线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面对国内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把统一战线作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逻辑主线,有助于提高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大团结大联合的质量,有助于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统一战线发展实践,有助于全方位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听党话跟党走。

《条例》的制定,为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开拓了更为广阔的政治空间,必须及时开展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平台、组织和程序开展工作、提高效能。通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政治协商包括两种基本形式,即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党领导政治协商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以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标准,在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全流程中坚守政治规矩,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政治协商制度体系贯彻执行,确保政治协商工作机制顺畅运转。

三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凝聚共识。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汇聚众多专家学者和社会精英,直接联系和影响着一大批界别群众,是确保政治协商效能的重要力量,应当在政治协商中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为党的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支撑。面对百年变局和新冠疫情叠加冲击,更要善于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通过政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推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



准确把握协商条例凝聚共识践行使命

九三学社市委专职副主委谢涤非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在高度总结政治协商历史经验基础上,充分吸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建设重要成果,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遵循原则、组织领导和职责、协商对象和内容,必将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同时也对民主党派参政履职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着力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学习贯彻协商工作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

作为九三学社市委专职副主委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准确把握,提高认识,明确作用,找准定位

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职能定位,提高对《条例》地位、作用和执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中的作用,找准自己的定位。九三学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单位,无论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属性及职能定位上看,还是从《条例》的具体规定和相关要求上看,都决定了九三学社在政党协商中理应承担起相应职责并发挥重要作用。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界别特色,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参加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这两种政党协商基本形式,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活动,建科学之言,献务实之策。

二、系统学习,融会贯通,凝聚共识,发挥作用

《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大贡献,要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我们九三学社的职责所在,政治协商使我们进入到政治生活的深度层面,无论在相关信息的获得方面,还是在决策参与、实施监督方面,都推动我们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是政协的参加单位,通过政协平台行使民主权利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九三学社市委要带领广大成员发挥好政协这个平台作用,自觉融入政协工作,以更加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科学严谨、务实求真的精神,扎实做好参与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政党协商活动,以及参与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协商座谈会等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要在政协这个民主政治舞台上发出好声音,展现好风采,做出新贡献。

三、与党同心,深入贯彻,履行职责,践行使命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继续弘扬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积极践行参政党职责使命。《条例》提出,政治协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不可或缺,也是不可替代的,这既是历史选择的结果,也是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关系发展的结果,我们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近年来,九三学社从中央到地方市级组织,通过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等渠道,充分发挥科技界人才比较集中的优势,重点围绕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低碳经济发展等重大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产生良好效果。我们要继续弘扬九三学社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不忘合作初心,积极践行参政党职责使命。要在政治协商中真正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作用就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以组织建设带动思想建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工作创新发展,尤其在参政议政上有所作为,做中共市委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持续打造“听党话、跟党走、高素质、有作为”的参政党市级组织,奋力开创新时代九三学社市委工作新局面。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宝鸡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刘荣贤

今年下半年党的二十大将胜利召开,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国政协主席汪洋要求,要围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凝心聚力。作为政协工作者,要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省市委决策部署和作风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踔厉奋发、笃行不怠。

坚持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围绕迎接、学习、贯彻、落实,做好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的工作。以理论学习聚共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党的创新理论,团结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委员,用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一思想。以宣传宣讲增共识。充分发挥AAA公众号、智慧政协平台等作用,引导广大委员结合自身经历,深入群众宣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讲好发展成就、讲好政协故事,增进深刻认同和共识。以联系交流汇共识。认真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外委员、宗教界人士等制度,发挥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优势,深入开展“双走进”活动,把握思想动态,反映利益诉求,凝聚各界共识。以文化文史增共识。制定加强政协文史工作意见和规划,既抓历史文化的挖掘,又抓“当代人写当代事”,加强文史资料研究利用,挖掘文史资料当代价值,打造宝鸡政协文史工作品牌,以史增共识、以文聚人心。

坚持把“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作为工作主线和靶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协履职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宝鸡市党代会作出的“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战略部署和“十项重点任务”,就是中心和大局,就是政协工作的主线和靶心。坚持全局观念。牢固树立“围绕中心不影响中心,服务大局不干扰大局”的全局思维和系统观念,把准“政协是什么、应该干什么、擅长做什么”,在“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的生动实践中,苦干实干快干、努力干一起干,唱响干字当头、担当作为的“最强音”。积极建言献策。把一切工作放在“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这个中心大局中来谋划,无论是协商议政,还是调查研究、监督视察等,都要从这个“大场景”中找准履职“小切口”,串起工作链、力量链,打好“组合拳”,为党政决策提出可操作的“政协方案”。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协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的优势,推进具有政协特色的智库建设,促进智慧、知识、技术向“十项重点任务”上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向“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目标上聚合,唱好“大合唱”,聚集更大合力。

坚持把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在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思路、方式上下功夫,补短板、锻长板、树品牌,推动专门协商机构“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在协商频次上再对标。认真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关于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专题协商会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在协商频次上再对标,做到市级政协每年至少要安排8次协商活动,县区政协每年至少要安排5次协商活动。在向基层延伸上再拓展。把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把协商向镇街、村(社区)延伸,把“微协商”“上门协商”等开展到农村、企业、社区,让协商工作全覆盖、无盲区。在协商能力上抓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把握政治协商的正确方向,完善协商制度体系,建立协商的选题、成果运用和反馈机制,提升政协政治协商实效。

坚持把“两支队伍”能力提升作为政协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建强“两支队伍”是政协履职的前提和基础,要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履职能力检验作风建设成效。在党的建设上强引领。以组织体系建设和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机关支部和专委会支部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履职深度融合,确保政协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读书学习上增能力。制定委员读书学习考核机制,发挥主席、副主席、各委室主任等“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专委会组织作用和读书沙龙基地作用,定期召开读书分享交流会,以读书学习为履职赋能。在调查研究上提质量。牢牢把握选题严、破题准、方案全、调查实、研究透、成果精等关键环节,做到选题方向准确、调查扎实、研究透彻,切实为“说得准”“说得对”奠定坚实基础。在日常工作上重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和质量导向,完善提案质量评价体系,细化信息筛选、编报、跟踪各环节流程,推动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全省有位次、争优秀。在委员队伍上激活力。加强对委员的组织、教育和管理,给委员搭平台、交任务、压担子,建立委员提交履职报告制度,完善委员履职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委员履职内生动力。在干部队伍上提能力。对标省委“勤快严实精细廉”和市委“十个坚持、十个反对”作风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强素质、树形象、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锤炼形成勤学善思、务实调研、一心为民、主动作为的作风建设品牌,以饱满精神状态和实际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民盟中央

政治协商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前不久,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政治协商作出全面规范,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自多党合作制度建立伊始,民盟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担负起了为国家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历史责任,经历了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探索和发展的伟大历程。我们真切感受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伴随多党合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政治协商为重要形式的协商民主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拓展,并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民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贯彻落实好《条例》,在政治协商舞台上更好地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承担起应有责任。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

《条例》明确指出,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协商,并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作为贯穿全文的一条鲜明主线。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中国共产党在推动中国历史前进征程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领导核心作用,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只有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才能保证全党和全国一盘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稳步前进。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本质特征。政治协商的过程既是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过程,也是使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了解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政策,坚定不移跟党走的过程。民盟将引导广大盟员认真贯彻《条例》,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协商的重要论述,自觉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政治协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中共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政治协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

奔走国是,关注民生”是民盟的优良传统。一直以来,民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近年来就“一带一路”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教育优先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条例》明确了政治协商定义的要素之一就是“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强调要遵循“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为新时代做好政治协商工作指明了方向。民盟要明确自身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位置,充分发挥特点优势,自觉担负起参与者、实践者的神圣使命。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集聚全盟之力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深入而坦诚的协商,全面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积极参与政治协商的基础上,要注重发挥广大盟员的作用,协助中共各级党委加强政治协商保障机制建设,持续推进政治协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扩大协商民主的成果。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

