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自杀突发事件预案

跳楼自杀突发事件预案

1、预防措施

针对大楼可能发生的点位(天台),落实以下常规防范措施:

1)项目部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做到无事长闭,有事早开,晚关;

2)项目部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租户、摄影人员等),对进出人群加以控制:登记、人数控制、时间控制、临时性场地的安全布置(护栏、警示牌、现场监理等)、签订协议、安全责任书等;

3)节假日的控制:秩序部按服务中心“节假日安全防范规定”中相关条款实施操作;

4)各部负责人应做到了解、关心员工,对员工中产生的异常行为或存在的潜在性威胁状况及时了解并上报服务中心;

5)服务中心客户服务日常应注意收集、获取客户相关信息,对可能导致集体倾向性行为(例如:经济纠纷、债权债务、人事纠纷、治安刑事等诱因)的情况,第一时间告之服务中心,以便做好预先防范;

6)工程部保持对日常防护性设施、物品的备存及维护。(如:隔离设备、救生物品等);项目部加强检查。

2、现场处理:

若行为人发生跳楼自杀,各部第一时间按以下应急操作程序进行:

中心监控:

1)拨打“110”接警,告之相关情况并记录;

2)做好来电问讯解释、安抚、记录工作;(原则:不乱讲,不夸大,消除来电者不安情绪)

3)加强录象监控,严密注意案场情况的发展,并告之相关部门。

秩序部:

1)迅速用隔离绳划出“中心现场”,并驻守人员;

2)以中心现场为点,用隔离绳迅速在楼内及外围划出“禁行通道”及“隔离区域”,驻派人员,阻止租户或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并辅以相关“告示立牌”做好解释工作;

3)公区人员迅速疏导车辆,保证警用、医疗等特种车辆的进入。

保洁部:

1)取“白被单”对“事主”覆盖;

2)组织人员配合管理部做外场的维护工作。

客服部:

1)第一时间与项目经理、业主方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并及时将发展动向告之;

2)做好来电问讯解释、安抚、记录工作(原则:不乱讲,不夸大,消除来电者不安情绪);

3)若了解到行为人为大楼租户员工,因及时通知租户相关人员。

3、注意事项:

1)各部负责人控制内部人员不得到现场围观,维持正常工作秩序;不对事件妄加猜测、评论;

2)服务中心人员不得阻拦新闻采访车辆及人员,当时或事后工作人员均不得接受采访,统一引导,由管理中心负责人接待;

3)事件处理完毕,在公安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报洁部对现场进行清洁处理,各部做相关记录,服务中心专案备案;

4)项目经理应及时将事件上报公司领导。