《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在对中共各级党委抓好自身协商能力建设提出要求的同时,还就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政治协商工作,营造了更为和谐的协商氛围,搭建了更为宽广的议政平台。对民主党派而言,既是难得的机遇,又是沉甸甸的责任。因此,民盟要在新时代政治协商舞台上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不断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打造具有较强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民盟组织,培养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参政能力较强的盟员队伍。当前,民盟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引领广大盟员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在学习与实践的互动中不断提升协商能力,更好发挥协商效能,切实承担起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政治责任。



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人民政协报

5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发展史上树起的一座崭新里程碑,对全面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有序、高效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世界政治文明中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独特政治优势的新型政党制度。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面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如何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独特政治优势的新型政党制度的作用,切实保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建设始终沿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确保社会主义中国长治久安,必须郑重面对和科学回答的重大时代课题。《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认真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新型政党政治制度建设历史经验基础上,充分吸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建设的宝贵成果,以党内立法的形式,把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协商立场,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工作原则,必须坚持聚同化异、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的目标追求和责任担当等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原则性的重大问题,加以系统化地明确界定,这就为稳妥扎实地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压舱石和定盘星。

政治协商作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形式,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世界人类政治文明的独特历史贡献,其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内涵十分丰富。其中不仅包含了协商主体、协商对象、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平台、协商组织、协商架构、协商成果等诸多具象性要素,同时也包含了协商流程的运转、协商行为的协调、协商成果的转化运用等诸多抽象性要件。上述两个方面的要素和要件,在政治协商的具体运作和实际操作中,大都是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来实现的。《条例》的制定,正是集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之大成,通过对业已形成并被实践证明有效管用的政治协商制度和机制,在系统化、完整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成为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法式和圭臬。从这个意义上讲,《条例》的出台不仅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必需遵循的钢规铁律,也标示了必须坚守的底线和红线。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当下,明确和把握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的特征性定位,认清和发挥人民政协在新时代政治协商中毋庸置疑和无可替代的专门协商平台作用,对于做好新时代的政治协商工作十分重要、尤为关键。《条例》对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和应当发挥的职能作用都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对政协委员在推进新时代政治协商中如何履职尽责也提出了刚性化要求。这不仅为我们打造新时代的有为政协提供了法的依规和足够底气,也为我们做合格称职委员提供了法的保证和持久动力。

孟子有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规和矩,是规范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律和法。有法必依,有规必循,有矩必蹈,是我们应有的法律自觉。《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新时代的政治协商已经进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新境界,实现了历史性的新跨越。我们坚信,只要认真学好《条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条例》,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就一定能够实现新的历史性突破。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民建柳州市鱼峰总支工商一支部会员陆毅为

为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XX527日会议审议批准,同年613日正式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经学习,明白条例阐述了政治协商工作的主要方向有几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二是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贯彻落实发展民主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四是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当下,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个时代充满着有形以及无形的硝烟。这是危机,也是机遇。而在这个风口,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发布《条例》,充分说明了国家的高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虽然我加入民建才第一年,但我明白,我们更应该在国家需要的时候、在政治协商活动中,勤参与、讲真话、建诤言!



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

镇江市政协常委、江苏科技大学副校长、民革市委主委王加友

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镇江民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谈三点学习体会。

一、领会《条例》意义,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条例》提出,政治协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的核心领导。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的基本前提和政治自觉。我们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迎接中共二十大召开为契机,开展好“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讲好多党合作故事,继承和发扬民革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休戚与共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传统,最广泛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力量。

二、对照《条例》要求,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民革市委要更加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我们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参政议政人才库,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培训调研中锻炼人才,在平台搭建中使用人才,让更多民革党员参与到参政议政工作中来,切实增强履职实效。我们要紧紧围绕江苏省、镇江市“十四五”规划和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深入实地,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成果。积极参加政治协商,与中共镇江市委、市政协同心同向、同心同行,一起讲好镇江故事,为更好地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镇江使命,贡献民革的智慧和力量。

三、贯彻《条例》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随着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民主党派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这既促进了民主党派能力的提升,也推进了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条例》的出台,更是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民革市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按照“四新”“三好”要求,以开展民革“履职能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围绕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目标,不断提升自身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要结合履职工作实际,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到民革参加政治协商的具体工作中,以更加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科学严谨、务实求真的精神,在参加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中,建务实之言,献务实之策,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共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贯彻落实《条例》凝聚政治共识促进九三发展

九三学社市委主委李长春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总结了长期以来政治协商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政治协商效能。《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民主党派主委、政协委员,在此,就学习《条例》精神,谈谈几点体会。

一、学思悟透《条例》意义,同心同向,夯实共同政治基础

大海航行靠舵手”,《条例》开宗明义,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党开展的协商,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条例》作为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党内法规,对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协商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系统总结,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固定下来,其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必将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效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起到重要保障和指导作用。同时对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高参政党政治协商的能力水平和政治效能,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九三学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定位,确保政治协商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进行,将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主动对照《条例》要求,同心同德,服务共同发展大局

《条例》831条内容,内容丰富,职责明确,为民主党派参加政治协商提供了工作遵循和履职依据。九三学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无论是从自身职能定位上看,还是从《条例》的具体规定和相关要求上看,都决定了九三学社要始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立足九三学社界别特色,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同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积极参与政治协商,为建设幸福七台河、美丽七台河、活力七台河贡献九三学社的智慧和力量。

三、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全心全意,发挥民主党派作用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九三学社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利用AAA公众号等交流学习平台进行宣传,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市委委员会议、培训会、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要求上来。把学习《条例》与“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贯彻和履职实践活动。九三学社市委要以《条例》出台的良好契机,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治协商能力,聚焦九三界别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多建务实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以实际行动和履职成效为凝聚智慧、增进共识贡献力量。



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做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刘学军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这是中国共产党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政治协商内涵及其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作出的权威性表述,为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从而凝结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需的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意义重大。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是政治协商基本方式之一,必须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

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就要弄清楚政治的内涵。何谓政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大哉斯言!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中国化表达,也是中华传统治国理政思想合理成分的创新性发展,更是中国共产党人政治观的新时代阐释。如果说得民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那么,新时代的中国人民,其所欲者何?所恶者何?概而言之,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面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的现实,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对此,合之者即人民所欲,违之者即人民所恶!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而开展,这些就是人民所欲的集中体现。人民政协就是要通过自身的特殊渠道和机制,确保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来之于人民,施之于人民,满足人民所欲,从而得到民心。这样,才能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真正凝结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需的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人民政协要真正开展好政治协商工作,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对此不可不谋。

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就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凝心聚力,要“在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方面发挥作用,说到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新时代最大政治的必然要求。在这个问题上要坚定做到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就必须有理论上的清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是的,人民政协工作历来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成果为指导,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和中国社会发展的规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各个历史阶段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为完成中国人民幸福和中华民族复兴在那些阶段的历史任务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新时代新方位中,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要做到理论上清醒,就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保证新时代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立足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恪守地位作用、明确目标任务、牢记职责使命、笃行实践要求,真正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中科学把握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全面提升工作质量,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

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就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根据新时代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需要,在总结以往治国理政经验教训基础上得出的合乎新时代政治发展规律的确切结论。其核心要义,就是全党全国人民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所有工作都自觉践行“事在四方、要在中央”的基本要求。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是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走群众路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得来的。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归根到底也就是与体现人民意愿的国家意志保持一致。政治的一般过程,就是经过相关程序和机制,把各利益群体的种种诉求,从众说纷纭的“众意”状态,整合成“公意”状态,再转变为国家意志来实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人民的构成更加多样化,这种多样化在新时代仍然存在。由于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基于这种多样化的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相应地也变得更加复杂多样。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处于民族复兴的关键期,我国面临更为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人民群众的“众意”转变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必然会面临更多矛盾、风险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要做到既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又保证将这些“众意”有效而有序地整合成“公意”,并积极促成其转变为国家意志,就必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就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民政协工作从来都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中心和大局,是政治属性的外在表现。还在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伊始,邓小平同志就从多个角度强调: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所谓政治,就是四个现代化;四个现代化是最大的政治,什么也不能干扰四个现代化,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的中心、大局,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他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要以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为履职方向,以促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大局,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现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今后就是要集中力量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就是要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在促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中,发现短板、找到弱项,给出补齐和强化的意见建议,助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实现。

紧紧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就要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注重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开展好政治协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要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运用好,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就要让大家讲,哪怕刺耳、尖锐一些,我们也要采取闻过则喜的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善哉斯言!围绕政治属性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就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应有的制度优势,释放切实的制度效能,保证人民政协凝聚真智慧、增进真共识,真正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真正凝结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需的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学习体会

涞水县政协副主席提名人选发改局局长陈占文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一部党内法规,是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本人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现谈几点体会。

一要把握政治协商定位,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这不仅明确了政治协商的性质定位,更加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性质定位,是我们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重要前提。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团结奋斗,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明白,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而党的领导是协商民主的第一前提,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通过参与政治协商,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我们党的主张和政策,进而接受党的主张,坚定不移跟党走。《条例》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扬民主、坦诚协商,政治引领、凝聚共识,对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地方党委职责、党委统战部和政协党组职责,分别作出具体规定。我们要严格遵守并坚决落实,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二要提升政治协商效能,始终坚持凝聚智慧增进共识。做好政治协商工作,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协商能力建设,加强自我学习,增强协商意识,坚持有事多商量,坚持学习政治协商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政治协商工作方式方法,在重大问题决定上广泛征求意见,做到民主协商;另一方面要更好联合党外人士提高合作能力,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这一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大局,瞄准短板弱项、谋划务实举措,切实增强协商建言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提升协商建言的质量和水平。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我们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形势,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需要我们在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共同应对。尤其是当前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更加需要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政治协商制度的支持,以协商凝聚智慧增进共识,切实提升政治协商效能。我们要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在实践中加以运用。围绕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科技创新、改革开放、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重点工作,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充分借鉴政治协商的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构建良好工作格局。

三要及时总结协商成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仅对政治协商如何履职尽责提出了刚性化要求,更对协商成果的运用和反馈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提高了政治协商的地位和作用。作为政协一员,更要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积极发挥作用,努力做到既懂政协,又会协商,要有效吸纳广大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协商成果,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表意见建议的重要平台,在收集各方面信息的同时我们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收集汇总和总结提炼相结合,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委凝聚共识、为政府破解难题,使各方利益得到充分表达,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完善政治协商保障机制,切实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为党委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服务,真正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努力开创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新局面。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镇江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市委主委、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蒋鹏程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全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民主党派的主委,又是一名政协委员,我有以下两点学习体会:

一是在学习中找准定位,把握要义,增强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责任意识。20151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了“政党协商”这一概念,同年5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提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将民主党派两项基本职能拓展为三项。今年6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政治协商工作进行了明确与规范。这三项基本职能是有机统一的,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信任和政治期盼,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责任也将更加重大。为此,民主党派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立足各民主党派的界别特色,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参加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这两种政党协商基本形式,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活动,建务实之言,献务实之策,通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在学习中推动落实,主动对标,提升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履职实效。作为民主党派界别的政协委员,要对标中共中央要求,充分发挥好《条例》作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基本遵循的作用,结合党派自身的特点做好相关工作。近年来,结合镇江实际助力“美丽镇江”建设,我们围绕生态环境领域焦点问题,积极撰写提交议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课题征文等,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未来我们将充分结合履职工作实际,真正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工党参加政治协商具体工作中,扎实做好农工党参与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政党协商活动,以及参与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聚焦农工党界别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多深入基层寻计问策,多解剖麻雀小中见大,多专心致志深入研究,形成高质量政治协商成果。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民建省委委员、民建衡水市委驻会副主委王娜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扎实有效开展,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已经成为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全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规定,政治协商工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保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同时对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高参政党政治协商的能力水平和政治效能,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民建各级组织和全市广大会员,将把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全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和新要求上来。

一是把学习条例和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政党协商的一系列文件结合起来,力求学懂弄通、融会贯通。2015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政党协商”这一概念,20155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将民主党派两项基本职能拓展为三项;2015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对做好政党协商做出了政策规定;今年613日前,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政治协商工作进行了明确与规范,进一步凸显了执政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高度重视。四个文件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要统筹兼顾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

二是深刻认识把“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明确为民主党派基本职能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政治协商的政治责任感。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由两项拓展为三项,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多党合作经验基础上对民主党派基本职能作出的新的科学概括。“参政议政”主要反映了民主党派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民主监督”反映了民主党派与执政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政治协商”反映了民主党派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的途径和方式。三项基本职能有机统一,更加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政治信任和政治期盼,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责任更加重大。对此作为民主党派成员要有清醒的认识,并由此增强神圣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

三是要以政治自觉、务实举措大力推进民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所需的各种能力。具体而言,一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心怀大局,强化政治协商的政治性,体现奋斗目标的一致性;二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实事求是,强化政治协商的科学性,促进决策施策的针对性;三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服务人民,强化政治协商的民主性,实现利益代表的广泛性;四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推动发展,强化政治协商的建设性,保障国家治理的有效性。

对照学习贯彻《条例》和中共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我们一是要增强使命意识,注重理论学习,强化实践锻炼,努力使能力素质跟上时代节拍、适应事业需要,使党派组织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水平与参政党地位相匹配、与执政党建设相协调、与新型政党制度相适应,在多党合作事业中不图虚名、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二是结合民建正在开展的“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的自觉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承和发扬民建优良传统,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坚定不移跟党走。三是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凝聚共识,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围绕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实现各领域高质量发展资政建言,贡献河北民建力量和智慧,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着力提高协商能力水平,发挥专业特长履职尽责

湖北省政协常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研究所所长刘冬姣

20XX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宝贵经验,对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协商领域推进重要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对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都具有十分重要对意义。我作为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结合20年来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中的实践,从以下三个方面汇报我学习《条例》的体会!

一、《条例》是我们参与政治协商的基本遵循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条例》明确把无党派人士纳入了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对象。作为一名无党派人士、政协委员,如何参与政治协商?《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履职依据和工作遵循:

首先,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是政治协商工作的核心、重中之重,应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夯实参政议政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活动。三是要讲真话、建诤言,献务实之策。通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贡献力量。

二、强化责任感与使命感不断提升参与政治协商的意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无党派人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是政协的三大基本职能。作为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应不断强化政治协商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提升参与政治协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国履职、为民尽责。

无党派人士的主体是知识分子。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知识分子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担负着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参与政治协商是知识分子承担与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形式。即通过政治协商来表达对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立场、观点,在同执政党的协商中形成共识,并致力于将协商共识转化为公共政策。把为党委政府建言、为人民群众发声作为己任。着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树立协商理念、遵守协商规则,积极参加各种参政议政活动,将强烈的使命和责任意识转换为政治协商的实践能力和水平。

三、发挥专业优势为“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

湖北正在围绕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为省政协委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同时也是一名高校研究金融保险的教育工作者,应以《条例》作为基本遵循,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作用。

一是利用专业技能,为湖北“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我的主要研究领域是金融保险,应该将国内外金融保险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沿理论与实践,应用于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前两年我主持设计的东湖高新区科技保险建设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获得银保监会批准就是有益探索,我将继续在这些领域发挥作用。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重大战略决策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三是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进一步夯实政治协商的基础。要站在专业领域的最前沿,为参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奠定坚实的基础,把做好本职工作和积极参政议政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为湖北发展贡献力量!



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吉林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江泽林

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人民政协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形成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印发《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制定《条例》,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一、《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崭新里程碑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

《条例》有利于彰显党的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最大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先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推翻旧制度基础上建立的新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20183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新型政党制度”的重大政治论断并作出深刻阐释。政党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决定的。《条例》融入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参与、协商的基本精神和团结、民主、和谐的本质属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是中国为世界政党制度提供的中国方案,是中国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条例》有利于加强通力合作、团结和谐的新型政党关系。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政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表明,民主的内涵是丰富的,实现形式是多样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更不能说只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判标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知无不言的挚友、过失相规的诤友,不是相互拆台、相互掣肘,而是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条例》为这种新型政党关系提供了制度保障,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

《条例》有利于推动协商民主以增进团结、凝聚共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条例》推动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有效衔接,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国家机关和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及人民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不同要素之间的协同性,广集良策以促进决策科学、广聚共识以实现决策民主,促进人民内部各方面在协商中扩大共识、增进团结。

《条例》有利于汇聚共襄伟业的磅礴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广泛汇聚团结奋斗的正能量。在一百多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统一战线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克敌制胜、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力量。《条例》对政治协商作出机制性安排,有利于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凝聚共识,通过政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推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

二、《条例》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提出新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人民政协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投身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心聚力,开拓了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人民政协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党的灵魂和旗帜。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行,就在于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并用以指导实践。”一百多年来,我们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勇于结合新的实践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善于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认真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历史经验基础上,充分吸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宝贵成果,以党内立法的形式,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遵循和保障。人民政协做好政治协商工作,要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人民政协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贯通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保证人民在政治生活各方面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内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专门协商机构既是对政协的性质定位,也是对政协的工作定位,使政协性质定位的内在规定性和政协职能的外在功能性统一起来。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赋予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重要职能。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条例》对新时代人民政协应当发挥的职能作用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凝聚共识是对新时代人民政协更深意蕴、更高层次的功能定位,是对民主品质的更高要求。人民政协通过凝聚共识,实现发扬民主与增进团结的有效衔接,在充分发扬民主中形成最大共识度,提高群众对党和国家政策的认识和支持程度,在凝聚共识过程中把牢政治方向、坚守政治道路,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人民政协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向全党发出了伟大号召。“国之大者”就是责之重者,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这也是对广大政协委员提出的号召。《条例》对政协委员在推进新时代政治协商中如何履职尽责提出了刚性化要求。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以“靠得住”“奋斗者”“负责任”的姿态履职尽责,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靠得住”的政协委员要增进“四个认同”,增进政治认同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增进思想认同切实提升服务大局意识,增进理论认同切实承担政治责任,增进情感认同切实凝聚团结民主力量。“奋斗者”的政协委员要强化“一线意识”,立足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主动适应历史方位与内外形势变化,积极发挥作用。“负责任”的政协委员要落实“十八个字”要求,努力做到既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又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有效吸纳广大政协委员,通过协商的方式充分交流各自的思想和诉求,特别是让其发挥优势专长,立足自身专业领域对相关议题提出专业见解以及专业化的对策,将不同视角整合到统一框架中,获得最优解决方案,形成最大公约数。同时,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要把共同目标作为奋斗动力源和方向标,积极发挥自身制度优势、组织优势与功能优势,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大政治共识。

三、人民政协要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平台作用

在人民政协,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是相互贯通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的性质定位是内在一致的。要发挥好统一战线的组织平台、协商平台、工作平台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在提高协商实效上下功夫,把协商议题和协商载体匹配好,把广泛协商和深度协商结合好,把协商过程和协商成效统一好。

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人民在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的同时,在重大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人民政协事业蓬勃发展,人民政协制度展示出巨大优势,最根本的就在于始终坚持和切实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切实落实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各项要求”。要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坚持党中央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政治协商工作大政方针,研究决定事关政治协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保证政治协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从我国民主实践看,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在民主选举中,人民政协在选举前的协商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广泛协商、达成共识,可以有效提高选举民主质量;在民主决策中,人民政协通过发挥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民主管理中,政协通过协商,在保护少数及特定界别群体的合理诉求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民主监督中,人民政协担负着重要的政党民主监督职能,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

搭建好协商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平台,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创新各级政协的履职实践。聚焦重大问题并持续跟踪推进。坚持顶层设计和试点探路相结合。为党委搭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平台,为政府搭建破解难题、推动落实的平台,为社会各界搭建沟通交流、协商成事的平台,直面基层现实问题使各方利益得到充分表达,推广复制经验典型使人民政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保障运行和持续改进相结合,按照宪法、《条例》与政协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党合作机制、专门协商平台机制等,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政治协商效能。

完善协商程序。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学习领会《条例》精神,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协商前,坚持“两问”,一问协商议题是否为党委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问协商议题是否为政协工作边界所至、能力所及;在协商中,坚持“三要”,要对协商主体及参加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履职能力进行评估,要有详细深入的调查研究,要把协商互动程序作为必要环节;在协商后,坚持“三明确”,明确协商成果形式、明确协商成果的运用主体、明确协商成果成效考核及协商能力评价,以制度形式规范协商活动,真正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



坚定不移把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江苏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义珍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的光荣传统和重要经验,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事业蓬勃发展,人民政协制度彰显巨大优势,最根本的就在于始终坚持和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政治协商工作的首要原则作出规定。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实际、具体、全面地落实到人民政协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具体讲,要牢牢把握“四个坚持”:

坚持以绝对忠诚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环境,面对世所罕见、史所罕见的艰巨任务,我们党之所以能够谱写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壮丽华章,能够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两个确立”是历史的选择、时代的呼唤、人民的心声,既是重大历史结论,更是重大实践要求。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本质要求,必须始终把捍卫“两个确立”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首要政治责任,坚决扛起来、落实好。江苏省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领导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强化政治担当、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当好“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

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是抽象的、空洞的,必须时时处处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对标、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表,体现在忠诚履职、竭诚为民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江苏省政协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常态化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回头看”,突出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凝聚共识、履职为民、提质增效、强基固本,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政协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在全省政协组织开展“政协主席深入走访委员聚共识助发展”专题活动,省委书记吴政隆审定工作方案,省市县三级政协664位主席、副主席共走访各类企业7165家、走访委员6685名,收到提案253件、社情民意信息2069条,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坚定发展信心,助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信访工作条例》,按照省委关于“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部署要求,采取组织专题调研、开展协商议政、支持委员参与化解等“十项举措”助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大省要勇挑大梁”的重大要求,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按照省委工作会议部署,聚焦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聚力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深入协商献良策,加强引领聚共识,强化监督助落实,努力以“政协之能”服务“江苏之为”,为担起“勇挑大梁”的重大政治责任贡献智慧力量。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成为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特征更加明显。进入现代化建设新阶段,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多元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都前所未有,人民政协凝聚人心、凝聚共识的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迫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践的指南,是“总开关”。江苏省政协坚持把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严格执行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的学习制度体系,不断以“跟进学”强化“跟着走”。今年以来,省政协党组共举行专题学习和中心组学习会20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季度学习座谈5个小组开展学习座谈10次,举办委员课堂6期,在常学常新中提升政治站位、增进思想共识、引领履职实践。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专门印发通知作出具体部署,推动有关精神在政协落地落实。

开展委员读书活动,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更好凝聚共识的有效途径。江苏省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政协深化委员读书活动座谈会精神,成立委员读书活动指导组,制定完善“书香政协•同心筑梦”委员读书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全省政协深化委员读书活动工作座谈会,制定并落实优化一个网上读书平台、形成一批建言成果等“十个一”措施,持续推动委员读书活动高质量开展。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读书履职相促进,按照“一委一群、自主选学、专题交流”方式,组建“坚定历史自信,走好‘必由之路’”“数字技术赋能高质量发展”等10个网上委员读书群,通过领读、导读,组织和引导委员交流发言、集中研讨,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坚持以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夯实基础,不断提高政协各级党组织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充分发挥政协党的组织和党员委员的作用,是党的先进性在政协工作中的直接体现,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基础、关键和力量所在。江苏省政协主动接受、全面服从、传导推动落实党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加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健全落实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省政协党组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定期听取机关党组和专委会分党组工作汇报。强化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把支部建在履职小组上,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成立27个委员履职小组临时党支部,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和重要视察考察调研、集中学习培训、团组出访等活动中设立临时党组织,在乡镇(街道)建立委员履职党支部或党员委员活动小组,充分发挥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和凝聚共识作用,着力推动政协党的组织和工作实现“两个全覆盖”,上下贯通、齐心协力履行好“落实下去、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

党员委员是做好政协党的工作的中坚力量。江苏省政协坚持从严从实要求,深化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委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意见》,健全党员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常委履职建言点评、党员委员履职评价等制度机制,引导党员委员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当好示范引领,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健全落实党组成员看望委员、谈心谈话、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等机制,与政治学习、政策宣传、协商调研、反映民意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从党内到党外、从常委到委员、从委员到界别群众的凝聚共识工作格局。

坚持以完善的制度机制提升规范化水平,强化实化党建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政协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政协党的各项建设。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是坚持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基础工程,是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根本保障。江苏省政协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完善“五强”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突出政治引领强、把“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好,突出思想武装强、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贯彻好,突出组织保证强、把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好,突出作风本领强、把委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好,突出纪律保障强、把政治生态巩固发展好,以党建高质量引领履职高质量,以党建新作为保障履职取得新成效。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江苏省政协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在认真抓好已有制度文件落实的基础上,今年制定出台《关于推动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具体措施》,修订《党员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办法(试行)》,构建覆盖政协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协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形成了以党建强政治、带队伍、促履职、增团结的良好局面。

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只有旗帜鲜明讲政治、聚精会神抓党建,始终做到同心同向,才能更好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优势。江苏省政协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更加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时刻保持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把“重要阵地”建得更牢固、“重要平台”建得更宽广、“重要渠道”建得更通畅,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人民政协答卷,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凝聚磅礴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两个健康”认真参与政治协商

全国工商联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制定出台《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部署,对于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工商联自成立之初就参与了政治协商,中央文件对此作出了相应制度安排。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工商联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广泛深度参与政治协商,取得丰硕成果。这次出台的《条例》对工商联参与政治协商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工商联应邀参加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对象包括人民团体”,进一步赋予工商联参与政治协商的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

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必须牢牢把握四个方面的原则和重点。

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长期领导统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有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上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政治协商工作才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行。工商联参与政治协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两个健康”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统一制定的政治协商工作大政方针。充分发挥全国工商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高质量参与政治协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将参与政治协商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不断学习、深入实践,深化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确保政治协商始终方向不偏、立场不移。

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政治协商应把握党和国家前进大方向,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目标,融入党和国家建设大格局。为此,要把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作为工商联参与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国之大者”,认真分析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不同时期特点和形势变化,组织开展重点调研活动,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要积极参与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等单位组织的各类考察调研活动,更好发挥政治协商功能,助推政策完善和落实,做到中心突出、重点明确,切实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要始终紧扣“两个健康”。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联参与政治协商,必须体现工商联自身特色,聚焦促进“两个健康”主题,提升议政建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全国工商联扎实开展民营企业季度运行调查、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企业用工情况监测、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调研、外贸民营企业专项调研等各类调查研究,在了解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上持续用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应继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渠道,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的情况、问题、诉求,研判发展趋势和风险隐患,及时有效转化研究成果,在推动完善“两个健康”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上充分建言、协同发力。

要始终注重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工商联高质量参与政治协商,必须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的智慧和力量,让民营经济人士说实情、讲真话、建诤言。要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其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要利用好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和协商座谈会等各种渠道,让企业家委员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直接参与协商,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人士对协商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感性认识,实现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更好团结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共同奋斗。



从统一战线视角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镇江市政协常委、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张宜英

现从统战视角谈谈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的学习体会:

一是知其然,在入脑入心基础上更加坚定遵照执行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作为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围绕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性质定位、基本原则,确立了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是我们开展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纲,我们必须要学习好、落实好。

二是知其所以然,在融会贯通基础上更加自觉贯彻落实

政治协商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之治”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政治协商是政治参与的重要内容。在统一战线框架下的政治协商,让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充分参与到国家和社会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中来。我们每年制定政党协商年度计划,开展的联合调研、重点考察等,无论从信息的获得角度上,还是推动决策参与、实施监督深度上,为民主党派真正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舞台。

政治协商是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基本要求。政治协商为确保高质量的政治稳定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政治协商有利于发挥利益整合功能。通过政治协商这种制度化的协商途径,为各个不同群体的代表提供平等的机会来表达他们的利益与意愿,并把这种表达纳入协商轨道,从而避免了因为利益与意愿的差异、对立而造成的政治冲突。

三是知其所以必然,在把握规律基础上更富创造性开展工作

统战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上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际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努力开创统一战线事业新局面,在认真落实年度协商计划、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有效运用协商形式、着力凝聚和增进共识、做好成果运用和反馈工作等五个方面上下功夫,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从党内法规体系角度理解《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周淑真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日常看到中共中央关于某一问题或某一方面问题的意见建议有所区别,它是一个党的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的一部分。

党内法规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治理逻辑和统一规范的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是由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十年,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力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的原则。这个“法度”,主要就是以党内法规为脊梁的党的制度。10年来,党内法规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党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并以此为主干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的党的制度。

《条例》是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部署。党内法规使用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7类名称,或分为7个层次。《条例》属于党内法规的第三层级,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条例》是党内法规体系的基础主干法规,是在四大板块中各领域的综合性规定。同时,党章之下又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条例》属于党的领导法规部分。党的领导法规是规范和保障党对各方面工作实施领导的法规,又是党领导政治建设方面的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制定,是为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为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所制定的。

政治协商是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已有70多年的历史,以中共中央对政治协商工作进行规范和规定,这是第一次。《条例》规定,政治协商的性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一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协商,简称政党协商;二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简称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因此,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

由于党内法规的属性和功能,《条例》是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法规。《条例》明确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遵循原则、对象内容、活动筹备与活动开展等之外,还明确了“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以及“政治协商保障机制”,主要是从党内法规的统一规范的功能,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来考虑的。中共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定位,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政治协商效能,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政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推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并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20217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中国之治”的一个独特治理密码,是呈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一张金色名片,也为世界政党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需厘清的几个重要概念

范县政协刘佳义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只有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基本精神,才能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本刊特邀全国政协委员、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刘佳义为我们厘清其中的几个重要概念。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几个重要概念应该弄清楚,这就是党内法规、政治协商、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

党内法规”这个概念很早就有。1992年党的十四大时第一次把“党内法规”概念写入党章。2012年中共中央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把党内法规分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7类,规定了党内法规的主要特征:第一,特定性。由省级以上党委制定,省级以下党组织无权制定。第二,普遍性。党内法规适用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第三,强制性。它是一种行为规则,以党的纪律作保障,对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具有约束力。

广义的党内文件包含党内法规在内,狭义的党内文件是与党内法规相对应、不包含党内法规的党的文件。二者的区别:一是从制定主体看,党的各级组织都可以制定文件,但党内法规只能由省级以上党组织制定。二是从内容上看,党内文件主要规定政策措施,比较原则;党内法规主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以规则为主,比较具体。三是从形式看,党内法规以条文方式表述,在结构、语言等方面更加严谨、规范。四是从稳定性看,党内文件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作相应修改,具有较大灵活性;党内法规具有较大稳定性,轻易不作修改。

从以上特点看,《条例》与政协章程区别就很明确。一个是党内法规,一个是统一战线组织的章程;一个具有强制性、约束力,一个是以协商为基础,主要用以调节政协组织内部关系。政治协商条例,既然是党内法规,就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都应该认真学习、自觉遵循。

什么是“政治协商”?《条例》指出:“本条例所称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这是定性。定位是“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

政治协商的定性定位,包括了五个要素:

第一,政治协商的前提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协商民主是个大格局,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最重要的要坚持党委领导的协商格局。所以,《条例》开头第一句就强调了,为什么要制定本条例,第一条理由就是“为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

第二,政治协商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条例》规范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协商工作,没有这个主体就没有这个条例。这告诉我们什么?这告诉我们要站在党的角度看这部法规,既不站在部门角度,也不站在政协组织角度,而要看到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第三,政治协商的内容。总的是“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

第四,政治协商的目的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而不是扩大分歧。

第五,政治协商的本质“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总书记还指出:“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政治协商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政党协商;二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要完善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这次《条例》也沿用了这个划分,指出: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是:(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协商,简称政党协商;(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简称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虽然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是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两种,但要注意他们的差别。政治协商与政党协商、政协协商都属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范畴,但不是一个分类标准。政治协商是相对于我国政党制度而言的,是实现中共领导的重要方式,也是处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重要原则。而政党协商、政协协商主要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协商渠道而言的。我国有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他们各自发挥着协商民主的作用,是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

什么是政党协商?这是指“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协商,简称政党协商。”关于政党协商,《条例》作了概括性说明。政党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政党协商主要采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中央和地方党委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政党协商。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以及其他方面的协商。

什么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这是指“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简称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对象是参加政协的各有关方面,包括(一)民主党派;(二)无党派人士;(三)人民团体;(四)其他各界代表人士。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一)列入政协全体会议议程的重要事项;(二)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问题;(三)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条例》还对如何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是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我们开展这项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基本精神,才能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履职尽责中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

今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汇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把握《条例》制定出台背景,充分认识政治协商的重要意义。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政治协商被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通过反复协商征求意见、理性审慎决策施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施策的有效性。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政治协商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政治协商重要会议活动,就政治协商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作为一部用于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党内法规,其制定出台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协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把长期以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政治协商工作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形式,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固定下来,其丰富内容和深刻内涵,必将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起到重要保障作用和指导作用,这充分体现出新时代政治协商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充分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

精准聚焦《条例》主要内容要求,明确民主党派在政治协商中的作用。

《条例》共包含831条内容,对于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政治协商的定义、基本方式、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和职责、对象和内容、活动筹备和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保障机制等作出了科学精准、明确具体、丰富翔实的规定,为在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中具有组织领导职责的中共中央、地方党委、党委统战部、政协党组,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应邀参加政党协商的工商联、参加人民政协协商的人民团体和其他各界代表人士,提供了工作遵循和履职依据。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单位,无论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属性及职能定位上看,还是从《条例》的具体规定和相关要求上看,都决定了民主党派在政党协商中理应承担起相应的重要作用,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立足各民主党派的界别特色,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专业优势,通过参加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这两种政党协商基本形式,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活动,建务实之言,献务实之策,通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以实际行动和履职成效为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贡献民主党派的力量。

切实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落实,结合履职实际做好工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民主党派的政协委员,要在新时代政治协商舞台上充分发挥作用,就要对标中共中央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充分发挥好《条例》作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基本遵循的作用。一是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将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的精髓要义、精神实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逐章、逐条、逐款学习掌握,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职能定位,提高对《条例》地位、作用和执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融会贯通、深刻理解,将学习《条例》与学习其他有关政治协商内容的已出台制度规范结合起来,深刻把握新时代以来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关于政治协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对中国共产党以制度建设提升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认识和理解。与此同时,作为中国民主促进会的成员,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充分贯彻落实好《中国民主促进会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结合党派自身的特点做好相关工作。三是要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充分结合履职工作实际,真正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民进参加政治协商具体工作中,要以更加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科学严谨、务实求真的精神,扎实做好民进参与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政党协商活动,以及参与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等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充分聚焦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宣传贯彻落实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和重点问题,以及民进教育文化出版传媒主界别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多深入基层寻计问策,多解剖麻雀小中见大,多专心致志深入研究,形成高质量政治协商成果,充分发挥民进作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献计出力、贡献力量。



民革河北区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关于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更好地开展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性、鲜明的人民性、科学的指导性。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

《条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民革河北区委会要牢牢把握政治协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带领区委会全体民革党员增强使命意识,注重理论学习,强化实践锻炼,努力使能力素质跟上时代节奏、适应事业需要,使党派组织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水平与参政党地位相匹配、与新型政党制度相适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履职尽责,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进一步加大政治协商力度,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广度,进一步拓展参政议政深度做出贡献,助推市、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民盟河北区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认真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历史经验基础上,对政治协商工作的性质定位和基本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根本内容和基本形式作出科学规范,对如何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作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遵循和保障,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协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最本质的特征,是第一位的要求。《条例》明确规定“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我们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深入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引导广大盟员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大力弘扬与党同心、爱国为民、精诚合作、敬业奉献的多党合作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政治本色。

二要坚持深学笃行科学理论。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多党合作光辉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刻领会《条例》的精髓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职能定位,自觉运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政治协商新实践,努力做到至信而深厚、融通而致用、执着而笃行。

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民盟成员,我们要将民盟“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融入政治协商工作中,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协有所商”,切实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河北区民盟参政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界别、人才、智力等优势,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为河北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致公党河北区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条例》对过去政治协商的工作经验进行了高度总结,进一步阐释了“政治协商”“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政协协商”这些基本概念的联系和区别。《条例》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覆盖,实现了政治协商工作“有规可守、有序可遵”。

致公党河北区委会要以《条例》的发布施行为契机,增强使命感,提高参与政治协商的能力,彰显“致力为公,侨海报国”的致公特色。

一是加强党派自身建设。让每一名致公党党员不仅专业理论水平高,而且政治思想觉悟也高,在参与政治协商过程中将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政治把握能力相结合,提高协商的实效;

二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摸清实情。做到政治协商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

三是做诤友、建诤言。鼓励和支持党派成员讲真话、建诤言,加强互动交流,营造民主和谐的协商氛围。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着力提升政协履职质量

中共政协金昌市委员会党组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立足新时代新征程,金昌市各级政协组织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记职责使命、笃行实践要求,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履职质量。

0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准确把握政治协商定位

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协的绝对领导,才能牢牢把握政协工作的正确方向。一要强化理论武装,搭好“重要平台”。坚持以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教育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使政协成为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二要加强党的领导,守好“重要阵地”。严格落实市委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机制,市政协先后制定了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等制度机制,推动党建与履职相融合,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报市委常委会议确定,政治协商活动具体工作方案根据市委批准的年度协商计划制定,努力使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三要广泛凝聚共识,畅通“重要渠道”。市政协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和促进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包街包帮”工作,通过谈心谈话、看望走访、界别协商等方式,加强同民族宗教界、非公有制经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的沟通联络,协助党委政府宣传政策、统一思想、维护稳定,使政协成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02搭好政协协商平台

积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支持政协主要通过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协商座谈会4种形式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要持续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以高质量建言服务高质量发展。一要健全协商体系,提升“专”的水平。多渠道、多形式搭建政治协商平台,着力构建以政协全体会议协商为龙头,以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协商为重点,以专题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和专委会对口协商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二要深入协商议政,发挥“专”的优势。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组织各界别委员围绕新型产业链培育、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问题积极建诤言、献良策;在市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上,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案办理、调研视察成果等进行专题协商讨论;紧扣市委、市政府“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的思路,聚力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加快建设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重点调研协商;依托各专委会开展了“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融入大敦煌文化旅游圈”等5项专题调研协商;对“深入推进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等8件重点提案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采纳落实。三要融入基层治理,体现“专”的特色。以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工作为抓手,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协商议事会、设立议事厅,并逐步向企事业单位延伸,全市基层组织协商议事会成员已达5300多人。换届后将新任的522名市、县(区)政协委员全部下沉编入18个乡镇(街道)、182个村(社区)协商议事会固定成员当中,参与基层协商议事活动。

03强化委员队伍建设

切实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

《条例》对政协委员在推进新时代政治协商中如何履职尽责提出了刚性化要求。一要强化委员业务培训。在换届期间,市政协组织新任政协委员就委员基本权利义务、履职内容方式等进行了专题培训。换届后,及时组织全市政协委员就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政协基本理论、委员如何履职以及基层协商民主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在市政协九届三次常委会议上,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委员参与政治协商的能力。二要强化委员服务管理。出台和完善了《政协金昌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金昌市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强化委员服务管理,全面客观反映委员履职情况。研究制定了《市政协常委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工作办法》《政协金昌市委员界别活动办法》等制度,明确政协常委履职工作和委员界别活动具体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增强了委员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强化委员责任担当。鼓励引导政协委员聚焦全市“2+4”产业链培育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等重点工作,通过各类协商活动积极建言献策。注重体现协商的“共识性”,将群众的诉求呼声通过委员社情民意信息汇集成系统的意见建议,以协商求共识,切实解决了一批城市道路交通、小区物业管理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把《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推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兰州市政协党组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汇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印发以来,兰州市政协立即组织各县区政协、政协各参加单位及政协委员、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力争把《条例》蕴含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理解到位。同时,以《条例》为指引,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政治协商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深刻感到《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完全遵守执行、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一、坚持党的领导开展政治协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政治协商工作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因此做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政治协商工作,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条例》还从四个方面明确了政协党组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政协党组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水平。从实践看,兰州市政协党组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年度协商计划报市委研究批准后实施,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同时加强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工作,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下一步,兰州市政协将对照《条例》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党委对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把准定位开展政治协商,发挥政协平台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中,政治协商居于首位,《条例》对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活动筹备及开展等都作了进一步规范,体现了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特色。人民政协必须准确把握自身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优势,持续深化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真正“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政治协商,以高质量协商成果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政协成为“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

三、坚持服务大局开展政治协商,助力推进中心工作

《条例》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开展政治协商的原则之一,将“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问题”作为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政协要紧盯中心大局,确定协商内容,深入开展协商,积极建言献策,为改革发展大局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今年,兰州市政协聚焦推进“强省会”行动战略、黄河战略、“一带一路”战略、兰西城市群建设、重振“兰州制造”、“社工委”机制、市域善治等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组织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深入开展调研视察、专题协商、提案督办,力争形成高质量的调研视察成果,为重振兰州辉煌贡献政协力量。今后,将继续坚持围绕大局、强化责任担当,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深入开展政治协商,多提有用之言、多建务实良策,为系统推进兰州高质量发展提出更多有价值、有分量、可操作的实招硬招,把《条例》关于政治协商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坚持增进团结开展政治协商,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条例》指出,政治协商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开展政治协商就要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人民政协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将凝聚共识落实到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全面推进“凝聚共识建设年”工作,在政协调研视察、专题协商、联系走访、提案办理、基层协商等各项履职活动中加大凝聚共识的力度,突出用文化凝聚共识,助力形成全社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我们深入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引导政协委员深入街道社区、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围绕改革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疑难问题、矛盾纠纷,开展协商议事,充分发扬民主,汇聚智慧共识。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开展“凝聚共识建设年”活动、基层协商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交流,通过开展政治协商广交朋友、多交朋友、深交朋友,努力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尽力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更加广泛地凝聚人心和力量。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提升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近日,党中央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对巩固壮大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作出战略谋划和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新时代多党合作更加规范有序、生动活泼。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推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前不久,党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作为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对政治协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条例》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我国新型政党制度。

一、要坚持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

政治协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进行的伟大政治创造。一部政治协商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团结奋斗史。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秉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理念,通过组织开展制度化经常性的真诚协商,听取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重要目标凝聚智慧和力量。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通过参与政治协商,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我们党的主张和政策,进而接受党的主张,坚定不移跟党走。坚持党的领导,理应是政治协商第一位的要求。《条例》在界定政治协商的概念时,就强调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协商,并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作为贯穿全文的一条鲜明主线。比如,《条例》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在“组织领导和职责”一章中,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等重要问题,对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地方党委职责、党委统战部和政协党组职责,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政治协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把握我们党关于政治协商的理论政策思想、性质定位、原则底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从政治和大局高度统筹谋划政治协商工作,切实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政治协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二、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才能找准方向,服务大局才能彰显价值。经过多年的发展,政治协商已经成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独特价值。从1948年我们党发布“五一口号”邀请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协商讨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们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就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抗美援朝等内政外交大事要事进行广泛协商、达成共识后再付诸行动,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就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统筹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等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政治协商已经深深嵌入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之中,有效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条例》把“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作为政治协商定义的要素之一,在规定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时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规范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时强调的都是“国之大者”或地方重要事务。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要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完善考察调研、知情明政等制度机制,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了解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了解社情民意和各种信息动态,优化调研选题,找准存在问题,为开展好战略性宏观性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三、要坚持聚焦凝聚和增进共识开展协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统一战线因团结而生,靠团结而兴”,“不断增进共识,真正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今天,我们已经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但同时,我们所面临的矛盾和困难的复杂性严峻性前所未有,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需要在我们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共同应对、迎难而上。实践证明,共识越多,团结的程度就越深,形成的力量就越大。政治协商作为凝聚和增进共识的重要方式,在新形势下应该发挥更大作用。对此,《条例》在阐述政治协商的地位作用时提出,政治协商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的重要途径,把“凝聚共识”作为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除此之外,《条例》在规范政治协商活动的筹备、开展以及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等工作中,都体现了凝聚和增进共识的要求。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要按照《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最大限度地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在润物细无声中做好沟通思想、解疑释惑工作,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把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广泛持久的力量支撑。

四、要坚持着力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

协商能力和水平关乎政治协商的成效。搞好政治协商,需要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共同努力。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在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中担负着首要责任,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也担负着重要责任。《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全文各个部分都蕴含着对各级党委做好政治协商工作、提高协商能力和水平的要求。不仅如此,《条例》还就我们党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提升协商能力和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在规范地方党委在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时,《条例》明确地方党委要“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高政治协商能力,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在规范政协党组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时,《条例》规定政协党组要“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引导委员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协商职责,切实提高协商能力,发挥党员委员在政治协商中的政治引领作用”。

做好政治协商工作,一方面,要推动各级党委抓好自身协商能力建设,增强协商意识,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学习政治协商理论方针政策,切实掌握政治协商工作艺术和方法,既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又坚持真诚协商、务实协商,以开阔的胸襟、平等的心态、民主的作风,鼓励和支持党外人士讲真话、建诤言,鼓励不同意见交流和讨论,营造肝胆相照、民主和谐的协商氛围。另一方面,要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提高协商能力,继续为党外人士搭建更多平台、创造更好条件,帮助他们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要支持民主党派结合界别优势,加强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更好地吸收专业性强的意见建议,增强协商建言的针对性和可行性,提升协商建言的质量和水平。



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的心得体会

聊城市政协常委、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科协界别召集人王延飞

5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关于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开展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和《条例》,我深受教育,感悟颇深。

《条例》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性。这次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政治协商工作加以制度化、规范化,是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这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了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深刻理解,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政治协商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政治协商效能。学习贯彻《条例》,要求我们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坚强的党性贯穿开展政治协商工作的始终,不断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矢志不渝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条例》体现了鲜明的人民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条例》所称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体现了我们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覆盖、全方位和全链条的特征,体现了我们党在政治协商工作中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学习贯彻《条例》,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的原则要求,重视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广泛凝聚群众智慧,真正做到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有事会商量,商以求同,协以成事。

《条例》体现了科学的指导性。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对政治协商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条例》,要求我们必须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的内涵,牢牢把握政治协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着力把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奋力推进“六个新聊城”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

《条例》体现了强大的引领性。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政治协商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凝聚共识,通过政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在根本问题、重大问题上统一认识,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推动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合力。学习贯彻《条例》,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履职尽责,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进一步加大政治协商力度,拓宽民主监督广度,拓展参政议政深度,努力把党的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条例》体现了强烈的时代性。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新时代党的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它不仅具体细化了新时代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遵循原则、组织领导和职责、协商对象和内容,而且重点对新时代政治协商活动的筹备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以及保障等实践运行环节进行了规范,从而更好地保障党的政治协商在工作过程中的闭环管理,真正使新时代党的政治协商工作“有规可守、有序可遵”。学习贯彻《条例》,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并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保证新时代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恪守地位作用、明确目标任务、牢记职责使命、笃行实践要求,真正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效能,推动人民政协真正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解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确保党的政治协商工作有规可守有序可遵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王江燕

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部署。《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新时代党的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贯彻落实《条例》,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政治协商效能、广泛凝聚共同奋斗的智慧和力量具有重大意义。

一、《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加强党对统一战线、人民政协事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就推进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政治协商工作是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政治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过程中率先垂范,亲自主持政治协商重要会议活动,定期参加政治协商并同党外人士深入交流,成为发展完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典范,为全党树立了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榜样,使政治协商在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

《条例》体现了新时代党中央对党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决策部署。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适应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协商工作,体现从严治党指导思想,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形成发现、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增强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好地增进理解、凝聚共识。通过《条例》,进一步推进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二、《条例》是对党的政治协商工作经验的高度总结

2005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二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2015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新形势下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政党协商、政协协商都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两种政治协商形式的实施规则,成为指导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具体指南,推动政治协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积极成果。《条例》对过去政治协商的工作经验进行了高度总结,推动这一领域良好的政治惯例的发展和完善。

同时,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争议和问题。比如,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两者之间的关系和边界,两者在现实的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交叉和关联。《条例》的发布,进一步阐释了“政治协商”“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政协协商”这些基本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三、《条例》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协商就要真协商”。这同样也是对党的政治协商工作健康、深入、持久发展提出的具体要求。信任始于坦诚,共识源自商量。2010年,全国第一部省级政治协商规范性文件—《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出台,开启了政治协商工作从“关心协商”到“必须协商”、从“可以协商”到“程序协商”、从“软办法”到“硬约束”的转变。刚发布的《条例》秉承政治协商工作实践中的探索精神,落实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不仅具体细化了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遵循原则、组织领导和职责、协商对象和内容,而且重点对政治协商活动的筹备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以及保障等实践运行环节进行了规范,使之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比如,《条例》第六章“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中,明确提出了“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部梳理汇总政党协商意见,视情交付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办理情况按照规定反馈同级民主党派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要求政协党组“按照规定梳理形成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活动成果,重要协商活动成果报送党委。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对有关部门落实协商成果有明确要求的,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室)应当加强督促检查,并将落实情况抄送同级政协办公厅(室)”。这些都保障了党的政治协商在工作过程中的闭环管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覆盖、全方位和全链条的特征,保证了在党的政治协商工作中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有机统一,真正使党的政治协商工作“有规可守、有序可遵”。

四、《条例》是新时代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

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和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其多样性的界别构成充分体现了统一战线的时代结构和具体形态。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协商工作,势必会推进各级党委认真参与“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通过制度化的政治协商,更有力地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强调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政协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这一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安排和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定位进一步激发了其制度潜能,政协协商的内涵、形式更为丰富,密度频次大大加强,在更广泛的社会治理中发挥协商平台作用。《条例》规范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将进一步发挥政治协商的引领功能,充分体现人民政协“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条例》体现了“专门协商机构的制度效能”的特色,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更好地承担起新时代人民政协新使命。



中国新型政党协商制度将更加完善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主任王小鸿

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发布一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了新型政党制度实践范围内的政治协商,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政治协商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明确了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性质定位、基本原则,确立了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关键词,是这项基本政治制度的主要运行方式,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宣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白皮书,设专章介绍“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政党协商”。《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制定《条例》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确保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的核心,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最本质的特征。《条例》确保了党对政治协商工作领导。《条例》第二条明确:本条例所称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开宗明义: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协商工作中居于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条例》不仅明确了政治协商工作谁来领导,而且对领导什么怎样领导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明确,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原则;《条例》明确,“党中央对政治协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政治协商工作大政方针,研究决定事关政治协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保证政治协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条例》还分别明确了地方党委、党委统战部在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以及政协党组在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从而,细化、压实了三方面协商领导机关的责任。《条例》还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视角、从协商过程的角度,明确了各级党委在政治协商活动的筹备、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保障机制等各环节中的职责,有效确保了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之所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中国共产党具有政治协商的传统。开展政治协商工作,并非新鲜事物。但是,在实践中存在着政治协商概念不清、定位不准、职责不明、保障不力等问题。《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统筹协调,首次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政治协商的概念、形式、内容,确定了政治协商的参加范围、基本原则,规范了政治协商活动筹备、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保障机制,从而,使政治协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条例》首次明确了政治协商的概念,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内涵和外延。《条例》把政治协商的外延确定为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两种基本形式。把政治协商的内涵确定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从而,既廓清了政治协商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其他协商的区别,更加有利于发挥政治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辐射和影响其他协商的发展和完善,进而,有效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又廓清了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关系,两者各有偏重和分工、相得益彰。政党协商具有小范围、高层次和政治性的特点,是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的直接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则具有广泛性、开放性和社会性,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

《条例》首次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内容,科学规范了协商什么的问题。《条例》明确,政党协商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换届时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主要内容是:列入政协全体会议议程的重要事项;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问题;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

《条例》首次确定了政治协商的参加范围,使政治协商主体更加规范。《条例》明确,政党协商的参加范围是: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应邀参加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参加范围包括: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各界代表人士。

《条例》首次确定了政治协商的原则,使政治协商工作更加科学有效。《条例》明确,政治协商工作应当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等基本原则。

《条例》设专章分别规范了政治协商活动的筹备、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保障机制等,明确了中共党委、政协党组、统战部在政治协商工作中的职责,使政治协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机制保障,真正实现了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

综上所述,有党内法规的有力保障,新的征程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将更加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